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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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勘误汇总

浙江省建筑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勘误汇总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2010版)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2010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浙建站计﹝2013﹞63号一、通用部分(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

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

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浙江省10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之欧阳学文创作

浙江省10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之欧阳学文创作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0版欧阳学文定额说明2010年12月浙江杭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建建发[2010]22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适应建设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依据(2010版)]已通过审定,现予颁发。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价依据(2010版)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欧阳学文创作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计价依据(2010版)。

二、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省10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浙江省10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0版定额说明2010年12月浙江杭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建建发[2010]22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适应建设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依据(2010版)]已通过审定,现予颁发。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欧阳治创编2021.03.10欧阳治创编2021.03.10一、计价依据(2010版)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计价依据(2010版)。

二、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省建筑工程10定额分析与总结

浙江省建筑工程10定额分析与总结

浙江省建筑工程10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专业术语: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自然层:按楼面、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距离;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8、门斗:在建筑物内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档风、抗寒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11、勒脚:建筑物外墙与窒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加厚的部位;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根基落地的橱窗;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休息的空间;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的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18、雨蓬: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遮雨、遮最棚;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超过室外地平面高度超过该房间高度二份之一为地下室(如超过三份之一但是不足二份之一的为半地下室)20、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抗震缝的总称21、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永久使用的顶盖。

22、飘窗:为了突出建筑的造型或是空间采光效果突出外墙的窗;23、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4、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总目录:上册:一、土石方工程二、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三、砌筑工程四、砼及钢筋砼工程五、木结构工程六、金属结构工程七、屋面及防水工程八、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九、附属工程下册:十、楼地面工程十一、墙柱面工程十二、天棚工程十三、门窗工程十四、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十五、其他工程十六、脚手架工程十七、垂直运输工程十八、建筑物超高层施工增加费;。

浙江省10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浙江省10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0版定额说明2010年12月浙江杭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建建发[2010]22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适应建设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依据(2010版)]已通过审定,现予颁发。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欧阳治创编2021.03.10欧阳治创编2021.03.10一、计价依据(2010版)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计价依据(2010版)。

二、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省建设工程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设工程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设⼯程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附件:浙江省建设⼯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浙江省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积是否⼩于室内平⾯⾯积的%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平⾯积作为⼯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类⼈⼯可并⼊定额⼈⼯费计取相应费⽤。

2、同⼀槽、坑内⼟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基槽坑如有不同⼟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的底表⾯⾄开挖槽坑上⼝⾼度计算,如开挖深度⼤于某类别⼟⽅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泥⼟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1⽇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泥搅拌桩的⼯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泥⼟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说明,⽔泥搅拌桩的⼯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泥搅拌桩⼯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积。

桩长按原定额⼯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法⽔泥搅拌桩套⽤定额时,相应定额的⼈⼯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和,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法⽔泥搅拌桩,即型钢⽔泥⼟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泥搅拌桩内插⼊型钢形成的复合档⼟截⽔结构。

⾼压旋喷桩喷浆⼯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及机械乘以系数,……”。

2010浙江定额综合解释

2010浙江定额综合解释

2010浙江定额综合解释前言2010年出台的《浙江省建筑工程建设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建筑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文件。

在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计算、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规程》的内容进行全面的综合解释,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规程》的重要性。

总体概述《规程》共分为四个章节,分别是:“总则”、“建筑工程常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装修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

为了突出重点,我们主要介绍第二章中内涵丰富、应用广泛的建筑工程常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

“总则”章节《规程》第一章是“总则”,主要对《规程》的目的、实施范围、术语定义及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等作出规定。

在这一章节中,对于建筑工程属于的范畴、建筑工程量清单的基本组成和构成原则,以及建筑工程量清单定额的基本概念和编制方法做出了准确的解释。

这一章节对于读者熟悉《规程》的总体架构非常有帮助。

建筑工程常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规程》第二章是“建筑工程常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也是本文的重点。

这一章节对于工程量清单定额编制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方法做出了规定,比如工程量清单分类和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等。

同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定额的实际使用情况,对规范和统一浙江省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定额进行了自顶向下的逐级规定。

工程量清单分类在常规建筑工程量清单中,本章节共划分为十大分类,分别是: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工程;三、屋面工程;四、墙体工程;五、楼梯与平台工程;六、门窗工程;七、装饰装修工程;八、给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九、电气工程;十、电梯与自动扶梯工程。

对于每个分类,规定了具体的含义和包含范围,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参照着分类板块进行。

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针对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本章节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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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按相应定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打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其他桩,则仅限于强夯层部分的工程量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6、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中是否需要扣除重叠部分的长度? 答:为与基础地槽土方计算口径保持一致,在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也应扣除重叠部分长度。因此,将定额上册P.122工程量计算规则三-3-(2)中的“垫层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删除。其他材料的垫层长度也参照此规则计算。 7、植筋定额的深度,定额是按多少编制的,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植筋深度,定额按10d考虑,如设计要求植筋深度与定额不同时,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8、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脚手架和天棚脚手架,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天棚饰面脚手架,可按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脚手架费用,其中:内墙饰面脚手架按高度在3.6m以内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天棚饰面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 9、实际工程中如何运用含模量参考表? 答: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按含模量计算外,未约定的均应按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10、定额14-188和14-189中,金属墙纸和织物墙布的计量单位为“kg”,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为“m²”。 11、干硬性砂浆铺贴花岗岩和大理石如何套用定额? 答:详见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清理基层、调制水泥砂浆,刷纯水泥浆、锯板修边、贴面层、擦缝、净面。 计量单位:100m2 定 额 编 号 10B-1 10B-2

项 目 大理石楼地面 花岗岩楼地面 干硬水泥砂浆 基 价(元) 14176 18277

其 中

人 工 费(元) 1192.00 1208.00

材 料 费(元) 12927.81 17008.12 机 械 费(元) 55.74 60.92 名 称 单位 单价(元) 消 耗 量 人工 三类人工 工日 50.00 23.840 24.160

大理石板 m2 120.00 102.000 — 花岗岩板 m2 160.00 — 102.000 纯水泥浆 m3 417.35 0.101 0.101 干硬性水泥砂浆1:3 m3 199.35 3.060 3.060 白水泥 kg 0.60 10.000 10.000 棉纱 kg 11.02 1.000 1.000 水 m3 2.95 2.600 2.600 石料切割锯片 片 31.30 0.350 0.360

机 械

灰浆搅拌机200L 台班 58.57 0.510 0.510

石料切割机 台班 18.48 1.400 1.680 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第一册机械设备册说明第二条“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应如何理解?它的计算方法能否引用到其他各册定额中去? 答:不能引用。因为第一册所述旧设备是指拆卸后还要利用的旧设备,旧设备的拆除,其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旧管线(水管、电管)拆除一般应协商解决,费用一次性包干。 2、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 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3、单独承包室外电缆安装工程,能否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答:单独承包室外埋地电缆或单独承包电缆沟内敷设电缆工程,不能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4、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套何定额? 答:公称直径80以下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半硬质阻燃管埋地敷设4-1193~4-1200子目;公称直径100~150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敷设4-555~4-557子目。 5、在吊天棚上装灯开孔是电气工程施工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吗? 答:不是。该工作应由吊天棚施工单位完成,但电气安装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6、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在计算工程量时,是否要扣除排管的体积? 答:在计算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的工程量时,应扣除电缆排管的体积。 7、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定额如何套用? 答:当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套用第十二册相应定额,基价及主材乘以1.03系数。 8、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是否有误? 答:有误。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由0.48调整为0.06。如果采用成品的木哈夫作木垫,定额中的人工乘以0.8系数,未计价主材“硬木”调整为“木哈夫”,其含量为0.06,其余不作调整。 9、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中第一章管道安装说明“直管段长度超过30米的管道安装,其管道主材含量按实计算。”按实计算具体该如何操作? 答:按敷设管道的主材长度加损耗率计取。 10、机械钻孔适用于混凝土厚度≥120mm,如果厚度小于120mm,该怎么处理? 答:机械钻孔如混凝土厚度小于120mm时,基价乘以系数0.8。 11、成品供应的集热板定额如何套用? 答:套用9-111集热板制作安装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2,集热板按成品计算主材。 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市政定额第二本第109页3-138~3-143冲孔桩机带冲击锤成孔中,机械为带冲抓锤冲孔桩机,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调整为带冲击锤冲孔桩机,台班单价为357.44元。定额中机械费分别调整为1409.76、7150.92、15295.91、1534.12、7477.31、16994.74,基价分别调整为2267、10402、23134、2453、10873、25660。 2.《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原深层水泥搅拌桩计算规则第1条调整为:“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另加长度按实际计算。” 定额1-441~1-442调整如下: 4.深层水泥搅拌桩 工作内容:机具就位,预搅下沉,伴制水泥浆或筛水泥粉,喷水泥浆或水泥粉,并搅拌提升,重复下、上搅拌,移位。 计量单位:10m3

定 额 编 号 1-441 1-442

项 目 三轴水泥搅拌桩 双头搅拌桩 二喷二搅 喷浆 基 价(元) 1647 1118

其 中

人 工 费(元) 97.61 104.49

材 料 费(元) 1012.67 860.01 机 械 费(元) 536.57 153.19 名 称 单位 单价(元) 消 耗 量 人工 综合工日 工日 43.00 2.270 2.430

木质素磺酸钙 kg 3.38 — 4.730 石膏粉 kg 0.70 — 47.300 硅酸钠(水玻璃) kg 1.64 — 47.300 水泥32.5 kg 0.30 3272.000 2363.000 水 m3 2.95 4.430 3.200 其他材料费 元 1.00 18.000 15.000

三轴搅拌桩机850型 台班 2287.75 0.190 — 双头搅拌机 台班 441.40 — 0.240 灰浆搅拌机200L 台班 58.57 0.190 0.490 挤压式灰浆输运泵3m3/h 台班 46.98 0.190 0.240 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Ф50 台班 30.33 — 0.240 电动空气压缩机10m3/min 台班 430.74 0.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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