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5 编制方法
5.4支出的分析调整
核算指标按概算口径进行调整,概算口径为 不变量,核算指标和口径是可变量。以概算 为基础,考核实际支出所发生的偏差。
过程较为复杂,且容易出现偏差。特别是招 投标项目的价款结算与概算项目的衔接问题, 财务人员难以把握。不仅导致定量分析有问 题,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还会产生定性分 析的错误。
5 编制方法
5.8待摊投资摊销
分摊原则和分摊对象
分摊方法
5 编制方法
5.2更为完整的程序和步骤
项目建账、支出的分析调整、收集整理项目 资料、竣工财务清理、确定决算编制的基准 日期、预列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待摊 投资分摊、编制竣工年度财务决算、建设成 本分摊、报表填列、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 书、汇总竣工财务决算、决算调整及上报共 13个阶段。
位的; 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没有销售过程; 建设单位的资金在运动过程中不发生增值; 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是短暂的、一次性的。
建设单位资金运动
投资取 得阶段
投资使 用阶段
投资转 销阶段
无偿性的 基建资金
有偿性的 基建资金
3 结算 8 资金
1 货币 资金
4
6
2 储备 7 资金
在建 9 资金
建成 资金
5
10
应收生产 单位资金 11
12
1 绪论
项目竣工时,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反映建设 资金投入、产出的全过程,为投资的转销奠 定可靠的基础。
1 绪论
1.5 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正确核实新增资产价值 考核概预算、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等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精品文档

5 编制方法
除会计核算资料外,收集整理的资料主要有:
1、设计文件
项目自可行性研究至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 计所形成的设计文件及其批复。特别是初步 设计文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 更。
2、投资计划与预算
各个年度的基建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 算的编制、上报、批复及调整情况。
5.7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计算 1、未完工程 (1)确定工程量 (2)确定单价 (3)根据工程量和单价,计算投资额
5 编制方法
2、竣工验收费用
根据竣工验收需要的天数、预计参加的人数 以及相应的标准等测算。
3、管理费用
根据建设管理机构自决算基准日期至停止运 作为止的预计时间,参照本项目管理费用正 常情况下的月开支标准,考虑人员变动等影 响因素综合测定。
2总则
2.4决算审查 审查的重点:概(预)算执行、资金到位与
使用、设计变更和动用预备费、未完工程投 资和预留费用的安排等
2总则
2.5编制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
支出预算; 4 经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 5 项目合同(协议); 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7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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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生产 单位资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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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项目竣工时,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反映建设 资金投入、产出的全过程,为投资的转销奠 定可靠的基础。
1 绪论
1.5 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正确核实新增资产价值 考核概预算、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等
执行情况 分析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积累技术经济资料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的要求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的要求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一、竣工决算的基本要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执行成果的文件。
竣工财务决算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配合,负责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
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项目概(预)算,及其变更、调整文件);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经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5.项目合同(协议);6.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等。
建设项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内容已完成;2.建设资金全部到位;3.完工结算已完成;4.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例;5.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移民安置的事项已处理完毕;6.其他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解决等。
建设项目完成并满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条件后,大中型项目应在3个月内,小型项目应在1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竣工财务决算应按大中型、小型项目分别编制。
项目规模以批复的设计文件为准。
设计文件未明确的,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
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
大中型项目应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应控制在5%以内。
竣工财务决算应反映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
竣工财务决算由以下4部分组成:1.竣工决算封面及目录;2.竣工项目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审计的要求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要求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应当是: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一、竣工决算的基本要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核实新增资产价值、反映竣工工程设计概算(预)的文件。
财务决算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产形成、资产转移和投资核实的依据。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予以配合,负责向项目法人提供相关资料。
项目法定代表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工程预算(概算)、变更和调整文件);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经批准的年度财务决算;5.项目合同(协议);6.会计和财务管理信息等。
项目财务决算的编制和竣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内容已经完成;2.建设资金全部到位;3.竣工结算已经完成;4.未完工程的投资和预留费用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5.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移民安置等事项已处理完毕;6.其他影响财务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经解决等。
项目完成并具备竣工决算编制条件后,大中型项目应在3个月内完成,小型项目应在1个月内完成。
大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应分别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工程规模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准。
设计文件未明确的,非经营性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经营性项目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都是小项目。
未完工程的投资和预留费用有望纳入竣工财务决算。
大中型项目应控制在总预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应控制在5%以内。
竣工财务决算应反映项目从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
竣工财务决算由以下四部分组成:1.决算的封面和目录;2.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和主体工程照片;3.竣工财务决算报表;4.竣工财务报表。
2020年(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总则1.0.1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0.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1.0.4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0.5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1.0.6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1.0.7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2编制依据2.0.1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项目合同(协议);6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3编制要求3.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外,不得改变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不得减少应编报的内容.3.0.2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3.0.3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中,小型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制.项目大中,小型的划分按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3.0.4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应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汇总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3.0.5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预计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大中型项目须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须控制在5%以内.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4编制内容4.0.1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4.0.2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4部分组成:1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目录;2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4.0.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书面文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缘由,历史沿革,项目设计,建设过程等情况.2概(预)算及计划执行情况.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概(预)算执行,计划下达及执行等情况.3投资来源.包括投资构成,资本结构,投资性质等.4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况.5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余,基建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的形成和分配等情况.6移民及土地征用情况.7财务管理方面情况.8项目效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10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1编表说明.4.0.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9个表格(格式列于附录B):1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反映竣工项目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情况.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的综合财务情况.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来源,基建支出,结余资金等情况.4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相应的概(预)算费用相比较,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况.5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情况. 6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反映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情况.7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情况.8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情况. 9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反映竣工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情况.4.0.5大中,小型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1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4.0.4条规定的全部表格.2小型项目必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情况的若干辅助报表.5编制方法5.0.1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账开始,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之与项目概(预)算的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致. 5.0.2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建后,必须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资金,计划的核实,核对工作;2财产物资,已完工程的清查工作;3合同清理工作;4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分配等基本建设结算清理工作;5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6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5.0.3项目法人应正确分摊待摊费用,对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费用,直接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费用,应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本.1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概算中各项待摊费用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预定分配率=×100%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预定分配率2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待摊费用合计(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实际分配率=×100%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实际分配率5.0.4项目法人应正确计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5.0.5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本.1采用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2采用占用水量进行分摊;3采用剩余效益进行分摊.附录A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附录B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竣财1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竣财2表单位:元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竣财3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竣财4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竣财5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竣财6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竣财7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竣财8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竣财9表第页共页交付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录C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C.1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C.1.1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同,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征,选择适宜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准确反映竣工项目概况.C.1.2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C.1.3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具体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县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名;所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名称.C.1.4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设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迁建或加固等填写.C.1.5概算批准机关,文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如概(预)算有调整的,按最后一次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并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说明原概算的修正情况及有关内容.C.1.6项目主要特征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列.主要指标有:1水库类.总库容,控制流域面积,坝型,坝体尺寸,溢洪道尺寸,闸门孔数,电厂总装机容量,干渠总长度等.2河道治理类.河道治理长度,控制流域面积,河道疏浚长度,新建涵闸桥梁个数,治理后河道行洪能力,排涝能力等.3堤防治理类.治理堤防长度,堤顶宽度,新建涵闸数量,护坡面积,治理后的防洪能力,行洪能力等.4行蓄洪区治理类.治理堤垸个数,堤防治理长度,新建涵闸,桥梁,排灌站数量,新建道路长度,新建避洪房屋面积,新建通讯线路长度,治理后行蓄洪能力等.5水电站类.水电站装机容量,年发电量,主厂房型式;主坝坝型,总库容,闸门型式,船闸型式及尺寸,发电机组,输变电线路长度等.6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特征.C.1.7项目效益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及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选用适当指标反映项目效益.1水库类:防洪控制面积,灌溉面积,年发电量,库区养鱼面积,居民,工业年供水量等. 2河道治理类:灌溉面积,保护面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保护耕地,增垦耕地等.3堤防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防洪标准等.4行蓄洪区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行蓄洪标准等. 5水电站类:防洪能力,灌溉面积,年通航能力,居民,工业年供水能力,成鱼养鱼面积等.6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效益.C.1.8质量总体评价应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对项目总体质量的鉴定结论填写.C.1.9项目投资应按资金性质和来源渠道明细填列.概算数和实际数分别按最终批复的概算数额和资金实际到位数额填列.实际投资按项目累计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总额填列,实际投资的明细项目按历年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汇总填列. C.1.10建设成本应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出.对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效益的建设项目,应将总成本在各效益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如防洪部分成本,发电部分成本,灌溉部分成本,供水部分成本等.C.1.11设计(计划)开工日期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日期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应按举行开工典礼的日期或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填写.C.1.12设计(计划)竣工日期应按批准的文件填写;实际竣工日期应按竣工典礼的实际日期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的实际日期填写.C.1.13设计(计划)主要工程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竣工验收工程量(包括未完工程)填写.C.1.14设计(计划)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消耗量(不包括库存量)的统计资料填写.C.1.15设计(计划)征迁补偿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征迁补偿中,永久征地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实际永久占地面积填列,如未办理土地占用证或尚在办理过程中,可按有关部门已认可的或实际永久占用土地面积填列.C.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C.2.1"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不含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应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并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的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C.2.2表中其余各项目应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C.2.3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C.2.4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C.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C.3.1本表应根据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相关数据,分年度填列.年度财务决算数如有调整的,应对调整数据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C.3.2"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支出"中的交付使用资产,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反映各年度实际增加额.C.3.3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和本年基建支出合计应按各年度财务决算填列. C.3.4"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加"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的数额填列.C.3.5"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加本年度"本年基建支出合计"数填列.C.3.6"基建结余资金"应按当年财务决算数字填列,并应等于"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减去"历年基建支出累计".C.3.7表中最后一个年度和合计栏不应再反映"在建工程"(期末数)的数额."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基建结余资金"项目的合计栏应与最后一个年度相符.C.4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C.4.1"项目"栏应按批准的概(预)算项目填列:大型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中型项目按单项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概(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及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应在"项目"栏单独列示.概(预)算未列但实际发生了的投资也应在"项目"栏增列.C.4.2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项目概(预)算的内容填列;实际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财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填列.C.4.3经批准纳入决算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应与该单项,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合并反映.C.4.4签定了投资包干协议的工程或单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投资包干节余"行对应的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不得填列.C.4.5"投资合计"应为工程总投资.C.4.6"实际较概算增减"的"增减额","增减率",增加时应用正数反映,减少时应用负数反映.C.5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C.5.1"项目"栏应按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类别分析填列.C.5.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栏应根据各项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C.5.3"待摊投资"栏应反映待摊投资在各项交付使用资产中的摊销过程,分直接计入和间接计入.C.5.4"建设成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相加的数额填列.C.6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C.6.1本表填列的各项内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C.6.2"项目"栏应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及费用的明细内容填列.C.6.3"工程量"栏内的"未完"应按需要继续完成的未完工程量填列.C.6.4"价值"栏内的"未完"应按未完工程量与概(预)算单价之积填列.费用项目应根据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定额标准计算填列.C.7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C.7.1"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7.2"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8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C.8.1"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8.2"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9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C.9.1本表应按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填列.C.9.2"建筑物","房屋","设备"应逐项填列."其他"可根据资产金额大小逐项或分类填列.C.10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主要钩稽关系C.10.1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概算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概(预)算价值"的"合计"数.C.10.2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实际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投资来源".C.10.3竣财1表"实际投资"应和竣财2表"资金占用"中的"基本建设支出",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支出累计",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4竣财1表"建设成本"中"总成本"的"合计"数应和竣财4表"建设成本"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5表"建设成本"栏的"合计"数,竣财9表各接收单位"资产金额"栏"合计"的汇总数保持一致.C.10.5竣财3表"合计"栏的"资金来源","基建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应和竣财2表"资金来源","基本建设支出"对应项目金额保持一致.C.10.6竣财5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的"合计"数应分别等于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其他投资","待摊投资".C.10.7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合计"数,竣财4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7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8竣财3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7表历年"合计"数.C.10.9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转出投资",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转出投资"的"合计"数,竣财4表"转出投资"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8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10竣财3表"转出投资"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8表历年"合计"数.。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关于批准发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的通知水国科[2001]3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支配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依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支配,由经济调整司主持,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L 19-90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L 19-2001.经审查,现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留意总结阅历,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说明.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发行.二OO一年二月八日前言SL 19-20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是对原SL 19-90《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的修订.修订规程SL 19-90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方法》(财政部,水利部财基字[1999]139号);---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水利部水建[1998]15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财政部财基字[1998]498号);---《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度》(财政部财基字[1999]27号). 规程SL 19-2001的主要内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范围及作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及依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如何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规程SL 19-90修订的主要内容:---修改名称和适用范围;---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修改报表格式;---重新确定了报表编制时间;---明确了大中,小型项目分别编制不同的报表;---增加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本规程说明单位:水利部经济调整司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依次排列)王念彪齐睦丹张李平曹均尧葛洪明潘祖华戴超文目次1 总则2 编制依据3 编制要求4 编制内容5 编制方法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附录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总则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须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支配的执行状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全部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支配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支配,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特地人员,组成特地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主动协作,向项目法人供应有关资料.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特殊状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竣工财务决算必需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方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2 编制依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支配,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 项目合同(协议);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 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3 编制要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依据项目实际状况,适当简化外,不得变更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不得削减应编报的内容.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和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中,小型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制.项目大中,小型的划分按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工并交付运用时,应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汇总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可预料纳入竣工财务决算.预料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大中型项目须限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须限制在5%以内.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状况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4 编制内容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沉没处理补偿费.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4部分组成:1 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书目;2 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书面文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缘由,历史沿革,项目设计,建设过程等状况.2 概(预)算及支配执行状况.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概(预)算执行,支配下达及执行等状况.3 投资来源.包括投资构成,资本结构,投资性质等.4 招(投)标及合同执行状况.5 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余,基建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的形成和支配等状况.6 移民及土地征用状况.7 财务管理方面状况.8 项目效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9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看法.10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1 编表说明.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9个表格(格式列于附录B):1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反映竣工项目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状况.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的综合财务状况.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来源,基建支出,结余资金等状况.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和相应的概(预)算费用相比较,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况.5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状况.6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料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反映预料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状况.7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状况.8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状况.9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运用资产表,反映竣工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运用资产状况.大中,小型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1 大中型项目必需编制条规定的全部表格.2 小型项目必需编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料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运用资产表".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状况的若干帮助报表.5 编制方法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账起先,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之和项目概(预)算的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样.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建后,必需刚好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资金,支配的核实,核对工作;2 财产物资,已完工程的清查工作;3 合同清理工作;4 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支配等基本建设结算清理工作;5 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6 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项目法人应正确分摊待摊费用,对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费用,干脆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费用,应依据项目特点接受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本.1 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概算中各项待摊费用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干脆计入的部分)预定支配率=×100%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预定支配率2 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扣除可干脆计入的部分)实际支配率=×100%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实际支配率项目法人应正确计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具有防洪,发电,浇灌,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依据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本.1 接受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2 接受占用水量进行分摊;3 接受剩余效益进行分摊.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附录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竣财1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竣财2表 单位:元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 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 竣财3表 单位:元竣财4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料未完工程及费用表竣财6表 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 竣财7表 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 竣财8表 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运用资产表竣财9表 第 页 共 页交付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C.1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同,项目法人应依据项目的不同特征,选择适宜的技术经济指标,以精确反映竣工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详细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县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名;所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名称.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设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迁建或加固等填写.概算批准机关,文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如概(预)算有调整的,按最终一次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并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详细说明原概算的修正状况及有关内容.项目主要特征应依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列.主要指标有:1 水库类.总库容,限制流域面积,坝型,坝体尺寸,溢洪道尺寸,闸门孔数,电厂总装机容量,干渠总长度等.2 河道治理类.河道治理长度,限制流域面积,河道疏浚长度,新建涵闸桥梁个数,治理后河道行洪实力,排涝实力等.3 堤防治理类.治理堤防长度,堤顶宽度,新建涵闸数量,护坡面积,治理后的防洪实力,行洪实力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治理堤垸个数,堤防治理长度,新建涵闸,桥梁,排灌站数量,新建道路长度,新建避洪房屋面积,新建通讯线路长度,治理后行蓄洪实力等.5 水电站类.水电站装机容量,年发电量,主厂房型式;主坝坝型,总库容,闸门型式,船闸型式及尺寸,发电机组,输变电线路长度等.6 其他:依据项目自身状况,选用适当的指标精确反映项目特征.项目效益应依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及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选用适当指标反映项目效益.1 水库类:防洪限制面积,浇灌面积,年发电量,库区养鱼面积,居民,工业年供水量等.2 河道治理类:浇灌面积,爱惜面积,限制水土流失面积,爱惜耕地,增垦耕地等.3 堤防治理类:爱惜耕地面积,爱惜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防洪标准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爱惜耕地面积,爱惜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行蓄洪标准等.5 水电站类:防洪实力,浇灌面积,年通航实力,居民,工业年供水实力,成鱼养鱼面积等.6 其他:依据项目自身状况,选用适当的指标精确反映项目效益.质量总体评价应依据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对项目总体质量的鉴定结论填写.项目投资应按资金性质和来源渠道明细填列.概算数和实际数分别按最终批复的概算数额和资金实际到位数额填列.实际投资按项目累计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总额填列,实际投资的明细项目按历年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汇总填列.建设成本应按规定计入交付运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出.对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效益的建设项目,应将总成本在各效益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如防洪部分成本,发电部分成本,浇灌部分成本,供水部分成本等.设计(支配)开工日期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日期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应按实行开工典礼的日期或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填写.设计(支配)竣工日期应按批准的文件填写;实际竣工日期应按竣工典礼的实际日期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的实际日期填写.设计(支配)主要工程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竣工验收工程量(包括未完工程)填写.设计(支配)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消耗量(不包括库存量)的统计资料填写.设计(支配)征迁补偿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征迁补偿中,永久征地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实际永久占地面积填列,如未办理土地占用证或尚在办理过程中,可按有关部门已认可的或实际永久占用土地面积填列.C.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不含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应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并依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的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表中其余各项目应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并依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并依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依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C.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本表应依据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相关数据,分年度填列.年度财务决算数如有调整的,应对调整数据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支出"中的交付运用资产,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反映各年度实际增加额.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和本年基建支出合计应按各年度财务决算填列."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加"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的数额填列."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加本年度"本年基建支出合计"数填列."基建结余资金"应按当年财务决算数字填列,并应等于"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减去"历年基建支出累计".表中最终一个年度和合计栏不应再反映"在建工程"(期末数)的数额."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基建结余资金"项目的合计栏应和最终一个年度相符.C.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项目"栏应按批准的概(预)算项目填列:大型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中型项目按单项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概(预)算中支配的预备费及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应在"项目"栏单独列示.概(预)算未列但实际发生了的投资也应在"项目"栏增列.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项目概(预)算的内容填列;实际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财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填列.经批准纳入决算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应和该单项,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合并反映.签定了投资包干协议的工程或单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投资包干节余"行对应的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不得填列."投资合计"应为工程总投资."实际较概算增减"的"增减额","增减率",增加时应用正数反映,削减时应用负数反映.C.5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项目"栏应按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类别分析填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栏应依据各项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待摊投资"栏应反映待摊投资在各项交付运用资产中的摊销过程,分干脆计入和间接计入."建设成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相加的数额填列.C.6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料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本表填列的各项内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项目"栏应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及费用的明细内容填列."工程量"栏内的"未完"应按须要接着完成的未完工程量填列."价值"栏内的"未完"应按未完工程量和概(预)算单价之积填列.费用项目应依据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定额标准计算填列. C.7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依次逐年填列."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和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样.C.8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依次逐年填列."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和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样.C.9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运用资产表本表应按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填列."建筑物","房屋","设备"应逐项填列."其他"可依据资产金额大小逐项或分类填列.C.10 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主要钩稽关系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概算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概(预)算价值"的"合计"数.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实际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竣财1表"实际投资"应和竣财2表"资金占用"中的"基本建设支出",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支出累计",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保持一样.竣财1表"建设成本"中"总成本"的"合计"数应和竣财4表"建设成本"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5表"建设成本"栏的"合计"数,竣财9表各接收单位"资产金额"栏"合计"的汇总数保持一样.竣财3表"合计"栏的"资金来源","基建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应和竣财2表"资金来源","基本建设支出"对应项目金额保持一样.竣财5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的"合计"数应分别等于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合计"数,竣财4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7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样.竣财3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7表历年"合计"数.。
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依据规范》第 16.5.2条规定:“编制竣工结算应依据下列资料:1.施工合同;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3.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4.工程预算定额、取费定额及调价规定;5.有关施工技术资料;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工程质量保修书;8.其他有关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和发包人最终确定。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除应具备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调价规定等依据外,还应包括工程变更、修改、签证和对办理竣工结算有关的其他资料。
承包人尤其是项目经理部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收集、整理有关结算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施工合同中约定了有关竣工结算价款的,应按约定的内容执行。
承发包双方可约定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具体内容,还可涉及竣工结算的其他内容。
例如:合同价采用固定价的,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合同价采用可调价方式的,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无论是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人与中标入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是订立合同且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在招标投标中,因采用的计价方式不同,编制投标报价单的方法和内容会有一定的区别。
在原中标价的基础上,根据施工的设计变更等增减变化,经过调整之后,编制竣工结算。
报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1)报价汇总表;(2)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取费表;(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表或差价报价表;(5)设备清单及报价表;(6)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报价表。
3.工程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1)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承包人已按签发的变更通知单(见表。
14一14)执行。
(2)因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品种数量不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发生的施工变更,已执行的技术核定单(3)在合同履约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工程内容和标准,导致施工中用工数和工程量增加,改变了工程施工程序和施工时间,承包人在施工中办理的技术经济签证。
水利工程竣工完工结算资料整编要求

水利工程竣工完工结算资料整编要求一、水利工程竣工(完工)结算的概念完工结算指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质量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后,根据合同、计量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向项目法人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又称竣工结算。
经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三方签字认可的竣工结算书是核定某标段最终投资的技术经济文件。
合同工程完工结算也是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前一项必须完成的工作。
竣工结算是编制竣工决算的基础。
二、水利工程完工结算的内涵1、完工结算是指自工程开工至工程验收通过全过程所产生费用的综合,因此完工结算审核的重点为“核定量、核定价”,包括工程量核算与工程单价、合价的核算,还有预付款、奖励、罚款等的核算。
2、完工结算是水利工程完工验收的一项必备条件。
3、工程量核算。
工程量核算依托于工程产品质量的全部合格,既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避免漏算与重复计算,又要保障工程计量凭证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核算文件应依照规范格式进行。
工程量计算一般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1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合同约定进行。
4、工程单价与合价审核。
各单项工程单价、合价应认真核算并与工程量清单一一对应;变更单价必须经由项目法人、承包人、监理人签认后才可作为最终计价依据。
三、承包人申报完工结算须具备的条件1、合同范围内(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已按要求施工完毕。
2、已完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3、本标段的变更、索赔已全部处理完毕。
4、经评定质量合格项目的最终工程量汇总表已经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审查签认。
四、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作用1、竣工决算是确定工程最终造价,是了结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关系和经济责任的依据;2、竣工结算为承包商确定工程最终收入,是承包商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3、竣工结算反映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和实物量的实际完成情况,是业主编报竣工决算的依据;4、竣工结算反映建筑安装工程实际造价,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资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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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规范》第 16.5.2条规定:“编制竣工结算应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合同;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3.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
4.工程预算定额、取费定额及调价规定;
5.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其他有关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和发包人最终确定。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除应具备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调价规定等依据外,还应包括工程变更、修改、签证和对办理竣工结算有关的其他资料。
承包人尤其是项目经理部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收集、整理有关结算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
施工合同中约定了有关竣工结算价款的,应按约定的内容执行。
承发包双方可约定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具体内容,还可涉及竣工结算的其他内容。
例如:合同价采用固定价的,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合同价采用可调价方式的,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无论是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人与中标入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是订立合同且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在招标投标中,因采用的计价方式不同,编制投标报价单的方法和内容会有一定的区别。
在原中标价的基础上,根据施工的设计变更等增减变化,经过调整之后,编制竣工结算。
报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
(1)报价汇总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取费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表或差价报价表;
(5)设备清单及报价表;
(6)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报价表。
3.工程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
(1)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承包人已按签发的变更通知单(见表。
14一14)执行。
(2)因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品种数量不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发生的施工变更,已执行的技术核定单(3)在合同履约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工程内容和标准,导致施工中用工数和工程量增加,改变了工程施工程序和施工时间,承包人在施工中办理的技术经济签证.
4.其他与竣工结算有关的资料
承包人在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保证制度,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还要注意收集其他相关的结算资料:
(1)发包人的指令文件;
(2)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
(3)材料代用资料;
(4)材料价格变动文件;
(5)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日志;
(6)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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