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 引言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杜绝用车浪费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压缩使用规模;•提高公务用车利用率,降低使用成本;•建立健全的用车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用车环境。
2.2 原则•公平公正:公务用车的配置和使用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依法合规;•效益优先:优化公务用车配置,提高利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刚性控制:坚决杜绝乱象,严禁滥用公务用车,对违规使用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改革措施3.1 用车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用车管理机构,负责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和维护工作。
用车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用车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3.2 用车申请和审批3.2.1 用车申请凡需使用公务用车的人员,须提前向用车管理机构提交用车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3.2.2 审批流程用车管理机构根据用车申请的内容和需要,进行审批,并及时反馈审批结果给申请人。
审批流程应简化、透明,确保审批及时、规范。
3.3 用车配备标准3.3.1 用车数量控制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的数量,严格按照配备标准配置公务用车,做到精确合理。
3.3.2 用车品牌和型号选择选用经济型、环保型的车辆品牌和型号,同时要考虑到车辆性能和安全性,确保公务用车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3.3.3 车辆维护保养建立健全的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4 用车费用管理3.4.1 油料费用管理建立油料费用核算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核销油料费用,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3.4.2 用车费用报销用车管理机构应确保用车费用报销的凭证真实、合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报销。
3.5 用车监督和考核3.5.1 用车监督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前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承载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而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支持和保障,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公务用车制度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操作指南。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公务用车制度是指国有企业为了支持公务活动而提供的用车服务的制度规定。
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对于提高企业效益、节约资源、减少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务用车制度的不规范和管理缺失,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存在:1.过度使用问题:一些公务人员存在过度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既浪费了企业资源,也增加了企业费用开支。
2.私用问题:一些公务人员存在滥用公务用车进行私人活动的问题,既违反了公务用车制度,也违背了公共利益。
3.管理混乱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公务用车的管理混乱,无法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控制。
基于以上问题,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其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1.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规范和改进公务用车制度,可以有效避免资源浪费和过度使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加强风险管理:通过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可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滥用和私用的风险,保障企业的公共利益和形象。
3.倡导节约环保理念:通过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可以倡导节约环保的理念,在企业内部树立正面形象,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为了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原则。
具体包括:1.规范性原则: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平公正原则:公车使用应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有利于个别人员或特定利益集团。
3.节约高效原则:公务用车应以节约为原则,合理安排用车,使用最优、最经济的交通方式。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23日晚间版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为扎实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性质。
2012年3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整合设立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内政字[2012]66号),同意整合呼伦贝尔工业园区、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陈旗工业园区、海拉尔产业基地成立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3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13]51号)批准晋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人员情况。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共有在编人员()名,其中公务员()名,事业编制()名,共有处级领导()名,副处级()名,科级()名,副科及以下()名。
3.车辆情况。
需详细说明车辆情况。
主要包括现有车辆数,并按照一般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业务用车、后勤服务用车、老干部用车以及其他用车(除上述有明确表述以外的车辆)等分类进行表述。
二、主要改革任务(一)严格核定参改人员本次符合条件纳入公务用车改革的人数为()名。
(二)完善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方式1,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后市内公务出行采取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制度,未纳入参改范围的人员仍维持原有公务出行保障方式或市内公务出行交通费用实报实销予以保障。
2,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对于采取公务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其公务交通费用实报实销额度由直属事业单位或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即为本单位)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参照同级别党政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进行核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作为公务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务用车在维护政府正常运转、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近年来由于公务用车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使用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等,导致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浪费了公共资源。
为了改进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
二、目标1.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确保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浪费现象。
3.建立透明、规范的用车流程和监督机制,减少滥用和腐败行为。
4.优化公务用车配置,提高司机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具体方案1.确定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条件(1)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限定在必要的公务活动,如会议、调研、巡视等。
(2)公务用车的使用条件明确规定,包括纪律要求、行程安排、用车申请等。
2.建立公务用车申请和审批制度(1)所有公务用车需经过申请和审批程序。
(2)申请者需提供必要的用车理由和计划,并签署责任承诺书。
(3)审批机构应审核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保证公正、公平、透明。
(4)设立用车申请和审批的电子平台,方便管理和监督。
3.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1)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包括车辆信息、使用记录等。
(2)设立专门的用车管理部门,负责用车的维护、检修等。
(3)对公务用车进行定期的检验和保养,确保安全和运行正常。
(4)制定严格的违规处罚制度,对违反用车规定的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4.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评估(1)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和监管的定期考核和评估机制。
(2)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并向上级报告。
(3)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经费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5.推进新能源车辆的使用(1)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2)建立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方便车辆的充电和维护。
(3)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车辆。
四、预期效果通过以上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的实施,预计将达到以下效果:1.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作任务的增加,公务用车在政府及相关机构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一些不规范的用车行为和滥用公车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严重影响了公务活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必须对公务用车制度进行。
二、目标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提高公务活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优化行政效能。
三、主要内容1.优化用车管理机制(1)明确公务用车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提高管理的专业性和责任性。
(2)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申请和审批制度,规范用车流程,杜绝滥用公车和夸大用车需求的行为。
(3)建立公务用车购置和报废管理制度,确保用车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更新。
(4)加强对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加强用车监管(1)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实行用车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引入新技术手段,如GPS定位、行车记录仪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3)建立违规用车处理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3.推动用车合理化(1)制定公务用车使用标准和限额,根据不同岗位和需求,合理确定用车的品牌和型号。
(2)鼓励采用节能环保型车辆,推广新能源车辆的使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推广共享用车,减少公车固定使用率低的情况,提高用车的利用效率。
四、实施步骤1.制定方案:组织专家、相关部门以及使用人员进行座谈和调研,确立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步骤。
2.宣传阶段:利用媒体和内部通知等多种方式,向相关人员宣传方案的意义和目标,增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实施:根据方案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用车制度的实施,并开展培训和指导工作。
4.监督检查:建立用车的监督机制,依法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五、预期效果1.优化用车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减少用车成本,提高用车利用率。
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意见,我国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深化改革、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规范、透明、廉洁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管,防止公款浪费,打造廉洁高效的公共管理机制。
二、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国单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不规范、使用不透明、浪费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和工作效率。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依法治理,依规办事;廉洁自律,廉洁用车;节约为先,精打细算;公开透明,信息公开。
四、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用车监督和审计,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规格,压缩用车经费支出,加强用车信息公开,加强领导干部的用车管理和监督,健全用车奖惩机制,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惩公车私用等。
五、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和工作计划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和工作计划应遵循“科学决策、精细管理、强化监督、加强宣传”的原则,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具体工作计划将由相关部门细化完善,确保改革措施切实可行,取得实际成效。
六、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估和监督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估和监督应当注重定期检查评估,实行领导负责制,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公民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推进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有效抑制公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义和成效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重要的一项制度改革,对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提高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廉洁用车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推动政治生态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公务用车制度是公务员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为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长期以来,公务用车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如乱象频生、管理混乱等。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我们制定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对公车的管理,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意识,建立一套规范、透明、有效的用车制度,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
二、改革内容与措施1. 用车审批机制的改变* 设立用车审批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用车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 严格审查用车事由,要求事由明确、合法合规,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实行集约化用车,推行共享用车模式,减少车辆使用率低、闲置时间长的情况。
2. 用车管理机制的完善* 强化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车辆保养、检修和安全维护等常规工作。
* 推行电子化管理,建立公务用车信息系统,记录用车情况、费用明细等信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 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配备专职司机,要求驾驶员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进行定期培训。
* 设立奖惩机制,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人员给予严厉处罚,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3. 用车经费管理的加强* 设立专项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程序拨付经费,确保用车经费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 加强用车经费的监管,建立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对用车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 严格控制用车费用,提倡合理节约用车,推行经济型车辆和低碳出行。
三、改革预期效果1. 提高行政效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有效规范用车行为,减少了公车的滥用和浪费现象,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
通过共享用车模式,提高了车辆的使用率,节省了资源成本,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务用车改革严格审批用车事由,加强了对用车的管理,形成了一套规范、透明的用车制度,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公务员廉洁自律意识,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必要性公务用车制度是政府机构在公务活动中使用汽车的管理制度,是贯彻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举措,也是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之一、然而,当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过度使用、管理不规范、浪费严重等,反映了制度存在缺陷和不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改善公务用车制度,推动政府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务效率,现制定《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
二、目标1.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使用程序和标准,严格限制使用范围。
2.简政放权,减少政府机构用车数量,提高用车利用率。
3.规范用车管理,保障车辆安全和维护管理。
4.节约资源,降低用车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三、主要措施1.调整用车范围。
将公务用车的使用对象限定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的行政车辆,明确规定用车时间、目的和范围,不得私自调动使用。
2.设立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
建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车辆购置、维护、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3.完善用车审批程序。
所有公务用车的使用需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杜绝擅自使用公务车辆的情况。
4.加强用车监督和检查。
建立用车台账和日志,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加强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5.提高用车效率。
合理安排用车计划,提高用车利用率,避免车辆空转和浪费情况。
6.推行用车费用报销制度。
明确车辆使用费用的报销政策和标准,加强费用审核和监督,杜绝贪污腐败行为。
7.压缩用车预算支出。
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有效控制用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保障措施1.组织培训。
对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宣传公务用车制度的措施和意义,引导广大干部和职工树立良好的管理意识和行为规范。
3.加大监督力度。
建立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用车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制度的稳健实施和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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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呼伦贝尔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22日呼伦贝尔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呼伦贝尔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7〕1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呼伦贝尔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坚持制度创新,分类保障。
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完善差异化公务交通保障制度,推进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实现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从严配备并集中管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坚持厉行节约、提高效率。
以公务交通成本节支情况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价标准,合理确定呼伦贝尔市直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严格规范管理。
坚持实事求是,统筹谋划。
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综合考虑生产经营、交通条件等企业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坚持分级负责、稳妥推进。
呼伦贝尔市直属国有企业要充分结合本企业实际,周密制订改革实施方案,对子企业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推进改革。
(二)总体目标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属企业集团总部和各级子企业的改革工作。
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与企业负责人履职特点、生产经营需要相结合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一)企业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呼伦贝尔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人民团体(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所属的市属企业。
(二)人员范围本方案适用的人员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指上述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以下简称其他原符合条件的人员)。
市属企业负责人主要包括下列人员:1.设立董事会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市委任用的企业领导干部;2.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市委任用的企业领导干部;3.企业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党组成员);4.企业内设监事会主席(监事长)。
(三)车辆范围市属企业公务用车。
三、改革任务(一)分级分类推进改革1.积极稳妥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市属企业正职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配车标准,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
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由有关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下同)参照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综合考虑所属企业规模大小、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公务用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报市国资委审批,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实行市场化方式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体系中包括公务交通补贴的,不再配备公务用车或另行发放交通补贴。
2.全面推动其他原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
其他原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
市属企业根据其他原符合条件人员的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副职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内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3.补贴发放时间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的市直属企业在本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完成超标车辆封存工作。
超标车辆封存上报市国资委验收后,由市国资委根据封存情况确定公务用车交通补贴计发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封存超标车辆的,暂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计发时间另行研究。
4.有序实施市属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
市属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工程建设、商务接待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保留的车辆要有明确的实际用途,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预保留的车辆及其用途以及预处置的车辆等信息要在企业实施方案中说明,并由有关部门审核后在本企业范围予以公示。
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市属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5.分级推进市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市属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根据子企业生产经营、交通条件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企业负责人及其他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人员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
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子企业负责人可予以保障,并从严控制配车标准。
市属企业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集团总部副职负责人水平分类分档合理确定,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二)完善相关配套改革制度1.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市属企业要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对于权属清晰的公务用车进行公开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市属企业要根据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留岗人员。
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企制宜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与相关司勤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
3.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
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订完善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和差旅费管理制度。
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做好与企业国内差旅制度的有效衔接,特别是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
4.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要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情况、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务用车总量及使用明细等纳入厂务公开范围、本企业内部审计内容,履行监事会职责检查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公务用车管理1.实行企业公务用车(含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下同)集中统一管理。
市属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车辆各项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在年度预算额度内据实报销,结余部分不得发放给个人。
不得擅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
不得擅自扩大交通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2.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
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市属企业集团总部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
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生产指挥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
确因特殊原因需要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应严格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3.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
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
严格按照本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
4.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管理。
市属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本着节支原则,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
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呼伦贝尔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指导推动、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所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市属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精神研究制定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统筹做好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组织领导工作。
对正在开展或者已经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规范。
(二)明确工作任务有关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市属企业集团总部负责对各级子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审核。
市属企业集团总部及其子企业改革情况于2019年9月底前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汇总后报市国资委。
(三)强化监督检查纪委监委机关、审计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
对弄虚作假获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市属企业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引导企业干部职工转变观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