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登记及改进记录本
医疗差错、缺陷登记记录本

巨野县人民医院医疗差错、投诉、事故纠纷登记记录本(20 年)科室:医务科制医疗差错、投诉、事故纠纷登记处理制度1.各科室均应建立医疗差错、投诉、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投诉、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
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缺陷、差错、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2.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务科,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3.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
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科、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4.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局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6.对临床诊断不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死亡事件,必须进行尸检。
医生应及时告知尸检并记录在病程中由家属签字。
如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动员家属履行签字手续。
如未做尸检动员工作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当事医生承担责任。
7.医务科对科室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
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务科。
8.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每季度由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鉴定和评析,评析内容为医疗事件的原因、性质并对当事人和当事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得当。
9.每月业务查房时对医疗缺陷登记、定性及差错、事故、重大纠纷登记、上报情况检查、如有隐瞒不报,对当事科室进行必要处理。
10.对发生的医疗事件,由医务科负责档案整理组卷。
巨野县人民医院。
医疗缺陷、差错、事故纠纷登记本

医疗缺陷、差错、事故纠纷登记本“医方在医院收治入院后,如因自己或他人缺陷、差错、事故而造成患者死亡、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医疗过失,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侵害患者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请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治疗疾病死亡,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损失时,赔偿权利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建立医疗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完善医疗管理和医疗技术服务行为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医疗管理和技术服务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的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分为以下三类:治疗费用,赔偿义务人;发生医疗事故不属于本条例所规定的赔偿范围;但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对赔偿义务人负有举证责任的除外。
一、治疗费用,补偿义务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赔偿义务人对因医疗事故引起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按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按照住院天数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鉴定费由被诉人承担。
”“在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医院为患者进行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由患者自行承担。
因为根据《侵权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范畴且通常情况下医院都会让患者自带饭菜。
而且在患者出现严重肝肾功能障碍情况下还需要使用药物治疗。
此外还有一些药物费用应当由患者自行承担。
但根据《侵权行为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导致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后果的医疗行为中,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后果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费用。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医疗差错事故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为保障医疗安全,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16年发布《医疗事故调查与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并强调了医疗事故的统计和记录。
为了更好地记录和管理医疗差错事故,医院设立了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
登记内容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的登记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起因、过程、对患者的危害、应急处置措施以及事故的后果等。
3. 处理情况包括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处理意见、针对此类事故的改进措施、责任追究等。
使用方法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
1. 电子版医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使用的医疗差错事故电子登记本。
在保证数据保密安全的情况下,医护人员可使用电脑或智能终端登录,快捷、高效的信息录入、管理和查询等工作。
电子版可设定不同级别人员的权限,加强数据管理的安全性。
2. 纸质版医院在各诊治区域分别设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
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由现场医护人员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至医院的安全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领导。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系统分类汇总,并及时报送给卫生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
推广与建议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是医疗安全管理中关键的工具之一,也是协同整个医疗行业共同提高医疗安全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了使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工具更加实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立体化建设:针对不同的医院,制定不同规模的登记本。
同时,建立电子版与纸质版的结合使用,提高登记本信息的实效性。
2.技能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操作规范、数据填写准确性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的认识和使用。
3.安全保密:应该制定规范和完善的安全措施,确保登记本的安全与保密性,避免泄露。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作为有效、实用、便捷的工具,在医疗安全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医疗差错、缺陷登记记录本

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登记本科室 ___________年份 ___________ 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登记处理制度1.各科室均应建立医疗差错、缺陷、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缺陷、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
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差错、缺陷、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2.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务部,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3.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
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部、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4. 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医务部应在24 小时内向市卫生局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6.对临床诊断不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死亡事件,必须进行尸检。
医生应及时告知尸检并记录在病程中由家属签字。
如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动员家属履行签字手续。
如未做尸检动员工作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当事医生承担责任。
7.医务部对科室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
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务科。
8.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每季度由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1员会讨论鉴定和评析,评析内容为医疗事件的原因、性质并对当事人和当事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得当。
9.每月业务查房时对医疗缺陷登记、定性及差错、事故、重大纠纷登记、上报情况检查、如有隐瞒不报,对当事科室进行必要处理。
10.对发生的医疗事件,由医务部负责档案整理组卷。
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登记记录科别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参加人员及专业技术职称姓名专业技术职称姓名专业技术职称姓名专业技术职称病人基本情况及诊疗经过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住院号入院日期入院情况□急□危□重□一般出院(死亡)日期患者住院费用归属□省医保□市医保□地州医保□自费□其它床号治疗效果□治愈□好转□未愈□转科□转院□自动出院□死亡抢救次1、主要诊断2、3、简要诊治经过:目前患者情况、诊断及预后分析:相关会诊意见:科室讨论记录该患者诊治经过中发生的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叙述:科室医导致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疗差错缺针对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已采取或准备采取的主要治疗措施及效果:陷事故纠纷通过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分析应吸取的经验教训:讨论记录处理意见:结果科室意见科主任:主管医师签名:记录者:。
最新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记录本

医疗差错、纠纷、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门诊部需建立差错、纠纷、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纠
纷、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并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纠纷、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
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或发现医疗差错、纠纷、事故,又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
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医务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或总经理报告,并向顾客解释。
4.应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及有重大医疗过失
行为及时报告。
5.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
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顾客的标本以备鉴定。
6.差错、纠纷、事故发生,按其性质与情节,由医务部组织有关人
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有向职能部门报告经过的义务,
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对经调查、核实与医疗事故有关违规行为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理
结束后应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个人档案有关文件规定程序,由医务部组织讨论。
如经投票表决结果记入纠纷个人档案的,与当事人见面后记入档案。
9.医务部应定期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医务部
2017年10月6日
医疗差错、纠纷及医疗事故登记表。
医疗差错、缺陷登记记录本

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登记本科室___________年份___________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登记处理制度1.各科室均应建立医疗差错、缺陷、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缺陷、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
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差错、缺陷、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2.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务部,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3.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
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部、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4.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医务部应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6.对临床诊断不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死亡事件,必须进行尸检。
医生应及时告知尸检并记录在病程中由家属签字。
如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动员家属履行签字手续。
如未做尸检动员工作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当事医生承担责任。
7.医务部对科室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
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务科。
8.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每季度由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鉴定和评析,评析内容为医疗事件的原因、性质并对当事人和当事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得当。
9.每月业务查房时对医疗缺陷登记、定性及差错、事故、重大纠纷登记、上报情况检查、如有隐瞒不报,对当事科室进行必要处理。
10.对发生的医疗事件,由医务部负责档案整理组卷。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记录本

光明新区人民医院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记录本
科室:外三科
医务科制
2013年1月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
原因、后果,科室负责人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
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或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又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并向患者解释。
4.医院应按市卫生局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及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及时报告。
5.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
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差错、事故发生,按其性质与情节,由科室或医务科组织全科或
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有向只能部门或科室报告经过的
义务,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对经调查、核实与医疗事故有关违规行为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理
结束后应按市卫生局医疗纠纷个人档案有关文件规定程序,由医务科组织讨论。
如经投票表决结果记入纠纷个人档案的,与当事人见面后记入档案。
9.医务科应定期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医务科
2013年1月4日
医疗差错、纠纷及医疗事故登记表。
医疗纠纷差错及医疗事故登记本

医疗变乱错误登记本
科室:__
年度:__
无棣县中医病院
目次
序号文件名称
1 医疗错误变乱登记陈述处理轨制
2 医疗错误及医疗变乱登记表
医疗错误变乱登记陈述处理轨制
1.各科室树立错误.变乱登记本,实时登记产生错误.变乱的经由.
原因.效果,科室负责人实时组织评论辩论与总结.
2.产生错误变乱后,要积极采纳解救措施,以削减或清除因为错误
变乱造成的不良效果.
3.产生或发明医疗错误变乱,又能引起医疗变乱的医疗过掉行动
或产生医疗变乱争议的,应立刻向科室负责人陈述,科室负责人应向医务科陈述,医务科接到陈述后,应该立刻进行查询拜访.
核实,并将有关情形如实向院长陈述,并向患者说明.
4.病院应按市卫生局划定,对产生医疗变乱及有重大医疗过掉行
动实时陈述.
5.产生轻微错误或变乱的各类有关记载,磨练陈述及造成变乱的
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当保管,不得私自涂改.烧毁,并保存病人的
标本以备判定.
6.错误.变乱产生,按其性质与情节,由科室或医务科组织全科或
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评论辩论,以进步熟悉,汲取教训,改良工作,并肯定变乱性质,提出处理看法.
7.产生错误.变乱的科室或小我,有向只能部分或科室陈述经由的
义务,如不按划定陈述,有意隐瞒,过后经引导或他人发明,须按情节轻重,赐与处分.
8.对经查询拜访.核实与医疗变乱有关违规行动相干的医疗胶葛,
处理停止后应按市卫生局医疗胶葛小我档案有关文件划定程序,由医务科组织评论辩论.如经投票表决成果记入胶葛小我档案的,与当事人会晤跋文入档案.
9.医务科应按期剖析错误.变乱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防备措施.
无棣县中医病院
2014年1月28日
医疗错误及医疗变乱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