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3篇)
学校师生外出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师生外出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外出活动。
第三条学校师生外出审批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依规,规范管理;3. 审慎审批,责任到人;4. 信息公开,便于监督。
第二章外出审批程序第四条师生外出活动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学校师生外出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第五条《审批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 外出事由;2. 外出时间;3. 外出地点;4. 外出人数;5.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6. 外出活动内容;7. 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条外出申请审批流程:1. 师生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批表》,签署意见;2. 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3. 学校审批通过后,将《审批表》报送学校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特殊情况外出审批:1. 紧急公务、突发事件或紧急救援等情况,师生可先行外出,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事后补办审批手续;2. 紧急公务、突发事件或紧急救援等情况,学校审批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审批。
第三章外出活动管理第八条师生外出活动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带队老师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团队纪律;2. 严格遵守外出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私自行动;3. 注意个人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4. 不得参与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5.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九条师生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活动情况,并提交《学校师生外出活动总结报告》。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师生,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对审批不严、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为了管理学校的师生集体外出行为,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定了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并明确了审批流程和相关规定。
一、外出审批的目的和原则外出审批的目的是保障师生的安全,并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审批制度的原则如下:1.安全第一原则:师生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任何外出活动必须从安全角度进行评估。
2.学习研究为主原则:师生的外出行为应以学习、研究为主要目的,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外出活动需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审批。
3.规范程序原则:外出审批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外出,违反规定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师生外出审批的流程师生希望进行集体外出活动时,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审批:1.提交申请:师生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外出申请,包括出行的目的、时间、地点、预计参与人数等必要信息,并附属于导员或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
2.安全评估:学校相关部门会对外出活动进行安全评估,包括对目的地的安全性评估、预期风险的评估等。
3.审批决定:学校相关部门将根据安全评估结果以及外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决定,同意外出的,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公示通知:学校会对外出活动进行公示通知,以供师生了解,同时也便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5.整理归档:外出活动结束后,学校会对外出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方便后期的参考和沟通。
三、外出活动的规定1.目的和时间:外出活动应明确目的和时间,不得有不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定和师生身份的动机和时间安排。
2.参与人员:外出活动的参与人员应当是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师生,并在外出前参加相关培训和指导。
3.安全措施:学校将指定负责人负责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程、住宿、用餐等方面的安全。
4.资金管理:外出活动的费用应明确使用范围和金额,并通过正规渠道报销和核算。
四、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外出审批制度的师生,学校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和责任追究措施,具体如下:1.师生个人:违反规定的师生将被扣除相应学分或奖励,严重者将会面临相关的纪律处分。
师生外出(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

师生外出(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
我园为确保每个鲜生员工在参加各种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根据我国情况特制定以下组织师生员工参加校内外活动安全手续审批制度∶一、幼儿园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参加活动,分管领导或活动组织者必须按下述规定履行安全审批手续
1、部分师生员工外出活动。
由本单位行政正职审批,如行政正职不在,由本园的负责人审批。
2、一个班成一个班以上的幼儿外出,首先由年段长审批,如国教学方面的活动,先报分管教学的副园长审批如属其他内容活动,先报分管后勤的副园长审批、教学的副园长和后勤的副园长都要把相应的活动报批园长备案,最后由园长审批把关报批。
二、凡在园内组织的大型活动(如文艺晚会、舞会、演讲会、学术报告会、运动会等)其安全措施,由组织活动的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领导审批,需安全保卫帮助维持只租的,要事先以书面形式与分管安全领导取得联系。
三、安全审批手续必须书面申报,要写清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数、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所谓安全审批主要是有审查安全措施和落实安全负责人,审批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并签名,批件送安全管理处备查。
四、未经安全审批而组织师生员工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审批但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活动的负责者负责。
五、在组织活动(校内、校外)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参加
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说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2024年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例文(6篇)

2024年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例文为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原则,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安全,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保障校园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学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一、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原则(一)师生外出活动是指组织师生人数在十人以上的校外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实习、见习、郊游、竞赛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等。
(二)师生外出活动应制定明确的计划,确立教育目标,全面考量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及气候环境的安全性,恪守“就近、便捷、安全”的原则。
外出活动宜在本地区进行,且仅限于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开放的景点,严禁进入未开放景点及其周边区域,或在非开放时间进行活动。
(三)师生外出活动不得干扰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应安排在周末进行,并确保当日往返。
除非特殊原因,严禁在外地住宿或露宿。
二、师生外出活动报告审批制度(一)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组织教职工、学生参与外出活动。
(二)师生外出活动必须报请系领导审批,并制定活动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责任。
带队教师作为直接责任人,需认真填写《骊龙小学外出活动审批表》和《骊龙小学师生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连同详细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含应急预案)一并上报。
若与旅行社签订协议,须附上协议书复印件。
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外出活动。
(三)市内师生外出活动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审批请求;前往市外省内活动,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学校申请并报中心小学备案;前往省外活动,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学校申请并报中心小学备案。
未经审核批准,严禁组织师生参与外出活动。
对未报、漏报、报告不实或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带队教师及当事人的责任。
(四)具体审批流程包括:活动负责人填写相关表格和预案,提交给系领导审批,待批准后与旅行社签订协议并办理保险。
三、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预案和安全教育(一)师生外出活动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方案,事先对活动场地及线路进行考察,排查安全隐患。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根据上级综合治理办工室有关集体外出活动的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一、教委组织师生参加区级以上各种活动,学校按照教委通知精神,有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有计划组织参加。
二、教工乐队、学生鼓号队不准参加校外商业性的庆典活动,凡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性活动,必须有教委领导同志的批示,方可参加,在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年级(班)根据教育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安全计划措施保证,经校长同意,报教委综治办审批,可组织校外活动。
四、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如参观学习、夏令营),有学校向教委写申请报告,经教委领导批准,可组织外出,外出时,必须责任到人,有安全防范措施。
五、凡经上级批准的校外活动,必须填写好《校园安全周志》,填写内容包括负责人、活动时间、地点、人数。
六、未经学校同意和教委批准擅自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经查实,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当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
在活动中出现事故,有负责人负责,学校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后果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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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4篇)

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集体外出活动在企业、学校等组织中越来越常见。
这些活动既可以是提升团队凝聚力、增强员工合作意识的机会,也可以是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增加员工福利的方式。
然而,由于集体外出活动牵涉到组织资源、人员安全、工作进度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套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以确保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组织和员工的需求。
二、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员工或部门提出集体外出活动申请时,需填写申请表格,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预计费用等信息,并在申请表上附上相关的宣传材料、计划书等文件。
2. 部门审核申请提交后,要求所属部门对集体外出活动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核,并针对预算、资源等方面提出审批意见。
3. 行政主管审批经过部门审核后,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将交给行政主管进行审批。
行政主管应综合考虑人员安排、工作进度、费用预算等因素,判断活动是否需要批准,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 上级审批当活动申请涉及跨部门、跨机构等情况,需进行上级审批。
上级审批程序应与本部门审批程序相同,但上级领导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审批环节,以确保活动符合组织整体利益。
5. 批准通知一经批准,行政人员将向申请人或部门发出正式的批准通知,说明集体外出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费用预算等具体要求,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1. 安全保障在活动筹备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特别是对于一些高风险的活动,如徒步旅行、登山等,要配备专业的导游、教练或相关人员,确保参与人员的安全。
2. 经费管理集体外出活动的经费应由申请人或部门提出具体预算,并在预算范围内进行支出。
相关收支凭证应妥善保管,以备查审。
3. 工作进度集体外出活动不应影响正常的工作进度和工作安排。
申请人或部门需提前与相关部门或人员沟通,确保活动期间的工作能够得到妥善安排,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补偿工作。
小学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ⅩⅩ小学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各级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制度。
我校实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在审批过程中,把握以下原则和要求: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组织部门必须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有力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必须经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组长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审批。
2、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前勘察活动场所,摸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
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 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
并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
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进行劳动。
4、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5、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6、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4篇)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学校教育不再局限于课堂教学,而是越来越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
因此,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成为一种普遍的教育方式,有助于学生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目的和意义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全新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通过亲身参观、实地考察等形式,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发展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此外,学校集体外出活动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交能力、观察力和表达能力,促进学校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三、活动范围和内容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参观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等文化机构;实地考察和实践活动,比如走进农村、企业、社区等地;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比赛等活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义工等。
活动内容根据学生的年级特点和课程设置而定,既可以与学校课程有机结合,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求投票选定。
四、组织与规划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与规划由学校负责,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交通工具、费用等方面的安排。
活动的主题可以根据学校的教学设施、地理环境和教育目标等因素进行选择,以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活动时间和地点应尽量安排在学生没有正式课程的时间之内,避免影响正常的学习进程。
交通工具的选择应考虑安全和经济性,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
活动费用可以根据学校的财力和家长的经济能力进行合理分担,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五、安全与保障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是最为重要的。
学校应事先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明确活动中的安全责任人。
活动的组织者和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常识普及。
对于每一次活动,都应有相应的救护设备和急救人员,以及与当地医院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以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同时,在活动中也应有相应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能够及时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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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篇一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对全校师生安全负责,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作出以下规定:
1、实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所有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事先向区教育局提出活动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方可实施,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组织者承担责任。
2、具体审批程序。
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由活动发起人或部门机构研究本次大型活动的可行性;确认本次大型活动确实可行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制订活动安全预案,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报学校签字盖章,继而报区教育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师生集体外出应本着就近徒步的原则,严格控制学生跨县(市、区)活动及教师跨省活动。
严格控制野炊活动和野外用火。
全校性的集体外出活动,在出发前一周向区教育局报批,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该活动。
班级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班主任是该活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在外出前一周,经分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该活动。
严禁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擅自组织班级学生开展一切未经校方批准的校外集体活动(包括周末和假期间组织的校内班级集体活动),否则相关组织人员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4、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范在前”原则,事先应明确外出活动的目的,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按有关程序报批。
在外出前必须要实地勘察活动路线、地点,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做好相关预案,对可能影响出行安全的潜在事故隐患必须彻底根除,要预先对师生进行交通、卫生、消防等安全事故的预防教育;在外出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指定专人
负责安全工作。
严禁任何部门及个人在没有严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学校外出活动要适应学生体能和符合学生心理健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中小学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严禁强行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
7、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0、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大型活动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中的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种类
1、大型活动包括:
①全校参加的活动。
②全校举行校庆活动、节假日举办的文艺联欢活动,以及全体师生集体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