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工程水费的计收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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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构、管理职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构、管理职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村(居)所辖的农村饮水安全整改工程由本村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管理人员由村(居)委明确或群众推选确定,村委直接监督、指导管理机构工作。

管理、运行、维修费用从收取水费中支出。

第二条农村饮水安全整改工程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根据供水成本、费用等变化,并充分考虑用水户承担能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

有条件的村,可逐步推行阶梯水价、两部制水价、用水定额管理与超定额差价制度。

第三条各村(居)应合理设定管理人员,降低运行成本,科学管理工程运行,积极推进“水价、水量、水费”公示制度,让用户用上明白水、放心水。

第四条在不改变整改工程基本用途的前提下,农村饮水安全整改工程实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者或者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针对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不同特点,各村应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水源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明确保护措施,加强污染防治,稳步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

第六条乡水利站对各村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七条供水、接水、装表、立户1、供水管理机构应当尽量保持不间断供水。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供水管理机构应提前告知用水户;因灾害或紧急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检修的同时通知用户,要尽快恢复正常用水。

2、用水户在官网区域内,需要安装、改装、迁移供水设施的,须向供水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供水管理机构对供水情况现场复核后,统一安装。

用水户应缴纳材料费(设备设施费)和施工费。

第八条抄表、收费、销户1、供水管理机构原则每月抄表一次(抄表间隔也可视具体情况而定),用水户应按规定时间缴纳水费,逾期交费者,依法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拖欠水费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供水管理机构可视为自动销户,可以对其停止供水、并将供水设施折抵所欠水费。

2、收费标准:每吨(立方)水收费3元,收到水费统一交到村委会,然后由村委会统一支配。

农村生活饮用水收费管理制度

农村生活饮用水收费管理制度

农村生活饮用水收费管理制度一、收费对象与标准1.1 收费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农村生活饮用水的用户,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用水单位。

1.2 收费标准: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水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需公开透明,并经过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收费方式与周期2.1 收费方式:可采取预付费、后付费或定期结算等多种方式。

同时,推广使用电子支付方式,方便用户缴费。

2.2 收费周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设定按月、按季或按年等不同的收费周期。

三、水表安装与校准3.1 所有用水户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水表,确保计量准确。

3.2 水表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计量准确。

校准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四、水费计算与分摊4.1 水费根据用户实际用水量和水费收费标准计算。

4.2 对于集体供水或公共用水,应根据实际用水量和水费收费标准进行合理分摊。

五、水费缴纳与减免5.1 用户应按时足额缴纳水费。

对于拖欠水费的,可采取催缴、加收滞纳金等措施。

5.2 对于经济困难用户或特殊群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水费减免或优惠。

六、监督与检查机制6.1 建立完善的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供水单位依法依规收费,用户按时足额缴费。

6.2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

七、节水宣传与教育7.1 广泛开展节水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和参与度。

7.2 鼓励居民采取节水措施,如安装节水器具、合理利用水资源等。

八、违规处理与追责8.1 对于私自改动水表、盗窃水资源等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8.2 对于供水单位在收费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修订。

社区水费收费制度范本

社区水费收费制度范本

社区水费收费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水费收费行为,保障社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水费收取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社区水费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水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第四条社区水费收费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水费。

二、水费收费标准第五条社区水费收费标准根据居民家庭用水量分为几个梯次,每个梯次对应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具体梯次和收费标准如下:(一)第一梯次:用水量不超过18立方米(含),每立方米收费X元;(二)第二梯次:用水量超过18立方米至3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收费Y元;(三)第三梯次:用水量超过30立方米至45立方米(含),每立方米收费Z元;(四)第四梯次:用水量超过45立方米至6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收费W元;(五)第五梯次:用水量超过60立方米,每立方米收费U元。

第六条社区居民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每户每月用水量按照实际表码读数计算。

水表损坏、漏水等导致表码不准确的情况,由社区居民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应定期对水表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水表的准确性和正常运行。

居民对水表准确性有异议的,可以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检定。

三、水费缴纳与管理第八条社区居民应按期缴纳水费,缴费周期为一个月。

每月末,社区居委会将公布下月水费收费标准和应缴水费金额。

第九条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现金、转账、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缴纳水费。

逾期未缴纳水费的,社区居委会有权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水费收支管理制度,确保水费收入专款专用,用于社区供水设施的维护、更新和改造。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水费收支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家庭特殊情况,如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士等,可以向社区居委会申请减免水费。

饮水工程的管护制度

饮水工程的管护制度

饮水工程的管护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制定,目的在于规范饮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保障水质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2.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所有饮水工程项目,包括水源、输水管网、处理设施、配水系统等。

3. 村委会作为饮水工程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饮水工程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水利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村民代表。

2.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巡查、维修保养、水质监测等工作。

3.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三、运行管理1. 定期对水源进行保护,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污染活动,确保水源安全。

2. 对输水管网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防止漏水和污染。

3. 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更换过滤材料,保持处理效果。

4. 配水系统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二次污染。

四、财务管理1. 设立专项基金,用于饮水工程的日常维护和应急修复。

2. 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3. 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村民监督。

五、用户义务1. 用户应按规定缴纳水费,不得擅自改动供水设施。

2. 用户应爱护公共设施,发现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3. 用户应节约用水,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活动。

六、监督管理1. 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向村民公开工程运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村民监督。

2. 鼓励村民参与管理,对管护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全体村民,并做好宣传工作。

关于水费收取管理办法水电费管理办法【三篇】

关于水费收取管理办法水电费管理办法【三篇】

关于水费收取管理办法水电费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水费收取管理办法水电费管理办法(一)农村工程实行计量收费。

严格执行抄表计量收费制度。

用水户均要安装经质量监督部门校准的水表,按量付费,原则上每月抄表收费。

也可根据本村实际,在每月抄表、管线巡查正常的前提下,两个月收缴水费一次。

1、各村、各户的总表与分表抄手数字不相等时,分摊水损。

饮水进户的户户安装水表,以表计量。

2、用户在接到饮水收费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清水费。

逾期未交的,停止饮水。

3、饮水管理单位应对所有用户按最低用水标准核定基本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基本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不达基本水量的,按基本用水量征收水费。

4、饮水管理单位应对所有用户按平均日用水定额核定最高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未超过最高用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超出水量要加价,实行阶梯水价。

(二)管理单位每月按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因水表发生故障致使计量不准或不计量等非人为情况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计算收费。

1、参照上月用水量计费。

2、按前几个月的平均数计费。

3、按实际人口、牲畜用水定额计费。

4、按基本用量计费。

(三)管理单位或用水户人为计量设施不准,可随时进行校验,对既不校表、由不按规定缴纳水费的,管理单位有权停止饮水。

【篇二】水费收取管理办法水电费管理办法一、每月按规定时间进行抄表、收费。

收费要使用统一印制的收费发票,不得打白条。

收取的水费要按时上缴供水管理单位财会人员,不得截留、挪用、坐支等。

二、建立用水户用水登记簿,并注明用水户基本情况,是否装有水表,用水量大小,水费收缴情况,逐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三、严格按水表计量收费,做到抄表数据准确,计价无差错,对无水表的用户,在核定用水量的基础上,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能随意增减、损害用户和供水管理单位的利益。

四、收费人员抄表时要分析各用水户用水量的合理性,对偷水、漏水、偷接水管等现象要及时向供水管理单位汇报,以便采取措施,迅速处理。

学校饮用水收费管理制度

学校饮用水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饮用水收费行为,保障学生、教职工的饮水安全,提高饮用水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饮用水收费项目,包括桶装水、开水、直饮水等。

第三条学校饮用水收费工作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收费标准及范围第四条学校饮用水收费标准根据成本核算、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桶装水:根据不同品牌、规格,实行阶梯定价,每桶价格在5元至20元之间。

(二)开水:每杯开水价格0.5元。

(三)直饮水:每瓶直饮水价格在2元至5元之间。

第五条学校饮用水收费范围包括:(一)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区域的饮用水供应。

(二)食堂、浴室、洗手间等生活设施中的饮用水供应。

(三)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会议等临时性饮用水供应。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六条学校设立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负责饮用水收费工作。

第七条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人员职责,规范收费行为。

第八条饮用水收费实行先消费后付费制度,学生、教职工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或充值。

第九条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应定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流程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第十条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应做好收费记录,妥善保管收费凭证,确保收费工作的规范、透明。

第四章收费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设立饮用水收费监督小组,负责对饮用水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饮用水收费监督小组应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饮用水收费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师生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十四条对违反饮用水收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饮水工程制度

饮水工程制度

饮水工程制度一、总则1.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提高饮水质量,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所有饮水工程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活动。

3.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饮水工程的领导,建立健全饮水工程管理制度,确保饮水工程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管理1. 设立专门的饮水工程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饮水工程管理工作。

2. 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定期对饮水工程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

3.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饮水工程的投入,确保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有足够的资金保障。

三、工程建设1. 饮水工程的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保护环境、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

2. 饮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

3. 饮水工程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状况、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保饮水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水质监测与管理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饮水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饮水工程的水源、水厂、管网等环节进行监测。

2. 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水质监测档案,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和报告。

3. 一旦发现饮水水质超标,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五、应急处理与信息公开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饮水工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预警和应对。

2. 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气象、环保、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饮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3. 饮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水质监测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于因管理不善、技术失误等原因导致饮水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区日常饮用水管理制度

小区日常饮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小区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卫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居民、住户及物业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区饮用水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防止饮用水污染,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第二章饮用水源管理第四条本小区饮用水源为市政供水管网,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接入小区。

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与供水单位签订供水合同,明确供水质量、水量、水费等事项。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供水管道进行检查、维护,确保供水管道安全、畅通。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供水设施,包括水表、阀门、水龙头等,并定期检查、更换损坏的设施。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修记录,及时修复损坏的供水设施。

第三章饮用水质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小区饮用水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饮用水检测项目包括:色度、浊度、臭和味、pH值、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总硬度、铁、锰、铜、锌、砷、氟化物、铅、镉、汞、铬(六价)、氰化物、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等。

第十一条饮用水检测频率为每月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第十二条饮用水检测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第四章饮用水卫生管理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小区饮用水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饮用水设施卫生。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小区居民的饮用水卫生教育,提高居民的饮用水卫生意识。

第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设施周围堆放垃圾、废弃物,防止污染饮用水。

第五章饮用水费用管理第十八条饮用水费用按照市政供水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水费收缴专户,定期向居民收取水费。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公示水费收缴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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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工程水费的计收和管理制度
(一)农村工程实行计量收费。

严格执行抄表计量收费制度。

用水户均要安装经质量监督部门校准的水表,按量付费,原则上每月抄表收费。

也可根据本村实际,在每月抄表、管线巡查正常的前提下,两个月收缴水费一次。

1、各村、各户的总表与分表抄手数字不相等时,分摊水损。

饮水进户的户户安装水表,以表计量。

2、用户在接到饮水收费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清水费。

逾期未交的,可加收滞纳金甚至停止饮水。

3、饮水管理单位应对所有用户按最低用水标准核定基本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基本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不达基本水量的,按基本用水量征收水费。

4、饮水管理单位应对所有用户按平均日用水定额核定最高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未超过最高用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超出水量要加价,实行阶梯水价。

(二)管理单位每月按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因水表发生故障致使计量不准或不计量等非人为情况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计算收费。

1、参照上月用水量计费。

2、按前几个月的平均数计费。

3、按实际人口、牲畜用水定额计费。

4、按基本用量计费。

(三)管理单位或用水户人为计量设施不准,可随时进行校验,对既不校表、由不按规定缴纳水费的,管理单位有权停止饮水。

(四)农村工程的水费收入主要用于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

集中饮水工程的折旧费、大修费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专户、按工程列专账管理;小型提工程的折旧费、大修费由村委会、户协会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摊派、截留和挪用水费。

饮水共和吃呢个管理单位定期公示水费收缴情况。

(五)确定的水费标准,可随这物价指数、饮水量及其饮水成本的变化由县级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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