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五章
第五章 税法

税法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及特征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预先规 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或方式。
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二、税收的种类
1. 流转税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4)关税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物品的所有人; (4)进口个人邮件的收货人。
关税的完税价格,是指为计算应纳关税税额而由海关审核 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价格。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价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关税是指对进出境的货物或物品由海关负责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特点: 1.征收对象限于进出境的货物或物品。 2.在货物或物品进出关境的环节一次性征收。 3.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 4.具有涉外性。
关税的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人,接受委 托办理有关进出口货物手续的代理人负有代纳关税义务。 对非贸易物品的纳税人:
5.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消费税
概念: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 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16讲_个人所得税法(1)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五章习题强化课程目录:一、本章命题常规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四、跨章节知识点组合一、本章命题常规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平均分值约为10分。
本章可命制各种题型。
在主观题方面,既可以单独出计算题,也可以和其他税种综合出计算或综合题。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1.增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例题·多选题】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在境内工作的天数包括()。
A.境内实际工作天数B.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天数C.境内外接受培训的天数D.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答案】ABC【解析】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2.增加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调整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例题】兰伯特为境内无住所个人,是甲国A母公司派至中国子公司的一名产品质量专员(非高层管理人员),同时为母子公司工作,2020年3月来华,短期从事质检工作,4月,兰伯特先生的境内工作时间是18天,境外工作时间是12天。
其取得的当月工资收入(折合人民币):境内工作期间,甲国A公司支付1万元,中国子公司支付2.8万元;境外工作期间,甲国A公司支付3.5万元,中国子公司支付2万元。
计算兰伯特4月境内工资薪金收入额。
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2.8+3.5+2=9.3(万元)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2.8+2=4.8(万元)当月境内工作18天,4月公历天数30天。
税法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法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 的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 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为收入总额。 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为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 (2)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 实现。 5.利息收入 (1)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2)其中包含国债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 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 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 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 接受捐赠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 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 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课后习题答案

企业所得税复习思考题1对2.错3.对4.对5.错6.对7.对8.错9.对10.对I1对12.错13.对14.对15.错四、名词解释: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并调节其收益水平的一个关键性税种,体现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五、简述题1.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什么?答: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国家和企业分配方式,理顺分配关系,强化企业所得税调控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促进整个国家经济运行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完善,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了以下的原则:(1)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利于企业竞争; (2)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 (3)有利于下一步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4)简化税制,便于征管,易于操作。
2 .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纳对象。
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简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法-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0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与缴纳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是l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它属于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
由此可以看出,城建税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一)具有附加税性质。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二)具有特定目的。
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城建税为开发建设新兴城市,扩展,改造旧城市,发展城市公用事业,以及维护公共设施等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体现了对受益者课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但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
第二节税率城建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率。
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l%。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但是,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第一种情况: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第二种情况: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税法

税法的结构
税法构成要素
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或征 收额度。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我国现行税率有三种: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
税法的结构
税法构成要素
税率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 规定一个比率征收的税制。(体现横向公平)
单一比例税率(例所得税中采用)
一个税种只规定一个税率
税目 一、交通运 输业 二、建筑业 三、金融保 险业 四、邮电通 信业 五、文化体 育业 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 八、转让无 形资产 九、销售不 动产
征收范围
税率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3% 装卸搬运 3%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及其他工程作业 5% 3% 3% 歌厅、舞厅、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 球 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旅游业、仓储业、 租赁业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商 标权、 著作权、商誉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20% 5% 5% 5%
第二节
税法的原则
1、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1)课税要素法定主义 (2)课税要素明确主义 (3)合法性原则 (4)程序保障原则 2、税收公平主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3、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的原则
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确认和调整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 以及征税主体内部各主体之间发生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税 收体制关系的过程中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关系是税收法律关系的经济基础。 特征: 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税收法律关系由国家单方面的意志所决定。 3)税收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性。 4)税收法律关系内容具有统一性。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节征收管理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节征收管理[单选题]1.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该规(江南博哥)定的期限是()。
A.次月10日内B.次月15日内C.代扣代缴的7日内D.代扣代缴的15日内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单选题]4.美国人迈克在中国无住所而且也不居住,2021年3月到中国某企业举办讲座,获得劳务报酬收入80000元。
中国企业在支付劳务报酬时应该代扣代缴个税()元。
A.3880B.6190C.15240D.1860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应纳税所得额=80000×80%=64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7160元,应代扣代缴税额=64000×35%-7160=15240(元)。
本题和上题结合起来,各位学员需要注意对居民纳税人的预扣预缴和对非居民纳税人的代扣代缴是不同的。
[单选题]5.关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依据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按月代扣代缴税款B.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C.按规定可以在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而未实际扣除的,可以在次年6月30日前申请补扣D.可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扣除专项附加后的余额代扣税款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A;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选项C:非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而未实际扣除的,可以参照“居民个人在分类所得中应扣未扣公益捐赠支出追补扣除规定”处理。
选项D:非居民个人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单选题]6.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下列处理中,表述正确的是()A.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B.可以在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C.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在以后年度中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D.未足额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得再扣除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选项ABD: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单选题]1.某居民个人为独生子女,2020年扣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共取得税前工资收入10万元、劳务报酬1万元、稿酬1万元。
该纳税人有上小学的孩子(江南博哥)一名,夫妻约定子女教育支出全额由其扣除,其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
该居民个人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528B.600C.625D.710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税前工资+10000×(1-20%)劳务报酬收入额+10000×(1-20%)×70%稿酬收入额-60000年基本费用-1000×12全年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12全年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7600(元)全年应纳税额=17600×3%=528(元)。
[单选题]3.王某于2020年初购买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20年度上半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2020年12月份实施,随后王某转让了上述股票,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
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元。
A.300B.600C.1500D.3000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0000÷10×3×1×50%×20%=300(元)。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点评】本题考核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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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总额的内容
收入的形式
(一)货币形式的收入
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 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 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 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 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 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 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 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 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二、收入的具体构成内容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财产转让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三、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的确认条件确认。 (2)转让财产收入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如固定资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等准则规定确认。 (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五)征税以量能负 担为原则
特点
(二)将企业划分为居 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四)属于直接税, 不具有转嫁性质
(六)实行按年计征、 分期预缴的办法
三、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能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活动,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1
2 能调节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3
广泛筹集财政资金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纳 税义务人、征 税对象和税率
√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 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外,凡在我国 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 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 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简便易行,透明度高,不会因征税而改变企业间收入分配比 例,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主要有: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法
目录
1 企业所得税概述
2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
和税率
3 收入总额
4 准予扣除项目的确认与计量
5 资产的税务处理
6 亏损弥补 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确定 8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9 源泉扣缴与特别纳税调整 1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概述
√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 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2)
第三节
收入总额
√ 收入总额的内容 √ 收入的具体构成内容
√ 收入的确认 √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收入总额的内容
内容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 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5)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 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收入的确认
(7)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 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 得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 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 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 得,以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 得和其他所得。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三)所得来源确定
确定所得来源的原则如下: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①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②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③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 业所在地确定。
低税率20%。该税率适用于在 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 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 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的非居民企业。目前非居民企业减 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
基本税率25%。该税率适 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 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 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 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 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 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 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以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 入的组织为纳税人,以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的所得,主要包括 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和资本利得等。
概念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一)征税对象为净所得
(三)以应纳税所 得额为计税依据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企业纳税义务范围的宽窄,将企业所得税的纳 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 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 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 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 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 立机构、场所,但有来自于中 国境内所得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