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成品取样留样记录
食品留样记录表

食品留样记录表20 年月根据国家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的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对餐饮、厨房、食堂等行业食品留样制度要求: 1、大型宴会、重要接待,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 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 9、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10、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
不得特殊制作。
对于餐饮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
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
11、专用留样冰箱: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12、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问、加工人员、留样时问(xx月xx日xx时)。
其它情况则可根据需要可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餐饮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1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公司产品留样记录

样品名称
产品留样记录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留样时间
留样数量样品贮 存要求样来自保 存期限样品消 除时间
样品处 置方式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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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备注:1.企业留样产品的包装、规格等应与出厂销售的产品相一致(直接入口食品),留样产品的批号应与实际生产相符(不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生 产企业);2.一般情况下,产品保质期少于 2 年的,留样产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 2 年的,留样产品保存期限不得少 于 2 年;3.留样数量根据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或企业留样制度执行。
槐树小学学生营养餐产品留样情况记录表

松树镇科畦教学点学生营养餐食品留样记录
留样时间 留样食品 留样时长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留样人 处理时间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处理人 备注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月 日 时 分 牛奶 面包 蛋糕 鸡蛋
3、食品留样记录

食品留样记录
年月日至年月日
xxxxxx 监制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留样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经消毒的工具和留样容器,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食品留样冰箱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采集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要求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查需要,不少于125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留样记录。
食品留样记录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宾客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部队餐饮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大型宴会、重要接待或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食品留样,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
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二、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三、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
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
四、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
五、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
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
食品留样记录。
食品留样法规

食品留样法规
食品留样的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对于食品留样,要求如下:
1.食品留样应采集在加工终止时的食品成品。
2.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留样容器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加盖密封好,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留样要正常置放。
7.时间达到48小时后方可倒掉。
请注意,具体的留样法规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