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卫医[2012]10号邢台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4.17
•【字号】豫卫医〔2019〕21号
•【施行日期】2020.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
作的通知
豫卫医〔2019〕2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18〕43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3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事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需要核准登记二级诊疗科目和三级诊疗科目?

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需要核准登记二级诊疗科目和三级诊疗科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以下简称《名录》)自1994年发布后,已进行过多次修订。
目前,《名录》设有一级诊疗科目34个(18个下设二级诊疗科目),二级诊疗科目125个(不包含17个其他),三级诊疗科目6个(全是器官移植项目)。
对于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需要核准登记二级诊疗科目和三级诊疗科目,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尚无明确、统一的规定,《名录》使用说明中也只提到“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
关于医疗机构需要核准登记二级诊疗科目和三级诊疗科目的要求主要散见于一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笔者对这些零散的规定进行了系统回顾,总结如下:相关规定:1.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开展临床检验工作;(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三)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注解:一级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下设六个二级诊疗科目:①临床体液、血液专业;②临床微生物学专业;③临床化学检验专业;④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⑤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⑥其他。
2013年8月,原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9号)共包括检验项目1462项,其中临床体液、血液专业360项,临床微生物学专业152项,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47项,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458项,临床分子生物学及细胞遗传学专业145项。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03-2006年度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验收工作的通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03-2006年度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验收工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11.27•【字号】冀卫科教[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03-2006年度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验收工作的通报(冀卫科教〔2008〕29号)各市卫生局、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管理,评估项目实施绩效和水平,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检查验收2003-2006年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的通知》(冀卫科教〔2008〕3号)要求,在各有关单位自评总结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2003-2006年度跟踪项目进行了实地评估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验收范围包括我厅2003-2006年下达的115项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分布在我省10个设区市的31个项目承担单位。
我厅抽调了从事管理、医学和财务等专业的24名专家组成评估组开展实地评估检查。
验收评分采用百分制,围绕项目评价指标完成情况(50分)、经费配套及开支(30分)和经济、社会效益(20分)进行打分。
验收优秀项目(得分95分以上)36项(附件1),占31.3%;合格项目(得分80-94分)70项(附件2),占60.9%;限期整改项目(得分79分及以下)8项(附件3),占7.0%;因故中止执行项目1项(项目编号GL200317)。
验收结果表明,多数项目承担单位能够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改进支撑条件,优化创新环境,加强项目质量和经费监管,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绝大部分项目完成了预期的项目评价指标。
部分项目在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了自主改进与创新,达国内领先水平。
跟踪项目的实施,在促进项目单位医学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医学重点学科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相关学科和医疗卫生机构整体诊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 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经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18年8月13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第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鼓励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和技术评估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第九条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以下简称禁止类技术):(一)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二)存在重大伦理问题;(三)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四)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备案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扩展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更科学规范临床医疗技术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技术,我院已申请限制类髋关节置换术作为我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命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禁止使用。
涉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的医疗技术,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前,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未经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原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未列入“限制临床应用”清单的医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属于临床研究范畴,禁
止开展临床应用,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以上相关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备案,现作以简要说明。
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按要求完成医疗技术备案,并填写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附表1)和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附表2)。
医务科
2017年12月14日
附表1
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单位:(公章)执业许可证号码:
所在地:市
技术名称:
开展日期:年月日
附表2
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医师姓名:
所在单位:
技术名称:
开展日期:年月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2版)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一类医疗技术管理(一)医务科对全院一类医疗技术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负责全院一类医疗技术的清理和目录编订,召开本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集体审定,报院长审查后发布执行,并向科区卫生局备案。
(二)医务科负责构建全院医疗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技术人员档案,制定考评指标,管理制度和医疗技术的申报、新增、终止、退出流程,严格按流程做好本院医疗技术的动态管理,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
(三)配合临床科室做好手术医师平时的实际操作能力评估,根据相关科室的技术能力考评,每年对注册在本院的手术医师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行授权,并做好质量监管,为下一年度的再授权提供依据。
(四)做好日常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督查工作,指导相关科室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统计、分析和阶段性总结工作。
二、二类医疗技术管理(一)根据本院业务发展需要,向省卫健委申请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批准进行必要的诊疗科目变更登记后方可开展。
(二)科室和医务人员申请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应当确认符合下列条件:1、该项医疗技术符合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或可以变更增加相应诊疗科目;3、有在本机构注册的、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4、有与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5、该项医疗技术通过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6、完成相应的临床试验研究,有安全、有效结果的国家权威认证依据;7、有与该项医疗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8、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审核材料,保证材料客观、真实、有效,上报医务科审核,整理后由医务科报上级部门审核。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邢台市第一医院邢台市肿瘤医院)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54
同比增长:50.0%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4889.93
同比增长:-45.0%
平均金额(万元)
¥95.88
同比增长:-62.3%
平均节支率
8.8%
同比增长:1.1%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5 日 生成
4/2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4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 邢台千屿建筑有限 医院扶梯装修及零星项目成交结 公司
34.7
果公告
TOP5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 邢台鸿捷信息技术 医院监控室升级改造成交结果公 有限公司
目标单位: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邢台市
第一医院邢台市肿瘤医院)
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我院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快科技兴院的步伐,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及评选流程,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第1号令)、《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将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新技术新项目概念新技术新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己经过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具有临床应用前景,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用以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的医疗技术。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符合医学伦理规范。
新技术新项目分类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文件精神,我院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按照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及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分为院级医疗技术、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三类。
不得将国家卫健委公布的禁止类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
1、院级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技术。
近两年内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院级医疗技术。
2、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较大、风险较高或涉及一定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
根据《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19年版)》,对目录内所列的医疗技术按照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管理。
3、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或者存在重大伦理风险,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7号)文件精神,对所列的15项医疗技术按照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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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卫生局文件邢卫医[2012]10号邢台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及驻市医疗机构,邢台医专第一、二附属医院,邢台矿区医管办,市区内各民办医疗机构: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冀卫医…2010‟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提高对医疗技术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应用的组织和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各种文件、规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组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并进行严格管理。
二、严格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必须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进行,已经列入分类管理并实施准入的特殊医疗服务项目,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中华医学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技术分类方法,结合医院诊疗科目,按照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确切,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安全性、有效性的原则,制订本医疗机构的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并在4月30日前完成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审核结束后,市直及驻市医疗机构、市区内民办医疗机构、县市二级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将工作情况总结、医疗技术目录上- 2 -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的技术审核,结束后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2、需要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项目的医疗机构(首批准入项目见附件1),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
各单位应对照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进行自查,对已审批的立即报市卫生局备案;对未经省卫生厅审批而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按要求填写《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见附件1附表),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医政科。
我局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送省卫生厅审核,获准开展的二类医疗技术经省卫生厅审核通过后在市卫生局备案。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符合本院实际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长效管理。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制度,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得不到保障、医疗安全存在- 3 -隐患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坚决取消开展此项技术的资格。
我局将在2012年6月份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项目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附件1: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附件2: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抄报:省卫生厅。
- 4 -附件1:冀卫医…2010‟8号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现予以公布。
省厅将组织专家分批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根据医学科学、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临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医疗机构要按照《办法》要求,对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填写《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做好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 5 -准备工作。
省厅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制定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审核标准,指定有关机构,开展技术能力审核评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对通过能力评价的医疗机构按照《办法》规定,办理相应的医疗技术项目登记,并及时将准予第二类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告。
对不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要停止开展相关的医疗技术,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附件:1.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2.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主题词:技术管理目录通知抄报:卫生部医政司。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1月18日印(共印60份)- 6 -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共计12类46项)一、呼吸科1、经支气管镜介入治疗技术2、经内科胸腔镜胸膜固定术二、骨科3、半骨盆切除术4、人工关节置换术5、骶管内肿瘤综合治疗6、人工关节缩创术及翻修术7、腰椎间盘微创手术治疗8、颈椎间盘前路椎体次全切固定术9、椎管内肿瘤纤维外科治疗10、关节内骨折缩创治疗11、脊柱侧弯前路胸腹联合松解术12、颈椎病后路、前路减压植骨内固定术13、髋臼造盖及骨盆截骨术14、臂丛神经损伤神经移位术15、颈、胸、腰椎骨折脱位前、后路复位固定减压植骨术16、复杂骨盆及髋臼骨折17、断肢(指、趾)再植术18、周围神经、血管修复术- 7 -19、复合组织移植修复术(肌瓣、肌皮瓣、骨瓣、足拇趾拇甲瓣或第二足趾游离移植拇指再造术等)20、拇指再造及部分再造术21、脊髓损伤后膀胱功能重建术22、先天髋脱位矫正手术三、介入放射23、神经系统介入诊疗技术四、心血管内科24、冠脉介入诊疗技术⑴冠状动脉造影术⑵经皮冠状动脉内介入治疗术(PTCA、Stent)⑶IABP应用术25、起搏治疗相关医疗技术⑴临时心脏起搏器安置术⑵永久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单腔、双腔、CRT、ICD安置术)26、电生理相关医疗技术⑴心内电生理检查术⑵射频消融术(室上速、房速、房扑、房颤、室速等射频消融术)27、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⑴左右心导管术⑵经皮房间隔穿刺术- 8 -⑶经皮ASD、PDA、VSD、血管瘘封堵术⑷经皮二尖瓣、肺动脉瓣、主动脉瓣球囊扩张术28、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⑴主动脉、外周血管(动、静脉)球囊扩张术、支架和(或)滤器植入术⑵肾动脉支架植入术⑶颈动脉支架植入术五、烧伤整形科29、复杂性游离皮瓣、皮瓣、肌皮瓣、超薄皮瓣修复术30、特大面积烧伤切(削)痂植皮术31、男性生殖器成形或再造术32、乳房再造成形术33、阴道成形术六、耳鼻咽喉-头颈外科34、人工耳蜗植入术35、经鼻内镜蝶鞍肿瘤切除术36、经鼻内镜前颅窝鼻窦肿物切除术37、全喉全下咽全食管切除胃代食管术38、全喉切除术后发音重建术七、妇产科39、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八、医用高压氧科- 9 -40、医用高压氧治疗术九、眼科41、角膜移植技术42、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十、肾内科43、血液透析技术十一、泌尿外科44、输尿管镜技术45、经皮肾镜技术十二、新技术46、本省首次开展(未纳入卫生部规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以上46项临床技术纳入本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
- 10 -项目编号□□□□□□□□□□□□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申请技术名称:申请单位:负责人:申请日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承诺书一、本申请书的内容均为真实信息;二、严格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技术应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三、及时整理、分析、总结病例资料及临床应用信息,按期接受评估;四、如应用期间发生《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所规定情形的,立即暂停临床应用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五、如应用期间发生《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情形的,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六、申请的医疗技术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间未满12个月的不再申请。
项目负责人签章:科室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年月日提交材料说明一、《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字迹清晰易辨;二、“申请项目所在科室”,是指已经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注册存在的诊疗科目。
三、“综合技术情况”栏,是指所在科室开展的与该申请项目相关并能体现医疗技术水平的技术;四、需要提交的附加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开展该项目科室的医护人员《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和符合要求的培训证书等复印件;3、与本项目相关的医疗器械或药品的相关证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4、申请医疗机构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复印件;5、申请医疗机构的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务、职称等情况);6、申请技术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诊疗护理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及与诊疗相关的应急预案;7、与申请技术项目相关的《知情同意书》;五、提交材料制作要求:1、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申请书》一册1份;附加材料1份;并骑缝盖申请医疗机构的公章。
2、《申请书》与附加材料须制作电子文档一份(各种证件复印件须扫描制成JPG文件)。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二、项目所在科室情况注:如项目主要人员为多人,此页可以多人填写。
三、项目所在科室的专用设备、设施及工作基础四、相关辅助设施情况五、该项目的基本概况(另附页)附件2: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