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JZ-LC-GC0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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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当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当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当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填写“质量问题报告单”说明发生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签发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按监理通知单的要求,对于一般质量事故,报送质量事故处理技术方案,由总监审核签认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对于严重质量事故,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由设计单位制定、监理单位参加,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按正常监理程序跟踪监督检查。

整改完毕后报监理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业主方组织图纸会审→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签认“施工组织审计报审表”→总监审定分包单位,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结构用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进行质量预控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签认“报验申请表”或签认“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签认“报审申请表”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单位签认必要文件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合同全部分部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报送“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组织竣工初验→监理单位参加“三方”竣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工程备案。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合格→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签认完成→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完成自评合格→施工单位24小时前填“报验申请表”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合格:签认“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合格:签认“报验申请表”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入现场→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原材料、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预控→如果观感质量不合格直接退场并签认“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退场单记录”,如果观感质量合格由专业监理师(会同业主代表)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封样后→施工单位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质量不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退场单记录”,并监督限期将该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退场;检测质量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允许施工单位在指定部位使用。

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的处理
1、质量事故报告程序
质量事故分类
①凡影响各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或造成经济损失较
大者,属重大质量事故。

②凡经济损失较少且未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为一般质量
事故。

事故报告
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项目部、建
设公司安全质量处报告。

②一般质量事故,班组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在一周内向项目部
安全质量部报告备案。

③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表中应填写清楚
质量事故类别。

处理事故的程序
①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等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进行调查、分析
和处理。

②一般事故,由现场经理组织调查并负责通知监理,共同分析原
因吸取教训,由项目部、班组组织进行质量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2、现场紧急事故处理
如现场出现质量事故的紧急情况,由项目部现场经理负责组织技
术力量和施工力量进行紧急抢救,力争控制质量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和
蔓延。

如依靠本项目部的力量无法控制该事故的发展和蔓延,则必须立即通知上一级单位派出质量事故紧急抢险队,进驻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的紧急抢险处理。

并应及时通知监理到场共同研究抢救方案,制定抢救措施。

确保质量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和有效控制。

3、事故后期处理
凡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部位除应做好事故记录外,不须返工重做的,
一般应进行后期质量监测。

做好质量监测点并进行原始数据记录,根据事故点的重要程度一般进行一个月到一年的质量监测,如发现问题,随时处理。

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 事故发现和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及时发现
并报告相关部门,包括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初步分析等信息。

2. 紧急处置,针对工程质量事故,需要立即进行紧急处置,包
括切断事故源、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等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事故
造成的损失。

3. 事故调查,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调
查可以找出事故的原因,为后续的预防提供依据。

调查内容应包括
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员、相关证据等。

4. 处理事故影响,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往往会对工程进度、
成本、形象等产生影响,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修复损
坏设施、恢复工程进度、处理相关索赔等。

5. 完善预防措施,针对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需要及时完
善相关预防措施,包括修订相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改进施工工艺等,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的来说,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需要及时、科学、全面地进行,以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

同时,也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预防措施,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简述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

简述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

简述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近年来,随着建设行业的蓬勃发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秩序。

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简述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并探讨其深度和广度,以便更好地应对和解决此类问题。

一、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质量事故,首先要做的就是迅速进行应急处置。

这是保证伤亡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的紧急措施,必须高度重视。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紧急救援:立即组织专业的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展开紧急救援行动,确保伤员及时得到救治。

2.事故隔离:对发生事故的区域进行隔离,避免进一步的伤害和扩大事故范围。

3.应急抢修:对受损部位进行紧急抢修,尽可能恢复正常运行秩序。

以上三个步骤是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进行的应急处置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现场的安全和有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事故调查与鉴定紧急处置完成之后,接下来就是事故调查与鉴定。

通过系统、全面的调查,可以帮助我们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进行鉴定,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具体步骤如下:1.事故现场勘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了解事故的情况和范围。

2.数据收集:搜集事故发生前、发生时以及发生后的相关数据和文件资料,包括工程图纸、材料购进合同等,为后续鉴定和处理提供依据。

3.数据分析:将搜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并提出解决方案。

4.事故鉴定: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相关证据的鉴定,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进行责任的认定。

事故调查与鉴定是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认定,可以帮助我们在后续工作中更好地防范和处理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整改措施和追责制度的建立在确定了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后,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来解决和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不仅建设工程施工方面会承担财产等损失,但是严重的还可以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

这也是我国对于工程质量问题予以重大关注的原因。

当工程遇到质量事故,需要进行紧急处理,并且相关责任人员还需要承担责任。

以下就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1、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落实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施工前按照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文件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编制质量计划,交监理公司及业主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施工。

(图1-2工序报检流程框架图)分项工程主管根据施工任务的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处理各工程衔接。

把好各工序质量检查关,对加工的半成品、预制品协同监理及时做好检测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目得: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措施,消除质量缺陷与隐患,保证施工得正常进行。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事故得处理。

3、定义与术语:一般质量事故——通常就是指经济损失在5000-10万元额度内得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凡就是有下列情况之者,可列为重大事故:●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她主要结构倒塌者●超过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得基础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物得寿命,造成不可补救得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

45施工单位6、注解:注1调查报告得内容主要包括●与事故有关得工程情况●质量事故得详细情况,诸如事故发生得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事故调查中有关得数据、资料●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就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得建议方案与措施●事故涉及得有关人员与责任者得情况注2制定得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得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

如果一以一致认为不需要处理,必须经过充分得分析与论证。

注3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得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事故得情况●质量事故得调查与检查情况,包括调查得有关数据、资料●质量事故原因分析●质量事故处理得依据●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实施质量处理中得有关原始数据、记录、资料●对处理结果得检查、鉴定与验收●结论意见7、相关文件及表单A、质量通知单B、停工令C、质量事故调查报告D、质量事故处理方案E、质量事故处理验收申请F、复工令G、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流程图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流程图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流程图1 工作程序流程图2 程序说明2.1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2.1.1 一般事故: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通常指经济损失在0.5-10万元额度内;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

2.1.2 重大事故: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主要结构倒塌和人员伤亡者;b)超过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基础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物的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者;c)影响建筑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者;d)致使周围建筑物倾斜、开裂、倒塌者;e)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2.2 事故报告当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立即报监理工程师,同时按事故类别和等级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以内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下简称“报告”)。

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停、复工令发布程序,发布工程《停工令》。

紧急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布暂停施工令,同时报项目公司。

如承包单位未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获得信息后立即察看现场,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发出《监理通知单》,承包单位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要补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2.3 组织事故调查监理部组织承包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视事故类别决定)、设计和建设单位共同成立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事故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开始,进行事故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由监理部填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表》,其内容主要有:a)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b)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c)事故调查中有关数据、照片、资料;d)施工过程中具体的工艺操作情况,材料、机械使用情况;e)是否需要采用临时防护措施;f)事故的性质;2g)事故的责任分析和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员。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单位概况,事故基本情况,应急措施,有关数据资料,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对事故处理的建议,事故涉及人员和主要责任者的情况。
(2)事故的原因分析
(3)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4)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6)提交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的数据;事故原因分析和论证结果;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及措施;实施技术处理过程中有关的数据、记录、资料;检查验收记录;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处罚情况和事故处理的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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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工程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结合各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项目公司。

3关键活动描述
3.1质量缺陷的处理
3.1.1对各级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由所属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整改措施或方案,各项目经
理部负责实施,一般的质量缺陷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处理。

3.1.2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置。

3.1.3进行全面或局部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水平。

3.1.4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水平。

3.1.5不能整改、返工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由工程监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处理。

3.2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规定
3.2.1工程质量事故按严重程度不同分为质量问题、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事故、重大
工程质量事故。

3.2.2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

3.2.3一般质量事故:凡存在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的。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严重质量事故:凡出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2.4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指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包括工程建设中发生的
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测设计或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被强迫返工,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质量事故等级。

3.3事故报告程序
3.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生机构应根据事故情节,初步确定事故类别,属于重大工程质量事
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在文字报告之前可用电话立即报告集团;属于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在发生后3小时内报工程监管中心,一般质量问题由各所属项目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经理部按规定处理,问题处理完后报工程监管中心备案。

3.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3.4.1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项目经理部要及时报告项目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项目经理部、
监理公司将事故情况查清,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项目公司总工或工程总监批准后处理,未批准前不得擅自处理。

3.4.2严重质量事故由工程监管中心组织设计相关专业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各项目公司
工程部组织各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理并反馈落实情况。

3.4.3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或通报有关单位,在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指
导、配合下制定处理方案,组织公司项目工程部及所属项目经理部实施处理。

未经制定、批准处理方案,发生机构不得擅自处理。

3.4.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生机构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
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3.5隐瞒事故的处理规定
3.5.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和缩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
并追究发生机构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5.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不按要求上报,或已报告但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处理者。

3.5.3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自行修改设计或用其他手段掩盖实情不如实上报者。

3.5.4有意缩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3.6返工修补仍不合格的处理规定
3.6.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经过返工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应重复计算质
量事故起数,在跨入本期的上期工程中的质量事故,其项数计入本期。

3.7质量事故的调查
3.7.1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有关领导、技术、质量部门及其有关部门都要亲自参加调查研究和
处理。

3.8处理质量事故权限
3.8.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影响结构安全、改变外形尺寸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其处理方案
及措施需经集团及设计单位同意。

4支持性文件

5相关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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