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出口收汇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

6.银行按规定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后,应留存《出口收汇说明》五年备查。
进料加工贸易收汇
来料加工贸易(比例内)收汇
其他贸易收汇
预收货款收汇
同上
同上
本次结汇或划出金额不超过核查系统中查询的该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余额”。
1.开户银行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时,应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查询该企业是否已在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企业的基本信息已登记的,开户银行可直接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
企业的基本信息未登记的,开户银行不得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同时应通知企业到开户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2.待核查账户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代码为1101。
1.预收货款可收汇额,依据企业已登记预收货款和前12个月出口收汇情况,由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生成。
2.企业预收货款对应的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后,其经联网核查后结汇或者划出的金额,从该企业登记的相应贸易类别出口可收汇额中扣减。
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
同上
1.《出口收汇说明》;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4.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银行不得为收汇单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三、联网核查与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
项 目
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一般贸易收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通知》(汇发[2008]29号)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8年7月目录前言 (3)1.1 系统目标 (3)1.2 适用范围 (3)1.3 业务流程简介 (3)1.4 系统功能简介 (3)第一篇运行环境 (4)第二篇总体操作流程 (5)第三篇具体操作说明 (6)第一章进入本系统 (6)1.1 进入系统 (6)1.2 特别提示 (8)第二章出口收汇查询 (9)2.1 报关单信息查询 (9)2.1.1 功能介绍 (9)2.1.2 操作流程 (9)2.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1)2.2 核注明细查询 (11)2.2.1 功能介绍 (11)2.2.2 操作流程 (11)2.3 可收汇额查询 (13)2.3.1 功能介绍 (13)2.3.2 操作流程 (13)2.3.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4)第三章退出本系统 (14)前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1.1系统目标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平台,完善货物贸易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1.2适用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及个人的货物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和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经营非保税货物的出口收汇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
1.3业务流程简介外汇局和海关总署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全部出口收汇实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以加强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基本流程是:海关总署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传输企业已结关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外汇局向数据中心提供不同贸易方式报关单可收汇金额的运算规则,核查系统计算汇总各贸易方式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金额;外汇局按照外债管理规定核定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后,向核查系统传送预收货款出口可收汇金额。
银行凭企业及自身操作员IC卡登录核查系统,进行出口可收汇金额核注操作并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

4.转让信用证项下贸易收汇,银行应当根据转让信用证相关约定判断款项归属,并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核查”的原则进行解付,其中属于第二受益人的出口收汇应直接划转第二受益人的待核查账户。
⑵出口押汇、福费廷、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打包放款除外)外币放款以及实际从境外收回的对应出口货款中不需偿还银行的余款;
⑶打包放款业务项下实际从境外收回的出口货款;
⑷出口货物保险或出口信用保险所得的理赔款;
1.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入账前要认真审核资金性质,无法判断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由于企业说明错误或银行工作失误而导致资金错误入账的,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⑴货物贸易项下收汇直接入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银行可根据企业的更正说明,为其办理该笔收汇划入待核查账户的手续;⑵服务贸易、资本项下收汇误入待核查账户的,经外汇局核准后,银行方可为企业办理从待核查账户划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其他外汇账户的手续。
3.盖有银行业务公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主体留存联)正本;
4.相应单证:
⑴对于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出口,提供邮寄货物清单(指快递公司出具的业务收据),无法提供收据的,以企业出具的清单代替。
⑵对于按规定应申报为货物贸易的符合规定的境内交货境外收汇,提供与境外采购商签订的购销协议或加工合同、发票、货运单据、情况说明函。
1.一笔出口收汇分次联网核查的,银行应在对该笔收汇进行第一次联网核查后出具全额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在核销专用联上签注相应的已联网核查金额。外汇局以银行签注的已联网核查金额为准为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并将核销专用联退回企业;外汇局因数据补录入或差额核销需留存核销专用联正本的,可向企业提供核销专用联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注已核销金额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系统简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是为了规范企业在出口收汇过程中的操作而设计的,该系统集成了收款、结汇等功能,帮助企业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操作,保证了出口交易的顺利进行。
功能特点1.收款管理–提供收款账号管理功能,包括新增、修改和删除收款账号信息。
–实时监测收款情况,及时更新收款信息。
2.结汇管理–提供结汇申请功能,方便企业提交结汇申请。
–系统自动核查结汇信息,确保结汇操作的准确性。
3.核查功能–提供核查功能,检查企业的出口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及时提醒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解决建议。
4.数据分析–显示企业的出口收结汇情况,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帮助企业监控经营情况。
操作流程1.登录–输入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2.收款管理–点击“收款管理”菜单,进入收款账号管理界面。
–点击“新增账号”按钮,填写收款账号信息并保存。
–对已存在的账号,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
3.结汇申请–点击“结汇申请”菜单,进入结汇申请界面。
–填写结汇信息,包括金额、用途等,并提交申请。
–系统自动核查信息,若通过核查,则结汇操作完成。
4.核查功能–点击“核查”菜单,进行出口收结汇信息的核查。
–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并根据提示进行调整。
5.数据分析–点击“数据分析”菜单,查看出口收结汇的数据报告。
–分析报告包括收款金额、结汇金额等信息,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经营情况。
注意事项1.操作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确保操作步骤的准确性。
2.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解决。
3.出口收结汇涉及资金安全等重要问题,请勿随意泄露账号密码等信息。
通过本操作手册,您可以快速了解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的操作流程和功能特点,帮助您更加高效地管理出口收结汇事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祝您操作愉快!。
企业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实务操作

企业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实务操作1. 简介企业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一种金融监管工具,用于对企业的出口收入、结汇等进行联网核查。
本文档将介绍企业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的实务操作,帮助用户快速上手使用该系统。
2. 登录与注册要使用企业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首先需要进行注册和登录操作。
以下是具体步骤:2.1 注册1.打开系统网站,并点击注册按钮。
2.填写注册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等。
3.提交注册申请,并等待系统审核。
2.2 登录1.打开系统网站,并点击登录按钮。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3.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3. 新建核查任务在成功登录企业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后,用户可以新建核查任务以对企业的出口收入、结汇情况进行核查。
3.1 填写任务信息1.点击系统菜单中的“新建任务”选项。
2.填写任务信息,包括任务名称、任务描述、参与核查的企业等。
3.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2 上传核查文件1.在下一步页面,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要进行核查的文件。
2.系统会自动识别文件格式,并显示在页面上。
3.确认文件无误后,点击“上传”。
3.3 提交任务1.在上传文件后,系统会展示核查的详细信息,包括文件名、文件大小等。
2.检查核查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可返回重新上传或编辑。
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任务”。
4. 查看核查结果提交任务后,用户可以查看核查结果以了解企业的出口收入、结汇情况。
4.1 查看任务列表1.在系统菜单中选择“任务管理”选项。
2.系统会展示用户已提交的任务列表。
3.点击相应任务名称,即可查看提交的任务详情。
4.2 查看核查报告1.在任务详情页面,点击“查看核查报告”按钮。
2.系统会生成核查报告,并以页面形式展示。
3.用户可以查看报告中的核查结果以及相关统计信息。
5. 导出核查报告除了在系统中查看核查报告,用户还可以将报告导出为文件,以便进行保存或分享。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外汇局版)国家外汇治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名目前言 (1)1.1系统目标 (1)1.2适用范畴 (1)1.3业务流程简介 (1)1.4系统功能简介 (1)第二篇具体操作讲明 (3)1.1 进入系统 (3)1.2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5)第二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 (7)2.1 功能介绍 (7)2.2 操作流程 (7)2.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9)第三章来料收汇比例调整查询 (10)3.1 功能介绍 (10)3.2 操作流程 (10)4.1 功能介绍 (13)4.2 操作流程 (13)4.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5)第五章企业核注金额查询 (16)5.1 功能介绍 (16)5.2 操作流程 (16)5.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8)6.1 功能介绍 (19)6.2 操作流程 (19)6.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1)第七章企业可核注余额查询 (22)7.1 功能介绍 (22)7.2 操作流程 (22)7.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4)第八章银行核注金额查询 (25)8.1 功能介绍 (25)8.2 操作流程 (25)8.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7)第九章银行核注明细查询 (28)9.1 功能介绍 (28)9.2 操作流程 (28)9.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9)第十章进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 (30)10.1 功能介绍 (30)10.2 操作流程 (30)10.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30)第十一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 (31)11.1 功能介绍 (31)11.2 操作流程 (31)1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33)第十二章退出本系统 (34)12.1功能介绍 (34)12.2 操作流程 (34)第三篇权限讲明 (35)前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认真阅读本操作手册。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目录前言 (4)第一章技术要求及安装指南 (5)1.1 硬件要求 (5)1.2 软件要求 (5)1.3 安装指南 (5)1.4 数字证书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系统初始化设置 (20)第二章系统登录 (21)第三章数据提取 (25)第四章核销报审 (32)4.1 逐笔报审 (33)4.2 批次报审 (45)4.3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 (50)4.4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不按合同) (53)4.5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 (56)4.6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不按合同) (60)4.7 待报审业务 (62)4.8 已报审业务 (64)4.9 已核销业务 (64)第五章补录入信息申报 (65)5.1 加工合同管理 (65)5.2 进口信息管理 (69)5.3 境内收汇管理 (71)第六章信息查询 (75)6.1 操作界面 (75)6.2 收汇信息查询 (76)6.3 核销单信息查询 (78)6.4 报审情况查询 (83)6.5 其它查询 (85)第七章企业内部管理 (89)7.1 企业注册信息 (89)7.2 部门登记 (89)7.3 业务员登记 (90)第八章系统管理 (91)8.1 用户密码修改 (91)8.2 应用服务器设置 (92)8.3 代理服务器设置 (92)8.4 SMTP邮件服务器设置 (93)第九章其它 (94)附录: (95)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企业端常见问题解答 (95)前言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企业网上报审子系统主要由数据交换、核销业务处理、补录入信息申报、信息查询、内部管理等模块组成。
为使您能尽快地熟练使用本系统,我们编写了操作指南,详尽介绍本系统的各项操作。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使用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银行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8年7月ﻬ目录前言.................................................................. 41.1ﻩ系统目标ﻩ41.2 适用范围ﻩ41.3ﻩ业务流程简介 (4)1.4 系统功能简介 (4)第一篇运行环境ﻩ5第二篇具体操作说明ﻩ6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本系统ﻩ61.1 进入系统......................................................... 61.2 特别提示 (10)第二章来料加工收汇金额核注 ............................................ 11 2.1功能介绍 . (11)2.2操作流程ﻩ11112.2.1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登记ﻩ122.2.2来料加工比例内收汇核注ﻩ2.2.3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核注ﻩ17212.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ﻩ23第三章ﻩ一般贸易收汇金额核注ﻩ3.1功能介绍 (23)3.2操作流程ﻩ233.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ﻩ25第四章进料加工收汇金额核注 (26)4.1功能介绍 (26)264.2操作流程ﻩ4.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8 第五章其它贸易收汇金额核注 (29)5.1功能介绍ﻩ295.2操作流程 .......................................................... 29 第六章无关单收汇金额登记 .. (32)6.1功能介绍 ......................................................... 326.2操作流程.......................................................... 32第七章ﻩ预收货款收汇金额核注ﻩ35357.1功能介绍ﻩ7.2操作流程 (35)7.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ﻩ35第八章ﻩ退出本系统 (36)前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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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企业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08年7月
目录
前言
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1.1系统目标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平台,完善货物贸易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1.2适用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及个人的货物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和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经营非保税货物的出口收汇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
1.3业务流程简介
外汇局和海关总署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全部出口收汇实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以加强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基本流程是:海关总署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传输企业已结关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外汇局向数据中心提供不同贸易方式报关单可收汇金额的运算规则,核查系统计算汇总各贸易方式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金额;外汇局按照外债管理规定核定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后,向核查系统传送预收货款出口可收汇金额。
银行凭企业及自身操作员IC卡登录核查系统,进行出口可收汇金额核注操作并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
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收汇,银行在核查系统中进行相关登记后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
1.4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为企业操作用户提供了报关单信息查询、核注明细查询、可收汇额查询功能,企业可通过这些功能及时了解自身各贸易类型的可核注金额,并通过已结关报关单信息查看单笔报关单明细。
“出口收汇”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为:
一、硬件
CPU:奔腾II或更高
内存:64MB
显示卡:SVGA,16位真彩以上显示模式,显存2M以上显示器:建议15寸以上
硬盘:最小空间2G
读卡器一台、企业操作员卡
其它设备:鼠标器一只
二、软件
中文版Windows 95/98/2000/XP
中文版Internet Explorer 或以上版本
海关总署收集各地方海关(口岸)出口报关单或出口预收货款电子底帐数据并传至数据中心。
企业可通过数据中心的“出口收汇”子系统进行查询。
总体操作流程如下:
1.通过首页“点击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链接进入电子口岸执法
系统登录界面;
2.插入企业操作员卡,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出口收汇”子系统;
3.通过“出口收汇查询”查询已结关报关单、核注明细、可收汇余额等
信息;
4.带企业操作员卡去开户银行做收汇业务。
第三篇具体操作说明
第一章进入本系统
进入系统
首先进入Windows操作系统,将操作员IC卡插入连接在电脑上的IC 卡读卡器中。
然后打开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在地址栏内输入,进入中国电子口岸主页:
在主页中选择点击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入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登录界面。
输入操作员IC卡口令,点击确认,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子系统选择页面:
点击出口收汇进入“出口收汇”子系统。
特别提示
在整个使用过程中,IC卡都需插入读卡器中。
本系统根据IC卡的信息进行操作员身份认证,并将经操作员处理的数据自动电子签名、加密。
第二章出口收汇查询
进入“出口收汇”子系统后,点击出口收汇查询菜单,会打开下面三个子菜单:“报关单信息查询”、“核注明细查询”和“可收汇额查询”,如下图:
报关单信息查询
2.1.1 功能介绍
该模块供查询本企业已出口结关的报关单信息。
2.1.2 操作流程
如果没有查到相关数据,则系统提示:“系统没有找到满足条件的记录。
”如下图:
如果查到相应数据,则显示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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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该模块仅用于查询本企业使用核销单在海关报关出口的24种贸易方式的出口报关信息。
核注明细查询
2.2.1 功能介绍
该模块供查询本企业已核注的出口收汇信息。
(包括企业已登记的以
邮寄方式出口的无关单收汇信息)
2.2.2 操作流程
(点
如果没有数据,则提示:“系统没有找到满足条件的记录”,如下图:如果可以查到相应数据,则显示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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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汇额查询
2.3.1 功能介绍
该模块供查询本企业贸易项下可收汇余额。
2.3.2 操作流程
此界面显示企业基本信息和所属外汇局基本信息,以及各贸易方式下可收汇余额,如果没有可收汇余额则显示为“0”。
2.3.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企业可根据“可收汇额查询”结果,在可收汇余额内向银行申请办理收汇相关业务。
2、对于以邮寄方式出口的无关单收汇,企业应提供盖有银行业务公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正本和邮寄货物清单向银行申请办理收汇登记等相关手续。
3、当预收货款可收汇余额不足时,企业可按规定向所属外汇局申请调整。
第三章退出本系统
钮,退出本系统回到Windows画面。
这时,应从读卡器中取回IC卡,妥善保管。
请注意:一定要按如上操作正常退出系统,以避免对企业业务造成不必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