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维修科规章制度
医院维保管理制度

医院维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确保医院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设备维保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设备维保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全院设备维护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设备维保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医院设备维保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1. 研究并制定医院设备维护管理政策和规定;2. 监督设备维护工作的执行情况;3. 协调解决设备维修中遇到的重大问题;4. 推动设备维保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
第二章设备维护管理责任第六条医院设备维护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设备维护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设备维护的整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备维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设备维护规章制度,监督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对设备维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八条医院各科室设备管理员是医院设备维护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
第九条医院设备维护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及时处理设备维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医院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医院设备管理员应当加强对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确保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医院设备维护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对医院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医院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问题,并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医院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医院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为设备配件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医院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设备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医院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医院设备维护管理委员会提交设备维护工作的报告,汇报设备维护工作的进展情况。
医院医疗设备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工作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类医疗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和维修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维护、维修、报废等工作。
2. 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设备采购与验收1. 设备采购应根据临床需求和医院发展规划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2. 设备科负责组织专家对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验收合格的设备应进行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等。
五、设备使用与维护1. 医疗设备使用前,使用者应认真阅读说明书,掌握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设备科定期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设备维修与保养1. 设备维修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熟悉各类医疗设备的特点和维修方法。
2. 设备维修人员应及时响应临床科室的维修需求,尽快排除设备故障。
3. 设备科定期组织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 设备科建立维修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为设备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七、设备报废与更新1. 设备科定期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评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2. 设备报废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设备报废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3. 设备科根据临床需求和医院发展规划,提出设备更新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培训与考核1. 设备科定期组织医疗设备培训,提高临床科室人员对设备的操作能力和维护水平。
医疗设备备件供应与维修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备件供应与维护和修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医疗设备备件供应与维护和修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提高医院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效果,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设备维护和修理管理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全部医疗设备备件供应与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设备备件供应管理第三条设备备件采购计划医疗设备备件的采购需依据设备运行情况、维护和修理需求和科室需求进行合理布置,订立相关的设备备件采购计划。
第四条供应商资质审查医院应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供应高质量备件的本领。
第五条供应商选择与合同签订依据供应商的评估结果,医院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备件供应,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第六条设备备件采购流程设备备件采购应依照以下流程进行:1.提交采购申请:科室向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提交设备备件采购申请,包含设备信息、备件需求、数量等。
2.采购评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依据采购计划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要采购,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科室。
3.供应商选择:科室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共同评估供应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合同签订: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备件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日期等。
5.采购执行:供应商依照合同要求供应备件,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入库。
6.库存管理: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备件的库存管理工作,包含入库、出库、库存报警等。
7.采购记录: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采购流程、备件信息和采购价格,形成完整的采购记录。
第七条采购验收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依据采购合同的商定,对供应商供应的备件进行验收。
验收应包含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确保备件符合质量要求和规格要求。
第八条备件库存管理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备件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备件存储安全、管理规范。
重要工作包含:1.备件入库:备件入库前需经过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记。
医疗设备调试与维修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调试与维护和修理管理制度1. 规章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院内部的医疗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安全可靠,保障医疗人员的工作需求,并规范医院内的设备调试与维护和修理流程,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的医疗设备的调试与维护和修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影像设备、呼吸设备、监护设备、手术设备等。
3. 负责部门医院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的日常调试与维护和修理工作,并协调相关科室人员的搭配。
4. 设备调试管理4.1 新设备调试4.1.1 新设备购置后,设备科负责组织设备调试工作。
4.1.2 设备科依照设备厂商供应的操作手册进行设备的初次组装和调试,并记录调试过程中的紧要数据和发现的问题。
4.1.3 调试完成后,设备科将设备移交给使用科室,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操作引导。
4.2 设备调试记录4.2.1 设备科保存设备调试的相关记录,包含但不限于:调试人员、调试时间、调试过程中的数据和问题。
4.2.2 使用科室在接收设备时需认真核对设备调试记录,确保设备调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3 设备调试确认4.3.1 设备科与使用科室共同确认设备调试的结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3.2 如设备调试存在问题,设备科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与设备厂商协商解决。
5. 设备维护和修理管理5.1 维护和修理申报5.1.1 使用科室如发现设备显现故障或异常情况,需及时向设备科进行维护和修理申报。
5.1.2 维护和修理申报应包含设备名称、故障现象、故障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
5.2 维护和修理任务分派5.2.1 设备科依据维护和修理申报的情况,将维护和修理任务分派给相应的维护和修理技术人员。
5.2.2 维护和修理任务分派应考虑维护和修理人员的专业本领和空闲时间,并记录分派情况。
5.3 维护和修理过程管理5.3.1 维护和修理人员在维护和修理过程中应认真执行维护和修理方案,遵从设备使用和维护和修理的相关规定。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包括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的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操作、预防为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与安装第五条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采购的医疗仪器设备质量合格、性能可靠。
第六条医疗仪器设备在安装前,应由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安装要求。
第七条医疗仪器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并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第三章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八条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九条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做好设备的使用记录,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情况等,以便于设备的维修管理。
第四章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第十一条医疗仪器设备在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
第十三条医疗仪器设备维修后,使用人员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医疗仪器设备维修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包括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内容等。
第五章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第十五条医疗仪器设备在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六条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医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3篇)

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1、全院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部统一管理,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医疗设备部应定期检查指导,要求账物相符。
2、设备应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遗失、损坏者,当事人须及时上报医疗设备部,并写出书面材料,接受院方处理。
3、为了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发挥仪器的应有效应,根据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部有权对全院各科设备进行合理调剂使用。
4、未经医疗设备部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将相关设备外借出院,贵重设备的操作使用须由专人负责,其它进修实习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单独使用。
5、各科室保管使用人员应逐日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其中包括检查仪器的运转是否正常、仪器表面和防尘网的清洗、电池的更换及常规充电等一级维护和保养。
大型设备应做好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
6、仪器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如需请院外人员维修,必须事先征得医疗设备部的同意,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调整、修理机器,否则,致使故障扩大或造成损失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全院设备的技术资料须统一交院档案室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阅,但不可擅自外借。
外来人员参观和学习我院医疗设备应事先征得院方和医疗设备部的同意。
8、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须严格执行计量法规。
9、对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设备,医疗设备部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径进行修复后交原科室使用。
10、对无法修理确需报废的设备,应由医疗设备部协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
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设备科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确保医疗设备科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科的职责是负责医院内所有医疗设备的采购、维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三条医疗设备科的管理原则是先预防,维修与采购相结合,技术先行,科学管理。
第四条医疗设备科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设备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医疗器械维修和更换制度

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确保医院内各类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工作流程,加强设备管理,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修理和更换,涵盖全部科室。
三、责任和权限1.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修理和更换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和更换相关培训;•订立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和更换的标准和流程;•监督和评估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工作的执行效果。
2. 科室•负责保管和维护所属科室的医疗器械;•及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显现的故障或需更换的设备;•搭配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工作,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助;•保证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3. 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维护和修理知识;•依照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的布置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工作;•负责修复和维护各类医疗器械;•依照工作要求填写相应的维护和修理记录。
四、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1. 维护和修理范围•医院内全部使用中的医疗器械,包含但不限于医用电子设备、手术器械、床位等。
2. 维护和修理申报和报修•科室发现医疗器械显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维护和修理申报表;•医疗器械管理部门依据故障的严重程度,布置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处理。
3. 维护和修理流程•维护和修理人员依据维护和修理申报表上报的信息,对故障医疗器械进行评估和维护和修理方案订立;•维护和修理人员与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沟通,确定维护和修理方案;•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工作,并填写维护和修理记录。
4. 维护和修理记录和评估•维护和修理人员在维护和修理过程中需认真记录维护和修理的时间、内容、耗材使用情况等信息;•维护和修理人员完成维护和修理后,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提交维护和修理记录;•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对维护和修理记录进行评估,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并提出改进建议。
医院设备维修科规章制度

医院设备维修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设备的维修工作,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设备维修科(以下简称维修科)是医院内负责设备维修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故障排除工作。
第三条维修科的工作宗旨是:高效、安全、规范、质量。
第四条维修科的工作任务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故障维修、设备的更新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维修科的工作原则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服务至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维修科设一科长,下设若干设备维修工程师和技术人员。
第七条科长负责维修科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对维修科的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
第八条设备维修工程师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技术人员负责故障维修和设备的更新维护工作。
第九条维修科根据医院设备的分类和数量制定细化的工作流程和人员分工。
第十条维修科设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的维修记录和档案管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科长的职责包括:负责维修科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对维修科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协调和解决维修科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设备维修工程师的职责包括: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技术人员的职责包括:负责设备的故障维修和更新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维修科的工作流程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故障维修和设备的更新维护等环节。
第十五条设备维修工程师应做好设备的日常巡检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设备维修工程师应按照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七条技术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应做好设备的更新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五章工作标准第十九条维修科的工作标准包括:安全标准、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
第二十条维修科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设备维修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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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科规章制度
一、概述
二、医疗设备专家委员会职责
三、设备科工作制度
四、计划、购置审批制度
五、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六、验收管理制度
七、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八、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九、调剂管理制度
十、报损报废制度
十一、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
十二、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十三、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十四、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十六、设备科岗位职责
十七、药房管理制度
十八、药械仓库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概述
【概述】当代医学的进步与发展主要体现在医学与工程的紧密结合,以产品形式向临床提供高科技诊治技术与方法,保证和提高了医疗质量,拓展了临床疾病诊治的深度和广度,其高新技术产品既是资产又是现代临床医学的主要技术资源;所获得的临床医学数据(图形、图像)是医院诊疗的主要信息来源,已成为医院数字化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医学设备管理就是研究和解决医院中有关仪器设备、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管理与使用、工程技术支持、安全与质量保证等方面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
医疗设备管理已经与医疗、护理、临床药学并列为现代医院的四大支柱,是医疗质量、安全和效率的必要保障。
因此,设备维修科的建立和发展是现代化医院的标志之一,是医院管理和临床医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医疗设备专家委员会职责
由所主管领导、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设备科的专家和负责人,组成本单位医疗设备专家委员会。
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医疗设备引进的咨询、审议、决策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
计划、论证、技术问题进行评价或咨询,
2.负责确定并建立本所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3.负责建立本所的药房的建立,药品的管理和药事处理
4.对医疗设备的应用质量进行监控,组织对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
踪。
5.建立相关的管理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执行。
第三节设备维修科工作制度
1. 设备科是在所长领导下,依据相关法规行使管理职能、具有
很强专业性的医学工程技术部门。
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
3. 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医疗器械和医用耗
材与信息工程产品,均由设备科负责制定购置计划和工程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
如:采购、供应、调配、处置资产和物流管理;仪器设备安装、集成、调试、临床验收、维修、预防性维护等工程管理与技术支持。
4. 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
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执行。
5. 结合本院所规模和任务以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
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6. 负责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使用操作人员的工程技术培训,
开展应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作,保障设备安全、使用安全、及所获临床医学信息(数据、图形、图像)的有效性。
7. 加强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包括人才队伍、设施与环境、技术
服务内容、科研与教学等),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医学工程管理与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8. 设备科应逐步建立临床工程师制度,培养医工结合的研究型
临床工程师队伍,开展科研与教学工作,积极参与适宜医学技术的选择、临床应用效果和风险评估。
第四节计划、购置审批制度
1.各业务科室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
划,5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设备维修科汇总,提交医疗设备专家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职代会通过后并由所领导批准后执行。
2.购置大型(甲、乙类)医疗设备,须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
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
3.购置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医疗设备,应将计划上报省财政厅招标
采购部门批准后,再报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采购。
4.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审批规定,需组
织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由设备维修室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5.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货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6.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审核,
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7.科研项目所需要的医疗设备,根据科研经费、批准项目,由科
教部门统一提出计划,报设备维修科审核后,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8.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设备,按程序办
理相关手续,并经设备管理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经所长批准后执行。
如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
第五节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1.设备维修科根据各科室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按批准
计划内容进行采购。
2.在购置前,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不得购置无证或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
属于
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
对于自行采购的医疗器械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4.对于急需和特殊性质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须报单位领导批
准后,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报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
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先试用后付款方式进行采购医疗设备。
7.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8.5万元以下设备采购,由设备维修科根据招标要求或与供应商
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或协议书交院长审核后,正式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书。
第六节验收管理制度
1.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消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内容进
行验收,严格把关。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
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2.验收工作必须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
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3.医疗设备验收应由设备维修科组织工程技术部门、使用科室及
厂商代表共同参加,申请进口商检的设备,必须由当地商检部门参加。
4.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
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
对所有与合同发票不符的情况,应作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赔,验收结果记录并由各方共同签字存档。
5.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
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
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进行。
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对于医学诊疗设备的图像验收应和质控部门一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厂家参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