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考经济法之环境保护法环境刑事责任
最新15第15讲环境刑事责任080618

案例㈡
2. 盗伐林木罪与林木盗窃罪的区分
吉林省白山市人姜某(无职业),河北省东光县人史某(农民), 山东省莒南县人朱某(林业工人)。被告人姜某、史某于1993 年3月间,组织、指使被告人朱某及宫某、陈某利、陈某等 人(宫某、陈某利、陈某均在逃),在露水河林业局宏伟经营 所74林班内,盗伐红松26株、臭松11株,合立木材积 65.5354 m3; 1993年5月至8月间,姜某指使朱某及宫某先 后3次在露水河林业局东升林场55林班、49林班内盗伐红松 32株、色树一株,合立木材积50.815m3。姜某、史某、朱 某将所盗林木就地加工成板材后销赃得款2.3万余元,除开 支工人工资和生活费外,史某得款2000余元,朱某得款
本案偷窃露水河林业局管辖的林木,属盗伐行为。姜某、 史某、朱某所犯为盗伐罪。另姜某还犯有非法猎捕罪。
⑵ 量罪的法律依据
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二人以上共同过 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 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应对姜某、史某、朱某分别进一切财物, 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之规定,姜某、史某、朱某应 依法退赔所得赃款。依照第69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 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姜某应获刑 期是两个罪刑期的和左右。依照第345条第1款“盗伐森林或 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 。
司考经济法之环境保护法环境民事责任

司考经济法之环境保护法环境民事责任在司考经济法的领域中,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民事责任是一个重要的考点,也是保障生态环境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关键制度。
环境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当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导致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环境权益受到损害时,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它的出现是为了弥补环境污染和破坏所带来的损失,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要理解环境民事责任,首先得清楚它的构成要件。
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在环境污染或破坏的行为。
这既包括直接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也包括间接导致环境损害的行为。
比如,企业超标排放废气废水,或者个人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
二是要有损害的结果。
这种损害可以是人身伤害,比如因污染导致的疾病;也可以是财产损失,比如农作物减产、渔业受损;还可以是环境本身的损害,比如生态系统的破坏。
三是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这往往是环境民事责任认定中的难点。
由于环境污染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确定因果关系并不容易。
有时候需要借助科学的检测和鉴定手段,甚至需要运用流行病学等专业知识来判断。
在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方式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形式:一是停止侵害。
这要求责任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二是排除妨碍。
比如清除违规搭建的排污设施,恢复被占用的环保用地等。
三是消除危险。
如果存在可能导致环境污染或破坏的潜在危险,责任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这种危险。
四是恢复原状。
对于已经受到损害的环境,责任人应当尽力使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五是赔偿损失。
这是最常见的责任形式,包括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环境修复费用等的赔偿。
在环境民事责任的追究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规则和制度。
比如举证责任倒置。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中,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由于受害者往往难以获取证据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法律规定由污染者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污染者不能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项旨在保障环境和资源的法律法规。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国家对于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
本文将重点探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以及其相关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类别1.行政责任2.刑事责任3.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于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设有一系列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责任通常由环保部门执法机关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措施会有不同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封停设备或者停产整顿•违法所得的没收和销毁•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也设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规定。
刑事责任通常由法院进行审判,并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于不同的刑事违法行为有不同的处罚幅度,具体的处罚内容将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裁定。
民事责任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也设有一些规定用于约束侵害环境与资源的行为,对于此类行为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责任通常指的是受害方可以向侵害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民事责任按照侵权行为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返还原物•补偿损失•恢复原状•其他民事赔偿民事责任的追究一般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受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适用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法律责任的适用有以下原则:1.举证责任原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无需举证,由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举证。
而在民事责任的适用中,原则上由受害方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追诉期限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通常为15年,而对于民事责任的追究,通常追诉期限较短,一般为2年。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 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复制链接]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的概念1、刑事责任的定义•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法,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是指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可独立适用)有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处以驱逐出境。
2、犯罪构成的定义及其要件•犯罪构成指《刑法》所规定的,为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犯罪所必需的客观、主观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
•从定义可知,只有违反《刑法》行为才是犯罪行为,也才能负刑事责任并处以刑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而所谓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就是指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的行为。
•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构成犯罪,就是确定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诸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组成犯罪构成有机整体的必要条件。
这些要件是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的。
它们是:•⑴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
•⑵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者主观上有罪过,即故意或者过失犯罪。
故意是任何一种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
但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各具体犯罪,其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
但环境破坏的犯罪多为直接故意,而环境污染方面的犯罪则表现为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过失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
第七章环境刑事责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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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刑事责任的概念
环境法
在环境保护领域中,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者法 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 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触犯刑 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四、我国环境刑事立法 《刑法》、修正案等
环境法
第七章 环境刑事责任
第一节 环境犯罪与环境刑事责环任境法 概述
一、环境犯罪的概念 违反法律、法规,实施污染环境或不合
理开发利用资源,侵犯公民的环境法益 和国家环境管理秩序,造成或可能造成 严重后果,应收刑罚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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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 环境法
客体:指环境保护法规定并为我国刑法 所保护的环境权益和国家的环境管理制 度。
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 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源体的废物、有毒物质 或者其他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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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
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方面:对于所侵害的直接对象-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来说,行为
人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秩序。 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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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用其它改变固体废物的物 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 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 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场所或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 动。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 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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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复制链接]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的概念1、刑事责任的定义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法,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是指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可独立适用)有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处以驱逐出境。
2、犯罪构成的定义及其要件?犯罪构成指《刑法》所规定的,为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犯罪所必需的客观、主观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
从定义可知,只有违反《刑法》行为才是犯罪行为,也才能负刑事责任并处以刑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而所谓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就是指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的行为。
?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构成犯罪,就是确定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诸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组成犯罪构成有机整体的必要条件。
这些要件是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的。
它们是:?⑴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
⑵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者主观上有罪过,即故意或者过失犯罪。
故意是任何一种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
但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各具体犯罪,其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
但环境破坏的犯罪多为直接故意,而环境污染方面的犯罪则表现为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过失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
环境保护法的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法的刑事责任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的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法律,其中涉及到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
本文将从环境保护法的刑事责任层面进行探讨,以加深对该法律的理解和认识。
一、环境保护法的刑事责任概述环境保护法的刑事责任是指依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对犯罪行为者进行刑事处罚的责任。
刑事责任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制约,以达到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目的。
二、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依法追究环境犯罪者的刑事责任,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违法行为明确: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一系列环境犯罪行为,如非法排放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等。
只有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刑事责任的对象。
2. 违法行为的主体:刑事责任的主体通常是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在内的犯罪行为人。
环境犯罪行为人可能是企业、职务犯罪分子等。
3. 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追究刑事责任需要能够证明环境犯罪行为与环境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环境犯罪行为是导致环境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
4. 违法行为的过错性:在追究刑事责任时,需要证明环境犯罪行为是有过错的,即犯罪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过失。
三、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类型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对环境犯罪行为人的惩罚措施,包括罚款、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事处罚的目的在于让犯罪行为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以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
2. 扣押财物:对于环境犯罪行为人所获得的非法财物,可以进行扣押,以追回非法所得。
3. 恢复生态修复:在环境犯罪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况下,刑事责任还包括要求犯罪行为人恢复生态和进行环境修复。
4. 赔偿损害:环境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需要由犯罪行为人进行赔偿,以修复受害者的利益损失。
四、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化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排放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课件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环境 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刑事法律 责任将更加严格和完善,以更好
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02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定义
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破坏生态的行为。
违法行为分类
根据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 ,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 严重违法行为。
总结词
破坏渔业资源
详细描述
某个人或企业在禁渔期或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渔业资源严重破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非法狩猎案
总结词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详细描述
某个人或企业非法狩猎、杀害、贩卖野生动物,造成野生动 物资源严重破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总结词
侵害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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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案例分析
案例一: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案
总结词
严重污染环境
详细描述
某企业未经处理直接向大气、水体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案例二:非法采矿案
总结词
破坏生态环境
详细描述
某个人或企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ppt课件
目 录
•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概述 •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形式 •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案例分析
01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法律 法规,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 态破坏的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刑 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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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经济法之环境保护法环境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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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经济法之环境保护法:环境刑事责任
司考经济法之环境保护法: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1.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破坏环境的犯罪构成要件,同一般犯罪构成没有实质上的区别,但也具有一定特点。
(1)犯罪主体。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刑法的规定,关于环境犯罪的主体,已打破了“个人刑罚观”,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还包括法人。
(2)犯罪客体。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犯罪客体,是因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而受到侵犯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环境犯罪的客体具有复合客体的特征。
(3)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有污染和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的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
环境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特别严重,往往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通常是追究其行政责任。
危害后果是否严重是区别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4)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进行犯罪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一般而言,破坏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多为故意,而污染环境的行为多为过失。
在认定是否构成环境犯罪时,就不能仅仅看社会危害性一个方面,必须强调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过失,这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2.环境刑事责任的形式。
环境刑事责任的形式同一般的刑事责任的形式没有区别,主要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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