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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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乐山市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乐山市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一、背景介绍乐山市是四川省的一个地级市,下辖13个县级行政区,其中包括多个乡村地区。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教育资源的不断增加,乡村教师队伍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到乡村地区工作,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乐山市政府决定出台一项生活补助政策。

二、政策目标该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优秀的教师到乡村地区工作,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三、补助标准1.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1000元。

2.享受生活补助的对象为在乐山市农村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在编在岗、未享受其他类别津贴或补贴的乡村教师。

3.生活补助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

4.享受生活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

四、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教师需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并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学校报送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批,并将结果通知学校和申请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1.享受生活补助的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

2.如发现享受生活补助的教师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生活补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款项。

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总结乐山市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优秀的教师到乡村地区工作,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该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提供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最长期限为3年。

享受生活补助的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

同时,如发现享受生活补助的教师存在不良行为,将取消其生活补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款项。

2023年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23年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23年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一、背景乡村教师是我国基础教育事业中承担重要任务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在偏远的乡村地区默默奉献,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然而,由于乡村地区相对于城市地区的差距,乡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了激励乡村教师,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能,我们制定了2023年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本实施方案旨在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和福利,激发他们对乡村教育事业的热情,增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实施内容1. 调整生活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乡村教师的实际情况,调整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标准,确保补助金额能够覆盖乡村教师的基本生活成本。

具体调整如下:(1)提高住房补贴标准:将乡村教师的住房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3000元,确保乡村教师能够在工作地附近租到适宜的住房。

(2)增加交通补贴:为乡村教师提供交通补贴,每月补贴1000元,用于购买交通工具或支付交通费用。

(3)提高生活补贴:将乡村教师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1000元,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水电费等生活开支。

(4)发放年度奖金:每年,对乡村教师进行考核评估,表现优秀的乡村教师将获得一定额度的年度奖金,激励其继续在乡村地区从事教育工作。

2.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为了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培养乡村教师的发展潜力,我们将完善乡村教师培训制度,具体举措包括:(1)加强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培训班,邀请优秀教育专家和乡村教师进行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的培训,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

(2)鼓励继续教育:为乡村教师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提供学费补贴和学习时间支持,鼓励其提升学历和专业技能。

(3)建立教师交流平台:组织乡村教师间的交流活动,开展教学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成长。

3. 提供教育资源支持为了支持乡村教师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改善教学环境和条件,我们将提供以下支持:(1)配备教学设备:向乡村学校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电子白板等,提供教学所需的技术支持。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1]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1]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1]靖远县双龙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就我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坚持阳光、透明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包括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教师。

三、实施时间执行2021年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按10个月计发。

四、区域分类和补贴标准根据我乡学校的工作环境,全乡学校共分为四类,分类及补贴标准如下:一类为乡政府所在地学校。

即:双龙乡教育管理中心、永和中学、永和中心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二类为沿河地区且在校学生相对较多的学校。

即:双龙中学、仁和小学、义和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7元;三类为交通及生活条件艰苦属半干旱地区的学校。

即:城川小学、双龙学校、北城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四类为我乡干旱贫困地区学校。

即:黄坪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五、发放及管理办法??1、分档发放。

补助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

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分不同档次进行补助。

2、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即教师***,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标准。

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3个月以上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

请假一年,全年不发。

请假半年,按5个月发放。

每学期初,由各学校向教管中心填报教师变动情况,教管中心核实后,更新人员情况信息,然后发放生活补助。

3、实名管理。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并实行实名管理。

教管中心要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教管中心定期进行督导,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为规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要求,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是针对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专门设立的补助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乡村教师的关心,对农村教育的重视。

有关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稳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

地方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责任主体。

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统筹和指导,按照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市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监督,指导市县制定实施办法,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县级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发放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公开公示方式等,报上级两部门备查,并尽快落实到位。

集中连片地区中的部分民族聚集区、灾后重建等地区,因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办学相对集中,已无村小和教学点。

对这些特殊困难地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研究解决办法,不搞一刀切。

二、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以岗定补”各地要结合正在推进的教师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

要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

补助标准要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分档确定,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不能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

要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教学点)任教的作用。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地应主动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和学校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实施方案、补助享受人员、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一、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管理,改善农村地区教师的生活条件,激励他们投身于基础教育工作之中。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相关政策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农村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年老、病残民办教师。

三、补助标准按照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的不同情况,补助标准分为以下几类:1.年老补助费:年满60周岁的民办教师,每月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生活补助费;2.病残补助费:因患病或身体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民办教师,每月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生活补助费;3.年老病残补助费:同时符合年老和病残条件的民办教师,每月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费。

四、补助申请和审批1.民办教师应当按照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向所在学校提出生活补助申请;2.学校应当将教师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教育部门进行审批;3.当地教育部门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予以批准,并将批准结果告知申请教师和所在学校;4.学校负责将获得补助资格的教师的个人信息报送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负责补助金的发放。

五、补助管理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台账,记录每位教师的补助标准、发放时间和金额等信息;2.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发放教师的生活补助费,并保证发放的资金来源合法;3.学校应当不定期对教师的补助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合规;4.学校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教师的补助事务,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六、监督和管理1.当地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监督和管理;2.监督部门要定期对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教师补助资金的浪费、挪用等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保护。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根据《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XX市关于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对象本县除城区学校外的乡镇完全中学、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校及教学点义务教育阶段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凤凰小学村校及教学点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经县教委批准到补助学校连续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交流教师、支教人员,以及纳入补助范围学校中因公外出学习培训(1 年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属于补助对象。

其他在编不在岗、离退休人员不属于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我县按20XX年1月在岗人数确定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3202人,人均每月408.71元,全年所需经费1571万元。

结合学校离县城远近、海拔高低、交通便利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助的档次和标准。

1.乡镇中学、中心校、完小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一般村校不低于500元;2.艰苦、边远的初中、中心校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3.特别艰苦、边远、高寒地区的村校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

学校分类及补助标准见附件:三.执行时间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补助办法(一)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是针对工作岗位的补助,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不作为计算退休费和社保缴费的基数。

(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行实名制管理,按月将岗位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

全年按12个月计发。

(三)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执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四)农村的非义务教育学校中,从事非义务教育工作在编在岗人员参照同区域从事义务教育工作人员的类别和标准执行。

(五)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限在编在岗时才能享受,延长产假期间、临时聘用人员不能享受,借(抽)调到非补助范围单位人员不得享受,上挂到主管部门期限未满者可享受,县教委安排外出学习培训(1年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可享受。

贫困教师补助实施方案

贫困教师补助实施方案

贫困教师补助实施方案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教师队伍的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

然而,贫困地区的教师依然面临着生活困难和工作压力,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

因此,制定并实施贫困教师补助方案,对于改善教师的生活状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贫困教师补助方案应当明确补助对象的范围和标准。

针对贫困地区的教师,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补助的对象和标准,确保补助的公平性和针对性。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严格把关补助对象的资格,防止出现不合理的补助现象。

其次,贫困教师补助方案应当注重资金保障和管理。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财政拨款、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贫困教师补助的资金来源得到保障。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此外,贫困教师补助方案还应当注重对教师的培训和支持。

除了直接的物质补助,还可以通过举办专业培训、提供教学资源、加强心理辅导等方式,全面关注贫困地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升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增强他们的教学信心和工作动力。

最后,贫困教师补助方案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定期抽查、考核评估等方式,对贫困教师补助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补助方案的有效实施和良好效果。

总之,贫困教师补助方案的实施对于改善贫困地区教师的生活状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确保贫困教师补助方案的有效实施,为贫困地区的教师和学生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教育部门出台的一项措施,旨在提高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教育的发展。

下面,将从补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补助标准以及实施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具体内容。

该政策包括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

其中,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每个月发放一定的津贴,用于改善其生活条件和增加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交通补贴是指对向远离城市和市区的乡村教师,给予每月一定交通费用的补助;住房补贴是指对没有住房的乡村教师,提供一定数量的住房补贴。

第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标准。

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的标准是根据教师所在乡村的经济水平、生活成本和教师的工作情况等因素来做出合理的评估,决定乡村教师每月可以享受多少生活补贴。

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则是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例如教师与学校的距离、是否有自己的住房等。

第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效果。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义重大,它有效地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补贴政策的落实,让乡村教师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增加了他们对教育事业的信心和动力,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此外,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对于留住乡村教师的作用不可小瞧,它将遏制乡村教师流失现象的发生,提升乡村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这项政策的落实,需要教育部门、地方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让乡村教育发展更加活力红火,为农村基层教育的长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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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双龙乡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就我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坚持阳光、透明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包括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教师。

三、实施时间
执行2014年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按10个月计发。

四、区域分类和补贴标准
根据我乡学校的工作环境,全乡学校共分为四类,分类及补贴标准如下:
一类为乡政府所在地学校。

即:双龙乡教育管理中心、永和中学、永和中心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二类为沿河地区且
在校学生相对较多的学校。

即:双龙中学、仁和小学、义和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7元;三类为交通及生活条件艰苦属半干旱地区的学校。

即:城川小学、双龙学校、北城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8.4元。

四类为我乡干旱贫困地区学校。

即:黄坪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8.5元。

五、发放及管理办法
1、分档发放。

补助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

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分不同档次进行补助。

2、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即教师调入艰苦边远乡村中小学,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标准。

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3个月以上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

请假一年,全年不发。

请假半年,按5个月发放。

每学期初,由各学校向教管中心填报教师变动情况,教管中心核实后,更新人员情况信息,然后发放生活补助。

3、实名管理。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并实行实名管理。

教管中心要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教管中心定期进行督导,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工作程序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由各学校每月统一填写生活补助花名册,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将补助享受人员、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送教管中心审核,教管中心根据审核情况,向教育局和学校出具《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变更情况表》,并根据此表变动工资发放表,送教育局审核。

七、工作要求
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稳定教师队伍的重要民生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教师的关怀。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行为,认真查对核实,确保发放对象真实准确,真正把生活补贴发放到每一位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手中。

要防止和杜绝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在确认和发放工作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对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八、领导小组
组长:刘立来副组长:李永昌张海刚
成员:肖勋万海新窦存波孟建银孙学郇兴忠唐正荣张国恒张玉珠王树娟张国茂张国翰
许可俊陈静张永虎窦世武张宝华张玉泰
张太中侯月梅贾凤翔陈隆高炳麟李小芳
刘宗盈王鑫基陈文霞张玉芳张玉玺张永政
高凤恩吴世锋张正俊许可灿王小伟路昭
2015年1月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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