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审计法》中的两个未明事项
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和风险披露

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和风险披露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审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通过审计,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内部的问题和风险,同时也可以向外界披露相关的信息,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本文将重点探讨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和风险披露,以及其对企业和市场的影响。
一、审计中的重大事项披露审计中的重大事项披露是指审计师在对企业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重要事项,并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报告和披露的行为。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计量准则和方法。
如果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发生了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审计师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并披露这些变更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 重大计量假设计量假设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依据的重要假设,比如货币计量单位假设、业务实质假设等。
如果企业对计量假设进行了重大的变更,审计师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并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变更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 重要的风险事项审计师需要评估企业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事项,并对其进行披露。
这些风险可能包括市场竞争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法律法规风险等。
通过披露这些风险,企业能够提醒股东和投资者对相关风险保持警惕。
二、审计中的风险披露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师还需要对企业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进行披露。
这些风险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1. 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企业的资金状况和财务结构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
审计师需要评估企业的资金来源、债务水平、财务稳定性等因素,披露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
2. 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和经营环境变化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审计师需要评估企业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产品创新能力等因素,披露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3.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纠纷和诉讼风险。
审计师需要评估企业的法律合规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披露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三、重大事项和风险披露对企业和市场的影响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和风险披露对企业和市场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审计报告中的重大事项披露要求

审计报告中的重大事项披露要求审计报告是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结果的总结和表达,它是出具审计意见的重要依据。
其中,重大事项的披露是审计报告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重大事项是指对于财务报表用户在作出经济决策时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文将对审计报告中的重大事项披露要求进行探讨。
一、重大事项披露的背景与重要性审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用户提供对财务报表的可靠度的评价,为其作出合理的决策提供参考。
在这个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披露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重大事项披露能够揭示财务报表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减少用户在决策中的风险。
其次,重大事项披露能够增加审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读性,提高财务报表的信息可信度。
因此,审计报告中的重大事项披露要求十分重要。
二、重大事项披露的法律依据我国《公司法》和《审计法》是制定审计报告中重大事项披露要求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根据《审计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审计机构应当对审计发现的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作出明确披露。
三、重大事项披露的内容要求审计报告中的重大事项披露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报表的基础假设和会计估计审计报告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所使用的基础假设和会计估计的选择。
这些假设和估计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向用户进行相应的披露。
2. 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如果财务报表中存在对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审计报告应当披露变更的原因、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
这能够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财务报表的可靠度。
3. 发生重大违规或行为不端的事项审计报告应当披露任何审计发现的重大违规或行为不端的事项。
这些事项可能会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对其进行明确披露。
4.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审计报告应当披露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
这些事项可能导致财务报表的调整或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对其进行透明披露。
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技巧-精选模板

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技巧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技巧一、从异常时间上发现问题(一)从经济业务发生的特定时间上发现异常时间。
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如果会计凭证上没有反映业务发生的特定时间,或所反映的特定时间与经济业务的内容有明显矛盾,就应视为异常时间,需要借助其他资料,进一步核查。
(二)从时间长短中发现异常时间。
在商品购销过程中,商品的购、销、调、存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并且可以凭借有效单据测算正常的时间,如果发现先后顺序无故颠倒,或在时间上远远超过了正常时间,就需要进一步查明原因。
二、从异常的地点发现问题(一)从距离的远近发现异常地点。
经营过程中,同一商品可以从多渠道,多地点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为节约成本,应就近采购,而舍近求远,或频繁多次倒买倒卖的采购行为,就有拉关系,得回扣,贪污钱财之嫌,应作为异常地点,进一步查明原因。
(二)从商品流向发现异常地点。
商品流向决定了购销业务所涉及的地点有一定的规律。
如果地点与经济业务的内容无关或相矛盾,电应视为异常地点做进一步调查。
三、从异常数字中发现问题(一)从数字值的大小变化发现异常数字。
要把握经济业务本身量的界限。
如某的管理费每月在—元之间,而本月达到元,这元对这个一个月的管理费来讲,就是异常数字,需要作进一步审查,以便弄清疑点。
(二)从数字的正负方向发现异常数字。
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应把握经济业务本身应该是正数,还是应该是负数,或者既可以是正数又可能是负数。
如资产账户中的固定资产、材料、货币资金等,都应该是正数,如果出现负数,便是异常数字,需要进一步详细查明。
(三)从数字的精确度发现异常数字。
—般来讲,会计核算的数字比财务汁划的数字要精确。
在会计核算数字中,该精确的而没有精确,不该精确的而精确到脱离实际的程度,均是异常数字,需要问个为什么,并进一步弄个明白。
四、从账户之间异常对应关系发现问题(一)从资金运动的去向发现异常账户对应关系。
资金运动总是有来龙去脉的,商品资金是由货币资金而来的,具体是通过“库存商品”账户反映其来路。
审计法第五十二条解读

审计法第五十二条解读摘要:1.审计法第五十二条概述2.审计法第五十二条的具体内容3.审计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范围和意义正文:一、审计法第五十二条概述审计法是我国用于规范审计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中第五十二条是关于审计程序和审计结果的规定。
这条法律对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障审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审计法第五十二条的具体内容审计法第五十二条具体内容包括:1.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凭证和其他文件,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或者隐匿。
2.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凭证和其他文件进行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询问,被审计单位应当如实回答。
3.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有权依法予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审计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范围和意义审计法第五十二条适用于所有依法接受审计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这条法律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审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审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审计机关的权力,使得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有利于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2.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审计法第五十二条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的义务,有利于防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3.提高审计效率。
审计法第五十二条为审计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审计工作更加有序、高效地进行。
总之,审计法第五十二条对于规范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全球经济大环境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变化。
由此,企业们也不断探寻着新的经营手段和策略,并且在审计过程中也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不断探寻解决方案,以确保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下面就从2023年的角度,谈一谈审计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一、审计过程中常见的问题1.信息不对称在企业审计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审计问题的出现。
信息不对称是指企业的内部人员掌握的信息比外部人员更多。
这样的局面往往会导致审计人员无法真正掌握关键信息,进而影响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加强审计人员与企业内部人员之间的沟通,让内部人员更真实、更详细地解释情况。
另外,设立独立的专业审计机构,对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可以明确企业的真实情况,从而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审计标准的不统一目前,在全球审计过程中,缺乏一个统一的审计标准,导致了不同审计机构之间的审计结果的差异。
这样的局面往往会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各国和地区的审计机构可以进行合作,开展共同研究,进一步提高审计标准的水平,从而实现全球审计标准的统一。
3.缺乏技术支持随着时代的发展,审计业也应该不断创新,引用新技术,采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理念,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然而,目前存在着很多审计机构缺乏技术支持和更新换代的审计技术。
这样的局面导致了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无法有效的掌握新的知识和技术,从而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引进或开发更加先进的审计工具和软件,从而更好地完成专业审计工作。
4.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独立性是评估审计工作的最基本标准之一,只有审计机构具有独立性才能真正保障审计结果的公正、真实和可靠。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了诸多干扰,如受到企业内外控制或约束、审计过程中存在亲戚或利益关系等。
这样的局面很容易导致审计工作的结果失真,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审计事项的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分析

审计事项的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分析审计是一种重要的财务管理工具,可帮助组织评估其财务状况和财务运作的合规性。
在进行审计时,审计师需要特别注意一些事项,并解决一些常见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审计事项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的分析。
一、审计事项的注意事项1. 了解组织背景和目标在进行审计之前,审计师应该充分了解组织的背景和目标,包括其业务范围、发展历程等。
这将有助于审计师更好地理解组织的运作方式和相关的财务活动。
2. 设定审计目标和范围在进行审计之前,审计师应明确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审计目标可以包括评估财务状况、确认财务记录的准确性等。
审计范围可以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例如审计特定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流程。
3. 收集必要的证据与文档在进行审计时,审计师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文档以评估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这些证据和文档可以包括财务报表、财务记录、银行对账单等。
审计师需要确保这些证据和文档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 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审计师应该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在审计中予以适当的重视。
例如,审计师可能会发现财务记录的不一致性、内部控制的缺陷等。
在识别这些问题后,审计师应采取合适的措施来解决或纠正这些问题。
5. 进行数据分析和比较数据分析和比较是审计过程中的重要步骤。
审计师可以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和比较,评估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例如,审计师可以对不同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潜在的问题或异常。
二、常见问题的分析1. 财务记录的准确性财务记录的准确性是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审计师需要核实财务记录的准确性,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例如,审计师可以检查银行对账单和财务记录之间的一致性。
2.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组织财务管理的关键要素。
审计师需要评估组织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确定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例如,审计师可以检查组织的财务流程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3. 收入和支出的合规性审计师还需要评估组织的收入和支出的合规性。
审计实务常见错误(汇总)

审计实务常见错误(汇总)审计实务常见错误(汇总)国家审计准则规定要以控制审计质量为目标,以实质性控制为核心内容,全面审理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逐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明确审计质量标准,提高审理工作水平。
下面整理了一些审计实务常见错误,供大家参考!一、审计程序方面(6条)1、审计通知书送达时间不规范。
有的审计项目审计通知书未提前三天送达,导致审计通知书送达时间与审计进点时间没有三个工作日的间隔;甚至有的审计项目审计通知书与审计进点为同一时间,违反了审计法关于审计通知书提前三天送达的相关规定,埋下了程序不当的隐患。
2、审计承诺不规范。
有的审计项目没有被审计单位的承诺书;有的审计项目虽然有承诺书,但承诺的时间与进点时间不一致。
违反了审计法规中关于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签订承诺书的规定,对审计结果类文书的出具及落实,增加了审计风险。
3、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不规范。
有的审计报告没有征求意见,就直接发文;有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未以审计机关名义征求意见;有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没有全体审计组成员签名。
4、复核、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
有的审计项目复核、审理不规范,没有具体的复核、审理意见;有的审计项目根本就没有审理意见文书;有的是审计事项结束后,由审计人员自己事后补写的复核、审理意见。
5、审计业务会议执行不规范。
有的审计项目未按规定召开;有的项目根本就没有召开审计业务会议;有的是审计事项结束后,由审计人员自己事后补写的业务会议记录。
6、不按审计流程办事。
有的先审计,再做方案;有的先出报告,后补底稿;结果整理补充底稿形成报告阶段的时间,远远超过审计现场的实施时间。
二、审计方案方面(5条)1、有的审计方案不是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的,而是套用其他项目的审计方案,使审计方案没有操作性,流于形式。
2、有的审计方案中的审计目标不明确,审计重点不突出,更没有根据审计重点细化具体审计事项,针对审计事项确定适当的应对措施,使审计方案对审计实施缺乏指导性。
注会《审计》易混淆知识点: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一)

注会《审计》易混淆知识点: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一)
部分或有事项,会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进一步发展,所以可能属于期后事项。
建议按照期后事项的原则去把握即可,不需要区分是不是或有事项。
期后事项:是指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第一时段)发生的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也就是二、三时段发现的发生在第一时段的事项)。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期后事项全部是发生在第一时段,发生在第二三时段的就不算期后事项了。
期后事项分为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
第一时段发现了:该调整的调整,该披露的披露;
第二时段发现了:虽然属于被动识别,但如果发现了该调整的调整,该披露的披露;
第三时段发现了:虽然没有义务识别,但如果发现了,并且该事项可能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则需要提请被审计单位修改财务报表,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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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审计法》中的两个未明事项
作者:李录志
来源:《现代审计与经济》2007年第02期
新修订的《审计法》对审计机关权限及其法律责任作了更加明晰的规定,较修订前其操作性更强,但仍有两个重大事项不够明确,使审计机关不好把握。
一、個别判断标准不明确
《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审计机关采取前两款规定的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但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将无法行使《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授予的权力,即不能采取“予以制止”或“暂停拨付、暂停使用”的措施。
其难点在于行使这个权力就有可能违反该条第四款的规定。
该款特别规定采取制止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而未对影响与否的判断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审计法实施条例》对此也没有具体规定。
假如被审计单位完全依靠拨款维持生产经营活动,即便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明显违规,审计机关也不能采取制止措施。
道理很明白,一旦采取制止措施,就会影响其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又假如拨入资金只是被审计单位的部分资金来源,对其财政财务收支中的违规行为,审计机关仍然不能采取“两个暂停”的制止措施。
因为审计机关难以对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经营活动进行论证,采取制止措施存在极大的风险,如果因采取制止措施引起诉讼,面对被审计单位列举的若干理由,审计机关可能无法——举证脱责。
二、个别法律责任不现实
《审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
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本条规定忽视了我国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与现实有一定距离。
我国实行的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人事管理制度,这是各级审计机关都要面对和遵守的。
有些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级别较高,审计机关是不能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的,充其量只能向有关管理部门或机关通报相关信息。
上述问题在审计实践中是常见的,它对严格审计执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都具有不利影响。
审计机关对此探索解决的余地很小,有待于从法律解释上给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