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考,一场记与忘的决斗完美解析
2010年司考,一场记与忘的决斗带解析

1、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
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
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3、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正确答案:C4、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答案】BC5、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2011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完美解析

1、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
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2、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司考-一场记与忘的决斗每日一练(2016.7.6)

司考-一场记与忘的决斗每日一练(2016.7.6)今天这场司法考试考什么?是怎样一道题目?考试的时候脑海中会出现哪些考点?这些都是司考考生心中最为关注的问题。
而每日一练便成为了考生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司考简述司法考试是国家为选拔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人员而设立的考试,也是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每升一级需要通过的必要条件,是进入司法领域的必经之路。
参加司法考试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扎实的法律素养。
在复习过程中,不光要积累大量的法律知识,还要练习做题,并且要及时自己的复习经验和考试技巧。
每日一练的重要性每日一练是考生们在备考过程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它可以帮助考生们巩固知识点,提高做题效率,找出自己的弱点和不足之处,为最终的考试做好充分的准备。
通过每日一练,考生可以及时了解考试科目和考题的趋势和变化,掌握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同时,还可以逐渐适应考试的紧张氛围,增强自信心,提高备考效率。
一场记与忘的决斗下面以2016年7月6日的一道司法考试题目为例,展开深入分析。
题目描述如下:某媒体记者李某,因盗用他人名义购买手机被刑事拘留。
李某的父母为了保住儿子的工作,支付了十万元给公安机关,行贿庭长达成了庭前和解并使其逃脱了刑事追责。
后公安机关查实并立案侦查,经审查,庭长犯有受贿罪。
在此情况下,法律程序的相关问题如下:1.庭长的受贿应该如何量刑?2.李某因受过拘留处罚是否构成双重危险?此题考察了很多知识点,如刑事法律程序制度、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具有一定的难度。
这道题的解法和答案,同学们都可以先尝试自己思考,再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不断加深理解。
备考建议参加司法考试需要充分准备,除了紧扣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以外,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复习方法。
以下是备考建议:1.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定期复习进度2.坚持每日一练,做到知识点和案例练习有机结合3.深入掌握每个科目的考试重点和难点,准备充分的笔试和面试材料4.学习方法要多元化,既要注意基础知识的掌握,也要注重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5.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考试不要过于紧张和焦虑,要有信心和冷静应对参加司法考试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地进行备考和数据积累。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主观题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主观题案例分析题:(2011 年)三、(本题22分)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
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
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
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
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
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一始终否认参与犯罪。
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 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
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4. 被告人杨某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参考答案:1. (1)对杨某来说,中级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法院复核。
高级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2)对董某来说,中级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报请高级法院核准。
高级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原中级法院重新审判;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3)对樊某来说,中级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交付执行。
2. 高级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
理由是:杨某和董某、樊某系共同犯罪,一审法院进行了全案审理一并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司法考试:一场遗忘与记忆的卓绝战争

7⽉即将过去。
到9⽉考试,还剩48天,研三学⽣韩晓⼼⾥⼜是⼀阵紧张。
每年9⽉的第3个周末,成为⼩韩⽇历上必须⾯对的⼀道坎⼉,从2004年⼤学毕业开始,已经第4年了。
整了整眼前近两尺⾼的司法考试资料,她再⼀次回到备考的“疯狂冲刺”中。
14门核⼼课,数以万计的法条,⼩韩觉得她在进⾏的就是⼀场“遗忘与记忆之间的战争”。
翻⼀翻⼿头的法条详解和3本参考书,厚厚的3000多页,以每页1500字计算,会有500万字的基本知识,⽽保持每天10万字的复习量,就可以在两个⽉内把这些内容顺利地梳理⼀遍,剩下的时间半个⽉攻克8本⽩⽪书,半个⽉再做⼀遍历年真题,⼩韩的计划从6⽉开始推进得卓有成效,只是想到巨⼤的记忆量,她还是觉得⾮常恐怖。
⼀起复习的“战友”把时下的⽣活形容成“起得⽐鸡早,睡得⽐狗晚,吃得⽐猫少,做得⽐驴多”,“压⼒太⼤”,⼩韩补充道,“吃得确实⽐猫少,看书看得根本吃不下,想吐!”这个暑假,她依然没有回家。
学校的⾃习室⾥,每个⼈都是早到晚⾛,每个⼈都抱着⼤部头的复习资料,“全教室都是这样的状态”,这种群体性的紧迫感多少排解了⼩韩复习时的压抑。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上预报名总⼈数接近30万,可是每年只有10%左右的。
求职的出⼝ 陈建是⼀个反败为胜的典型。
通过司法考试之前,他觉得⾃⼰根本抬不起头来。
2004年6⽉24⽇,毕业离校的陈建拖着⾏李回到了⽼家,当天晚上,开始准备司法考试。
从邻居家门⼝经过,偶尔的⼀转⾝,陈建发现两个阿姨正在看着他嘀嘀咕咕,肯定是在说什么。
“她们哪⾥知道司法考试是个什么东西”,毕业了还窝在家⾥,陈建觉得邻居的眼神中都带着嘲笑,此后的两个半⽉,他再没有⾛出家门半步。
连⾃⼰的房门都很少迈出。
看书、看书,巨⼤的压⼒带来了巨⼤的动⼒。
每天早晨7点起床,⾄少12个⼩时以上的复习时间,不知疲倦,劲头⼗⾜,“只是经常失眠,主要是对于前途的焦虑”。
陈建认为,这种焦虑并不能完全归结为他个⼈的失败。
2010年司考,一场记与忘的决斗带解析

A. 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
B. 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
C. 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 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
【正确答案】:B
27、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
A. 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
B. 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
10、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
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正确答案】:A,B
19、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A. 公益诉讼制度
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
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正确答案】:A,B
C. 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
D. 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
2011年司法考试最终刑法案例题

2011年司法考试最终刑法案例题1.甲常年游手好闲、惹是生非。
一日见一军人,以为其提包内有枪,便突然冲过去夺走,跑到偏僻处才发现只有钱包、手机等物。
甲回家后,告诉妻子自己抢夺的经过,妻子劝其自首,遭到甲的呵斥,妻子含泪上班。
甲担心妻子会告发,遂在饮料里投放了毒鼠强,打算等妻子回家后给她喝。
在妻子回家前,甲去超市购买毁尸工具。
结果甲妻提前下班回家,自己找到饮料后中毒而亡。
甲外出躲藏,走投无路,决定自首,但又担心会被判死刑,于是找到熟人警察乙,给付其2万元钱,让乙告诉他两条别人的重大犯罪的线索,对乙声称万一自己有事时可以抛出线索保命。
乙接受了甲的2万元后,告诉了甲两条重大案件的线索。
之后,甲投案,如实交代了抢夺军人提包和杀妻的事实。
【答案】一、甲的刑事责任1、抢夺罪既遂与抢夺枪支罪未遂的想象竞合犯。
2、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3、行贿罪。
4、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二、乙的刑事责任1、受贿罪。
2、如果泄露的线索属于国家秘密,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2.甲为了勒索财物,将乙绑入自己的私宅,要求乙通知乙妻丙拿钱赎人。
乙妻丙秘密报警,并没有响应甲的要求。
甲于杀乙,乙苦苦哀求,称若放自己回去,定当筹钱相谢。
甲遂在乙身上安了一颗炸弹,威胁乙“三天内交付100万,否则遥控爆炸”,然后放乙回去。
三天后,乙并没有交钱,反倒把炸弹拆除。
甲气愤之下,找到乙家,适逢乙外出,只有乙妻丙在家,甲对丙威胁道:“献身还是交钱,你选一个!”丙为了避免被强奸,不得以拿出了钱财交给甲。
甲得财物后离去。
【答案】甲的刑事责任:1、绑架罪既遂(结合犯故意杀人的中止)。
2、抢劫罪未遂。
3、抢劫罪既遂。
3.甲与乙并不认识。
一日在酒吧见乙只是喝饮料,怀疑乙是开车而来,想捉弄乙。
于是甲在乙的饮料中偷偷放入浓缩的酒精制品。
乙初喝完,并无反应。
启动汽车后刚行驶几百米,就觉得头晕,正在狐疑时,恰遇警察临检。
警察查到乙属于酒醉驾驶,乙白口难辩。
司考,一场记与忘的决斗每日一练(2016.6.6)

司考,一场记与忘的决斗每日一练(2016.6.6)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司法部答案】BCD【考点】基金管理人行为的禁止【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0条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A项不违反规定)。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C项违反该规定。
(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B项违反该规定。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D项违反该规定。
因此,本题B、C、D所述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A符合法律规定。
应选BCD。
2、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司法部答案】BC【考点】级别管辖【答案解析】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管辖权转移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个别调整。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协议管辖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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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立案登记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B.有利于促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C.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当场登记立案D.适用于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不适用于行政起诉2、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
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3、十二届全国人大作出了制定二十余部新法律、修改四十余部法律的立法规划,将为经济、政治等各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A.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能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法治保障B.推进反****立法,是完善惩治和预防****的有效机制C.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应当加快社会组织立法D.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4、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A.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B.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C.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D.法院发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5、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6、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7、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布朗既非甲国公民也非乙国公民,此做法违反《公约》B.《公约》没有限制,此做法无须征得丁国同意C.如丁国明示同意,此做法是被《公约》允许的D.如丙国与丁国均明示同意,此做法才被《公约》允许8、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B.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C.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D.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9、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
针对甲国的规定,乙、丙两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裁决甲国败诉,但其拒不执行。
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B.乙、丙两国可向上诉机构申请强制执行C.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采取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D.乙、丙两国的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10、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布朗既非甲国公民也非乙国公民,此做法违反《公约》B.《公约》没有限制,此做法无须征得丁国同意C.如丁国明示同意,此做法是被《公约》允许的D.如丙国与丁国均明示同意,此做法才被《公约》允许11、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
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12、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
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13、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
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
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
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自由裁量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主义原则14、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
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15、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
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实行主席负责制B.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C.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D.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17、青田轮承运一批啤酒花从中国运往欧洲某港,货物投保了一切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因生产过程中水份过大,啤酒花到目地港时已变质。
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承运人没有尽到途中管货的义务,应承担货物途中变质的赔偿责任B.因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保险人应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C.本提单可通过交付进行转让D.承运人对啤酒花的变质可以免责18、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杀案。
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
法官认为,根据我国民俗习惯,多数人对发生凶杀案的房屋比较忌讳,被告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欺诈,遂判决撤销合同。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不违背法律的民俗习惯可以作为裁判依据B.只有在民事案件中才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C.在司法判决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加以适用D.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为相关的法律规则提供正当化基础19、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20、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贿赂。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县选民有权罢免受贿的该县人大代表B.乙县受贿的人大代表应向其所在选区的选民提出辞职C.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行贿行为属于破坏选举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D.在选举过程中,如乙县人大主席团发现有贿选行为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21、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
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22、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B.有助于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C.有助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原则D.有利于就地化解纠纷,减轻最高法院本部办案压力23、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
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
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24、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
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25、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