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正式)

合集下载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是指第一次申请批准进入某一特定领域经营活动的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企业首次申请批准进入某一特定领域销售的产品。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资格审核:针对申请经营某一特定领域的企业,对其企业资格进行审核。

一般需要提交企业的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租赁等相关资料,并进行核实和审查。

2. 产品品种审核:对企业首次销售的产品进行审核。

一般需要提交产品的制造商资格证明、产品质量认证等相关文件,并进行核实和审查。

3. 产品质量审核: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审核,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

一般需要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实地考察,并审核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工艺流程。

4. 企业经营管理审核: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包括企业的销售渠道、售后服务、卫生安全措施等方面。

一般需要审核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防止潜在的安全风险和质量问题的出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和提升产品质量,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

第 1 页共 1 页。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严把进货质量关,防止假劣药品流入,维护医院的信誉。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医院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本医院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3、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时,采购员要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书。

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报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生业务往来。

4、购进首营品种,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该品种的法定质量标准、生产批件、同一批次该品种的药品检验报告单,价格批文、使用说明书原件、标签、商标注册证书、GMP 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以上资料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外,检验报告书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采购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由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货。

5、必要时医院负责人XX质量管理负责人、采购员对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保证药品质量和经营的合法性。

6、建立“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质量档案。

将审
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等一起作为药品质量档案保存备查。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和质量可靠的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包括医疗器械的新品种、新规格、新类型、新包装。

三、医疗器械采购员会同质管员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者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四、医疗器械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管员。

规定材料如下:
(1)首营企业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③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
④质量保证协议书、购销协议。

(2)首营品种材料:
①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②产品质量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③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④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⑤物价批文;⑥其它有关材料。

(3)以上材料需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原印章。

五、质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进行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
务往来。

七、质管员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建立首营资料档案。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为维护企业的经营利益和质量信誉,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1. 首营企业的概念:采购药品时与我院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 首营企业的审核,包括生产、经营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审核工作由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库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由药学部主任审核,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做为合格供货方。

3. 首营企业审核应提供的材料:《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体系调查表、企业法人签署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国家规定必须通过GMP认证的车间(品种、剂型)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方公章。

4. 除审核有关材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1. 首营品种的概念:我院首次向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剂型、新规格、新包装等。

2. 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的药品方可进行首营品种的审核。

审核工作由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经药库负责人核对,科主任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3. 首营品种审核,厂方应提供以下材料:该品种的生产批文、该品种所适用的法定质量标准、该品种的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书、该品种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样本、进口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文或山东省物价局的价格登记表。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货方的企业公章或质量检验机构的原印章。

三.审核材料的备案与保管1. 要求备案的审核材料必须完整、清晰、有效。

2. 对审核材料要及时整理、妥善保存、建档备查。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3篇)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3篇)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为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药店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4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5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5.1首营企业应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5.2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5.3购进首营品种,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7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

9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____天内完成。

10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2)是指对首次进入市场销售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和准入的制度。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是指监管部门对新成立的企业进行审核和许可的制度。

医院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院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一、“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本院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批发)企业。

二、本院药剂科要对着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GMP、GSP)证书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2、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3、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有关批准文件。

三、首营企业的审核由采购员会同质量负责人严格按照首营企业审核程序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批准后,方可购进。

四、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按企业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五、‘‘首营品种”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六、本院药剂科要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索取并审核加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质量标准、价格批文、所购进批号药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2、了解药品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3、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药品。

七、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八、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采购员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经药品质量负责人审核,报药剂科主任,交由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

九、首营药品中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应按药品质量档案管理标准要求归档保存。

十、对首营品种,采购员要充分做好市场需求调查,了解发展趋势,收集用户评价意见,做好查询记录:药品质量负责人应定期分析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首营企业与品种审核管理制度,保证公司采购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的管理。

三、责任:质量副总、质量管理部、采购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四、内容:1、首营企业是指采购药品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本公司首次采购的药品。

2、不得从未经审批的首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购采未经首营审批的品种。

3、公司对首营企业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由采购部索取、查验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

由采购部按计算机系统权限要求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提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副总审批。

4、质量管理部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对供货单位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在国家药监局质量公告上被公告的,有信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发生大量业务往来的公司,注册资金太少,人员少的企业等,应会同采购部进行实地考察,评价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做好考察记录,经质量管理部和质量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从该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5、与首营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同时,对经审核合格的首营企业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存档。

6、公司对首营品种进行审核,由采购部在计算机系统上按权限要求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将该品种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药品注册批件》、《再注册批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材批件》,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供货方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该单位法人委托书(内容包括销售品种、地域、期限)等有关资料,交公司质量管理部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审核制度1. 首营企业定义首营企业指购进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 首营企业审核内容(1) 审核供货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 审核证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与供应的品种范围相符。

(3) 对企业的销售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

看是否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4) 审核是否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3. 首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有疑问时,设备科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实地考察。

三、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 首营品种定义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包括新型号、新规格、新包装。

2. 首营品种审核内容(1)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 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3) 注册产品质量标准。

(4) 当批号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单。

3. 首营品种的审核流程(1) 对首次经营企业和品种,使用部门应填报《首次经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所附规定资料报设备科初审,报分管院长对资质、价格审核审批。

(2) 设备科要求建立产品档案。

四、质量审核的实施和监督1.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由业务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共同进行。

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

2. 质量管理部应建立首营品种的质量档案,不定期查看产品的质量,定期分析。

3.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五、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进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经营的企业,由质量管理部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罚款。

2. 企业未按规定保存首营品种的审核资料和质量档案的,由质量管理部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罚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349-75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为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经
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药店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
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4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业务部门
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5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
5.1首营企业应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5.2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5.3购进首营品种,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
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7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
务往来,购进药品。

9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1天内完成。

10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