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保模范城市建立方案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一、背景和意义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并且持续改善。
2.生态系统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3.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大幅增加。
4.新能源、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迅速,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5.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建设重点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将侧重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推进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的监测和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重点保护湿地、森林、草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
2.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机制,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装备,加强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规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加大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力度,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3.推动绿色发展。
加大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加强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鼓励创新创业,推动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4.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加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力争实现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
5.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培养环保行为习惯。
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和社会监督,构建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共同体。
四、建设保障为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顺利进行,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推进机制。
美丽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美丽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美丽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和管理手段,营造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化丰富的城市。
实施美丽城市创建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规划、环境保护、绿化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
以下是针对美丽城市创建的实施方案。
一、规划建设1. 制定美丽城市创建规划:基于城市现状和发展需求,制定美丽城市创建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和路线图,并制定相应的时序计划。
2. 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根据城市功能需求和人口分布,合理规划城市的空间布局,提供方便、高效的城市交通系统,合理划定城市各功能区域,防止城市过度扩张和不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3.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绿地的布局,增加绿化面积,建设城市公园、广场和绿化带等,提供人们休闲、娱乐和健身的场所。
4. 优化建筑设计和建设方式:鼓励使用环保材料和先进建筑技术,提高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同时,注重建筑外观设计,打造具有文化特色和艺术品质的建筑。
二、环境保护1.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制定并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和车辆尾气的排放控制,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控制城市尘源和扬尘污染。
2. 加强水环境治理:改善城市水质,加大城市水体治理力度,加强水源保护,治理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3. 推动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制定并执行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政策,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建立健全的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减少废物的填埋和焚烧。
4. 加强生态保护:加强城市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保护自然湿地、森林和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增加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投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三、文化传承1.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修缮和保护历史文化建筑、古迹和遗址,注重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始风貌,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确保文化传承。
2. 挖掘和保护民族文化: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通过举办文化节庆、发布民族文化宣传资料等方式,展现和推广民族文化。
3. 培育优秀艺术品牌:鼓励当地艺术家和文化创意企业,培育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影响力的艺术品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二批)》(环发[2001]6号)。
1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环发[2001]8号)。
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200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环发[2001]12号)。
2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发文对拟命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行公示制度(环发[2001]15号)。
2月17日国家环保总局发文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第一批)名录(环发[2001]17号)。
2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环发[2001]21号)。
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纲要》提出环境保护奋斗目标,要遏止生态恶化,加大环保力度,提高环境质量。
3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批准10个地区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3月30日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
4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I I)》、《车用压燃式发电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5月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局长令第九号)和2001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项目5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发[2001]78号)。
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6月19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0号)。
6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了《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显示,当前我国渔业生态环境的总体情况良好,部分水域受到营养盐、有机物、石油类和重金属等不同程度的污染,局部水域污染较严重。
7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1号)。
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的措施方案

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的措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已成为当代城市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以下是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的措施方案。
第一,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绿化是城市生态化建设的基础,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应该大力推行植树造林,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同时,要注重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树种,合理规划绿化布局,打造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生态景观,为城市增添绿色元素。
第二,提高城市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鼓励居民参与环保活动,如垃圾分类、植树造林等,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辆排放。
同时,要加强城市环境监测和治理,制定相关法规,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力度。
对城市中的受污染地区进行生态修复,包括水体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等。
同时,加强工业、交通等领域的环境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提高环境质量。
第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通过节能减排,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环境负荷。
鼓励绿色建筑、清洁能源的使用,发展可再生能源等。
同时,要加强城市交通规划,推动公共交通发展,减少私家车辆使用,提倡步行和骑行,减少交通排放。
第五,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再生利用,降低资源消耗。
鼓励废弃物分类处理,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工作。
同时,推动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提倡绿色消费,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第六,保护生态环境多样性。
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保护珍稀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鼓励推行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同时,加强生态城市规划,注重保护水源地、森林资源等重要生态节点。
第七,推进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生态资源的保护和修复。
通过生态补偿,促进相关部门和企业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创建美丽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美丽城市实施方案美丽城市是指以环保、可持续和生态为特征的城市。
这些城市经过规划和管理,能够在城市的各个方面都体现出和谐、优美和宜居的特点。
如何创建一个美丽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者的重要课题。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分享几个实施美丽城市的方法和方案,帮助城市管理者更好地提高城市的环保、可持续和生态特性。
制定城市规划制定城市规划是实施美丽城市方案的第一步。
城市规划是指在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等多个方面制定的城市发展计划,其内容包括城市用地、建筑风格、公共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应该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打造一个环保、舒适、便利的城市。
促进低碳出行城市的交通是低碳城市的一个重要标志。
为了创建一个环保的城市,城市管理者应该采取多种措施推广低碳出行,例如建设自行车道、地铁和轻轨等公共交通设施。
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居民步行、骑行或者使用电动交通工具出行,逐步减少私家车的使用。
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垃圾是城市环境的一大难题,城市管理者应该制定垃圾分类和回收的计划,以保护城市的环境。
采取垃圾分类和回收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危害,同时也可以有效地提高废弃物的再利用率,降低浪费。
建设生态绿化城市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一环,可以起到净化空气、调节气温、美化城市的作用。
城市管理者可以建设公园、绿化带和垂直绿化等生态绿化设施,提高城市的植被覆盖率,使城市的环境更加生态和美丽。
鼓励企业绿色发展企业也是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城市管理者可以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例如提供政策优惠、技术支持、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支持,刺激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低碳、环保、绿色发展。
加强环保监管最后,城市管理者也要加强环保监管。
环保监管是城市发展的保障,对于城市的环境和民众的健康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城市管理者应该设立环保机构和环保监督部门,监测环境污染、处理自然灾害等方面,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破坏和违法行为,保障城市发展之路的绿色和可持续。
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方案

六部委联合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2013-12-13 1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字号:1214发改委网站12月13日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不超过2个地区,并排出顺序,超过2个的不予受理),做好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14年2月17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确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名单。
以下为方案全文: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的要求,为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现有法律、制度、政策尚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实不够严格,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也亟待加强。
选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环境禀赋、不同主体功能要求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总结有效做法,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实践经验,提炼推广模式,完善政策机制,以点带面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对于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提出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国家环保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提出的。它涵 盖了社会、经济、环境、城建、卫生、园林等方面的内容;涉及面广、起点高、难度大,在已具备全国卫生城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环保投资达到一定标准基础上才能有条件创建。
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环保部组织制订了《国家环境 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并已经环保部2010年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包括总 则、创建申请、考核验收、公示公告、复核、监督管理和附则七章,包含56条细则,本办法自2011年01月27日发 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 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环办〔2006〕40号)同时废止。
拟申报
江苏:高邮市(高邮市申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正在围绕2016年年内通过省级预评估的要求大力推进重点工 作)
贡献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我国城市环保贡献表现在哪儿?
我们可以来看这样一组数据: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比全国城 市的平均水平高4.9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率比全国城市平均水平高30.99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比全 国城市的平均水平高出3.58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分别比全国城市的平均水 平高出3.14和20.58个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则分别高出28.92和25.77个百分点; 2008年,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平均值为78%,高出全国城市平均值16.83个百分点。
创建方法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处于全国或本省(市)前列,城镇 供水水源地全面达标,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面积逐步 增加、质量逐步提高,水土流失和沙化、荒漠化、石漠化土 地面积明显减少,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 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 度得到有效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可 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
附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体系
8
附表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体系
类别 经济发展质量
资源能源 节约利用
指标名称
单位
1 人均 GDP 2 城乡居民收入比例 3 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 4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 5 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比例 6 国土开发强度 7 耕地保有量 8 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 9 用水总量 10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11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12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13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14 GDP 能耗 15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 16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17 能源消费总量 18 资源产出率 19 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选矿回收、综合利用)
万元 % % %
万公顷 亿元/平方公里
亿立方米 %
吨水 %
吨标准煤/万元 吨/万元 %
万吨标准煤 万元/吨 %
基本值
指标值 目标值
变化率 -
9
资源能源 节约利用
生态建设与 环境保护
生态文化培育
20 绿色矿山比例 2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2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23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24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25 林地保有量 26 森林覆盖率 27 森林蓄积量 28 草原植被综合盖度 29 湿地保有量 30 禁止开发区域面积 31 水土流失面积 32 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 33 自然岸线保有率 34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3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36 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优良天数占比 37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38 城镇(乡)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39 城镇(乡)污水集中处理率 40 城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41 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 42 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比例 43 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44 二级及以上能效家电产品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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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环保模范城市建立方案
国家生态环保模范城市建立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标准要求,统筹规划,上下联动,通过两年的努力推动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治重点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管理,形成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均衡发展优势,建成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园区。
二、工作重点
1.继续推进省级生态工作园区创建工作,按期完成创建目标。
做好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验收的资料整编、现场准备等工作,申请省环保厅考核验收。
2.继续推进热电公司设备管网更新改造,配合环保局加强对热电公司燃煤机脱硫设施的督促检查,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达标。
3.完成开发区规划环评修编工作。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100%,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禁止新建“十五小”、“新五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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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双创”工作要求,结合重点企业情况,使企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管认证等达到“双创”考核指标要求。
6.进一步完善“组保洁、村收集、区中转、市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运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7.按照“双创”工作要求,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绿化覆盖率等达到“双创”考核指标要求。
8.污水处理厂XX年6月底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负荷达60%以上。
9.按照“双创”工作要求,城郊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推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10.组织推进生态村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
11.组织对全区重点河道实施清淤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12.按照“双创”工作要求,结合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情况,研究制定全区工作推进计划,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农药施用强度、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等达到“双创”考核指标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3月)。
健全组织,建立制度,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分解指标任务,明确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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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实施阶段(XX年4月---XX年12月)。
各部门对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组织实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XX年10月---12月)(XX年10月---12月)。
区“双创”领导小组组织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双创”工作顺利开展,区决定成立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刘海山同志为组长,徐玉山、赵舜生、王建龙、花军阳四同志为副组长,田小平、孙秀凤、房桂茂、朱兴勇、许兴宏、刘兴华、朱满涛、赵红华、仇栋林、姚勇、金国荣、谢荣恒、唐俊、黄春彬、陆桂荣、陈波、邹财荣、吴焕发、任建年、黄振广、马健、张云桦和各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建设组、农村工作组、宣传监察组4个工作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狠抓落实,确保“双创”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2.深入宣传发动。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深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双创”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措施,动员全区上下支持与参与“双创”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加强部门协调。
有关部门和村要树立“一盘棋”意识,按照工作分工,相互配合、协作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
4.严格督促检查。
区将按照职责分工,定期进行督查、考核,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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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任用和评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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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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