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相关问题解答(第一期)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

6.银行按规定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后,应留存《出口收汇说明》五年备查。
进料加工贸易收汇
来料加工贸易(比例内)收汇
其他贸易收汇
预收货款收汇
同上
同上
本次结汇或划出金额不超过核查系统中查询的该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余额”。
1.开户银行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时,应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查询该企业是否已在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企业的基本信息已登记的,开户银行可直接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
企业的基本信息未登记的,开户银行不得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同时应通知企业到开户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2.待核查账户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代码为1101。
1.预收货款可收汇额,依据企业已登记预收货款和前12个月出口收汇情况,由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生成。
2.企业预收货款对应的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后,其经联网核查后结汇或者划出的金额,从该企业登记的相应贸易类别出口可收汇额中扣减。
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
同上
1.《出口收汇说明》;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4.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银行不得为收汇单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三、联网核查与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
项 目
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一般贸易收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通知》(汇发[2008]29号)
外汇竞赛题库

综合部分试题一、单项选择题(55)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自()起执行。
A、1996年1月29日B、1997年1月14日C、2008年8月1日D、2008年8月5日正确答案:D2、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人,并应当出示证件。
A、1B、2C、3D、4正确答案:B3、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以下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A、10%B、20%C、30%D、40%正确答案:B4、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的原则。
a. 流动、安全、增值b. 安全、流动、增值c.流动、增值、安全正确答案:B5、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a.透明b.等价交换c.诚实信用正确答案:C6、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无权采取下列哪一项措施:()a. 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b. 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c. 直接冻结或查封违法主体的账户正确答案:C7、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a. 6个月b.1年c.2年正确答案:B8、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行()的原则。
A、间接申报与直接申报相结合B、逐笔申报与定期申报结合C、交易主体申报正确答案:C9、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填报要求规定了涉外收入款之间的平衡关系是:A、收入款金额≥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其他金额B、收入款金额=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其他金额C、收入款金额=结汇金额+现汇金额正确答案:A10、银行结售汇统计月报的报送时间为月后()天内,若当月()天恰逢周日,月报上报时间顺延半天,否则不顺延。
A、3B、4C、5D、6正确答案:C11、银行结售汇统计基本原则中,居民个人和居民机构办理结汇按(),并根据指标解释确定统计项目的具体归属。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企业端常见问题解答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企业端常见问题解答二、系统初始化和登录咨询题1、什么缘故在系统初始化和在线登录时,系统会显示“无法与服务器连接”?答:企业网上报审子系统在初始化和在线登录时,需与外汇局服务器进行数据验证,因此企业的电脑必须能正常地连接到互联网。
请确认:(1)电脑是否能够正常上网?(2)电脑是否安装了防火墙软件?假如安装了防火墙软件且关闭该软件后能够使用系统,请打开或添加防火墙软件中的7001和7002两个端口。
(3)电脑上网是否采纳代理服务器方式?假如是代理服务器方式,请在弹出代理服务器设置窗口时设置代理服务器参数。
(4)是否仅在一台电脑上安装系统。
(5)电脑的操作系统是否是windows2000 或windowsXP,扫瞄器是否5.5或以上。
(6)是否安装了数字证书和软盘身份证书。
(7)假如外汇局修改了服务器IP地址,将会及时通知所有网上核销企业。
企业是否按照通知要求,离线进入系统,在“系统设置”的“应用服务器设置”中输入正确的应用服务器IP地址。
2、企业二个证书全部正确安装的情形下登录显现“连接服务器失败”提示是什么缘故?答:缘故有两个:(1)企业信息是否已同步到外网,外汇局可依照同步日志查看。
(2)企业网络缘故,检查代理服务器7002端口是否开通,本机防火墙设置是否有咨询题。
3、企业端在所有证书均已正确安装,且网络端口均已打开的情形下,为何仍无法连接服务器?答:在企业的运算机上作下列检查:点击“操纵面板”-打开“区域设置”-点击“时刻”-检查“时刻格式”是否是“HH:mm:ss”的格式,假如不是就要改成该格式。
4、在登录系统时显现系统升级,应如何处理?答:系统推广后,外汇局将依照企业的相关建议对系统加以改进和优化,因此会不定期进行系统升级更新,最大程度方便企业核销员的操作。
当有新的升级版本公布时,登录系统后,程序会自动提醒您升级,请按“升级”按钮,进行系统升级。
升级成功后,在下一次升级版本的显现之前,系统可不能再弹出升级的界面。
3-外管常见问题(政务咨询)

3-外管常见问题(政务咨询)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之外管常见问题汇总第一部分共性问题:1、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后,预收预付、延期预收、延期预付,是否都在新的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中登记报告?对A类企业预收预付是30天,延收延付是90天,转口贸易在90天以上并且差额在50万以上就需要去报告。
2、总量差额、总量差额率、资金货物比率,地区偏差率,这些指标大概保持在多少以内属于正常范围?总量差额是正负50万,总量差额率正负30%,资金货物比率50%-150%,贸易信贷率正负25%。
3、12月1日起,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销,那银行核销专用联还需要吗?不需要的,但是如果属于非管辖地区像宁波在杭州要开核销专用联还是可以开的。
4、现在试点地区企业分类结果都是A类,A类的监管有效期是多久?外管局何时会对企业再进行分类?监管有效期是一年一检的,但是如果有违规行为产生的话就是随时降级的。
5、现在企业收到预收款要结汇还需要额度么?额度不够怎么办?现在不需要额度了,只要提供相关单据就可以了。
6、现在企业收到核销退单是否还要在核销系统中登记?企业如何处理退下来的核销单?不需要的,企业只要做内部备案处理就可以了。
7、现在的核销是按总量匹配,那么是从每月的月初到月末的出口总量和收汇总量的一个匹配吗?如果是的话,如果企业刚好属于三十天之内的预收款,属于不需要报告的,但是又刚好跨月了,是否会造成本月的总量核查有问题?是的,如果企业刚好属于三十天之内的预收款,属于不需要报告的,但是又刚好跨月了还是建议大家去做一下报告,因为虽然是属于30天之内的应收款,但是金额比较大可能会影响到指标,这就属于主动报告的范围。
外管核查按月核查,但最后看的指标是年度指标。
8、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50%以上-----阈值是多少?能否告知具体的计算方式?阈值是指企业总量差额、总量差额率、资金货物比,贸易信贷率与地区指标的偏差。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8年7月目录前言 (5)1.1系统目标 (5)1.2适用范围 (5)1.3业务流程简介 (6)1.4系统功能简介 (6)第一篇运行环境 (8)第二篇总体操作流程 (9)第三篇具体操作说明 (10)第一章....................... 进入本系统101.1 进入系统 (10)1.2 特别提示 (12)第二章..................... 出口收汇查询132.1 报关单信息查询 (13)2.1.1 功能介绍 (13)2.1.2 操作流程 (13)2.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6)2.2 核注明细查询 (16)2.2.1 功能介绍 (16)2.2.2 操作流程 (16)2.3 可收汇额查询 (18)2.3.1 功能介绍 (18)2.3.2 操作流程 (18)2.3.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9)第三章....................... 退出本系统20前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1.1系统目标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平台,完善货物贸易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1.2适用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及个人的货物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和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经营非保税货物的出口收汇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
1.3业务流程简介外汇局和海关总署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全部出口收汇实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以加强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基本流程是:海关总署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传输企业已结关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外汇局向数据中心提供不同贸易方式报关单可收汇金额的运算规则,核查系统计算汇总各贸易方式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金额;外汇局按照外债管理规定核定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后,向核查系统传送预收货款出口可收汇金额。
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指南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二○○八年七月八日一、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简称《办法》)的适用主体范围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个人出口收汇及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经营非保税货物的出口收汇。
二、2008年7月14日起需要进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的出口收汇1.出口项下境外收汇,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或者边境小额、对外承包出口等其他贸易项下的出口收汇,来料加工的应收工缴费收汇等。
2.预收货款(出口买方信贷项下企业提前收汇,纳入该企业预收货款进行管理)。
3.符合规定的境内收汇,如从保税区收取的出口收汇、进料深加工结转的出口收汇等。
4.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如邮寄货物、旅游购物商品等)。
5.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的境外出口收汇。
6.贸易融资项下收汇,出口买方信贷、出口押汇、无追索权的福费廷和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外汇和人民币放款。
7.有形软件进行出口货物报关的收汇。
8.从离岸账户划转的出口收汇。
9.一笔境外汇入款中货物贸易金额大于服务贸易金额的出口收汇。
10.出口项下外币现钞收入。
三、不需进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的出口收汇1.有追索权的福费廷和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收取的外汇和人民币放款。
出口押汇、无追索权的福费廷和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境外收汇。
2.代理出口业务项下委托方收取代理方原币划转的外汇。
3.转口贸易项下的出口收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服务贸易)。
4.无形软件不进行出口货物报关的收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服务贸易)。
5.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内的出口收汇。
6.一笔境外汇入款中货物贸易金额小于服务贸易金额的收汇。
四、实行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简称待核查账户)管理的内容1.待核查账户的开立及数量待核查账户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代码为1101。
出口企业在银行已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资本金账户的,银行直接以该企业名义开立待核查账户。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相关问题解答(第一期)

出⼝收结汇联⽹核查政策相关问题解答(第⼀期)出⼝收结汇联⽹核查政策相关问题解答(第⼀期)新闻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1、对于进⼊待核查账户的出⼝收汇,银⾏应在何时出具出⼝收汇核销专⽤联?答:企业出⼝收汇进⼊待核查账户,银⾏应在按规定进⾏联⽹核查并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后,为企业出具出⼝收汇核销专⽤联。
银⾏对于企业从待核查账户划⼊经常项⽬外汇账户的资⾦,不得再出具出⼝收汇核销专⽤联。
银⾏出具的出⼝收汇核销专⽤联应与对应收汇的申报单号码⼀⼀对应。
2、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能否⽤于质押⼈民币贷款?答: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不能⽤于质押⼈民币贷款。
3、贸易项下收汇何时进⾏国际收⽀申报?答:有关货物贸易项下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应当按照《通过⾦融机构进⾏国际收⽀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版国际收⽀统计监测系统推⼴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6]57号)的附件3)的规定办理国际收⽀统计间接申报,即收到境外款项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解付之⽇或结汇中转⾏结汇之⽇起五个⼯作⽇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4、银⾏如何办理企业贸易融资项下出⼝收汇的联⽹核查?答:贸易融资项下出⼝收汇应区分以下⼏类情况办理核查:(1)银⾏向企业提供外币形式贸易融资(打包放款除外)的,应在提供融资服务即放款时进⾏联⽹核查,对应外汇应进⼊企业的待核查账户,银⾏按规定登录核查系统进⾏收汇核注(即在核查系统中录⼊实际结汇或者划出⾦额,扣减对应可收汇额)后,在相应可收汇额范围内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
此类业务项下企业实际从境外收回的出⼝货款直接偿还给银⾏,不进⼊待核查账户,不必接受联⽹核查。
如此类业务项下有余款不需偿还银⾏的,对应外汇应进⼊企业的待核查账户并由银⾏进⾏联⽹核查。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一期)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一期)————————————————————————————————作者:————————————————————————————————日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问题解答(第一期)问题1:企业名录的变动周期是怎样的?对于贸易收支业务发生频率较高的企业,是否在办理每笔业务前都需要查询名录?答:企业名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动态变化、实时更新。
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问题2:辅导期的截止日期是按首笔收支业务发生日期计算,还是首笔进出口业务发生日期计算?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五条,辅导期的截止日期指新列入名录企业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入或支出业务之日起90天,与进出口业务发生日期无关。
问题3:银行在办理与待核查账户相关业务时,在哪些环节需要查询企业的名录状态和分类状态?答: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外汇资金入账前,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确定收汇资金性质,无法确定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
若企业不在名录内,银行应暂时将该笔外汇资金挂账,并适时通知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
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银行不得为不在名录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问题4: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若放款资金由境外银行提供(例如包买行为境外银行的福费廷业务),此类融资款及回款是否也可直接进入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答: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不含出口贸易融资项下境内银行放款及境外回款。
对于符合规定的由境外银行提供的出口贸易融资业务,属于买断型的,融资款应当进入企业的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属于非买断型的,融资款不必进入待核查账户,境外回款应当进入待核查账户。
问题5: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资金调回境内时,是否需要先行划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答:存放境外资金调回境内无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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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相关问题解答(第一期)
新闻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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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进入待核查账户的出口收汇,银行应在何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答:企业出口收汇进入待核查账户,银行应在按规定进行联网核查并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后,为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银行对于企业从待核查账户划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资金,不得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与对应收汇的申报单号码一一对应。
2、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能否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
答: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不能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
3、贸易项下收汇何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答:有关货物贸易项下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应当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推广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6]57号)的附件3)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即收到境外款项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4、银行如何办理企业贸易融资项下出口收汇的联网核查?
答:贸易融资项下出口收汇应区分以下几类情况办理核查:
(1)银行向企业提供外币形式贸易融资(打包放款除外)的,应在提供融资服务即放款时进行联网核查,对应外汇应进入企业的待核查账户,银行按规定登录核查系统进行收汇核注(即在核查系统中录入实际结汇或者划出金额,扣减对应可收汇额)后,在相应可收汇额范围内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
此类业务项下企业实际从境外收回的出口货款直接偿还给银行,不进入待核查账户,不必接受联网核查。
如此类业务项下有余款不需偿还银行的,对应外汇应进入企业的待核查账户并由银行进行联网核查。
(2)银行向企业提供人民币形式贸易融资(打包放款除外)的,应在提供融资服务前进行联网核查(即在核查系统中录入相应的放款金额,扣减对应可收汇额),联网核查后银行放款不进入待核查账户。
此类业务项下企业实际从境外收回的出口货款直接偿还给银行,不进入待核查
账户,不必接受联网核查。
如此类业务项下有余款不需偿还银行的,对应外汇应进入企业的待核查账户并由银行进行联网核查。
(3)银行向企业提供打包放款形式贸易融资的,在放款时不必进行联网核查,对应外汇不进入待核查账户。
此类业务项下企业实际从境外收回的出口货款应进入待核查账户并由银行进行联网核查。
若企业实际从境外收汇时,由于出口可收汇额不足,无法使用待核查账户中外汇全额偿还银行的融资款,差额部分可由企业使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外汇或购汇支付。
有关境内银行提供货物贸易融资项下的出口收汇,仍应当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推广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6]57号)的附件3)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5、对于保税监管区域企业,银行如何区分其贸易收汇是保税项下还是非保税项下?
答:银行在收到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的一笔外汇收入时,应首先根据信用证、托收的条款或者汇款指示、交易附言等信息判断该笔收汇性质,无法判断的,应要求企业说明(说明是否是非保税货物出口收汇)。
对属于非保税货物出口收汇的,应严格进入待核查账户进行管理。
6、一笔收汇既有货物贸易的也有服务贸易的,银行如何办理入账和核查?
答:企业应依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规则确定收汇资金性质。
企业一笔收汇既有货物贸易的也有服务贸易的,且按规定应申报为货物贸易项下的,应进入待核查账户并由银行进行联网核查。
企业待核查账户中由于上述原因形成的非货物贸易收汇,经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可办理结汇或划转至同一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7、远期结汇是否纳入核查范围?何时核查?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52号),远期结售汇业务实行履约审核。
远期合约到期时,银行凭客户提供的相应有效凭证为其办理结售汇。
凡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用于办理远期结售汇履约。
8、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是否需要核查?如何进行联网核查?
答: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在银行为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前进行联网核查。
9、企业出口退汇应如何办理?退汇时是否需要核查?如何核查?
答:企业因故申请将出口收汇退回境外的,应向外汇局说明是否是待核查账户中外汇,并按照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有关退赔外汇的相关规定办理。
退汇时是否需要联网核查,视具体情况处理:
(1)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外汇的退汇,不需联网核查。
(2)企业待核查账户中外汇的退汇:外汇局在审核真实性后,对于相应货物已出口的,在《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上注明“需联网核查”字样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对于错汇的,在《证明》上注明“不需联网核查”字样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银行应根据外汇局在《证明》上的签注办理相应的联网核查和退汇手续。
未经外汇局签注的《证明》不得用于办理待核查账户中外汇的退汇。
10、境内收货境外收汇的是否需要核查?如何核查?
答:招标项下,境外采购商向境内供货商购买商品,该商品在境内使用(不运往境外或境内特殊经济区域,不需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且境内供货商在收到境外汇入的货款时应申报为货物贸易项下的,对于此类收汇可比照“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办理核查和登记。
11、开展集中收付汇业务的企业如何进行联网核查?
答:根据“谁出口谁收汇谁核查”的原则,开展集中收付汇业务企业的各子公司须开立待核查账户,其出口收汇必须进入待核查账户,并经联网核查后方可划转至该企业办理集中收付汇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以前做法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相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12、企业的现钞收入是否需要接受联网核查?如何核查?
答:企业的现钞收入需要接受联网核查,但不必进待核查账户。
企业办理出口对应的现钞收入结汇或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应填写《出口收汇说明》,银行应登录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后方可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13、《办法》规定,对于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企业在办理结汇或者划出资金时,应向银行提供盖有银行业务公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正本和邮寄货物清单。
“邮寄货物清单”具体指什么?
答: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却有出口收汇的情况,主要包括未达到海关规定
申报金额的邮寄出口等。
企业在办理待核查账户中此类收汇的结汇或划出时,应提供盖有银行业务公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主体留存联)正本和相应的单证来证明其真实交易背景。
对属于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出口,应提供邮寄货物清单,具体是指快递公司为企业出具的业务收据,无法提供收据的,以企业出具的清单代替。
14、企业进口付汇项下的退汇款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进口付汇项下的退汇款,企业应向银行提供进口合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正本,经银行审核无误后,该笔外汇不必进入企业的待核查账户。
1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是否还继续执行?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正式实施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