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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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共定价的基本方法

简述公共定价的基本方法

简述公共定价的基本方法公共定价是指由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对特定商品或服务进行价格的制定和管理,并将其公之于众的一种经济手段。

公共定价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种:第一,市场调节定价。

市场调节定价是指政府以市场为基础,通过供求关系的变化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调整。

当市场需求增加时,价格会上涨;相反,当市场需求减少时,价格会下降。

政府通过监测市场供求情况,确定价格的合理范围并进行调整,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第二,成本加成定价。

成本加成定价是指以商品或服务的生产成本为基础,加上一定的利润和其他费用以确定最终的价格。

在这种定价方法中,政府会根据不同商品或服务的生产成本、供应链费用和经营风险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利润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市场调控定价。

市场调控定价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特定商品或服务进行定价的干预。

这种定价方法可以通过设定价格上限或下限、实行价格补贴或税收等方式进行调节。

政府的目标是通过市场调控来保障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充足、价格合理,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公开招标定价。

公开招标定价是指政府通过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征求报价,选择最具竞争力的报价作为定价依据。

这种定价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价格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还能鼓励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提高商品或服务质量和效率。

无论是哪种定价方法,公共定价都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公共定价应具有合理性,既要考虑企业的合理利润,也要兼顾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其次,公共定价应具有可行性,要考虑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等因素。

最后,公共定价应具有透明性,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应向公众公开相关定价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综上所述,公共定价是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市场调节、成本加成、市场调控和公开招标等方法,政府可以有效地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管理,维护市场平衡和社会公平。

同时,公共定价也需要遵循合理性、可行性和透明性等原则,以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共定价的名词解释定价一般方法

公共定价的名词解释定价一般方法

公共定价的名词解释|定价一般方法
公共定价的名词解释:
公共定价是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程序和规则制定提供公共物品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即公共物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

公共定价的一般方法:
1、平均成本定价法:指政府在保持企业收支平衡的情况下,采取尽可能使经济福利最大化的定价方式。

2、二部定价法:由两种要素构成定价体系,一是与使用量无关的按月或年支付的基本费,二是按使用量支付的从量费。

3、负荷定价法:根据不同时间段或时期的需要制定不同的价格。

需求最高峰时,收费最高;需求最低峰时,收费最低。

公共定价的形式:
1、纯公共定价
纯公共定价,即政府直接制定自然垄断行业(如能源、通讯、交通等公用事业和煤、石油等基本品行业)的价格。

2、管制定价
管制定价是指政府规定竞争性管制行业如金融、教育、保健等行业的价格。

公共定价法主要适用于成本易于衡量、效益难以计算但可以部分或全部进入市场交易的项目。

无论是纯公共定价还是管制定价,都涉及到定价水平和定价体系。

从公共经济学角度看公共物品定价

从公共经济学角度看公共物品定价

天津日报/2004年/12月/17日/从公共经济学角度看公共物品定价周自强自上月底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就北京地区6个世界文化遗产游览参观点申请调整门票价格一事举行听证会以来,人们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大众对于公共物品的关心。

一般而言,公共物品是公共消费的物品,每一个人对它的消费不会造成其他个人消费的减少。

公共物品有两个重要的特征。

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非竞争性是指对于任一给定的公共物品的产出水平,增加消费者消费该产品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任何增加,即消费者人数的增加所引起的产品边际成本为零。

非排他性是指某个人消费某种公共物品,不能同时排除他人消费这种物品,世界文化遗产旅游景点无疑是典型的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在生产与消费上的独有特征决定了其合理定价的 两难困境。

这是因为公共物品定价时,需要兼顾两个方面:一方面,应通过公共物品定价体现社会福利要求,使价格承担起实现社会福利目标的职能。

另一方面,应通过公共物品定价体现公共物品生产(或提供)者的要求。

前者意味着尽可能低价甚至免费提供,以体现公平;而后者则意味着较高的价格,以体现效率。

这样一来,有关利益各方的分歧与冲突也就在所难免了。

这种两难状况的背后就是要妥善解决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公共物品定价方面,既要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使所定的价格能够被他们接受,从而满足社会整体福利需要,也要通过定价来满足各种公共物品提供主体的利益需要,尽量克服不付费就受益的 免费搭车现象,减少效率损失。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 社会边际成本定价准则不失为一个较好的解决思路。

我们知道,按边际成本定价是市场经济社会通行的定价准则,然而,在公共物品运营中,直接的以边际成本定价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偶然现象,因为其建设成本很高,而经营成本较低,它们的边际成本曲线总是在平均成本曲线以下。

如果单纯以边际成本定价,工程的投资就无法收回,公共物品的正常提供将难以为继。

如果不是按照纯粹的边际成本而是按社会边际成本定价,即是在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的基础上,在公共物品提供者的 边际成本之上加上社会成本,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

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律探讨

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律探讨

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律探讨论文摘要:随着人们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增加,对公共产品实行法律规制已成为当前的一个热门话题。

公共产品价格的法律规制是公共产品法律规制的核心。

公共产品具有产品性、不可拒绝性和需要国家干预性等三个特点。

在公共产品定价过程中应遵循几个基本原则。

公共产品定价权不是行政权力,而是一种经济权力,其最佳的权力主体是人民代表大会。

唯有这一公意机构才能真正贯彻公共产品定价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人大对公共产品定价权的顺利实现,必须对我国的《价格法》进行相应的修改。

煤气价格的持续上涨引起了社会广大关注,一些医院给患者开出的天价医疗费价单更是掀起了轩然大波……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增大了对公共产品的需求,随着公共意识的增强,人们加重了对公共产品的思考,提出了用法律规制公共产品的要求。

价格问题是公共产品的核心问题。

公共产品的法律规制的重点就是公共产品价格的法律规制。

公共产品价格的法律规制不仅涉及到公民的福利权利,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权力。

一公共产品价格的一般经济学原理分析商品的价格以它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为内在的基础,以贷币为表现形式。

在这里讨论的商品价格表现为,销售者在一件具体商品交易过程中以转让该商品的使用价值为代价,而从消费者那里获得的贷币数量。

它特指市场价格,即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价格,而不包含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交换价格。

价格是商品交易的核心因素,它直接关系到交易的成功与否。

价格的最后形成是各方利益博奕的结果,在同一宗交易中,销售者和生产者的利益得到强化,则消费者的利益受损,相反,消费者利益得到强化,则销售者和生产者的利益就会受损。

商品价格就是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利益彼此消涨直线上的那个平衡点。

(一)公共产品价格的构成公共产品价格应由三个部分构成:成本、利润和国家税金。

公共产品的成本包括两个部分: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

生产成本是指生产者为生产某种产品而支付的物质费用和劳务费用的贷币表现形式,包括固定资本的折旧和流动资本的价值转移。

公共产品的定价机制及问题分析

公共产品的定价机制及问题分析

公共产品的定价机制及问题分析摘要:我国目前的公共产品定价存在约束机制不规范,信息披露不透明,垄断性强等突出的矛盾问题,文章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管理经济学的定价理论,提出了优化我国公共产品定价机制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公共产品定价原则信息披露竞争机制1 概述通常来说公共产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不具备竞争性和排他性。

公共产品是由公用企业(包括电力供应、城市燃气、城市供水及通讯网络等行业的企业)或企业单位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费性的产品和服务。

随着公共产品需求的增加的同时,水电暖气、公交、通讯等行业的随意提价行为也频繁出现,公共产品定价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探索公共产品定价问题已成为新时期推进价格深化改革的一项十分迫切的课题。

因此,我们应努力积极探索合理的定价机制以此规范公共产品的价格,促进我国公共产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2 常见的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在运营和管理方面,由于公共产品的种类丰富,而提供目的具有多样性。

因此,通过采用不同的定价原则对不同的公共产品实行定价:2.1 零价格原则零价格原则,可以理解为政府在提供国防、外交、立法、环保和政府行政管理等纯公共产品时遵循免费的原则。

显而易见,政府是提供这些公共产品的主体,为了确保这些公共产品的全额费用,国家除了根据税法规定进行征税以外,在提供这些产品时,免费使用,不再收取额外的费用,只能实行零价格。

2.2 损益平衡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某项产品的提供,其对应的市场中的行为主体保本是最基本的要求,并且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然而,对于市场中公共产品来讲是满足人民大众的需要,政府作为行为主体,追求利润目标是不合理的。

对公共产品定价高出成本,相当于对受益人进行征税;反之,定价低于成本,会给政府带来较重的财政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所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这时,公共产品定价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对成本进行补偿。

由上述分析可知,对于上述的公共产品实行的定价原则,应该按照损益平衡的原则进行,也就是平均成本定价。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共服务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

首先从价格形成机制入手,说明需求与供给是决定价格的主要因素,而成本与效益则影响着定价策略的制定。

政府的干预与定价机制也对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产生重要影响。

市场竞争与价格调整也是影响公共服务产品价格变动的重要因素。

在结论部分指出,公共服务产品价格的合理定价对于保障公共利益至关重要,需求与成本是影响公共服务产品定价的关键因素。

通过本文的讨论,可以更好地理解公共服务产品价格形成的机制,为公共服务产品的定价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关键词】公共服务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定价策略、需求、供给、成本、效益、政府干预、定价机制、市场竞争、价格调整、公共利益、合理定价、关键因素。

1. 引言1.1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是指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对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进行决定和调整的方法和策略。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需求与供给、成本与效益、政府干预以及市场竞争等。

在制定公共服务产品的定价策略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确保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既能覆盖成本,又能满足公众需求。

需求与供给是决定公共服务产品价格的重要因素。

当需求高于供给时,价格往往会上涨;反之则会下降。

了解市场需求和供给的情况对于确定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至关重要。

成本与效益也是影响定价策略的关键因素。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必须能够覆盖生产和运营成本,并能够为社会带来一定的效益。

在确定定价策略时,需要考虑到不同服务的成本和效益,以实现公共服务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干预与定价机制可以通过政府的价格管制和市场监管来维护价格稳定和公共利益。

市场竞争也可以促使公共服务产品定价更加合理和透明。

公共服务产品价格的合理定价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需求与成本是影响公共服务产品定价的关键因素,需要充分考虑在定价策略中。

2. 正文2.1 价格形成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是指影响公共服务产品价格的各种因素和规则。

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

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

1999.2价格月刊经济纵横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山东经济学院周利国安秀梅(邮编:250014)公共产品是指这样一类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却要花费巨大的成本(它们是非排它性的)。

公共产品的种类很多,诸如国防、外交、环境保护、基础研究、义务教育等纯公共产品以及城市自来水、管道煤气、电力、电信、邮政、铁路、收费公路等公共设施。

按照传统经济学原理,公共产品由于其消费上的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以及“免费搭车”和交易成本高、具有自然垄断性等因素的存在,决定了公共产品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机制,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民营部门有效提供,只能交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来提供。

然而,从各国的实践看,正是由于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导致了公共产品经营的效率低,供应数量少、服务质量差、资源浪费大、官僚主义严重等许多弊端。

因此,二战以后世界各国都纷纷推出了公共产品民营化的政策,且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旨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公共产品的提供,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

但是,在我国,公共产品的大部分仍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的现象十分严重。

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在改革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同时,利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手段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就显得十分重要。

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下,利用价格手段来保证公共产品供给,既能提高政府配置资源的效率,又能体现社会公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公共产品定价的政策目标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的运行是由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调节的,市场价格联系着供给与需求、生产与消费,决定着收入分配。

在一个理想的竞争市场中,一般私人产品的价格是由供求双方决定的,产品的价格等于该产品的边际成本,这时利润达到最大化,社会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然而,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直接动因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其目的并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整个社会再生产提供理想的“共同生产条件”,它们或者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安定,或者是为了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或者是为了提高全民文化和身体素质,或者是为经济运行提供基础条件,等等。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

在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成本考量、需求考量和竞争考量。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定价策略也十分重要,如市场定价、成本加成定价等。

在结论部分指出了合理定价的重要性,定价策略的灵活性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通过这篇文章的阐述,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公共服务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定价策略、成本考量、需求考量、竞争考量、合理定价、定价策略灵活性、未来发展趋势1. 引言1.1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在现代社会,公共服务产品是政府为满足公民基本需求而提供的服务,如教育、医疗、交通等。

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策略对社会效益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影响。

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因素包括成本考量、需求考量和竞争考量。

成本考虑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固定成本等,需求考虑则考虑市场需求量和弹性,竞争考虑则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和市场结构。

定价策略的选择包括市场定价、成本加成定价和价值定价等。

市场定价是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价格,成本加成定价是根据成本核算加上一定的利润率制定价格,价值定价是根据产品的附加价值制定价格。

合理定价的重要性在于能够平衡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和社会效益,确保公共产品能够被公民充分享用。

定价策略的灵活性则在于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调整价格,以满足不同需求。

未来发展趋势可能是更加强调市场竞争和效率,同时保证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2. 正文2.1 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因素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因素包括多个方面,其中成本考量是其中之一。

成本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因为价格往往会受到生产、运营和管理成本的影响。

如果成本较高,定价可能会偏高,导致对消费者不太友好。

企业需要仔细考虑各个方面的成本,并结合市场需求做出合理的定价决策。

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需求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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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2价格月刊经济纵横
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
山东经济学院周利国安秀梅
(邮编:250014)
公共产品是指这样一类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却要花费巨大的成本(它们是非排它性的)。

公共产品的种类很多,诸如国防、外交、环境保护、基础研究、义务教育等纯公共产品以及城市自来水、管道煤气、电力、电信、邮政、铁路、收费公路等公共设施。

按照传统经济学原理,公共产品由于其消费上的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以及“免费搭车”和交易成本高、具有自然垄断性等因素的存在,决定了公共产品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机制,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民营部门有效提供,只能交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来提供。

然而,从各国的实践看,正是由于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导致了公共产品经营的效率低,供应数量少、服务质量差、资源浪费大、官僚主义严重等许多弊端。

因此,二战以后世界各国都纷纷推出了公共产品民营化的政策,且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旨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
公共产品的提供,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

但是,在我国,公共产品的大部分仍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的现象十分严重。

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在改革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同时,利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手段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就显得十分重要。

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下,利用价格手段来保证公共产品供给,既能提高政府配置资源的效率,又能体现社会公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公共产品定价的政策目标
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的运行是由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调节的,市场价格联系着供给与需求、生产与消费,决定着收入分配。

在一个理想的竞争市场中,一般私人产品的价格是由供求双方决定的,产品的价格等于该产品的边际成本,这时利润达到最大化,社会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然而,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直接动因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其目的并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整个社会再生产提供理想的“共同生产条件”,它们或者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安定,或者是为了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或者是为了提高全民文化和身体素质,或者是为经济运行提供基础条件,等等。

这就决定了公共产品的定价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来确定。

对那些具有垄断性的公共产品,如果完全依赖市场定价,就必然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损失。

政府若根据产品的边际
成本和边际效用规定价格,将垄断
利润平均到每个消费者身上,同时引进竞争机制,有助于改善资源配
置的效率;对有些公共产品,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实行不同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公平目标。

当政府希望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支配社会资源时,公共产品的定价往往成为政府获得收入的一种手段。

可见,公共产品的定价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它既是政府管理调控经济,
价格月刊1999.2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有力工具,也是政府改进效率与公平的重要方式。

二、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
公共产品的提供目的不同,供应种类繁多,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差异较大,因此,对不同的公共产品应实行不同的定价原则。

(一)零价格原则
零价格原则适用于那些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典型的公共产品,如国防、外交、司法、公安、行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提供这些公共产品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除了按国家税法的规定征税以保证其全额费用外,政府提供这些公共产品时不应再额外收费,只能实行零价格,免费使用。

(二)损益平衡原则
按照市场经济原则,任何行为主体对某项产品的提供都要求保本,而且在可能的条件下有适当的盈利。

然而,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来讲,追求利润目标是不恰当的。

因为定价高出成本,等同于对受益人征税。

当然,定价过低,一方面政府必须实施较大的财政补贴,加重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必然影响公共产品提供的数量和质量。

因此,补偿成本是公共产品定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补偿成本意味着公共产品应按损益平衡的原则定价,即按平均成本定价。

因为平均成本能够保证商品提供者恰好收回全部成本,既不亏损也不盈利。

显然,平均成本高于边际成本,这将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损失。

因为平均成本高出边际
成本的部分表明公共产品的供给
能力没能得到充分利用。

但是,为
了保证提供者不亏损,只能按平均
成本定价。

公共产品按平均成本定价对
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

这不仅在于公共产
品的消费群体巨大,涉及面极广,
更是由于按平均成本核算与按边
际成本核算对象邮电、铁路这样的
部门来讲经营绩效迥然不同。

如铁
路部门的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能
相差一倍多,因为铁路建设投资的
成本是固定成本,与运量的大小无
关,它只构成平均成本而与边际成
本无关。

因此,如果按边际成本定
价,铁路经营必然是亏损,而长期
的亏损必然导致铁路供应数量少、
质量低、服务差,既无经济效益也
无社会效益。

可见,按平均成本定
价虽然不能达到资源配置最优,但
至少能达到次优。

(三)受益原则
对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自来
水、民用煤气、民用电等公共产品
按受益原则定价是比较合理的。


照受益原则,只有当某项公共产品
给消费者带来可以用货币度量的
具体受益、而且收费的标准不超过
受益量时,对此项产品的定价才是
合理的。

偏离受益原则的公共产品
定价相当于对消费者的额外征
税。

目前一些真正体现受益原则
的公共产品定价偏低,收费不足以
抵补成本。

自来水的定价就是典型
例子。

自来水作为私人产品,其成
本应该包括水的提取、净化和分配
的全部费用,而自来水的价格也应
该按全额成本来确定。

但从历史上
看,我国对自来水的定价明显低于
其成本,实际上是按亏损收费。


于价格不能补偿生产的全部成本,
一方面造成生产萎缩,供不应求,
虽然名义价格不高,但各种名目的
变相收费,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
利益;另一方面对紧缺的水资源定
价过低,人为地造成资源的短缺和
浪费,为经济腐败提供了机会。


见对象自来水这类公共产品按受
益原则定价和收费在经济上是合
理的。

另外,按受益原则定价时需要
考虑受益者的付费意愿。

因为付费
意愿反映了受益者对公共产品受
益情况的主观评价。

当某种产品出
现过度消费或消费不足时,表明该
项产品的定价水平低于或高于付
费意愿。

此时,应对该项产品的定
价作出调整。

(四)供需均衡原则
对某些不可储存的物品和劳
务,如电力、电话和运输服务等,按
供需均衡原则定价有利于保持合
理的消费结构。

因为这些物品和劳
务在其供给的时间内,需求可能发
生旺时和淡时的现象,对于这些产
品采取高峰负荷定价法,即在高峰
负荷时采用高价,低谷负荷时采用
低价,有利于缓解其供求紧张的矛
盾。

此外,对各种收费公路采用供
需均衡原则定价,有助于缓解公路
拥堵,提高车辆通行率和安全度。

责任编辑:徐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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