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报销登记表

合集下载

维也纳酒店-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管理制度

维也纳酒店-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管理制度

维也纳酒店集团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编号S-FC-27 版本A/0 生效日期2009.6.8 序号版本号修订日期修改单号修改人生效日期1 A/0 初版/ 杜静国2009.6.8维也纳酒店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差旅费的报销行为规范,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加强出差的管理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涵盖维也纳下属企业,适用于全体员工因公出差的情形。

3、定义和缩写本制度所称“出差”,指离开本市工作范围100公里外(异地店相同);100公里以内作为市内交通费报销。

“凭票报销”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发票合法与否由财务部鉴定。

总部派驻人员、借调人员(往返除外),不视为出差。

4、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责4.1 各部门负责人 4.1.1 负责审批本部门员工的《出差申请单》。

4.1.2 负责审批本部门员工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报销单。

4.1.3 负责在本部门员工的《出差报告书》中做出本次出差的任务达成情况评估。

4.2 财务管理中心 4.2.1 负责审核审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报销内容的合规性。

4.2.2 负责经审批后的报销费用的支付和账务处理。

部门/岗位职责4.3 人力资源中心、财务4.3.1 负责制订和修改本制度。

管理中心、总裁办5、工作程序5.1出差申请5.1.1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的目的和内容,注明出差日程、预计差旅费用、搭乘交通工具等。

5.1.2员工将《出差申请单》呈送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各审批人应明确出差的目的和意义,严格控制出差,部门负责人出差由总裁或被授权人审批。

5.1.3实行定额备用金的员工,原则上出差不予借款;其他人员如需借款,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向财务部借款。

5.1.4出差前应将《出差申请单》复印件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以备记录考勤;出差期间属于项目完成制,节假日不计算加班。

5.1.5出差途中因业务的需要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由需要延期时,最迟于原定出差期满的前一天向审批人说明原由征求同意。

外勤、出差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外勤、出差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外勤、出差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员工出差及加强差旅费管理,使员工对出差申请、差旅费标准及支付有更清楚的认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报销时间为:星期一、三、五。

三、外勤:(一)定义:1、员工因工作需要,经直属上级(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外出办理公务,当日可以返回公司的,是为外勤。

2、因工作需要,派往分公司支援、常驻的,不属于外勤。

(二)交通:1、如公司提供车辆,则不再报销交通费;若公司未能提供车辆,外勤人员自行前往目的地,可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2、交通工具只限公交车、长途大巴车、摩托车,特殊情况如需乘坐出租车,需事先向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领导说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报销。

3、说明:摩托车如无法取得票据,经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后可给予报销。

(三)误餐补贴:1、误餐定义:因工作原因或外出办公导致错过在公司的用餐时间的,视为误餐;其补贴标准时间段如下:(1)中餐误餐:中午11:30----13:30因公连续在外者;(2)晚餐误餐:下午19:00----21:00因公连续在外者;(3)注:必须满足规定时间段内连续工作这一条件方可视为误餐;23、误餐补贴依据:(1)误餐补贴无须票据,外出办公者只需凭外勤外出签批单,及由外勤人员在返回时到保安处作登记,并由保安见证签名,否则,将不予外勤补助。

行政专员统计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一并支付。

(2)必须如实填报,严禁弄虚作假,也不准借卡给别人在饭堂买东西又报销误餐费,否则取消该餐误餐费报销资格,严重作假者按两倍以上重罚处理。

(3)误餐必须有正规签批的《外勤申请单》或《用车申请单》作为依据,否则无效。

(4)本表由保安每周上交登记表给人事专员进行核查统计,在每月的工资中发放。

4、备注: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到相关单位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及从事其它工作,协作单位或者主办方已经提供餐饮的,公司不再给予餐费补贴。

四、出差费用报销管理1、交通费用报销:(1)国内报销:①员工出差时,可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汽车、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_1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_1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1公司费用报销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强化费用控制。

2、适用范围公司员工费用报销管理。

3、职责3.1客服部负责制度的制定;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内容4.1费用报销审批权限:4.1.1公司的费用开支均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财务核实,但最终批核权由总经理审批。

4.1.2如遇总经理外出,又急需于支付时,可按下列情况处理: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经部门经理审批后,财务可予以先行报销;费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再由总经理口头(电话)或书面(传真、E-mail)指示财务人员先行处理。

以上两种情况,财务部出纳必须待总经理回来时,再将有关单据交给补签。

4.1.3具审批权限的人员,不得签涉及自己的费用,其费用由其上级主管负责签批。

4.1.4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先获享有审批权人同意,才能实施。

不得“先斩后奏”。

4.2费用报销流程:4.2.1当费用发生后,受款人必须在三天内填写有关的报销凭证,并办妥本部门的审批手续,再送往财务审核,超出三天的费用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4.2.2.财务部必须认真、负责地审查有关的报销凭证及原始单据,重点要审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手续是否完备无缺,有无违反公司规定和作弊嫌疑。

如有异议时,财务应当拒绝受理,并退回当事人重新办理。

情节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至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4.2.3由部门经理审批无误后,经财务审核无误的单据,应由财务送给总经理审批。

4.2.4财务在收到经获总经理批核的单据时,应在一天内,足额地支付有关款项给受款人,并在费用报销单上签收。

4.2.5受款人到财务处领取款项,在收款时,应当面点清款项。

4.3借款:4.3.1当事人因公办理涉及到费用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单。

4.3.2借款时写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当日借款金额在300元(含)以内的经部门经理审核。

借款金额超过300元时,除完成以上程序外,还须上报至总经理报准后方可支付。

异地籍员工探亲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异地籍员工探亲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异地籍员工探亲交通费报销事宜,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符合要求的异地籍员工(下称“异地籍员工”)探亲交通费的报销。

异地籍员工是指公司员工中家庭住址或者父母、配偶住址位于XXX以外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及管理人员。

三、交通费报销规定:3.1公司员工年休假时间为XX天。

超出休假时间的探亲交通费不予报销。

3.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探亲可以选择乘坐飞机经济舱、高铁二等座、普通列车硬卧以下坐席、客车等,或选择自驾。

根据《异地籍员工探亲登记表》所列行程按次及时报销,全年报销金额上限为XXXX元。

3.3其他异地籍部长、主任原则上利用法定节假日探亲,非法定节假日休探亲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享受探亲交通费报销。

选择乘坐高铁二等座、普通列车硬卧以下坐席、客车的,探亲交通费可按票价如实报销;选择自驾的,可按公司至探亲地实际往返里程乘以1.5元/公里报销交通费(可用等值燃油费、过路费报销)。

根据《异地籍员工探亲登记表》所列行程按次及时报销,全年报销金额上限为XXXX 元。

3.4异地籍本科以上员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经主管领导批准时限内探亲产生的公共交通费,实报实销。

3.5各部门应填报《异地籍员工探亲登记表》(见附表)交XX部备案,超出登记表探亲地址的报销不予批准。

探亲地址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改的,须向上级领导及XX部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3.6、XX部应如实记录异地籍员工的出勤和休假情况,XX部如实记录异地籍员工探亲交通费报销情况。

因考勤不准确、台账记录不实导致多报销的交通费予以追回,同时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管理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异地籍员工探亲登记表。

交通费报销制度

交通费报销制度

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运作机制,统一公司员工交通费用的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大公司费用的控制力度,加强费用使用过程监督,降低不合理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办法;2. 归口管理部门费用报销的日常管理和稽核部门是公司财务部3. 交通费定义:交通费是指因公外出且在公司驻地市内或其他地市发生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4. 交通费的报销原则员工因公外出包括:政府部门办事、招聘、采购、公司与各项目之间业务往来等在公司驻地市内发生的公交车费可凭公交车票实报实销;公司员工因公外出报销公交车票时需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时间段、地点、事由及次数等,经部门主管或经理签字,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销;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使用公车、乘坐出租车或租车的管理部门;公司管理人员,凡因公外出且没有使用公司车辆,外出距离超过20公里以上或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报销;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在票面上勾注实际支付金额;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乘坐出租车报销时段,应该额外注明外出原因、及业务事项;对出租车票面费用存在疑问的,财务部有权按出差地里程核实报销;5.公司车辆交通费管理规定:公司规定,因公使用公司车辆外出公务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审批制度;即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注明外出公务理由、时间、地点及用车人员等;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车辆;公司司机在用车申请表上注明行车起止公里数,申请人员用车后,由财务部核算费用,并由办公室按规定每月汇总“外出人员交通费用登记表”;本办法属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确认生效;修改亦同;。

(普通)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管理规定

(普通)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管理规定

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管理规定第一部分、差旅费一、出差申请1、出差申请: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工作时间计划表》、《出差行程预算》,报上级批准,因紧急事务而无法事先报批的应先征得主管的口头同意,并在出差结束后24小时内补办出差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报销任何差旅费用。

《出差行程预算》包括出差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费用总计,如有需要对方(比如客户等)承担费用的,必须注明公司和对方各自承担多少费用。

2、出差人到达目的地后,必须及时告知公司联系电话和地址,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并随时与直属上司保持联系,出差过程中,将事情办理的进程和结果,必须随时与直属上司保持良好沟通,以便公司随时调整出差计划。

3、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二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

三天(含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可以由副总代理签字),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在外可以由副总代签)。

4、审批流程:填好的出差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订票、借款等相关出差手续。

《出差工作时间计划表》、《出差行程预算》原则上要提前四个工作日审批完成,财务部门有权在审核、审批“出差时间”“费用预算”和“同行人数”等问题上作出相应调整。

5、出差不得报加班费,但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出差可给予调休。

6、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工作需要电话联系,请示直属上级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超出部分以旷工论处。

7、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招待费(经理级以上)、办公费等。

二、差旅管理流程1、出差人员如实填写《出差工作时间计划表》两份,《出差行程预算》一份交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批准后,交公司领导审批。

3、持审批后的《出差工作时间计划表》和《出差行程预算》,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事宜。

4、另一份《出差工作时间计划表》交由人力资源部登记、考勤依据,在行政部完善的情况下,由行政部安排买票。

5、出差人员执行出差任务。

6、出差人员做《出差总结》,整理报销单据。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目录:1、交通补贴管理办法2、交通补贴管理办法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该办法的员工,必须满足以下几项基本条件:1.1.1岗位为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正主管以上人员,或短期内因工作需要在杭州市范围内频繁外出办事的员工;1.1.2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含);1.1.3已自费购车,所购车辆已上车辆保险,并且车辆必须为自身上下班所用,或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外出办事所用。

1.2满足以上全部条件的员工,可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保险单、行驶证的复印件交予综合部,由综合部核查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适用于该办法。

未事前审批者不享受此补贴政策。

2.定义2.1定额型补贴:符合享受的基本条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并通过审批后,按月享受的固定金额补贴。

2.2非固定型补贴:因业务需要,省外出差使用私人所属车辆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说明外出原因、地点、时间等资料;每次出车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附件2),事务结束后,交由综合部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在交由财务复核后报总经理核准后进行报销领取。

领取定额型补贴的人员,不得在申请非固定型补贴。

3.内容3.1补贴标准3.1.1定额型补贴3.1.1.1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3.1.1.2享受该补贴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但在不便自驾车进行公干时经总经理审批后也可报销公交费用,但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

3.1.1.3上述两类补贴之和不得高于以下标准:3.1.2非固定型补贴3.1.2.1补贴内容只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3.1.2.2路桥费和停车费实报实销;油费根据实际行驶里程数进行报销,补贴不论车型,标准按8升/百公里、93#油的当前价格计算。

3.1.2.3享受该补贴的员工,享受补贴期间不得申请定额型补贴。

3.2补贴形式3.2.1定额型补贴以加油的形式进行发放,实行按月结算,享受该补贴的员工每月到公司指定的加油站进行加油,油费不得高于补贴标准,超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1.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开支标准做了哪些调整?答: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原规定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的出差类区划分,将市内交通费等合并为公杂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实行统一标准,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分职务级别凭据报销。

具体调整如下:(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支出等。

(3)住宿费。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财务部门根据出差人员住宿的具体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进行报销,住宿不同的定点饭店,住宿费实际开支会有差异,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

(4)行李托运费。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内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2.高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和职务工资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出差住宿费如何报销?答:对应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登记表,相当于副部长级职务的人员出差,按照副部长级人员的标准住套间。

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司局级人员标准,住宿标准间。

其余人员,按照处级以下人员标准,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3.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差是否可以住宿定点饭店?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强制实行定点住宿,主要考虑到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是一项新的工作,而事业单位规模庞大、类型复杂、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实行定点住宿有可能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为了稳妥起见,决定先在党政机关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时再扩大到事业单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