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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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优秀6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优秀6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优秀6篇)1、在本组组长的领导下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3、执行矿包机制度,精心操作设备,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经常检查易损件的磨损情况,并向组长汇报,并做好各项记录。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班班“点检”制度和手拉手交接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养成安全隐患排查的良好习惯成。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工程机械操作人员要对设备运行安全负责,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应负责报告生产组长和生产调度。

第一条通报督办是指,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条通报督办范围为,全市三区四县、__风景区、__经济开发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通报督办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市安委办组织的对全市三区四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通报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寄送给被暗访的地方政府或单位。

第五条采取限时办结制,各地、各单位对暗访检查通报督办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完成。

第六条对安全生产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安委办将实行跟踪督办。

第七条对采取创新性做法,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地方政府或单位,市安委办将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其予以加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及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促进事故责任的落实,制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一、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季度和年度的通报表彰,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适当奖励。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并执行强制性规定,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或者变相违反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原则,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快速恢复和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四条企业的领导层需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企业领导层应当制定和科学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六条企业领导层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人员培训和教育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和教育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进岗位的员工应当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条企业领导层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应变能力。

第四章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和设备,确保防火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和应对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六条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同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找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所有职工、访客和承包商,包括正式雇员、临时劳务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预防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环保。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属地管理、属地负责。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二章生产经营风险管控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排查、评估和控制。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业救护、消防、安全检查等人员和组织,负责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培训。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和分析安全生产信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工作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做好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员工的行为和操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职工、临时工以及外包和合作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遵循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具体的管理措施及标准,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企业应该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员工清楚了解安全生产相关的规定,并且有责任和义务遵守。

第六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2. 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3. 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技能培训要求;4. 危险品的管理和处置要求;5.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6. 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7. 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原则;8. 摄像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9. 安全巡视和检查制度。

第七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该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及时补充和更新新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标准,保证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第八条企业应该明确规章制度的执行机构和责任人,建立相应的执行机构和执行制度。

第九条执行机构应该负责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

第十条员工在执行工作时,应该严格按照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如果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异常情况,应该立即报告上级或相应的管理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企业应该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第十三条监督和检查机构应该有权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不符合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全体员工应当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第九条员工应当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当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规程、人员行为等方面。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四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作业环境的卫生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等。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5篇)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站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站场日常生产运行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交接班制度第三条公司站场管理部负责门站、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大型调压场站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是站场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站场管理部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站场部工作,副经理两名,一名负责公司门站和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城区大型站场设施,另一名负责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和其它工业用户调压设施,站场部经理柯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

第五条站场部运行工实行四班三倒作业制。

公司门站每班两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一名。

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每班三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两名。

同煤锅炉房调压站为无人值守站,由分管门站的副经理每日巡查一次;新增场站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统一调配。

第六条所有进站人员必须遵守《进站安全管理规定》:1、本部门上班人员及公司安全检查人员进站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

2、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及外来人员须经有关领导(站场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站,若必须进站按规定带合格的防火帽,进站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3、外来入站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着防静电服装,在站内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车间。

4、公司或上级领导参观视察时,应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站场部经理陪同,并按要求着装、确保站场安全。

5、未经允许不得在车间照相、录像。

6、进入站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乱动设备、消防器材。

7、施工人员,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

8、站区内严禁烟火,不得带火种,不得穿铁钉鞋进站,规章制度各种动火作业方案需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

9、违反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盘查、制止。

第七条门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倒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规定如下:1、接班人员上班前必须保证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集合1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作者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常温贮存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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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经理第一条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三条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

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第八条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公司副经理第一条在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第三条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第五条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第七条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八条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第九条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公司总工程师第一条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工作上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贯彻执行。

第四条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

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第六条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经理第一条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理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第四条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

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的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一条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第五条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第六条参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工长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第三条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第四条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第五条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班组长第一条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条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

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四条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第六条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七条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生产工人第一条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第二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三条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

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六条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部经理第一条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第四条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条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第六条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第七条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九条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第十条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部安全员第一条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

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条参与对一级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技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四条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五条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协助部门经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部安全员第一条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第三条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第四条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厂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第五条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班组兼职安全员第一条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

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条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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