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观音桥一期一组团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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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观音桥一期一组团工程
质量两年治理行动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总监:
编制: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湖观音桥项目监理部
编制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1.1总体概况 (3)
1.2建筑设计简介 (3)
1.3结构设计简介 (4)
二.编制依据 (5)
三.工作目标 (5)
四.组织管理 (5)
五.时间节点安排 (6)
5.1方案策划阶段 (6)
5.2行动实施阶段 (6)
5.3检查整改阶段 (6)
5.4总结考核阶段 (7)
5.5质量治理延续至整个工程完工 (7)
六.重点工作安排 (7)
6.1加强分包队伍合法经营管理 (7)
6.2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7)
6.3全面落实施工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8)
6.4加强项目管理,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过程监督 (8)
6.5认真治理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问题 (8)
6.6强化过程控制,落实方案执行 (8)
6.7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工程质量信息管控 (9)
七、工作要求 (9)
7.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9)
7.2落实公司要求,突出工作重点 (9)
7.3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治理工作 (9)
7.4做好总结和创新提升工作 (9)
质量两年治理行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
1.1总体概况
1.2建筑设计简介
1.3结构设计简介
二.编制依据
2.1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5〕2号】;
2.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2.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5]256号》
2.4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第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鲁建建字[2015]2号》
2.5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质量安全检查表
2.6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

三.工作目标
3.1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努力把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四.组织管理
4.1项目监理部成立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曹龙兵
成员:张骏、曾柯浩、徐祥文、丁飞、刘建波、陶逸然、蒲华平
4.2项目监理部负责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

各成员具体落实执行项目监理部各项工作质量,组长负责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五.时间节点安排
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项目监理部分四个阶段开展此次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各专业要围绕此次节点来开展行动。

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完后,质量治理及防治延续整个施工过程。

5.1方案策划阶段
2015年5月1日-5月5日
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质量治理行动。

认真学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住建部、重庆市和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照住建部“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查找质量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5.2行动实施阶段
现阶段:2015年5月6日~5月11,计划持续至2016年10月
有针对性开展质量治理行动,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核查;主要分为项目自查和配合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两个层面。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0日展开项目监理部自查工程,自查报告由项目监理部汇总上报公司。

自查主要针对项目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分包单位质量管理风险控制、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质量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控制、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彻底排查,重视管理制度落实,稳步提高施工监理管理水平。

5.3检查整改阶段
现阶段:2015年5月10日-5月20日
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推进,针对第一、第二阶段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未能整改到位的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和治理,总结阶段性治理成果,对活动开展薄弱的环节提出全面推进要求,专人负责整改,通过月度工程例会监督工程质量整治行动的开展,对重点分项实施督查,严格落实整改。

5.4总结考核阶段
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底
对前段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查找出来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对照检查治理行动效果,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各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行为,劳务人员培训管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进行考核总结,考核项目负责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制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和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项目监理部将治理行动总结报告与2015年6月上旬报公司备案,结合此次整治行动不断完善符合行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增强员工质量责任意识。

公司对项目监理部两年整治行动结果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是否落实到位,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批评,落实到位给予表扬。

5.5 质量问题防治及治理延续至整个工程完工
经过集中治理后,在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将针对质量通病及本工程前期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进行重点把控及防治。

六.重点工作安排
6.1加强分包队伍合法经营管理
认真学习领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系列文件、通知等,对照检查逐个排除,清理、处理好在建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重点抽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抓紧治理,限期改正,逐步有效遏制工程中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6.2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目监理部质量管理体系,制度质量检查制度,检查整改,形成闭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现场监管有效机制,重点考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相应组织保障机制;发现管理中的短板深入开展工作,加大对单位质量管理及相关部门对基层质量工作的服务方面的监督考核;落实好质量安全责任制、管理规章和操作规程;推进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流程,质量考核签批制度。

6.3全面落实施工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以建筑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从事工程管理工作;推进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标牌制度,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和媒体报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治理行动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及时上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6.4加强项目管理,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过程监督
加大对项目管理人员利用建设活动降低质量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督查力度,项目总监要认真执行“住建部建质123号文”关于《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要求,合理配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按标准组织施工。

公司监理的重特大工程负责人要理清思路,率先自查,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对抽查到的项目必须向公司汇报,并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6.5认真治理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问题
要认真对工程实体质量通病进场检查,狠抓现场隐蔽工程,混凝土现场随机抽检和不规范作业行为;加强混凝土后期的养护;重点检查梁板预制的检测工作,混凝土搅拌站材料检验、站内流程控制和站前指导监督工作,检查梁板质量及吊装安全验算实施情况,对市政道路回填碾压不实等治疗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排查,做到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混凝土及半成品进场检验,不合格不能使用;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式样不得弄虚作假、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

做好隐蔽工程;做好起重机械、临边洞口、高大模板及支撑架、外防护架、卸料平台、钢结构、玻璃幕墙等操作平台使用前的验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6.6强化过程控制,落实方案执行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对在建的工程项目、生产制作任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综合督查和检查,紧紧抓住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建立项目质量控制点;运用科学的施工方法和检测手段进行动态施工质量管控。

推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和三级技术交底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后才能实
施。

6.7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工程质量信息管控
进一步组织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取证及继续教育、新入人员质量教育培训、国家或行业新标准培训、项目开工前质量岗位培训工作;构建起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长效培训机制。

建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项目动态质量管控发展过程,完成注册人员、工程项目信息库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数据库对接工作。

七、工作要求
7.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公司部署,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由项目监理部具体负责,落实责任;部署行动方案;提出整治措施;全面推进此次治理行动。

7.2落实公司要求,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住建部、重庆市城乡建委及公司的工作要求,围绕工作重点,点面结合,在认真做好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抓制度、抓体系、促落实。

项目监理部按照公司行动方案,做好每一阶段治理工作,对转包违法分包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着重落实整改。

7.3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治理工作
与企业和项目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认真接受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虚心接受,抓紧整改,力争全面达到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凡受到地方政府通报批评的,公司将追究项目领导责任。

7.4做好总结和创新提升工作
对治理行动查出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实体等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整改,并的比对住建部要求,对全面强化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强化分包管理,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快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创新新的工作思路和管理制度,以高效的工作质量全面推升治理行动。

在此次全国性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中,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结合公司发展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现状,深入调查
研究,提高工程项目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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