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厂(处室)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 领导班子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 安全、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职工高度参与的安全生 产工作机制。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 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 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对 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班组 长对承担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监管责任;职工对 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全 员责任制、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出改 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四)组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等行为;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第十三条 直属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 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 准和规定。必须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 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 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 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 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 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第十一条 直属企业应合理区分生产、办公和生活 功能区域。粮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库房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 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 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 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十二条 直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厂区安全员规章制度

厂区安全员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办公和生活环境的安全与稳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厂区安全员是由厂区领导任命的工作人员,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厂区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安全管理岗位工作经验,通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2. 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意识和责任心;3.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第四条厂区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完善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2. 安排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3. 协助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并及时报告;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5. 做好安全文件记录、资料管理和档案归档。
第五条厂区安全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如下:1. 工作时间:工作日每天8小时,休息日适当延长,假如特殊情况需加班,则需提前向领导汇报并获得批准;2. 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由上级安排,主要包括协助制定安全制度、安排安全培训、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3. 工作要求:需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情况。
第六条厂区安全员岗位安全培训:1. 厂区安全员上岗前需接受岗位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2. 岗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措施等;3. 定期组织安全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定期组织模拟演练。
第七条厂区安全员岗位应急处理:1. 厂区安全员需熟悉厂区内各种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应急处理措施;2. 一旦发生事故,厂区安全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并报告领导;3. 定期组织进行事故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厂区安全员的福利待遇:1. 厂区安全员享受企业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培训奖金等;2. 厂区安全员工作日常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向领导提出,给予必要支持和帮助。
生产车间人员安全规章制度

生产车间人员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车间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车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内的所有员工,包括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生产车间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护,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
第四条生产车间人员有权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五条生产车间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生产车间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生产车间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熟悉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生产车间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岗位责任第九条生产车间人员应当了解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十条生产车间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安全自我防护。
第十一条生产车间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车间人员应当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发生事故时要迅速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工作环境和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配合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生产车间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生产车间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十七条生产车间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
第十九条生产车间应当定期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生产车间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Q/CHG05.20(36)—2010A1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管理目标和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海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省政府1996年73号令《安徽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省政府1997年82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86)《水泥企业矿山管理规程》(1980年4月)建筑材料工业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7‟214号4 组织机构及权限4.1公司设立由总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产安全处是公司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常设机构。
各分厂、处室设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矿山分厂由于其矿山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设立矿山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矿山分厂的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4.2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最高管理机构,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安委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或由总经理委托常务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副职担任副主任,安委会成员由各分厂、处室负责人、安全主管、治安主管组成。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及时对安全生产动态、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防范对策及工作重点安排。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处理程序上报后,及时进行讨论,严格执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班组与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班组与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1.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班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本管理单位,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班组长担任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制定并落实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班组成员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障班组的工作安全。
2. 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岗位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执行者,负责自己的工作安全并参与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岗位人员应积极配合班组长的工作,并按照公司的安全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 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班组长负责定期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流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旨在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2. 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公司将安排专门的安全培训师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以提高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1. 班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维护。
班组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等,并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使用频度。
同时,班组还应制定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以保障班组成员的人身安全。
2. 岗位人员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公司将根据各岗位的安全风险特点,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岗位人员需随时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和保养,确保自身的安全。
四、事故和隐患排查报告1. 班组事故和隐患排查报告班组发生事故或发现隐患时,班组长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填写相关的事故和隐患排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包括事故或隐患的详细情况、原因分析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 岗位人员事故和隐患排查报告岗位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
岗位人员填写事故隐患报告时应详细描述事故隐患的位置、性质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七条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承担起维护生产安全的责任。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知晓各项安全规定。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保障生产环境的安全。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消防设备,确保设备的完好使用和定期维护,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在重大危险事件发生前做好预案准备。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对事故事件进行及时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的安全评估和审核工作,配合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反“三违”考核规定1.目的为强化现场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公司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2.使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区域内的相关人员(外包/外协单位)3.定义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指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考核办法4.1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的“三违”行为,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4.1.1 公司各分厂车间(处室)员工1)对A类“三违”行为考核500元/人次;2)对B类“三违”行为考核200元/人次;3)对C类“三违”行为考核100元/人次。
4.1.2 进入公司厂区内相关人员(外包/外协单位)1)对A类“三违”行为考核1000元/人次;2)对B类“三违”行为考核800元/人次;3)对C类“三违”行为考核500元/人次。
4.1.3 A、B、C类“三违”行为判断标准:A类“三违”行为:是指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受伤事故的“三违”行为。
B类“三违”行为:是指可能造成重伤或轻伤事故的“三违”行为。
C类“三违”行为:是指行为环境和其它条件影响,人身伤害可能性较低的”三违”行为。
4.2检查中发现员工在同一作业活动中涉及多项“三违”行为的,按“一项一考核”进行考核。
4.3重复性“三违”行为加倍考核(重复性“三违”行为是指同一员工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三违”行为)。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本企业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和谐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适用于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职责1.职责1.1总经理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
1.2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修订,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1.3各部门、工段负责对本单位下属班组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制定、沟通、培训、实施及考核。
1.4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负责各部门和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绩效考核。
1.5安委会负责责任制编制完成后评审,由总经理批准发放。
(五)管理要求1.制定____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各分厂、处室编制安全责任制,并予以指导、审核。
1.2必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按照公司的机构、人员设置,所有部门、人员都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死角。
1.3各部门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时,必须要结合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兼顾可操作性。
2.沟通2.1在制定过程中与各部门、处室加强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反映及时修改安全责任制。
2.2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审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3.培训3.1安全生产责任编制完成后,应组织相应各级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3.2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动时,各分厂、处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变动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和权限的培训。
3.4所有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案。
4.评审4.1生产技术处每年组织一次对安全责任制适宜性的评审工作。
4.2评审应根据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
4.3评审应形成报告,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4.4评审报告应上报领导审批。
5.修订5.1当评审报告的结论为不适宜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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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厂(处室)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带头做好部门“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他人)、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等项工作。
3.1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2组织好本单位新职工上岗、换岗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台帐。
3.3深入现场检查班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4督促本部门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整改前积极组织好临时防护,并建立隐患整改台帐。
3.5在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清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内部检查以及其它特殊危险作业时,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并向公司生产技术处报告。
3.6安全员在现场检查中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必要的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7了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提出劳保申报计划,保证一线生
产劳动保护需要。
3.8做好本单位事故处理、登记、上报工作。
3.9处理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及其他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领导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