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勘探规范
地震勘探野外测量施工要求

地震勘探野外测量施工要求
首先,测量施工前需要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和地貌分析,以了解勘测
区的地质情况。
对于地震勘探区域特殊的地形和地貌,需要采取相应的测
量方法和仪器,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选取合适的观测点位置。
观测点的选取应尽可能覆盖整个勘测
区域,并考虑到勘测区域的地质情况和目标研究的深度。
观测点之间的间
距应充分考虑测量精度和测量范围的平衡,避免局部测量结果的不准确性。
第三,合理布设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的布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干
扰和误差。
在布设设备时,应注意平面和立面的垂直度,以及设备之间的
空间布局。
第四,测量设备的标定和校准。
地震测量设备的标定和校准是保证测
量结果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需要定期检验设备的工作状态,对设备进行校准,避免设备误差的积累。
第五,采取适当的野外测量方法。
地震测量中常用的方法包括反射法、折射法和弹性波雷达法。
根据实际需求和勘测区域的地质条件,选择合适
的方法进行测量。
同时,应对测量方法进行合理调整和改进,以提高测量
效率和精度。
第六,严格控制测量误差。
地震测量中的误差包括仪器误差、环境误
差和人为误差等。
在测量过程中,需要注意环境因素的变化,并在测量前
后进行校正和修正,以减小测量误差。
总之,地震勘探野外测量施工是一项技术复杂、需求高精度的工作,
对于测量施工有着严格的要求。
只有按照这些要求进行施工,才能确保地
震勘探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地质勘察工作中的规范地质勘探技术要求

地质勘察工作中的规范地质勘探技术要求地质勘察是确定地下地质情况和资源分布的重要手段,它在各个领域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地质勘察工作中,采用规范的地质勘探技术是确保勘察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地质勘察中的一些规范地质勘探技术要求。
一、现场勘探技术要求1. 勘探设备准备在进行地质勘察的现场工作前,必须确保所有勘探设备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这包括测量仪器、钻机、地质勘探工具以及其他必要的设备。
勘探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必要时进行维护和校准,以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安全操作地质勘探工作通常需要进行钻探或挖掘等操作,因此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所有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在勘探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 现场勘探数据记录现场勘探数据的记录是地质勘探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工作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使用统一的数据记录表格,准确记录勘探过程中的各项数据。
对于需要取样分析的地质层或岩石,必须按照要求正确采集样品,并标明采样点的坐标、深度等信息。
二、地质勘察测量技术要求1. 地形测量地形测量是地质勘察的基础工作之一。
在进行地形测量时,应选择适当的测量方法和仪器,如全站仪、GNSS等,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测量。
勘测人员应熟练掌握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钻孔测量钻孔是地质勘察中常用的勘探方法之一。
在进行钻孔测量时,应选择合适的钻探工具和技术,并确保钻孔的垂直度和准确深度。
测量人员应根据规范要求,在每个钻孔位置处进行钻孔测量,记录钻孔的直径、深度和岩石结构等信息。
三、地质勘察分析技术要求1. 岩石和土壤样品分析对于采集到的岩石和土壤样品,必须进行相应的分析试验以确定其物理力学性质和化学特征。
分析应按照规范要求,使用标准化的试验方法进行,并保证实验条件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2. 地震勘探技术要求地震勘探是勘察地下地质情况的重要手段之一。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震监测与评估规范要求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震监测与评估规范要求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震监测与评估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减少灾害风险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勘察工程的可靠性和科学性,在进行地质勘察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地震监测与评估规范要求。
本文将探讨这些规范要求,从地震监测到地震评估的全过程进行论述。
地震监测是地质勘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它能够收集地震活动的数据并为后续的地震评估提供基础。
地震监测的规范要求包括监测站点的设置、仪器设备的选择和安装以及数据采集与传输的要求。
首先,监测站点的选择应考虑到地震活动频繁的区域,以及与工程区域的距离和地质条件等因素。
其次,仪器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校准。
最后,数据采集与传输的要求包括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的采集和传输,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地震监测的同时,地震评估也是地质勘察工程的重要内容。
地震评估的规范要求主要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两个方面。
首先,地震安全性评价需要对工程所在区域的地震烈度进行评估,确定地震安全性设计参数。
评估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地震参数、勘察数据和工程设计要求等因素,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
其次,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需要分析工程对地震的承受能力,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地震灾害的风险。
此外,在地质勘察工程中还有一些其他地震监测与评估的规范要求需要遵循。
例如,需要对勘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震灾害进行预测和评估,以确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同时,还需要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编制相应的报告,以便后续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参考。
总结起来,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震监测与评估规范要求包括地震监测和地震评估两个方面,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并针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
只有遵循规范要求,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最终减少地震灾害对工程的影响。
建筑物地震设计规范要求的地质勘探流程解析

建筑物地震设计规范要求的地质勘探流程解析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对建筑物的安全性有着重大的影响。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耐震性,地震设计规范对地质勘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本文将对建筑物地震设计规范要求的地质勘探流程进行解析。
一、概述地质勘探是建筑物地震设计的前提,它通过对地下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为工程设计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估和建议。
地质勘探流程主要包括前期调查、采样分析和报告编制三个阶段。
二、前期调查前期调查是地质勘探的第一步,目的是了解勘察区域地下地质情况并确定勘察方法。
在这个阶段,工程师会收集相关资料,如地质图、地震烈度图等。
同时,还需要进行现场考察,对地形地貌、地下水位、地震活动等进行实地勘查。
通过这些工作,可以初步了解地质背景,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三、采样分析采样分析是地质勘探的核心阶段,它通过对地下土壤和岩石的取样分析,获取工程用地的地质参数。
在这个阶段,工程师会根据前期调查的数据,确定取样点并进行岩土采样。
采样方式通常包括钻探、挖掘和地下水位监测等。
在取样完成后,对土壤和岩石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
常见的分析内容包括土壤颗粒组成、密度、含水量、固结性能等。
通过这些分析结果,可以获得地基承载力、地基沉降、地基稳定性等参数,为后续的地震安全性评估提供参考。
四、报告编制报告编制是地质勘探的最后一步,它将前期调查和采样分析的结果进行整理和归纳,形成地质勘探报告。
地质勘探报告是建筑物地震设计的重要依据,它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调查区域的地质背景和地震活动情况;2.勘察方法和采样点的选择依据;3.采样和分析方法以及结果;4.地基参数和地震安全性评估;5.建议的地震设计措施等。
报告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清晰性。
同时,还需要注明勘探的限制条件和不确定性,以便设计人员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应用。
五、总结建筑物地震设计规范要求地质勘探流程是确保建筑物耐震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前期调查、采样分析和报告编制三个阶段,可以准确了解地下地质情况,并为工程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
地震勘探-安全操作规程(4篇范文)

地震勘探:安全操作规程(4篇范文)第1篇地震勘探:安全操作规程一、车载仪器设备,应安装牢固并具有抗震功能,电线路布设合理。
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爆破工作站应设在上风侧安全区内,并与孔口保持良好通视。
四、未经批准,禁止在通航河道、海域和桥梁、水库、堤坝、地下通道、铁道、公路、工业设施、居民聚居区附近进行爆破勘探作业。
在通航河道、海域进行地震爆破作业,应设置临时航标信号。
五、井内装入炸药包前应探明井内情况。
在浅水区或水坑内爆破时,装药点应距水面至少1.5m。
六、汽车收、放电缆时,车辆行驶速度应小于5km/h。
七、排列地震电缆,应使用导向轮和导引拨叉。
禁止用手排列地震电缆。
八、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
第2篇地震勘探安全操作规程一、车载仪器设备,应安装牢固并具有抗震功能,电线路布设合理。
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爆破工作站应设在上风侧安全区内,并与孔口保持良好通视。
四、未经批准,禁止在通航河道、海域和桥梁、水库、堤坝、地下通道、铁道、公路、工业设施、居民聚居区附近进行爆破勘探作业。
在通航河道、海域进行地震爆破作业,应设置临时航标信号。
五、井内装入炸药包前应探明井内情况。
在浅水区或水坑内爆破时,装药点应距水面至少1.5m。
六、汽车收、放电缆时,车辆行驶速度应小于5km/h。
七、排列地震电缆,应使用导向轮和导引拨叉。
禁止用手排列地震电缆。
八、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
第3篇地震勘探钻机作业安全规程sy6349-1998前言本标准是为了满足地震勘探各类车装钻机及非车装钻机运行安全的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地震勘探钻机作业。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安全环保处。
地质勘察工程师规范要求中的地震勘探技术要求

地质勘察工程师规范要求中的地震勘探技术要求地震勘探作为一种重要的地质勘察手段,在地质勘察工程师规范要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地震勘探技术要求旨在提供详细的指导,确保地震勘探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地质勘察工程师规范中的地震勘探技术要求,并探讨其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一、勘探设计与计划要求地震勘探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勘探设计与计划,以确保勘探工作的高效和准确。
勘探设计与计划应包括以下要点:1. 确定勘探目标和范围,明确勘探任务。
2. 制定勘探方案和方法,选择地震勘探技术和设备。
3. 设定勘探参数,包括勘探探头数量、检测距离和频率等。
4. 实施野外调查和分析,确定勘探点位和线路。
二、地震勘探测点选择要求在进行地震勘探工作时,测点的选择至关重要。
地震勘探规范要求采用以下原则进行测点选择:1. 测点应覆盖勘探范围内的主要地质构造和断层,以确保勘探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测点应分布均匀,以充分反映地下地质情况。
3. 避免在可能存在干扰的地质条件下选取测点,如背斜、断层等。
三、地震勘探仪器与设备要求规范要求地震勘探仪器与设备具备以下特点:1. 精度高、灵敏度强,能够准确测定地下地质构造和物理参数。
2. 频率范围宽,能够适应不同深度和地质条件下的勘探需求。
3. 抗干扰能力强,能够在地质噪声和其他干扰源存在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4. 便携式、高效率,适用于不同地形和地貌条件下的勘探工作。
四、数据采集和处理要求地震勘探数据采集和处理是地震勘探工作的核心环节。
规范要求采集和处理过程中应满足以下要求:1. 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采集数据的时候,要注意测点的布设,确保覆盖整个勘探范围。
3. 对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剔除异常数据和干扰源。
4.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归一化和校正,以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5. 采用合适的数据处理方法,如滤波、叠前处理和地震剖面解释等,以提取有效信息。
地震地质调查勘探规范

地震地质调查勘探规范篇一:地质规范目录国家标准1.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3.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4.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行业标准1.1∶250000地质图地理地图编绘规范(DZ/T0191-1997)2.1∶20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1995)3.1∶50000区域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则(DZ/T0157-1995) 4.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0)(DZ/T0179-1997) 5.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1995)6.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1991)7.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Z/T0246-2006)8.1∶1000000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规范(DZ/T0247-2006)9.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DZ/T0151-1995)10.1∶50000海区地貌编图规范(DZ/T0235-2006)11.1∶50000海区第四纪地质图编图规范(DZ/T0236-2006)12.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细则(1∶50000)(DZ/T0158-1995)13.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固体矿产调查勘查国家标准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3.固体矿产普查总则 (GB/T13687-92)行业标准1.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0-2002)2.钨、锡、汞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1-2002)3.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 4.铝土矿、冶金菱镁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2-2002)5.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5-2002)6.砂矿(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8-2002)7.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3-2002)8.稀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4-2002)9.铀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199-2002)10.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11.高岭土、膨润土、耐火粘土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6-2002)12.玻璃硅质原料、饰面石材、石膏、温石棉、硅灰石、滑石、石墨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7-2002)13.磷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9-2002)14.硫铁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0-2002)15.重晶石、毒重石、萤石、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1-2002)16.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2-2002)17.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02)18.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19.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0078-93)20.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21.固体矿产勘查报告格式规定(DZ/T0131-1994)22.地质矿产钻探岩矿芯管理通则(DZ/T0032-1992)23、《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24.固体矿产勘查档案立卷归档规则(DZ/T0222-2004)25.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DZ/T0216-2002)26.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0、1∶10000、1∶50000)(DZ/T0175-1997)27.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1980年颁布实施)28.国土资源部发文矿区矿产资源出量规模划分标准29.岩石矿物鉴定质量要求和检查办法(DZ/T0130.2-1994)30.岩矿分析质量要求和检查办法(DZ/T0130.3-1994)31.1∶50000和1∶200000化探样品分析质量要求和检查办法(DZ/T0130.6-1994)32.岩矿分析试样制备规程(DZ0130.13-1994)水工环地质调查勘查国家标准1.水文地质术语(GB/T14157-1993)2.工程地质术语(GB/T14498-1993)3.岩溶地质术语(GB/T12329-1990)4.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14538-1993)5.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12328-1990)6.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7.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GB/T14158-93)8.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技术要求(GB/T14497-1993)9.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15218-94)10.海岸带综合地质勘查规范(GB10202-1988)11.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11615-1989)12.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GB5084-1985)13.生活引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1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行业标准1.水文测井工作规范(DZ/T0181-1997)2.地下水资源数值法计算技术要求(DZ/T0224-2004)3.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规范(DZ/T0225-2004)4.国家计划委员会地质局工作标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试行)5.工程地质编图规范(1∶500000~1∶1000000)(DZ/T0095-1994)6.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100000~1∶200000)(DZ/T0096-1994)7.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25000~1∶50000)(DZ/T0097-1994)8.沙漠地区工程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100000~1∶500000)(DZ/T0059-1993)9.岩溶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1∶100000~1∶200000)(DZ/T0060-1993)10.冻土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1∶100000~1∶200000)(DZ/T0061-1993)11.红层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1∶100000~1∶200000)(DZ/T0062-1993)12.黄土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1∶100000~1∶200000)(DZ/T0063-1993)13.岩土体工程地质分类标准(DZ/T0219-200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布地质环境司工作标准省(自治区)环境地质调查基本要求(1∶500000)(试行)15.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0032-1992)1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程(DZ/T0223-2004)17.滑坡、崩塌监测测量规范(DZ/T0227-2004)18.水质分析质量要求和检查办法(DZ/T0130.4-1994)19.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DZ0238-2004)20.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DZ/T0245-2004)21.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22.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40-2004)2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0241-2004)地球物理勘查国家标准1.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GB/T14499-1993)2.地球物理勘查名词术语行业标准1.地球物理勘查图图式、图例和用色标准(DZ/T0069-1993)2.区域重力调查技术规程(DZ/T0082-2006)3.重力调查技术规定(1∶50000)(DZ0004-1991)4.大比例尺重力勘查技术规范(DZ/T0171-1997)5.1:500000海区自由空间重力异常图编图规范(DZ/T0237-2006)6.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0170-1997)7.垂直地震剖面法勘探技术标准(DZ/T0172-1997)8.航空磁测技术规范(DZ/T0142-1994)9.地面磁勘查技术规程(DZ/T0144-1994)10.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DZ/T0071-1993)11.1:500000海区磁力异常(△T)平面图编图规范(DZ/T0234-2006)12.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DZ/T0073-1993)13.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DZ/T0072-1993)14.自然电场法技术规程(DZ/T0081-1993)15.地面甚低频电磁法技术规程(DZ/T0084-1993)16.时间域激发激化法技术规定(DZ/T0070-1993)17.直流充电法技术规程(DZ/T01086-1997)18.地面瞬变电磁法技术规程(DZ/T01087-1997)19.大地电磁测深法技术规程(DZ/T0173-1997)20.井中激发激化法技术规程(DZ/T0204-1999)21.电偶源频率电磁测深法技术规程(DZ/T0217-2006) 22.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0080-1993)23.水文测井工作规范(DZ/T0181-1997地球化学勘查国家标准1.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符号(GB/T14839-1993)2.地球化学勘查术语(1∶200000)(GB/T14496-1993)行业标准1.地球化学勘查图图式、图例和用色标准(DZ/T0075-1993) 2.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0000)(DZ/T0011-91)3.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DZ/T0167-2006)4.岩石地球化学测量技术规程(DZ/T0248-2006)5.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0145-94)6.汞蒸汽测量规范(DZ0003-1991)遥感技术方法国家标准1.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GB/T14950-1994)2.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15968-1995)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6962-1986)4.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5661-1995) 行业标准1.卫星遥感图像产品质量控制规范(DZ/T0143-1994)2.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1:50000)(DZ/T0151-1995)3.区域环境地质勘查遥感技术规定(1:50000)(DZ/T0190-1997)4.航空遥感摄影技术规程(DZ/T0203151-1999)5.物探化探遥感勘查技术规程规范编写规定(DZ/T0195-1997)国家标准1.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3.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4.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行业标准篇二:地质调查有关规范目录地质调查有关规范目录首页A类--汇编、代码地质调查有关规范目录首页B类--规范、规程、标准、总则、细则地质调查有关规范目录首页B类--规范、规程、标准、总则、细则地质调查有关规范目录首页B类--规范、规程、标准、总则、细则地质调查有关规范目录篇三:地质勘察技术要求地质勘察技术要求一、工程概况:①工程地址:铜冶镇②结构形式:10-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1座③基础形式:桩基础④工程阶段:详勘二、钻孔要求:1、钻孔位置及数量:孔数共2、钻孔深度:控制性钻孔深度达《钻孔一览表》规定孔深处,所有钻孔均应钻入设计 (持力层)以下3米或对于覆盖层较薄时,应进入完整基岩3米。
地质勘察工程师规范要求中的地震勘探方法

地质勘察工程师规范要求中的地震勘探方法地质勘察工程师在进行地震勘探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地震勘探方法在地质勘察工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介绍地震勘探的规范要求和常用方法。
一、地质勘察工程师规范要求中的地震勘探方法地质勘察工程师在进行地震勘察时需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选择适当的地震勘探方法。
这些规范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勘察区域的特点分析:地震勘察工程师需要对待勘察区域的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岩层性质等进行详细的分析,以便选择合适的地震勘探方法。
2. 勘察目标的明确:地震勘察的目标各不相同,有些可能是为了寻找矿藏,有些可能是为了勘查地下水资源等。
地质勘察工程师需要明确勘察的目标,并结合目标选择适当的地震勘探方法。
3. 仪器设备的选择:地震勘察工程师在进行勘察时需要选择适当的地震勘察仪器设备。
根据勘察目标和勘察区域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仪器设备对勘察结果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4. 数据采集与处理:地质勘察工程师需要准确地采集地震勘察数据,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分析。
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处理分析的科学性对于勘察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二、地震勘探方法的常用技术地质勘察工程师在进行地震勘察时常用的方法包括:1. 人工震源法:人工震源法是利用由人工震源引发的地震波在地下介质中传播的规律进行勘察的方法。
通过在地上制造爆破声、人工地震等震源,观测地震波在不同地点的传播情况,以推断地下地质构造和岩层性质。
2. 地震反射法:地震反射法是利用地震波在介质中反射和折射的规律进行勘察的方法。
通过设置地震仪器和观测器,观测地震波在地下界面上的反射和折射,以获取地下地质信息。
3. 地震折射法:地震折射法是利用地震波在介质中折射的规律进行勘察的方法。
通过设置地震仪器和观测器,观测地震波在地下界面上的折射,以获取地下地质信息。
4. 重力法和磁法:重力法和磁法是利用地球的重力场和磁场进行勘察的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震勘探规范5.2 地震数据采集的基础工作5.2.1低(降)速带的测定5.2.1.1小折射:宜采用相遇时距曲线观测系统,排列长度应为低(降)速带总厚度的8~10倍。
选择检波点距时,低速层、降速层和高速层至少均应有3 道控制。
5.2.1.2微测井:每个速度分层至少有3个观测点,在速度变化的拐点附近应加密观测。
井口观测点(或激发点)离井口位置应不大于1m。
5.2.2干扰波调查一般可采用单个检波器和小道距连续追踪的方式进行观测,宽频带接收。
追踪干涉波应有足够的长度,并能求出各组干扰波的主要参数。
5.2.3环境噪声观测在随机干扰较强,记录信噪比较低的地区,应录制环境噪声,计算随机干扰的相关半径。
5.2.4试验工作5.2.4.1生产前应进行试验,以了解勘探区内的地震地质条件和有效波、干扰波的发育情况,选择最佳激发、接收条件,确定完成地质任务采用的基本工作方法。
5.2.4.2试验前应根据地质任务和设计要求,结合区内地震地质条件和以往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编写出试验方案。
5.2.4.3试验点、线(段)应选在区内有代表性的不同块段上,并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及单一因素变化的原则。
5.2.4.4试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资料处理和分析,写出试验总结,作出明确结论,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5.2.4.5未经试验或试验结论不明确,不得转入正式生产。
5.2.4.6生产中局部地段记录变坏时,需增做试验,找出原因,调整工作方法,使记录得到改善。
5.3 二维地震数据采集5.3.1 采集参数的选择5.3.1.1激发条件:a)井中激发深度一般应在潜水面以下3~5m,尽可能选在粘土、砂质粘土等激发效果好的层位上。
对于潜水面过深、炮孔难以达到潜水位以下的地区,激发层位应尽量选在不漏水的致密层中,并采取灌水及埋实等方法,以消除和减弱声波、面波等干扰。
b)组合爆炸方式,应由理论计算和试验确定,以最大限度地压制干扰,突出有效波。
c)采用可控震源,必须对震源台数、扫描方式、扫描频率、扫描长度、振动次数、组合形式、驱动电平等参数进行充分试验。
扫描频率试验前,应对试验的扫描频率一致性进行检查,扫描频率应大于或等于二个倍频程。
d)采用电火花震源时,应充电到额定电压;并应在有水的浅井或浅坑中激发,以消除声波干扰。
5.3.1.2检波器及检波器组合:a)应在分析区内地震地质条件和试验的基础上,选择检波器自然频率和检波器类型。
同一勘探项目不得使用不同型号和不同参数的检波器。
b)根据地质任务的要求和干扰波调查资料,在试验的基础上确定检波器的组合形式、联接方式、组内距及组合基距。
5.3.1.3观测系统:a)道距确定应符合空间采样定理,防止在频率—波数域处理中出现空间假频。
b)应视多次波发育情况合理地选择最大炮检距,并结合区内的特点保证浅、中、深目的层均能达到应有的叠加次数。
c)覆盖次数的选择,应保证满叠加后的信噪比不小于3。
d)应根据区内的构造特点,尽可能采用目的层下倾方向激发、上倾接收的施工方法。
5.3.2野外施工的技术要求5.3.2.1仪器站工作:a)按设计和试验结果,正确选择仪器因素。
b)前要录制合格的日检记录,合格日检,不得投入生产。
c)按SEG规定要求监视记录直达波初至下跳,记录磁带(经计算机)显示为一负数。
d)每炮都应回放全波监视记录,若必须滤波回放时,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且滤波通带应固定。
e)操作员应认真分析监视记录,及时发现和排除人为缺陷;记录变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记录质量达到设计和标准要求。
f)认真填写仪器班报。
填写内容要准确、齐全,字迹要工整,特殊情况应注记。
g)同一勘探区多台仪器施工时,至少应在同一条测线上重复做1km的对比剖面。
h)每天收工后,应及时将当日的原始资料交施工员或现场解释员验收。
i)每录完一盘磁带(软盘)后应立即去掉允写环或加上写保护。
5.3.2.2放线工作:a)电缆严禁拖、拉、踩、压,过道路时应防压保护;收线应及时盖好插头防护盖。
b)电缆插头和检波器接头应接触良好,不沾水和泥污,电缆应保持干燥,防止漏电。
c)检波器必须挖坑埋置,做到插直、插紧、插准,必要时应使用加长尾锥。
检波器组合时应严格按组合图形埋置,且中心点对准桩号,同一道内的检波器应埋置在同一高程上,特殊埋置条件应在班报中注记。
d)因特殊情况,征得操作员同意后可适当移动检波器位置,但沿测线方向移动不得大于1/5道距,垂直测线方向移动不得大于1/2道距,移动后应在仪器班报中注明。
井口检波器埋置距井口不大于1m。
e)放线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警戒,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操作员报告。
f)检波器应轻拿轻放,不准强拉引线,工作结束后应将检波器擦拭干净并短路。
g)采集站应有专人保管;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摔碰;保持干燥,不沾水和泥污。
收工装车、存放时应加防震措施。
5.3.2.3激发工作;a)使用炸药震源时,应执行GB12950中的规定。
b)爆炸井深和药量应按设计要求执行,并在班报中准确记录。
c)爆炸机工作性能应良好,爆炸信号最大时差不得大于1ms。
组合爆炸时雷管应串联,并尽量使各炮药包埋置在同一标高上。
d)采用可控震源工作时,应保持其设计的组合图形。
多台震源同时工作时,其工作频率、相位一致性应符合要求。
e)使用电火花震源时,充电电压应达到试验确定的额定值;且启爆同步性良好,误差不大于1ms。
5.3.2.4地震钻井(炮孔)工作:a)井位应准确,一般应布置在测线同一侧、垂直距离测线5m的范围内。
如遇特殊情况,井位沿测线方向偏离距离应不大于1/2道距,沿垂直测线方向偏离应不大于2个道距。
b)井深必须按设计或解释组(施工员)要求施工,且药包应下到规定的深度。
c)多井(坑)组合爆炸时,井(坑)距、位置和图形应符合设计要求。
d)应遵守钻机操作规程,电力线30m以内不得施工钻孔。
e)认真填写钻井班报,特殊情况应在班报中注记。
5.4 三维地震数据采集三维地震勘探野外数据采集除执行5.1~5.3的有关规定外,根据三维工作的特殊性,还有如下要求:5.4.1 观测系统和采集方法,应使其资料有较高的信噪比和垂向、横向分辨率。
一般应采用规则观测系统,在地表条件复杂的地区也可采用不规则观测系统。
5.4.2 道距的选择,应防止产生偏移假频和迭前处理时的空间假频。
5.4.3 接收线距宜为道距的整数倍,一般为道距的2~6倍,最大线距应小于第一菲涅尔带半径。
5.4.4最大炮检距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既要满足最浅目的层反射系数稳定,又要满足速度分析精度和压制多次波,还应减小动校正拉伸畸变对反射波频率的影响。
5.4.5应根据地下构造的复杂程度确定共中心点面元网格密度和覆盖次数。
且应使面元内各道炮检距分布均匀,覆盖次数稳定。
5.4.6应绘制相应比例尺的工程布置图。
工程布置图应以主要目的层等高线为背景,并标出主要地物、地貌以及线束位置和全部接收、激发点、线,标明线束号,接收、激发线号以及激发点号、检波点号,整个工区每一个激发、接收点编号不得重复,且应建立相对坐标系。
5.4.7建立正确的空间属性文件,激发点、检波点位置变动时应及时修定、登录。
5.5 多波地震勘探数据采集5.5.1激发激发横波(s波)可采用振动型水平可控震源、炸药震源和冲击型机械震源。
5.5.1.1水平可控震源激发s波时,振动器的底板应呈锥形,并与地面有良好的耦合。
5.5.1.2炸药震源激发s波时,可采用单井或三排井激发。
若采用三排井激发时,应采用导向延迟爆炸技术,中间排爆炸并的药量要适当,左右或前后两排井距中间排井的距离应大于中间排井爆炸所形成的破坏圈半径。
5.5.1.3用冲击型机械震源激发s波时,如撞击地表浅坑的垂直壁,撞击面积要合适,且宜在中等湿度的土壤中撞击;如撞击嵌入地下的钢垫板,钢垫板爪齿嵌入地下的深度应经试验确定。
5.5.1.4应通过改变震源的激发方向,并使用计算机处理来合成P波震源、SV波震源、SH 波震源。
5.5.2 接收5.5.2.1应采用三分量或两分量检波器接收,检波器灵敏轴方向应与震源方向匹配,并严格定向。
检波器应挖坑埋置,并呈水平状态。
5.5.2.2宜采用三分量检波器进行波场特征调查,以选择s波、转换波最佳接收地段和观测方式,最大限度地削弱面波、声波等干扰,增强有效波能量。
5.5.2.3波场分离宜在现场进行,以检查s波、转换波、纵波(p波)、干扰波的情况。
5.5.2.4应采集区内p波与s波的静校正数据。
5.5.2.5使用一台(或双台)地震仪器记录多分量信息时,同类波的各个接收道各种因素应一致,仪器与检波器连接的排序应固定。
5.6 折射波法地震数据采集5.6.1采用相遇、追逐观测系统或共深度面元折射法进行观测。
5.6.2要求记录背景平静,能在初至区或续至区清晰地记录主要目的层的折射波。
5.6.3炮点应布置在桩号位置上。
如遇障碍物移动炮点位置时,应在班报上注明。
5.7 垂直地震剖面法(VSP)数据采集5.7.1选择波形重复性好的震源类型,并保持激发条件稳定。
激发参数应试验确定。
5.7.2观测方式、观测段范围和观测点距应根据地质任务的要求确定。
观测点距应同时满足空间采样定理。
5.7.3零偏移距VSP偏移距不大于1/8;非零偏移距VSP偏移距不大于井深。
5.7.4采用三分量检波器接收。
5.7.5在整个观测段中,一般每200m选择一个试验点,以验证激发因素和仪器因素等是否合适。
试验点可作为校核检查点,校核检查点总数应不少于全部观测点的10%。
5.7.6经试验后确定的工作因素不得随意改变,且整个观测段的工作方法应一致。
5.7.7施工前应冲洗钻孔,以保证电缆和检波器下井的安全。
下井电缆和检波器应当绝缘良好,井下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MΩ。
5.7.8施工时,应先做试验点和校核点,然后在检波器提升过程中进行正式记录。
为衰减电缆波,井中检波器提升到接收位置推靠固锁后,应放松电缆。
检波器在固定位置上不得停留时间过长,禁止在井底10m以内滞留为了监视震源子波波形变化,应设置子波检波器。
子波检波器井至震源的距离应小于震源子波主频的波长,一般为10m左右。
井深应大于激发井深,并保证子波不受干扰。
5.7.10施工中应及时分析监视记录,作出质量评述和初步整理。
应检查观测点深度,重复观测点之间的时间误差不应大于1ms。
否则应及时校核和补充观测。
5.7.11当VSP孔不在地震测线上时,应穿过钻孔作联井测线。
5.7.12激发点附近,应做低(降)速带测定。
5.8 煤矿床水水文地震勘探数据采集应依据水文地质的特殊任务,通过试验确定地震数据采集方法。
5.9 现场处理系统5.9.1为监控野外施工质量、检验试验效果、调整野外施工部署和及时提供初步成果资料,各施工单位应配备现场处理系统。
5.9.2现场处理系统应具备地震资料常规处理程序的基本模块,如预处理、频谱分析、道编辑、初至切除、振幅补偿、滤波、抽道集、静校正、速度分析、动校正、水平叠加、叠后修饰及剖面显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