朔州市生态功能区划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重点流域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重点流域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9•【字号】朔政办发[2008]94号•【施行日期】2008.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重点流域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08〕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朔州市重点流域规划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朔州市重点流域规划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重点解决我市出境水质污染问题,保障地表水水质安全。
二、原则有限目标,突出重点。
充分考虑可行性,优先实施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改善跨界断面水质的治理工程,重点是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又要采取治本之策,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切实控污减排;既要结合承办奥运会的有利时机加快治理现有污染,努力多还历史欠帐;又要结合流域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污染,坚决不欠新账;既要重视工程措施削减排污总量,又要加强环境监管巩固治污成果。
政府主导,明确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资金投入,加快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是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
要落实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评估考核制。
三、目标2010年的阶段目标是:出境水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水质指标:按照《山西省地表水域水环境管理区划方案》的要求,朔州市出境断面(怀仁县新桥断面)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
朔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朔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把朔州建设成为自然生态、精致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朔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土地使用和建筑工程、交通设施、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与管理。
中心城区指北环路、东环路(世纪大道)、南环路与西环路(大运路)所围合的区域。
平鲁、右玉、应县、怀仁、山阴等区(县)的相应地区应参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三条(分区规定)按规划区位、交通条件、绿化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等综合承载能力,将中心城区划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和四类区。
(详见附图一)一类区指古城范围。
二类区指七里河、恢河、北同蒲铁路、张辽路所围合的古城外围区域。
三类区指北环路、怡西路、金沙路西侧、西环路、张辽路、南环路、文远路、穆寨路、大新路所围合的区域。
四类区指中心城区除一、二、三类区外的其它区域。
第四条(基准规定)各类规划编制、土地使用和建筑工程、交通设施、市政工程的规划建设平面基准采用CGCS20XX国家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第五条(特殊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应当按照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已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
鼓励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本规定的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按照审批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六条(实施部门)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第七条(规划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实施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规划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建设用地管理第八条(规划设计条件的确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朔州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

朔州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4.07•【字号】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施行日期】2023.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朔州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12月29日经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4月7日朔州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2022年12月29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3年4月1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流域规划与协同第三章流域生态修复第四章流域生态保护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桑干河流域生态的修复与保护,保障流域生态安全,推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桑干河流域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桑干河流域,是指桑干河干流、支流和水库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山阴县、应县、右玉县的相关行政区域。
第三条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流域统筹、综合治理、合理利用和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的相关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21•【字号】朔政发〔2023〕49号•【施行日期】2023.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发〔2023〕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朔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朔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1日朔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晋发〔2022〕29号),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
各行业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完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实现标准全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先导作用凸显,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更加有力,标准化试点示范效能充分释放。
——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
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融发展。
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支持标准研究比率达到55%以上,标准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
——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全面改革标准化运行机制、提高标准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完善标准化相关政策,多角度、多渠道增强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
三明市生态功能区划表

附件2三明市生态功能区划表生态区(2个)生态亚区(5个)生态功能区(29个)生态功能小区(126个)闽西北山地盆谷生态区富屯溪流域亚区富屯溪流域西北部河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1宁化北部低山丘陵地质灾害防治生态功能小区2宁化牙梳山自然保护区1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与饮用水源生态功能小区2泰宁西北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1建宁北部重要陆域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小区2建宁客坊—黄埠乡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3建宁东南生态公益林与可持续发展生态功能小区4建宁东部闽江源自然保护区(东片)5建宁东部闽江源自然保护区(西片)富屯溪流域中部河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1将乐西部水源涵养与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小区2将乐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富屯溪流域山地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协调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将乐东北部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小区2将乐东部水土流失敏感环境及生态保育生态功能小区3将乐玉华洞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小区4将乐东南部中山水土流失敏感环境及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小区5将乐南部水库集水区水源涵养和农业生态生态功能小区富屯溪干流河谷与泰宁—将乐盆谷地生态农业与城乡协调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将乐余坊乡省级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小区2将乐北部可持续林产业环境生态功能小区3将乐北部农业生态生态功能小区4将乐龙池溪饮用水源生态功能小区5将乐中心城镇与城郊工业环境生态和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6将乐中南部可持续林产业环境生态功能小区1泰宁龙湖—朱口农业生态生态功能小区建宁盆地生态农业与城乡协调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建宁县中西部农业生态生态功能小区2建宁西南农业生态与山地生态恢复生态生态功能小区3建宁坑井水库饮用水源生态功能小区4建宁城镇生态生态功能小区池潭水库与库沿生态保护和景观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金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上清溪片区生态功能小区2泰宁中心城镇与旅游环境生态功能小区3泰宁杉城—下渠农业生态生态功能小区4金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金湖片区生态功能小区15泰宁西部、南部低山高丘森林生态系统及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沙溪流域亚区沙溪流域河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1宁化闽江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小区沙溪流域西部山地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宁化南部可持续复合农林业生态功能小区2宁化寨头里水库饮用水源生态功能小区沙溪流域中北部山地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三明市区西部山地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生态功能小区2三明市西北部生态农业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3三明市区北部山地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生态功能小区4三明市区北部生态旅游与饮用水源生态功能小区1明溪君子峰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2明溪西北部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区3明溪西北部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生态功能小区4明溪中北部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区5明溪中北部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生态功能小区6明溪东北部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区7明溪东北部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生态功能小区8明溪均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9明溪南部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区0明溪南部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生态功能小区1清流县中东部矿山生态保护和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沙溪流域东北部山地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沙县中北部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生态功能小区沙溪流域东部山地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三明市区东南部饮用水源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1沙县东部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生态功能小区2沙县南部饮用水源生态功能小区1永安沙溪流域东部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小区2福建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部生态功能小区沙溪流域南部山地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清流县东南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1永安西部中低山重要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小区沙溪流域中西部盆谷地生态农业与城乡协调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宁化西部低山丘陵水土保持与农业生态功能小区2宁化中心城镇与工业化生态功能小区3宁化东部矿山生态恢复与旅游生态环境功能小区4宁化湖村化石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1明溪罗翠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2明溪城镇与工业环境生态功能小区3明溪中部生态农业与城乡协调建设型生态功能小区24明溪中东部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生态功能小区1清流县东北部农业生态环境生态功能小区2清流县西北部矿山生态保护生态功能小区3清流县中北部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4清流县中心城镇生态环境和视域景观生态功能小区5清流县中西部矿山生态保护生态功能小区6清流县西南部水土保护生态功能小区7清流县南部土壤侵蚀生态恢复生态功能小区8清流县南部水土保持与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区沙县西北部盆谷地生态农业与城乡协调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沙县西部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小区2沙县中西部农业生态功能小区永安南部盆谷地生态农业与城乡协调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永安北部低山丘陵农林生态环境生态功能小区2安砂盆谷地生态农业环境生态功能小区3九龙溪重要饮用水体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4文川溪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环境生态功能小区5洛溪重要饮用水体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6永安中南部中低山农林生态环境生态功能小区7小陶南部中低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安砂水库与库沿生态保护和景观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清流县中部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2清流县中东部重要水系水源涵养和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小区1安砂水库与库沿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小区永安——三明产业走廊带生态功能区1莘口格氏栲自然保护区2三明市区莘口产业走廊带生态功能小区1永安鹰厦铁路沿线产业走廊带与旅游环境生态功能小区三明——沙县产业走廊带生态功能区1沙县青州城镇与工业生态环境和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2沙县沙溪沿岸工业生态环境与视域景观生态功能小区3沙县城关镇与工业生态环境和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4沙县西南部生态旅游环境与饮用水源生态功能小区5沙县中东部水土流失防治和农业生态生态功能小区三明市区生态城市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三明市区沙溪视域景观生态功能小区2三明市区生态城市建设与工业生态环境和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3三明市区东北部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区4三明市区东北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小区闽东闽中中低山山原生态区闽江中游亚区闽江中游山地生态恢复、水源保护与可持续林产业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大田县南部中低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2大仙峰自然保护区尤溪流域西部河源地山地自然恢复与水源保护生态功能区1大田县北部中部中低山丘陵矿山恢复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2大田县梅山乡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3大田县北部工业环境与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31尤溪北部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小区2尤溪西北部饮用水源生态功能小区3尤溪西部农业生态和水库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4尤溪西南部水土流失防治和农业生态建设生态功能小区5尤溪县西南部九阜山自然保护区1永安东部低山丘陵水土保持与山地生态恢复生态功能小区2福建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部生态功能小区闽江中游中部山地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重点监控生态功能区1尤溪东北部洋中镇与工业生态环境和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2尤溪县东北部农业生态和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小区3尤溪县南部农业生态和矿山生态保护生态功能小区尤东永北高位盆谷与丘陵状山原地高地生态农业型生态功能区1尤溪县东部农业生态和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小区大田太华—前坪高位盆谷与丘陵状山原地高地生态农业型生态功能区1大田县西北部丘陵生态农业环境生态功能小区大田—尤溪低位盆谷地生态农业与城乡协调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大田县东部中低山丘陵生态公益林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2大田县均溪中心城镇与工业环境生态和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1尤溪县中北部城镇工业生态环境和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2尤溪县中南部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生态功能小区古田—水口水库与库沿生态保护和景观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尤溪县东北部水口库区与库沿生态保护和景观建设生态功能小区龙江—木兰溪—晋江上游亚区木兰溪、晋江上游河源自然生态恢复与水源保护生态功能区1大田县南部晋江上游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九龙江上游亚区九龙江北溪上游山地生态恢复、水源保护与可持续林产业建设型生态功能区1大田县南部九龙江上游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1永安东南部水源涵养与林业生态环境生态功能小区大田上京—桃源高位盆谷与丘陵状山原地高地生态农业型生态功能区1大田县西部中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2大田县桃源—上京农业生态生态功能小区3大田县上京矿山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45。
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

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2月28日经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8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4月2日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2023年12月28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管理和非国有公益林权利人的经济补偿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设置专职、兼职人员负责政策法规宣传、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技术规程要求等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森林经营和林木采伐技术培训。
朔州介绍

朔州(Shuòzhōu),位于中国山西省西北部,桑干河上游,是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辖地级市。
总面积1.0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71.48万。
中国新型的以煤电为主导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一座正在崛起的北方生态园林工业城市、中国农区最大的奶牛基地和北方重要的陶瓷生产基地。
地理环境朔州市位于山西省西北部,东经111°53'~113°34',北纬39°05'~40°17'的内外长城之间,西北毗邻内蒙古自治区,南扼雁门关隘,北距古城大同129公里,南至省府太原200公里,东到首都北京502公里。
行政区划截至2009年,朔州市辖2个市辖区、4个县,共73个乡镇(含街道办),1684个行政村。
区划名称面积人口邮政编码政府驻地朔城区1793 50.5 036002 鄯阳街平鲁区2314 20.4 038600 井坪镇山阴县1652 23.9 036900 岱岳镇应县1708 32.8 037600 金城镇右玉县1965 11.2 037200 新城镇怀仁县1230 32.7 038300 云中镇注:面积的单位是平方公里,人口的单位是万。
经济发展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开放,朔州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以煤、电、奶为支柱产业,兼有陶瓷、食品、机械、建材、城市风景照片(20张)化工、轻纺、医药、冶金及耐火材料等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和以农牧业为主导、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格局。
朔州市矿藏资源极为丰富,已探明矿藏25种。
主要有煤炭、高龄岩、石灰岩、铝矾土、耐火粘土、云母、石墨、石英、沸石、长石、铁矿及一定储量的金、铜、稀土、锆、613矿产资源等,且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
煤炭储量约505亿吨,占全省储量的六分之一。
现煤炭产量达到1亿吨,发电量达到159多亿千瓦时。
全市现有工业企业517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家,地毯、糠醛(醇)、亚麻纱、出口煤、陶瓷产品、裘皮服装、燕麦片、土豆片、黄芪、大蒜、“古城”牌系列乳品、“梨花春”系列白酒等30多种产品赢得了国内外用户的赞誉。
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

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同时,由于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和发展方式粗放,全省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
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将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
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为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
第一章生态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一节生态功能区划指导思想生态功能区划是实施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进行省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保护规划与生态经济规划的基础。
生态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生态学原理,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增强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形成演化规律的基础上,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理论为指导,进行生态功能区划,指导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第二节生态功能区划原则主导功能原则:生态功能的确定以生态系统的主导服务功能为主。
在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域,以生态调节功能优先;在具有多种生态调节功能的地域,以主导调节功能优先。
区域相关性原则:在区划过程中,综合考虑流域上下游的关系、区域间生态功能的互补作用,根据保障区域、流域与全省生态安全的要求,分析和确定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
综合、协调原则:生态功能区划是一项综合、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进行区划时,必须用综合性、系统性、多层面的复合指标,全面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析和测定,分析区域单位整体特征,视其相似和差异程度来划分区域、确定界线,以正确地反映区域分异情况;生态功能区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农业区划、城镇体系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有关区划、规划相衔接。
遵循自然规律原则:在充分考虑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功能相互作用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生态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的空间分异规律,确定区划中的主导因子及划分依据,并保证各生态功能区的功能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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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急剧增加,使得全市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尖锐。
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维护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朔州市生态功能区划》。
第一章生态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一节生态功能区划指导思想生态功能区划是实施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进行全市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保护规划与生态经济规划的基础。
生态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生态学原理,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增强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形成演化规律的基础上,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理论为指导,进行生态功能区划,指导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第二节生态功能区划原则主导功能原则:生态功能的确定以生态系统的主导服务功能为主。
在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域,以生态调节功能优先;在具有多种生态调节功能的地域,以主导调节功能优先。
区域相关性原则:在区划过程中,综合考虑流域上下游的关系、区域间生态功能的互补作用,根据保障区域、流域与全市生态安全的要求,分析和确定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
综合、协调原则:生态功能区划是一项综合、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进行区划时,必须用综合性、系统性、多层面的复合指标,全面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析和测定,分析区域单位整体特征,视其相似和差异程度来划分区域、确定界线,以正确地反映区域分异情况;生态功能区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农业区划、城镇体系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有关区划、规划相衔接。
遵循自然规律原则:在充分考虑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功能相互作用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生态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的空间分异规律,确定区划中的主导因子及划分依据,并保证各生态功能区的功能独特性。
管理适用性原则:当生态边界和行政区域的边界线相近,在不影响上述分区原则的情况下,则以行政区域的边界为区划边界。
既考虑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兼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又可以满足高层次决策的宏观指导,有利于政府综合管理、合理利用和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生态功能分区的依据和方案第一节生态功能分区等级与划分依据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受胁迫的过程和效应、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及生态系统的特征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区划的理论基础是地表区域分异规律。
一、分区等级朔州市生态功能区划系统分四个等级。
即:一级区——生态区二级区——生态亚区三级区——生态功能区四级区——生态功能亚区二、区划依据根据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方案的结果,朔州市全区属晋北山地丘陵盆地温带半干旱草原生态区,在此基础上展开了朔州市生态功能四级区划:一级区、二级区和三级区划分,均以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分区结果为依据,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行政界限的完整性及便于管理的原则,并根据朔州市主要的生态系统类型、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划分出一级区、二级区、三级区;四级区划分,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为依据,在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三级区基础上,划分出四级区。
第二节生态功能区划系统方案根据上述生态功能区划原则、分区依据,在分析朔州市生态环境现状及其特征,评价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多种模型与方法,实现了指标体系各指标因子的数据收集和信息提取,形成了定量反映区域生态环境系统安全形状的研究成果;并对土地、植被、水土流失等主要因子进行了遥感分析和GIS空间分析。
朔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共分为1个一级生态区、3个生态亚区、11个生态功能亚区。
朔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晋北山地丘陵盆地温带半干旱草原生态区Ⅰ朔州西部及北部山地丘陵灌木草原生态亚区ⅠA 右玉平台地风沙控制与林牧业生态功能区ⅠA-1 沧头河河谷农牧业生态功能亚区ⅠA-2 右玉山地丘陵风沙控制与林牧业生态功能亚区ⅠB 黑驼山山地丘陵生态畜牧业与林业生态功能区ⅠB-1 黑驼山北部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亚区ⅠB-2 黑驼山南部生态畜牧业与林业生态功能亚区ⅠC 洪涛山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生态功能区ⅠC-1 洪涛山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及林牧业生态功能亚区Ⅱ朔州市山间盆地农牧业生态亚区ⅡA 朔州盆地东部平原农牧业生态功能区ⅡA-1 桑干河水源地保护与农牧业生态功能亚区ⅡA-2 桑干河两岸农业与林果业及人文景观生态功能亚区ⅡB 朔平台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及农牧业生态功能区ⅡB-1 平鲁台地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生态功能亚区ⅡB-2 朔城区工业与农牧业生态功能亚区Ⅲ朔州市东部及南部山地丘陵森林草原生态亚区ⅢA 恒山北缘山地水源涵养和自然景观生态功能区ⅢA-1 紫金山和应县南山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亚区ⅢA-2 山阴县南部和怀仁县东南部山地丘陵水土保持和育林生态功能亚区第三章生态功能区的主要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朔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分为1个生态区、3个生态亚区、6个生态功能区和11个生态功能亚区。
依据区域主导生态功能,11个生态功能亚区可归属为5类生态亚区。
其中:水土保持和风沙控制生态功能亚区类型2个,煤炭开发与生态系统恢复生态功能亚区类型2个,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景观保护生态功能亚区类型2个,农林牧业生产类型为主的生态功能亚区类型有4个,城市发展与城郊农业生态功能亚区类型1个。
一、水土保持和风沙控制类型生态功能亚区该类型生态功能亚区2个,即:右玉山地丘陵风沙控制与林牧业生态功能亚区和山阴县南部和怀仁县东南部山地丘陵水土保持和育林生态功能亚区。
其主要保障措施和发展方向是:1、因地制宜搞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要以水土流失控制为主导,以逐步增加植被覆盖度,恢复和建立良性生态系统为中心,建设良性、高效的生态经济循环系统为宗旨,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2、加快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生态建设工作,逐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水土保持要以防治水土流失为手段,以小流域治理为模式,以生物措施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实施沟、坡,梁、峁综合治理,加速以防风、固沙,保持水土为中心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快陡坡,特别是25度以上坡耕地还林、还草工程,实行草、灌、乔相结合,完成“三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任务。
3、调整农林牧产业结构。
农林牧结构调整,要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以林牧业为主,兼顾农业作为调整思路,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畜牧经济区基地,以果、枣为主的经济林果业园地,晋西北高寒农产品杂粮基地,培育特色农业,发展脱贫致富的支持产业。
4、搞好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淤地坝建设,切实搞好以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保水、保土、保肥,扭转耕作粗放和广种薄收的种植习惯,因地制宜的布局作物种类,推广抗旱、耐寒优良品种及早作农业技术,改进和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加工系列产品,走规模化、商品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路子。
5、强化水土保持执法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止各种破坏水上资源、地貌和植被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特别是引黄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封山禁牧、舍饲养畜、草场封育轮牧、生态修复、大面积保护等措施;强化水土保持的社会化管理,坚决禁止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活动,有效地避免人为破坏,保护植被和生态环境。
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贯彻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靠社会和企业的力量,遏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6、矿产开采与改善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要依法关闭破坏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点,制止乱采滥挖、无证开采行为。
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矿产开采与改善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施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综合开发利用和节约资源;加强对废弃物和采煤、采矿沉陷区的治理,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进行生态恢复。
7、水土流失地区,山洪泥石流活动频繁:草场鼠害猖獗,严防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煤炭开发与生态系统恢复类型生态功能亚区该类型生态功能亚区2个,即:洪涛山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及林牧业生态功能亚区和平鲁台地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生态功能亚区。
其主要保障措施和发展方向是:l、发挥本地煤电能源优势,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焦炭企业集团,兼并、重组、改造中小煤矿和焦炭企业,实施资源整合,煤、气、电、油等各类能源共同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综合利用和节约资源,建设环保型绿色矿山和企业,提高煤炭综合利用与附加值,实现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促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点和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小煤矿,制止乱采滥挖、无证开采行为:严格执行新建矿山采矿许可证审批制度。
新建矿山要认真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程序。
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淮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保护。
3、采矿业要节能和洁净化生产并举,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回收率,减轻环境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加强对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的治理,实行严格的采空区生态恢复和治理措施,减轻煤炭工业发展对生态系统的压力。
4、根据本生态功能区的农业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工程,生产特色农产品,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拉长产业链条,提质、增量、增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景观保护类型生态功能亚区该类型生态功能亚区共有2个,即:黑驼山北部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亚区和紫金山和应县南山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亚区。
其主要保障措施和发展方向是:l、保持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林草植被覆盖率是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因此,要严加保护丰富的森林、灌丛、草场植被资源,及其自然生态系统和生态效益,保持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防止森林、灌丛、草场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要切实保护好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特种用途林,以及自然保护区等,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和地表径流滞蓄能力。
2、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
按照不同生态系统空间分布地域、土地类型等条件,对草地、灌丛、林地、统筹规划,建设用材林基地、自然保护区、旅游区、重要水源区和农业经济开发区,以及植物繁殖园和天然植物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