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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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按相应定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1.15;打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其他桩,则仅限于强夯层部分的工程量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6、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中是否需要扣除重叠部分的长度?

答:为与基础地槽土方计算口径保持一致,在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也应扣除重叠部分长度。因此,将定额上册P.122工程量计算规则三-3-(2)中的“垫层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删除。其他材料的垫层长度也参照此规则计算。

7、植筋定额的深度,定额是按多少编制的,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植筋深度,定额按10d考虑,如设计要求植筋深度与定额不同时,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8、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 3.6m以内的内墙脚手架和天棚脚手架,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天棚饰面脚手架,可按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脚手架费用,其中:内墙饰面脚手架按高度在3.6m以内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天棚饰面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

9、实际工程中如何运用含模量参考表?

答: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按含模量计算外,未约定的均应按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10、定额14-188和14-189中,金属墙纸和织物墙布的计量单位为“kg”,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为“m2”。

11、干硬性砂浆铺贴花岗岩和大理石如何套用定额?

答:详见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清理基层、调制水泥砂浆,刷纯水泥浆、锯板修边、贴面层、擦缝、净面。计量单位:100m2

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第一册机械设备册说明第二条“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应如何理解?它的计算方法能否引用到其他各册定额中去?

答:不能引用。因为第一册所述旧设备是指拆卸后还要利用的旧设备,旧设备的拆除,其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旧管线(水管、电管)拆除一般应协商解决,费用一次性包干。

2、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

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3、单独承包室外电缆安装工程,能否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答:单独承包室外埋地电缆或单独承包电缆沟内敷设电缆工程,不能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4、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套何定额?

答:公称直径80以下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半硬质阻燃管埋地敷设4-1193~4-1200子目;公称直径100~150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敷设4-555~4-557子目。

5、在吊天棚上装灯开孔是电气工程施工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吗?

答:不是。该工作应由吊天棚施工单位完成,但电气安装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6、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在计算工程量时,是否要扣除排管的体积?

答:在计算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的工程量时,应扣除电缆排管的体积。

7、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定额如何套用?

答:当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套用第十二册相应定额,基价及主材乘以1.03系数。

8、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是否有误?

答:有误。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由0.48调整为0.06。如果采用成品的木哈夫作木垫,定额中的人工乘以0.8系数,未计价主材“硬木”调整为“木哈夫”,其含量为

0.06,其余不作调整。

9、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中第一章管道安装说明“直管段长度超过30米的管道安装,其管道主材含量按实计算。”按实计算具体该如何操作?

答:按敷设管道的主材长度加损耗率计取。

10、机械钻孔适用于混凝土厚度≥120mm,如果厚度小于120mm,该怎么处理?

答:机械钻孔如混凝土厚度小于120mm时,基价乘以系数0.8。

11、成品供应的集热板定额如何套用?

答:套用9-111集热板制作安装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2,集热板按成品计算主材。

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市政定额第二本第109页3-138~3-143冲孔桩机带冲击锤成孔中,机械为带冲抓锤冲孔桩机,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调整为带冲击锤冲孔桩机,台班单价为357.44元。定额中机械费分别调整为1409.76、7150.92、15295.91、1534.12、7477.31、16994.74,基价分别调整为2267、10402、23134、2453、10873、25660。

2.《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原深层水泥搅拌桩计算规则第1条调整为:“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另加长度按实际计算。”

定额1-441~1-442调整如下:

4.深层水泥搅拌桩

工作内容:机具就位,预搅下沉,伴制水泥浆或筛水泥粉,喷水泥浆或水泥粉,并搅拌提升,重复下、上搅拌,移位。

计量单位:10m3

四、《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对只能以地径计算的乔木,其种植养护如何套用定额?

答:对只能以地径计算的乔木,除定额已有规定外,裸根种植时,先以其地径乘系数0.88换算成胸径,再按换算后的胸径套用相应种植定额;养护时,按换算后的胸径套用相应养护定额。

2、水生植物定额只考虑在有水的塘中种植,干塘种植如何计算?

答:水生植物干塘种植套用相应灌木、花卉定额。

3、园林工程中整理路床定额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园路基层项目中整理路床定额的工程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S=L×(B+2×0.5)

式中: S——整理路床工程量(m2)

L——路面长(m)

B——路面宽(包括侧石)(m)

2×0.5——路面宽每边各加0.50(m)

4、园林定额第二章说明第四条,园路铺卵石面层定额,水泥砂浆厚度按2.5㎝编制,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如何换算?

答:园路铺卵石面层,定额说明水泥砂浆厚度按2.5㎝编制,是指卵石层以下部分水泥砂浆的厚度为2.5㎝,2.5㎝厚度对应的水泥砂浆定额含量为0.275 m3 /10 m2,设计水泥砂浆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水泥砂浆含量按厚度比例换算。

5、园林定额第十章石作工程中,垂带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垂带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斜面积计算,垂带侧面部分不展开。

五、《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1、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应如何确定工程类别和套用相应费率?上部建筑的工程类别确定时是否考虑地下室因素?

答: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的工程类别应根据“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中单独地下室的类别划分标准确定,并执行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的相应费率;与地下室相连的打桩、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工程,除单独发包外,其费率标准均按地下室部分执行。

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上部建筑工程类别确定不考虑地下室因素。

2、有若干幢房屋建筑(其中有高层、小高层、多层等),下面拥有共同的地下室,承建这些工程时,工程类别如何确定?

答:这些工程由同一施工单位承建时,按整体工程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建时,按各自承建的对象确定工程类别。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按本综合解释第1条相应规定计算。

3、群体建筑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其工程类别的划分有何规定?

答:编制群体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划分的标段分别确定工程类别,各标段的工程类别按标段内最高的单位工程的类别确定。

4、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优质工程增加费的计算基数为“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请问:“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具体包括哪些?

答: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表中,“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是指不包括“优质工程增加费”的工程造价。“优质工程增加费”在优质工程评定后单独计取,其费用本身已含税,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时,不再计取税金等其他费用。

5、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表附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其中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具体指哪些?

答:这里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泛指与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包括水、电、暖、通风及自动控制安装等工程。

河南省2016定额相关说明及综合解释

总说明 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 十一、本定额基价中的管理费为基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十二、本定额基价中的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包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十三、本定额基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足额计取。 十四、总承包服务费: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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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额 解 释

定额解释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 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1O.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如何结算? 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按量结算水、电费;水、电费的单价按基价表内单价计算; 未安装水、电表时,其水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7%,电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8%退建设单位。

广东2010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版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尠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20m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3)图示底长小于底宽 2以内的为基坑; 4)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

定额解释说明重庆版1552339470

定额解释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金属结构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门窗、木结构工程 土石方工程楼地面工程 基础工程屋面工程 脚手架工程装饰工程 砌筑工程其它工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 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1O.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如何结算? 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按量结算水、电费;水、电费的单价按基价表内单价计算; 未安装水、电表时,其水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7%,电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8%退建设单位。 11.挖基础槽、坑土石方,当坑底面积大于20m,槽底宽在3米以上时,应接平基土石方相应定额套价,如何计取综合费? 答:按平基土石方取费。 12.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在其他直接费内只含有少量零星材料的转运费用,大量材料的转运费如何计算? 答:原则按实计算。考虑城区内建筑施工场地的特殊情况,为简化计算,在城区内可按工程基价直接费的1.2%扩大系数包干场内其他所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列入“按实计算费用”栏内。 13.现行包干费中未包括的:(1)一月内停水、停电在工作时间16小时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 (2)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不及时造成的停工窝工每月在8小时以内的损失; (3)建筑工程在交工前的成品保护费; (4)材料的代用(不含钢材)等内容如何计算?

广东2010建筑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2010建筑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目录 A.1土石方工程 章筑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6 金属结构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9楼地面工程 章棚工程 章墙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16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19 石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21 模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23 垂直运输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26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1土石方工程 章 说明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

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 虚方体积 夯实后体积

定额解释

一、定额问题解释及说明 (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煤气)问题解释及说明: 1.什么时候可套用工艺管道部分? 2.气体灭火系统调试应套哪一项? 3.管道及铁构件除锈什么时候可计取?轻锈、中锈、重锈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4.一般穿墙套管和柔性、刚性防水套管制作与安装执行定额时如何选择? 5.消火栓管道安装是否套用室内钢管(焊接)?支架套用什么管道支架? 6.水幕系统管道安装应如何执行定额? 7.预制钢筋混凝土井的砌筑安装的定额项目如何执行? 8.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的点数都包含那些控制点? 9.热熔管道中的管材损耗量、管件含量、管件价格与实际均差较多,结算时是否可按实际调整? 10.给水若采用PPR管材时,预算定额管接头零件的材料单价与实际使用的螺纹管件价格相差较多,结算时是否可按实际调整? 11.定额编号25-35,组合式空调机组,重量大,安装只给了人工费,但是在施工安装中发生了机械费和垂直运输费及相应的辅助材料费,如何计算? 12.定额编号25-33风机盘管安装中,因重量不同、型号不同、尺寸不同,有的尺寸特别大、特别重,可不可以调整人工费? 13.U-PVC管道DN150~DN300的安装,套用什么定额? 14.水过滤器安装应如何套定额? 15.采暖定额中是否包括管道冲洗? 16.本定额总说明总-5页工程超高增加费,在同一层内施工,采暖导管高度超过3.6m,本建筑层采暖立、支管及散热器安装的工程量是否取超高费用? 17.本定额总说明总-5页工程超高增加费,在同一层内施工,消防环管、喷淋水平导管高度超出3.6时,本建筑层内的消防管道以及消火栓的工程量是否取超高费用? 18.法兰水表安装定额中是指带旁通管及止回阀项目,可实际施工一般情况下都不带应如何扣减?有时拆换也只换表时(不换门)怎么套用此项定额? 19.管道安装中,钢管(焊接)项目DN40mm~DN100mm安装中,未考虑压制弯头材料和安装?

电缆工程量计算部分定额说明,部分计算规则(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电气,电缆说明部分)

第八章电缆 说明(2010版本浙江定额) 二、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适用于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定额系按平原地区和厂内电缆工程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未考虑在积水区、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厂外电缆敷设工程按本册第十章有关定额另计工地运输。 三、电缆在一般在山地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6在丘陵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该地段所需的施工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另计。 四: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综合了除排管内敷设以外的各种不同敷设方式,包括土沟内,穿管、支架、延墙卡设、钢索、沿支架卡设、垂直敷设等方式。定额将各种方式按一定的比例进行了综合,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论采取上述何种方式(排管内敷设除外),一律不作换算和调整。 五:本章的电缆敷设及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均按三芯及三芯以上考虑的,单芯及双芯电力电缆及电缆头制安系数调整见系数调整表,截面400mm2以上至8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执行,截面800mm2以上至10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乘以系数1.25执行。截面400mm2以上单芯电缆天制安,可按同材质240mm2电力电缆头制安定额执行,240mm2以上的电缆头的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单独加工,可按实际加工价计补差价(或调整定额价格)。 六:电缆在竖井内桥架中垂直敷设,按不同材质及规格套用相应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2,电缆在竖直通道内采用支架固定直接敷设,按不同材质及规格套用相应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6. 七、电缆沟挖填方定额亦适用于电气管道沟等的挖填方工作。 八:桥架安装 1.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合、吊装、固定,弯头或三、四通修改、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式开孔,上管件、隔板安装,盖板安装、接地跨接、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 2.桥架支撑架定额适用于立柱、托臂及其他各种支撑架的安装。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三种固定方式,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固定方式,定额均不做调整。 3.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定额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定额和铝合金槽式桥架定额。

全统定额解释汇编

[造价工程师]全统定额解释汇编 第1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问题:本定额与原定额的不同 回答:1、本定额取消原定额的第七章“空气压缩设备安装”、第八章“乙炔发 生设备安装”、第九章“蓄势站设备安装”、第十章“制氧设备安装”和第十一 章“制冷设备安装”,将容器、构件等方面的内容全部编入第十一册“工艺金属 结构”和第十五册“化学工业设备”两册内。将原定额其他各册中的压缩机、风 关、泵全部纳入本定额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 检查”、第十章“压缩机安装”。2、将原定额的第十二章“20吨以内锅炉设 备安装”纳入第十四册“热力设备”。3、原定额第六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仍保留在本定额内,编排为第十二章。4、原定额第十一章“制冷设备安装”中 的“膨胀机安装”编排在本定额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和设备灌浆”内。5、 原定额第十章“制氧设备安装”中的“膨胀机安装”编排在本定额第十三章“其 他机械安装和设备灌浆”内。6、原定额第四章“通用机械及试验机械安装”, 分别编入本定额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检查”;将“试验机械安装”编入本定额第一章“其他机床安装”;将“柴油机及柴油发 电机组安装”编排在本定额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和设备灌浆”。7、取消原 定额第五章“起重输送设备安装”,分别编入本定额的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和第七章“电梯安装”等 四章中。8、本定额的补充规定:(1)制订不能利用厂房内桥式起重机时的降 效系数(详见本定额说明)。(2)制订本定额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详见本 定额说明)。(3)制订超高系数及降效系数(详见本定额说明)。(4)编制“风机”和“泵”的拆装检查定额(详见本定额说明)。0iU6hH。 问题:本定额的使用范围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第一章和第二章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相互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辗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一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一级。挖孔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站阿哥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不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侧面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向恒毅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6.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的款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为基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一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适用,也适用本章外所涉及且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复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复合木模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计算,另行计算增加费。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换算,搅拌费、泵送费按构件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商品混凝土定额按泵送考虑的项目,实际采用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单价换算,其人工乘以以下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人工调整系数表 4.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混泥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5.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分别按模板、混凝土浇捣及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钢管柱内灌注混凝土按矩形柱、圆形柱定额执行,不再计算模板项目。 6.基础: (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 (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cm 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3)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4)满堂基础及地下室底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不再另行计算;设计为带型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计算。 (5)箱型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位)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6)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7)地下构件采用砖模时,按砌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十章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凡砂浆、混凝土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根据厚度每增减子目按比例调整。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发生时套用找平层相应子目。 四、块料面层粘结层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换算。 五、块料面层结合砂浆如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 0.85。 六、除整体面层(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楼梯外,整体面层、块料买面层及底板面层等楼地面和楼梯子目不包括踢脚线。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梯均包括底面及侧面抹灰。 七、楼地面找平层上如单独找平扫毛,每平方米增加人工费0.04工日,其他材料费0.50元。 八、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养护和酸洗打蜡等内容。 九、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包括块料安装的切割,未包括块料磨边及弧形块的切割。如设计要求磨边者套用磨边相应子目,如设计弧形块铁面时,弧形切割费另行计算。 十、块料面层铺贴,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设计图纸调整定额损耗率。 十一、块料离缝铺贴灰缝宽度均按8mm计算,设计块料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及勾缝材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十二、块料面层点缀适用于每个块料在0.05㎡以内的点缀项目。 十三、防静电地板、玻璃地面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十四、广场砖铺贴定额中所指拼图案,指铺贴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广场砖形成环形、菱形等图案。分色线性铺装按部品图案定额套用。 十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执行。弧形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20。 十六、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1,块料面层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其他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七、木地板铺贴基层如采用毛底板的,套用细木工板基层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05。 十八、不锈钢踢脚线折边、铣槽费另计。 十九、扶手、栏板、栏杆的材料品种、规格、用量设计与定额规格不同时,按设计有关规定调整。铁艺栏杆、铜艺栏杆、铸铁栏杆、车花木栏杆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二十、扶手、栏杆、栏板定额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定额已包括扶手弯头制作安装需增加的费用。但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有整体弯头时,弯头另行计算,扶手工程量计算时扣除整体弯头的长度,设计不明确者,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 扣除。 二十一、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及0.5㎡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项目。

房修定额解释说明

房修定额文字说明 一、总说明 1.本定额适用于各类房屋和附属设备修缮工程、翻修工程、加固工程、随同房屋修缮工程的零星(300m2以内)添建工程和拆除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2.本定额不包括各种建筑材料、构件、配件检测和实验; 3.本定额施工作业面高度:室外墙、柱高度按3.6m以内考虑,室内墙面、平顶按净高3.6m以内考虑,如实际超过上述高度可计取脚手架费用,零星修缮工程可按项目定额用工增加20%安全工时,其项目不再计取脚手架费用; 4.本定额中已包括200m以内建筑材料与建筑垃圾的水平运输及建筑物在20m以内的垂直运输; 5.运距计算口径和超距增加人工按下列规定: a.工地以单位工程(施工段)为计算单位,平面运距按材料堆放、仓储、垃圾堆放或混凝土、砂浆搅拌处至单位工程内建筑物中心的平均距离计算。垂直按室内设计地坪土0.00至屋面檐口或楼层高度计算; b.施工水平运输按平均超运距计算,每超过50m按人工消耗定额增加1%计算,以此类推; c.垂直运输超过20m以上的过程,其超过部分按超高部分预算工日分档增加垂直运输超高降效人工。 d.增加降效人工系数表:30m/11% 45m/13% 60m/18% 75m/24% 90m/27% 105m/30% 120m/33% 135m/37% 150m/40% 二、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不包括修复拆除部分或部位; 2.本定额均以人工拆除; 3.拆除工程已包含一般安全措施,如采取特殊措施(如护栏、户网、坡道)或必须搭设脚手架施工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土方工程 1.开挖地槽、柱基的的定额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处理流沙、设置挡土板及其他排水设施,如发生工、料、机按实计算;

定额补充说明

关于九九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补充说明 1. 总说明第十三条:其他直接费中的检验试验费不包括地基承载能力、桩的承载能力、以及外墙面粘贴能力拉拔试验等费用,若施工发生时按实际计算。 2. 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应按我办每二个月发行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中公布的商品混凝土出厂价直接计入工程项目直接费用。对于商品混凝土出厂价的市场价与我办公布的信息价差异部分列入材料差价中。第四章混凝土的工程量计算规定只适用于甲、乙方结算,不适用于与混凝土厂家结算。 3. 总体工程不能按总说明第十四条以系数计算脚手架费用,应按定额附录四计算。 4.“综合解释” P4页3条、自卸汽车运土方(1-90至1-92)使用时运距以插入法调整。适用于运距大于1公里,小于10公里部分。 5. 第一章1-133锅锥成孔大口径滤层井点,使用子目要注意:适应范围以10 口井为单位,10口井以内人工费、材料费不调整,机械费以实际使用抽水泵的台班计算。例如:共有8口井进行降水,每口井有一个抽水泵,每天降水的使用单价(指连续工作8小时)为:人工费1*20.31=20.31元,材料费5.92元,机械费用为39.30*8=314.4元,合价为20.31+5.92+314.40=340.63元。 6. 问题坑开挖不分其形状、面积、深度、人工挖开挖执行人工挖地坑4M以内子目,机械开挖执行机械土方子目。问题坑回填,如采用人工夯实或蛙式打夯机回填,灰土回填执行灰土井(枯井)回填夯实子;素土回填执行1-22素土回填夯实子目,若采用大型碾压机械回填执行1-94至1-99机械碾压夯实子目。 7. 回填土(或灰土回填)中的外购黄土数量以回填夯实方量乘以黄土所占比例,再乘以1.22系数计算。例如有100 m3的3:7灰土回填量,外购黄土数量为100××0.7×1.22=96.4 m3,外购黄土单价西安市城六区按18.24元/m,其它地区所在(地)市有关文件执行。 8.总说明第三十条也适用于木门窗外加工和钢构件。 9. 双排时,雨蓬、车棚、站台等计算的建筑面积小于盖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时,按其盖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0. 挖桩间土方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不适用于灰土挤密桩的挖土。 11. 1-55到1-58定额子目,原单位100㎡,改为100 m3 12. 级配碎石回填并使用大型机械碾压可按具体设计补充子目。其中人工消耗可按0.53工日/ m3,机械消耗可按压路机(12t)0.054台班/ m3进行计算。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精编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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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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