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千克以下微型无人机或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校园区域内飞行器(无人机)的有关规定

校园区域内飞行器(无人机)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校园区域内无人飞行器的安全管理,维护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及个人隐私不受侵犯,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粤公通字(2017)118号)及《使用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现对在校园区域内使用飞行器(无人机)作如下规定: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在校园内使用未在中国民航总局(CAAC)登记注册的飞行器(无人机);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园区域内使用飞行器(无人机);三、禁止窥探、干扰师生日常生活及隐私及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四、禁止未经许可的表演、竞技、发布广告、标语等;五、禁止在饮酒后8小时内使用飞行器(无人机);六、禁止未经许可将拍摄素材用作商业用途;七、使用期间要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八、拍摄内容如后期处理不当造成重大影响,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九、II型及以上飞行器(无人机)原则上只接受持有AOPA飞行执照(驾驶员或以上级别)的操控人员申请,或申请人飞行时有持飞行执照人员在旁监管辅助。
十、申请使用I型及II型飞行器(无人机)需提前1天填写申请表,经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学校空域负责人检查设备签字后方可通过。
山型及以上飞行器(无人机)需由学校负责安全工作校领导审批。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协助捕获设备交公安机关扣留,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附表:校园区域内飞行器(无人机)使用申请表附表校园区域内飞行器(无人机)使用申请表学校空域负责人: 办公室: 联系电话:。
单位招聘考试无人机知识(试卷编号191)

单位招聘考试无人机知识(试卷编号191)1.[单选题]Ⅺ类无人机是指:A)质量大于等于7kg,但小于116kg的无人机,B)起飞全重在大于150千克小于等于5700千克的无人机C)空机重量在大于150千克小于等于5700千克的无人机答案:B解析:62.5%2.[单选题]下面关于多旋翼飞行器的磁罗盘描述错误的是A)磁罗盘能够对飞行器的加速度进行检测B)磁罗盘比较容易受干扰C)磁罗盘主要对方向进行定位答案:A解析:3.[单选题]每工作多少小时或者多少起落建议更换螺旋桨及垫片?A)25小时或100起落B)30小时或者200起落C)20小时或100起落答案:C解析:4.[单选题]某多轴动力电池标有 3S2P 字样,代表A)电池由3S2P公司生产B)电池组先由2个单体串联,再将串联后的 3 组并联C)电池组先由3个单体串联,再将串联后的 2 组并联答案:C解析:S代表串联、P代表并联,所以选C5.[单选题]遥控无人机平飞转弯过程中: ( )A)注视地平仪,协调地向转弯方向压杆扭舵,形成一定坡度后,稳杆保持B)注视地平仪,协调地向转弯反方向压杆扭舵,形成一定坡度后,稳杆保持C)注视地平仪,向转弯方向压杆,同时反方向扭舵答案:A解析:6.[单选题]飞机纵稳定性是指飞机受到上下对流扰动后A)产生绕立轴转动,扰动消失后转角自动回到零B)产生绕横轴转动,扰动消失后俯仰角自动回到零C)产生绕横轴转动,扰动消失后自动恢复原飞行姿态答案:C解析:7.[单选题]( )配合无刷电机,实现了电机快速的无级变速,通俗原理同直流变频空调一样,节能高效,能极大的提高飞行器的稳定性,这是多轴无人机平稳飞行的重要保障。
A)电调B)飞控C)OSD答案:A解析:8.[单选题]对流层 的空气运动受地形扰动和地表摩擦作用最大,气流混乱 ( )A)上层B)中层C)下层答案:C解析:9.[单选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设计民用航空器,应当向民航局申请A)适航证B)生产许可证C)型号合格证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生产规定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 ,但因特殊需要 ,申请生产民用航空器的,须经民航局批准。
AC-61-2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61-FS-2013-20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3年 11月18日编制部门:FS批准人:万向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1、目的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遥控驾驶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快速增加。
面对这样的情况,局方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驾驶人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开始为无人机及其相关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空中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的任务。
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成熟,因此多个国家推出了临时性管理规定。
鉴于此,本咨询通告也属于临时性管理规定,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措施。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
其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无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2)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由地面人员或母机人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3、法规解释无论驾驶员是否位于地面或航空器上,无人机系统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民航法规在相应章节中的要求。
由于无人机系统中可能没有机载驾驶员,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章节已不能适用,本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4、定义本咨询通告使用的术语定义:(1)无人驾驶航空器(UA: Unmanned Aircraft),是一架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2)无人机系统(UAS: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是指一架无人机、相关的遥控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小型无人机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91-FS-2015-31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5年12月29日编制部门:FS批准人:胡振江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及分类 (3)3.定义 (5)4.民用无人机机长的职责和权限 (7)5.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资格要求 (8)6.民用无人机使用说明书 (8)7.禁止粗心或鲁莽的操作 (9)8.摄入酒精和药物的限制 (9)9.飞行前准备 (9)10.限制区域 (10)11.视距内运行(VLOS) (10)12.视距外运行(BVLOS) (10)13.民用无人机运行的仪表、设备和标识要求 (11)14.管理方式 (12)15.无人机云提供商须具备的条件 (13)16.植保无人机运行要求 (14)17.无人飞艇运行要求 (16)18.废止和生效 (17)1.目的近年来,民用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蓬勃发展,特别是低空、慢速、微轻小型无人机数量快速增加,占到民用无人机的绝大多数。
为了规范此类民用无人机的运行,依据CCAR-91部,发布本咨询通告。
2.适用范围及分类本咨询通告适用范围包括:2.1可在视距内或视距外操作的、空机重量小于等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的无人机,校正空速不超过100千米每小时;2.2起飞全重不超过5700千克,距受药面高度不超过15米的植保类无人机;2.3充气体积在4600立方米以下的无人飞艇;2.4 适用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注1:实际运行中,Ⅰ、Ⅱ、Ⅲ、Ⅳ类分类有交叉时,按照较高要求的一类分类。
注2:对于串、并列运行或者编队运行的无人机,按照总重量分类。
注3:地方政府(例如当地公安部门)对于Ⅰ、Ⅱ类无人机重量界限低于本表规定的,以地方政府的具体要求为准。
2.5 Ⅰ类无人机使用者应安全使用无人机,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不必按照本咨询通告后续规定管理。
2.6 本咨询通告不适用于无线电操作的航空模型,但当航空模型使用了自动驾驶仪、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或自主飞行设备时,应按照本咨询通告管理。
各国无人机管制条例

各国无人机管制条例作者:来源:《蓝盾》2017年第04期近年来,全球掀起了无人机航拍热潮,不少人旅行会带着无人机航拍,不过各地都有无人机航拍相关规定,如果你在外地旅行,有必要提前做好攻略。
通用的除了“机场附近完全禁飞”等条例之外,还有一些较独特的地方法规。
以下会列出几个旅游热门国家地区的航拍禁忌。
出发旅行前想知最新条例变化,宜到当地旅游局及航空管制部门查询。
美国:大部分国家公园不能飞机场半径约 8 公里范围内,以及政府建筑身上空皆为禁飞区,其他地方的飞行高度限制是120米,需在目视范围内飞行。
不过美国不同的州份会有不同的禁飞区,例如:圣莫妮卡海岸、美国国家公园、加州州立公园都属禁飞之列,这些地方都会有无人机禁止飞行的标识。
加拿大:不同重量不同限制加拿大针对无人机飞行的法例非常仔细,2kg、2kg-25kg,25kg-35kg 皆有不同的要求。
值得留意,2kg以上的机种就需要实名登记,而 2kg 以下就要留意不能使用 FPV 器具作飞行。
建议在天气极佳的日照时间下飞行,即使有云有雾也不能飞行。
机场半径 9 公里范围内为禁飞区,其他区域的飞行限高 90米,亦不能在人、动物、建筑物、交通工具的 150 米范围内飞行,本身航拍机也要在目视范围内操作。
如主流的航拍常识,私人物业需持有人许可才能拍摄,而桥、公路等不宜飞近,军事设施、监狱、火山范围亦禁飞。
英国:私隐问题更要关注目视范围内使用,限远 500 米,限高度 122 米。
法例竟然没有列明机场范围多少公里内是禁飞区,只说远离该范围。
不能在距离人、车辆或建筑物 50 米以内飞行,在人口稠密的街道、城市上,大型集会如音乐会、体育赛事的范围亦不能使用。
更要留意的,是要小心拍摄的影像会触犯私隐条例。
7kg 以上的会有更多的禁飞管制,如大于 20kg 就要登记了。
中国:拟引入车牌制度本身 7kg 以下的无人机都可不登记使用,亦没明确的飞行高度限制。
不过日前上海宣布即将推出新例,四轴无人机在公开区域飞行皆要有驾驶执照。
无人机影像在文物建筑保护中的应用

无人机影像在文物建筑保护中的应用摘要:近年来无人机技术不断兴起,尤其小型智能无人机技术飞速发展。
当小型智能无人机与GIS地理信息系统结合起来,就成为建筑遗产保护事业一种新的工作方法。
本文结合实例介绍了无人机影像在古塔类建筑,土遗址保护以及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中应用的技术和方法,展示了无人机影像为文物建筑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
采集的数据经过处理不仅为文物保护工程提供参考数据支持,更作为档案为长期遗产监测的参考。
随着无人机技术领域的不断发展,本文介绍的工作方法与思路将会成为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中一种重要的科技保护手段关键词:文物建筑;无人机影像;摄影测量;三维重建在以往的文物建筑保护工作中,经常遇到因文物建筑本体周边地形环境复杂,人的视角无法看到文物建筑本体的每个部位和细节,例如需要对古建筑屋面进行测绘或者调查残损状况,就需要借助梯子或周边的高大建筑物,小型多旋翼无人机的出现就为这种情况下的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
当人自身视角受到限制时,小型多旋翼无人机携带相机起飞可为我们提供文物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详细影像资料摄影测量,是利用光学摄影机获取的相片,经过处理以获取被摄物体的形状、大小、位置、特性及其相互关系的一门学科。
在获取文物建筑影像后,我们利用摄影测量技术分析无人机影像,为文物建筑保护工作提供支持。
结合三维重建技术,实现文物建筑全面数字化的分析与建档。
此种工作方法,相比于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具有操作简便,外业作业效率高,内业数据处理快,模型效果更佳真实等优势,适合在文物建筑保护工作中推广使用近年来无人机技术发展迅速,从2010年到2016年,仅仅6年的时间,小型多旋翼无人机就经历了四次技术变革。
2010年至2012年多旋翼无人机集成化的飞行控制系统出现,实现了利用CPS增稳飞行,定点悬停和自主返航等功能。
2012年至2014年,利用无刷电机驱动的三轴云台和WiFi数字图像传输的出现,使多旋翼无人机实现了稳定的拍摄影像,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航拍。
无人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无人机技术的飞速发展,无人机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如航拍、农业、物流、环保等。
然而,无人机的大量使用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如对航空器飞行安全、公共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威胁。
为规范无人机使用,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现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使用无人机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1. 民用无人机;2. 航空摄影、航拍、空中拍照等;3. 无人机驾驶员培训;4. 无人机维修、维护;5. 无人机研发、生产、销售;6. 无人机租赁、转让、抵押;7. 无人机进出口。
三、无人机分类根据无人机的性能指标和操控要求,将其分为以下五类:1. 微型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2. 轻型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超过7千克,不超过25千克;3. 小型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千克,不超过116千克;4. 中型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16千克,不超过300千克;5. 大型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超过300千克。
四、无人机飞行管理1. 飞行许可:操控小型及以上无人机,需依法取得相应的飞行许可。
飞行许可由民航管理部门颁发。
2. 飞行区域:无人机飞行应遵守国家关于飞行区域的规定,不得进入禁飞区、限飞区、管制空域等。
3. 飞行时间:无人机飞行时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如夜间飞行、节假日飞行等。
4. 飞行高度:无人机飞行高度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如接近民航航路、航线、重要设施等。
5. 飞行速度:无人机飞行速度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如接近高速铁路、公路、桥梁等。
6. 飞行操作:无人机飞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飞行技能和知识,通过培训和考试合格。
五、无人机安全管理要求1. 无人机研发、生产、销售单位应确保无人机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提供必要的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指南等。
2. 无人机维修、维护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无人机安全飞行。
3. 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学员进行培训,确保学员具备相应的飞行技能和知识。
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

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试行)规定目录1. 目的2. 适用范围及分类3. 定义4. 民用无人机长的职责和权限5.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资格要求6. 民用无人机使说明书7. 禁止粗心或鲁莽的操作8. 摄入酒精和药物的限制9. 飞行前准备10. 限制区域11. 视距内运行(VLOS)12. 视距外运行(BVLOS)13. 民用无人机运行的仪表、设备和标识要求14. 管理方式15. 无人机云提供商须具备的条件16. 植保无人机运行要求17. 无人飞艇运行要求18. 废止和生效1.目的近年来,民用无人机的生产和应在国内外蓬勃发展,特别是低空、慢速微轻小型无人机数量快速增加,占到民用无人机的绝大多数。
为了规范此类民用无人机的运行,依据CCAR-91部,发布本咨询通告。
2.适用范围及分类本咨询通告适用范围包括:2.1 可在视距内或外操作的、空机重量小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的无人机,校正空速不超过100千米每小时;2.2起飞全重不超过5700千克,距受药面高度不超过15 米的植保类无人机植保类无人机;2.3充气体积在4600立方米以下的无人飞艇;2.4适用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2.5 Ⅰ类无人机使用者应安全使用无人机,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不必按照本咨询通告后续规定管理。
2.6 本咨询通告不适用于无线电操作的航空模型,但当航空模型使用了自动驾驶仪、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或自主飞行设备时,应按照本咨询通告管理。
2.7 本咨询通告不适用于室内、拦网内等隔离空间运行无人机,但当该场所有聚集人群时,操作者应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3.定义3.1 无人机(UA: 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RPA: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3.2 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是指由无人机、相关控制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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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千克以下微型无人机或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来源:宇辰网
6月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AC-61-FS-2016-20)。
其中主要变动有两点,一是将民用无人机进行了详细的分类,二是要求7千克以下的微型无人机在运行时需接入无人机云系统,进行备案。
如果该规定顺利执行,7千克以下微型无人机有望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在此之前,成都双流机场无人机逼停客机的事情引发的议论还没有平息,此番针对无人机驾驶员出台了新的规定,是不是受成都双流机场事件的刺激呢?我们不得而知。
重新划分民用无人机分类标准
不过可以仔细解读一下,新出台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版《驾驶员规定》”)与2013年11月18日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以下简称“老版《驾驶员规定》”)有些不同。
民航局官网截图
笔者经过对比,发现新版《驾驶员规定》与之前发布的老版《驾驶员规定》最大不同的点在于有两个:一个是重新调整了无人机的分类标准,添加了管理备案制度,同时取消了部分运行要求。
老版《驾驶员规定》中对无人机的分类标准规定如下:
文件内容截图
新版《驾驶员规定》对无人机的分类标准如下:
文件内容截图
可以看到,新版《驾驶员规定》对民用无人机进行了更加细化的分类,其中微型无人机的分类标准比之前要详细,除了7千克以外,1.5千克也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还将植保无人机单独列出来了。
同时,这个标准也和2015年12月29日颁布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编号为AC-91-FS-2015-31)一致。
对此,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以下简称“中国AOPA”)执行秘书长柯玉宝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某些城市当中,像城市空旷地带,非人口稠密地区,7千克以下运行就不太受限;但在中大城市,城市人口密集区,就会有个别限制。
所以最终可能会根据人口密集程度不同,监管上的规定会有所差异。
不过,随着新版《驾驶员规定》的出台,民用无人机的分类已经全部厘清。
7千克以下的微型无人机再也不是没人监管的“黑户”了。
之前由于监管主体不清、监管手段不明确,7千克以下无人机不得不“黑飞”。
7千克以下无人机也需备案
关于无人机云系统,新版《驾驶员规定》特地增加了一条运行规定:
标黄的是新增的内容
新版《驾驶员规定》则明确了7千克以下的无人机在视距内运行无需驾驶执照,但需要接入无人机云,在系统内进行备案,这对于规范7千克以下无人机的飞行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法律依据。
不过,不论是多小的飞机(包括7千克以下),只要起飞,都是需要申报飞行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合法飞行。
目前,国内有好几家无人机云提供商。
最先得到飞标司授权的是U-Cloud。
U-Cloud的运营主体是中国AOPA。
此前,7千克以上的民用无人机可以接入中国AOPA的U-Cloud进行监管,随着本次法案的修订,中国AOPA对民用无人机的监管权已经实行了全面覆盖。
3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批准无人机云系统U-Cloud试运行,有效期为两年(2016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3日)。
4月18日,U-Cloud正式上线。
安卓版本和苹果版本都可以在各大应用商店进行下载。
该系统全面整合了无人机系统以及无人机驾驶员数据,并根据民航局的要求定期更新。
U-Cloud系统覆盖全国各个地区,利用互联网和云技术的手段,将海量的文字及数据信息通过系统终端直观呈现。
与此同时,U-Cloud系统可以通过多种类型的数据终端,可以实现空军、民航、空管、公安等多监管部门协同管理,辅以电子围栏的设定,对入侵电子围栏的无人机发出警报甚至阻止其进入特定区域,提高对应急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并减少现场监控人员的需求。
去年底颁布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由于反对声音激烈,正在重新修订。
其中第五条第(六)款规定“使用无人机为7千克以下或植保无人机的,驾驶员无须执照”,再加上老版《驾驶员规定》对7千克以下无人机的模糊定义,造成微型无人机频频闯祸。
而现在,民用无人机已经全部可以通过接入无人机云进行监管。
对于消费级(大多是7千克以下)玩家来说,不用再战战兢兢“黑飞”了。
新版《驾驶员规定》细化了无人机的分类,并完善了驾驶员备案制度,如果能够顺利执行的话,类似于U-Cloud的无人机云系统就能基本覆盖所有类型的民用无人机。
如果真是这样,那7千克以下的微型无人机在法治的天空下翱翔的时代马上就要到来了。
无人机监管或有套路可循
民用无人机的发展在国内还刚起步,对于无人机的监管还处于探索阶段。
目前,各国的监管都不完善,很多国家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大部分临时性的法规也是散见于其他政策之中。
就拿目前无人机较为发达的美国来说好了。
因为美国的低空空域是开放给私人飞机,所以10000 英尺(约3000 米)以下的区域中的通用航空非常繁荣。
无人机随时有可能与小型有人飞机冲突。
在美国,全国范围的无人机管理规则理论上由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制定,但各个州可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FAA 没有出台成型的无人机管理
法律,仅建议飞行器的飞行高度最好不要超过400 英尺(约122 米),远离周边空中障碍物,不得离开操控者肉眼视线范围。
去年,FAA 出台了一个规定,要求无人机使用者必须在一个专门网站上注册,并将个人信息粘贴在无人机机身上,以保证在飞机失控或受控侵入他人领地时,可以追踪到使用者。
美国交通部官员表示,这也是为了让无人机使用者养成负责任的文化。
这一规定实际上将无人机使用者与传统的小型飞机驾驶员需要负担的责任等同,不执行注册规定将面临高达25 万美元的联邦刑事处罚和3 年的监禁。
近日,美国也修改试图小型无人机系统(sUAS)规则,即Part 107。
据悉,可能会消除目前333豁免条款所使用的适航证书,并针对无人机使用NAS 的管理,即一种以飞行员为基础的管理方法。
这和我国针对无人机驾驶员的一系列规定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在日本,2015年12月以前,日本对无人机的管理都比较宽松,仅规定无人机的飞行高度需低于150米,至少距离机场9公里,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无人驾驶飞机需要两个操作员。
这与他们在农业领域大规模使用无人机不无关系。
到了2015年12月,受到一系列无人机侵入事件的影响,日本政府修改法律,禁止无人机在人口密集的地区、机场附近、敏感地区、体育场等人口密集建筑上空飞行,另外,禁止无人机在夜间飞行。
日本东京大都会警察局为一些重要的场所配备了一种“捕猎”的无人机,可以用网兜直接捕获非法飞行的无人机。
非法飞行的无人机驾驶员将面临50 万日元的罚款(约合29000 元人民币)。
可以预见,未来无人机的监管主要在实名制、带证飞行、接入云系统等方面下功夫,同时积极进行航空文化、航空法律及航空知识的普及,对于构建良好的飞行环境也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