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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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灾害评估综述

干旱灾害评估综述

农业干旱风险评估研究综述摘要:对农业干旱风险致险性、脆弱性及损失模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回顾与评述,阐述了农业干旱风险研究的前沿领域和学术问题,展望了农业干旱风险未来的发展趋势:农业干旱致险性评估的尖键是构建合适的干旱指标,目前干旱评估指标很多,大致可分为水分变异程度指标、干旱发展过程指标和干旱空间差异指标三类,但多数指标对农业干旱成灾过程反映不足,在评估方法上对农业干旱灾害机理认识不深入,成为了农业致险性评估的瓶颈;农业干旱脆弱性通常决定着农业干旱风险的高低,其中,灌溉能力、技术、资金等是影响农业脆弱性高低的重要因子,而定量刻画农业干旱脆弱性对政策、技术、保险等人文因素的响应是当前研究的薄弱环节;农业干旱风险损失评估模型较多,但由于受区域、人为等因素影响,多数模型普适性较差。

因此,未来农业干旱风险评估需要深入认识农业干旱影响的机理和过程,突出研究农业干旱脆弱性对人文因素变化的响应,并通过区间合作来进一步改进风险损失模型。

尖键词:农业干旱风险;干旱致险性;承灾体脆弱性干旱是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气象因素。

据测算,全球每年因干旱造成的经济损失咼达60- 80亿美兀,且大部分损失表现在农业部门。

lPCC在其系列评估报告中指出,未来干旱风险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为了应对未来干旱灾害的影响,各国政府将会开展大量的工程和非工程减灾行动。

然而,减灾行动一般都涉及到巨额的资金投入或影响广泛的社会系统的调整,显然,肓目的减灾行动必然导致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的大量浪费,有悖于减灾的初衷。

只有对灾害孕育、发生、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才能避免行动的盲目f生。

灾害风险评估是科学、系统分析灾害风险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减灾政策形成的重要过程。

因此,幵展农业干旱风险评估研究十分有意义。

农业干旱风险是农业风险中最为普遍的一种自然灾害风险,它是农业干旱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概率。

依据风险评估理论,农业干旱风险是由干旱致险性和农业承灾体的脆弱性共同构成的,其风险估算是通过一定的干旱致灾危险性模型、承灾体脆弱性评估模型进行风险定量化计算,从而确定可能的损失度或损失等级的过程。

气候年景评估方法-最新国标

气候年景评估方法-最新国标

气候年景评估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气候年景的评估指标、等级及划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和区域的气候年景评估。

2 术语、定义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气候平均值climatic normal气象要素30年或以上的平均值。

注:本标准根据WMO规定取最近三个年代的平均值作为气候平均值。

如:2021~2030年期间,气候平均值取1991~2020年的平均值;以此类推。

[GB/T 21983—2020 暖冬等级]2.2百分位数 p ercentile将一组数据从小到大排序,并计算相应的累计百分位,某一百分位所对应数据的值即为这一百分位的百分位数。

其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B。

[QX/T 280—2015 极端高温监测指标]2.3高温年景指数index of annual high temperature status综合反映某年内气温偏高状态的程度指标。

2.4低温年景指数index of annual low temperature status综合反映某年内气温偏低状态的程度指标。

2.5雨涝年景指数index of flood status综合反映某年内降水偏多状态的程度指标。

2.6干旱年景指数index of annual high temperature status综合反映某年内降水偏少状态的程度指标。

2.7气候年景指数index of annual climatic status综合反映气候年景的指标。

2.8气候年景等级grades of annual climatic status 气候年景指数的级别划分。

3 高温年景评估3.1高温年景指数高温年景评估采用高温年景指数(Im )进行分级,指数计算采用夏半年(从春分(取3月21日)到秋分(取9月23日))日最高气温逐日距平为正值的累加值的区域平均,计算见公式(1):Im =[∑∑∆t i,j ]j=N j=1/N i=秋分日i=春分日 (1)∆t i,j={t i,j −tave i,j t i,j >tave i,j0 t i,j ≤tave i,j式中:Im ——高温年景指数;T i,j ——为第j 站第i 天日最高气温;Tave i,j ——为第j 站第i 日最高气温的气候平均值;N——区域内参加统计的站数。

气象干旱指标在内蒙古干旱监测评估中的应用

气象干旱指标在内蒙古干旱监测评估中的应用

监测评 估业 务 中的应用 , 我们 选 取 2 0 0 9年 夏伏旱 严
重 的赤 峰市 红 山 区为例 . i 种 干旱 指 数 的计 算 峻 对
测 结 果 进行 了埘 比分 析 . 图 中可 以看 到 : 水量 从 降
距平百 分 率干 旱指数 反 映 出中旱 以上 ( ≤一 0 6 %) 程度 的干旱 时 段集 中在 8 1 份 和 1 份 , 旱 — 0月 月 特
和影 响时 , 往往 各地 存在 很 大差异 , 法进 行 时空 比 无 较 ,难 以满 足 各级 人 民政府 组织 防御 气象 灾 害 的需 求。 由国家气候 中心负责 起草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阂家 质 量 监督检 验 检疫 总局 和 中囝 困家标 准化 管理 委员
会 联 合 发布 的气 象 干旱 等 级 的 国家 标 准 于 2 0 0 6年
内 蒙 古 气 象
1 _ 2 土壤 相 对 湿 度 干 旱 指 数 ( 含 义 和 划 分 标 准 R)
2 1 年第 5期 01
2 气 象干 旱监测 指标在 内蒙古地 区适 用性分 析
21指 标 的 适 用条 件 .
土壤 相 对 湿 度 干 旱 指 数 是 反 映 土 壤 含 水 量 的
() 用综合 气 象干 旱指 数进 行 干旱 监测 评估 、 1利
预警 , 主要 适用 于 内蒙源自 中东 部 大部 和 西部 偏 南 地
区 ,谣 部 部分 累年 平 均 降水 量 在 2 0 m 以下 的 地 0r a
区, 常采 用 降水 量 距平 百 分 率 和 土壤 相 对湿 度 干 旱 指 数来 评估 , 以满 足 务 和服务 的需 求 。 () 2 降水 量 距 平百 分 率 多 用 于评 估 月 、 、 发 季 年

年际降水多少的划分标准

年际降水多少的划分标准

年际降水多少的划分标准
年际降水量的划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来
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根据年际降水量的多少,可以将其划分为干旱、半干旱、半湿润和湿润四种类型。

1. 干旱地区,年际降水量少于250毫米的地区通常被认定为干旱地区。

这些地区通常缺乏水资源,植被稀少,土壤干燥,农作物
生长受到限制,对于畜牧业和农业生产都具有较大的影响。

2. 半干旱地区,年际降水量在250毫米至500毫米之间的地区被称为半干旱地区。

这些地区降水量较少,但相对于干旱地区来说,植被覆盖和农作物生长条件会稍好一些,但仍然面临着水资源紧缺
的问题。

3. 半湿润地区,年际降水量在500毫米至1000毫米之间的地
区被归类为半湿润地区。

这些地区降水量适中,植被生长较为茂盛,农作物种植条件较好,但仍需合理利用水资源。

4. 湿润地区,年际降水量超过1000毫米的地区通常被称为湿
润地区。

这些地区降水充沛,植被茂盛,水资源丰富,农作物种植
条件非常有利。

除了年际降水量,还有其他因素如蒸发量、土壤类型、地形地貌等也会影响一个地区的干湿程度。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对地区的干湿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旱情等级划分

旱情等级划分

旱情等级划分仅仅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干旱和旱灾是两个不同的科学概念。

干旱通常指淡水总量少,不足以满足人的生存和经济发展的气候现象。

干旱一般是长期的现象,而旱灾却不同,它只是属于偶发性的自然灾害,甚至在通常水量丰富的地区也会因一时的气候异常而导致旱灾。

干旱和旱灾从古至今都是人类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

即使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它们造成的灾难性后果仍然比比皆是。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人类的经济发展和人口膨胀,水资源短缺现象日趋严重,这也直接导致了干旱地区的扩大与干旱化程度的加重,干旱化趋势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

干旱是因长期少雨而空气干燥、土壤缺水的气候现象。

小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

损失小。

中旱:连续无降雨天数,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

损失小。

大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

损失较大。

特大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在46天以上、秋冬季在91天以上。

干旱预警信号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干旱预警等级\干旱等级划分\伏旱标准干旱预警分四级:特大干旱(一级红色预警):多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多个县级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严重干旱(二级橙色预警):数区县的多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等。

中度干旱(三级黄色预警):多个区县发生较重干旱,或个别区县发生严重干旱等。

轻度干旱(四级蓝色预警):多个区县发生一般干旱,或个别区县发生较重干旱等。

干旱是因长期少雨而空气干燥、土壤缺水的气候现象。

小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

中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31~45天、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

大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

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mci-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mci-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mci-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MCI)是一个重要的气象指标,用于评估和监测地区的干旱程度。

干旱是指长期缺乏降雨或其他水资源的情况,可能对农业、水资源管理、生态系统以及人类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正确评估和监测干旱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MCI)是一种综合了气象要素来评估土地表面干旱状况的指标。

它考虑了降水量、蒸发散发量、土壤含水量等多个因素,并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将这些气象要素结合起来,得出一个数值来反映干旱的程度。

这个数值越高,说明干旱的程度越严重。

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的应用十分广泛。

首先,它可以帮助农业部门和农民们及时了解农作物生长所需的水资源情况,合理规划灌溉措施,从而减少干旱对农作物产量的不利影响。

此外,它还可以用于水资源管理,帮助水利部门监测水库水位、河流流量等,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们的日常用水。

此外,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还可以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及时预警和应对干旱引发的生态系统灾害以及人员伤亡。

然而,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它只是一个指数,不能完全代表地区的干旱情况,对于干旱的空间分布以及时空变化的把握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其次,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主要考虑气象因素,对于人类活动导致的水资源不足等非气象因素的监测和评估较为有限。

最后,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虽然在干旱预警和应对方面有一定效果,但仍需要与其他数据和信息相结合,形成综合决策。

未来,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的发展方向应该注重准确性和全面性的提升。

通过引入更多的影响因素、改进计算方法以及提高数据质量,可以增强指数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此外,结合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可以更好地实现干旱监测和评估的自动化和精确化。

最重要的是,政府、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需要加强合作,共同推动逐日气象干旱综合指数的应用和发展,为干旱监测和应对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

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

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旱情等级标准是根据气象、水文等相关指标来评估旱灾程度的一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 T 3292-2008《气象干旱等级》(以下简称SL424-2008),制定了用于评估旱情等级的指标和分类标准。

该标准可用于指导旱情监测、干旱灾害预警和抗旱决策。

SL424-2008标准将旱情等级分为了5个等级,分别为轻旱、中旱、重旱、特旱、特重旱。

这些等级是根据气象干旱指数(MI)和气象旱预报指数(DI)来确定的。

气象干旱指数是通过对降水量和蒸发量等气象要素的综合评估,表示一定时段内气象干旱的程度。

气象旱预报指数是根据气象干旱指数进行预测,判断未来一段时间内气象干旱的发展趋势。

这两个指标可以提供旱情的及时监测和预报。

在旱情等级标准中,轻旱等级是旱情相对较轻的状态,表现为农作物生长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仍能维持正常生产。

中旱等级是指旱情较为严重,农作物的生长受到明显的限制,需要采取措施进行补水。

重旱等级是旱情进一步加剧,农作物的生长严重受阻,需要采取更加紧急的抗旱措施。

特旱等级意味着旱情特别严重,农作物几乎无法生长,需要实施紧急的紧缩用水措施。

而特重旱等级表示旱情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水资源严重不足,需要采取最严厉的抗旱措施。

通过旱情等级的划分,可以为农民和政府部门提供抗旱决策的参考依据。

不同等级的旱情需要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包括调整耕作时间、选择抗旱品种、加强水资源管理、开展水资源调配等。

因此,旱情等级标准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减轻旱灾损失、提高抗旱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旱情等级标准仅仅是一种标准化的评估体系,具体的抗旱应急措施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气候环境、水资源状况和农业生产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旱情等级标准作为一种科学的评估工具,应与实际情况结合,灵活应用,以便更好地指导抗旱工作的开展。

干旱灾害预测模型构建及其应用分析

干旱灾害预测模型构建及其应用分析

干旱灾害预测模型构建及其应用分析一、引言干旱灾害是自然灾害中严重威胁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因素之一。

早期预警和灾害预测模型的构建对于减少干旱带来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干旱灾害预测模型的构建方法以及应用分析。

二、干旱灾害预测模型的构建1. 数据采集与处理构建干旱灾害预测模型的第一步是收集并处理相关数据。

常用的数据包括气象数据、土壤数据、植被指数以及地表温度等。

收集到的数据需要进行清洗、整理和标准化,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特征选择与提取在数据处理完成后,接下来需要对数据进行特征选择与提取。

特征选择是选择对于干旱预测具有重要意义的特征变量,可以使用统计方法或者机器学习方法进行筛选。

特征提取可以通过数学统计模型或者机器学习算法,将原始数据转化为可以用于预测的特征。

3. 模型构建与训练模型构建是指根据数据集建立预测模型的过程。

常用的模型包括逻辑回归、支持向量机、随机森林和神经网络等。

在模型构建过程中,需要合理选择合适的算法,并结合交叉验证和网格搜索等方法对模型进行调优。

通过训练数据集对模型进行训练和拟合,得到预测模型。

4. 模型评估与验证在模型构建完成后,需要对模型进行评估和验证。

通过评估模型的性能指标,如准确率、召回率、F1值等,可以对模型的预测能力进行客观评价。

同时,还需要利用独立数据集对模型进行验证,验证模型的泛化能力和稳定性。

三、干旱灾害预测模型的应用分析1. 干旱预警与决策支持通过构建的干旱灾害预测模型,可以实现对干旱的早期预警。

预警结果可以提供给农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预警结果还可以与其他决策支持系统结合,为农业、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2. 干旱灾害风险评估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是对干旱灾害发生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评估。

预测模型可以结合历史干旱事件数据和预测结果,对不同区域的干旱风险进行定量评估。

风险评估结果可以帮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提高抗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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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旱评估标准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对抗旱工作的指导,统一干旱评估方法,规范干旱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包括农业旱情旱灾评估和城市干旱等级及预警两部分。生态干旱评估因条件不成熟,暂未列入本标准。 农业旱情旱灾评估主要适用于因干旱引发的种植业、牧业受旱、受灾程度的评估。 城市干旱等级及预警主要适用于因供水不足导致城市干旱而进行的干旱等级划分和干旱预警评估 1.0.3 在干旱评估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2 术 语 2.0.1 干 旱 因供水量不足,导致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遭受影响,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自然现象。从形式上可分为农业干旱、城市干旱和生态干旱。 2.0.2 农业干旱 因水量不足,不能满足农作物及牧草正常生长需求而发生的水分短缺现象。 2.0.3城市干旱 城市干旱是指城市因遇特枯水年或连续枯水年,造成供水水源不足,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的现象。 2.0.4旱 情 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历时、影响范围、受旱程度和发展趋势等。 2.0.5 旱 灾 干旱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经济、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3 农业干旱评估分区 3.1 一级分区 3.1.1 根据气候类型和地理位置,将全国划分为六个一级区。 3.2 二级分区 3.2.1 根据灌溉状况和农牧业特点,在一级区内划定三种农业区: 1. 灌溉农业区:指有灌溉工程设施和条件的农业种植区(包括水田和水浇地); 2. 雨养农业区:指没有灌溉工程设施和条件的农业种植区; 3. 草原牧业区:指以草原畜牧业为主的区域。 3.2.2 按照上述分区方法,全国划分为6个一级区、16个二级区。见表3.2.2。

表3.2.2 全国农业旱情与旱灾评估分区及编码

一 级 区 二 级 区 编 码 东北区 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及内蒙古东部 灌溉农业区 I-1 雨养农业区 I-2 草原牧业区 I-3

西北区 包括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及内蒙古的中西部 灌溉农业区 II-1

雨养农业区 II-2 . . 草原牧业区 II-3 黄淮海区 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以及江苏和安徽的淮河以北地区 灌溉农业区 III-1 雨养农业区 III-2 草原牧业区 III-3 长江

中下游区 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上海以及

江苏和安徽的淮河以南地区

灌溉农业区 IV-1

雨养农业区 IV-2

西南区 包括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灌溉农业区 V-1 雨养农业区 V-2 草原牧业区 V-3

华南区 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灌溉农业区 VI-1 雨养农业区 VI-2

4 农业旱情评估 4.1 农业旱情等级划分 4.1.1 根据干旱缺水程度,将农业旱情划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4.2 农业旱情评估 4.2.1 农业旱情评估包括基本旱情评估和区域综合旱情评估两部分: 1. 基本旱情评估用于作物受旱和播种期耕地缺墒(水)情况的确定。 2. 区域综合旱情评估用于县级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受旱程度的判别。 4.2.2基本旱情评估方法有:土壤墒情法、降水量距平法、连续无雨日数法、缺水率法、断水天数法等。见表4.2.1。 4.2.3 区域综合旱情评估方法采用受旱面积比率法。见表4.2.1。

基本旱情评估 区域综合 旱情评估

二级分区类型 雨养农业区 灌溉农业区 草原牧

受旱面积比率法

水浇地 水田

适用评估方法

土壤墒情法; 降水量距平法; 连续无雨日数法 土壤墒情法;

降水量距平法; 连续无雨日数法

缺水率法;

断水天数法

降水量距平法

4.3农业旱情评估步骤 4.3.1农业旱情评估首先要进行基本旱情评估,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区域综合旱情评估。 4.3.2基本旱情评估: 1.在二级分区内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评估方法。对雨养农业区和灌溉农业区中的水浇地作物旱情及播种期耕地墒情的评估,应优先采用土壤墒情法,没有墒情监测点的地区可选择降水量距平法或连续无雨日数法。对水田的旱情评估,按缺水率法或断水天数法进行。

2.根据上述评估方法统计出受旱面积和耕地缺墒(水)面积。 3.草原牧区旱情按牧业旱情评估规定的方法进行。 4.3.3 区域综合旱情评估:根据基本旱情评估所得出的受旱面积,按受旱面积比率法评估区域农业综合旱情。 . . 4.4农业旱情评估方法与分级 4.4.1土壤墒情法 1.计算公式:

(4.4.1) 式中 W —土壤相对湿度〔%〕; ? —土壤平均含水量; Fc —土壤平均田间持水量。 2. 不同季节农田测墒深度按表4.4.1-1确定 表4.4.1-1 不同季节农田测墒深度表

播前及苗期 发育前期 发育中期 成熟期 0~20cm 0~40cm 0~60cm 0~60cm

3. 土壤墒情监测点的选取应有代表性,在评价土壤墒情时应取评价区内各墒情监测点的平均值。 4. 旱情等级划分按表4.4.1-2。 表4.4.1-2 土壤墒情旱情等级划分表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土壤墒情(%) 60>W≥ 55 55>W≥ 45 45>W≥ 40 W<40

4.4.2 降水量距平法 1.计算公式:

(4.4.2) 式中 Dp —计算期内降水量距平百分比〔%〕; P —计算期内降水量〔mm〕; —计算期内多年平均降水量〔mm〕。计算期内的多年平均降水量 宜采用近30年的平均值。 2.计算期确定:应根据不同季节选择适当的计算期长度。夏季宜采用1个月,春、秋季宜采用连续2个月,冬季宜采用连续3个月。 3.旱情等级划分按表4.4.2。 表4.4.2 降水距平百分比旱情等级划分表

季 节 计算 时段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夏季(6~8月) 1个月 -20> Dp≥-40 -40>Dp≥ -60 -60>Dp≥ -80 Dp <-80 春秋季(3~5月、

9~11月) 2个月 -30>Dp≥ -50 -50>Dp≥ -65 -65>Dp≥ -75 Dp <-75 . . 冬季(12~2月) 3个月 -25>Dp≥ -35 -35>Dp≥ -45 -45>Dp≥ -55 Dp <-55 4.4.3 连续无雨日数法 连续无雨日数法适用于尚未建立墒情监测点的雨养农业区和水浇地主要作物需水关键期的旱情评估。 旱情等级划分按表4.4.3。 表4.4.3 连续无雨日数旱情等级划分表 (单位:天)

评估时段 区号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春季

(3~5月) 秋季 (9~11月)

I-2 15~30 31~50 51~75 >75 II-2 15~30 31~50 51~75 >75 III-2 15~25 26~45 46~70 >70 IV-2 10~20 21~45 46~60 >60 V-2 10~20 21~45 46~60 >60

VI-2 10~20 21~45 46~60 >60

夏季 (6~8月)

I-2 10~20 21~35 36~50 >50 II-2 10~20 21~35 36~50 >50 III-2 10~20 21~30 31~45 >45 IV-2 5~10 11~20 21~30 >30 V-2 5~10 11~20 21~30 >30 VI-2 5~10 11~20 21~30 >30

冬季 (12~2月)

I-2 - - - - II-2 20~30 31~60 61~90 >90 III-2 15~30 31~50 51~80 >80 IV-2 15~25 26~45 46~70 >70 V-2 15~25 26~45 46~70 >70 VI-2 15~25 26~45 46~70 >70

4.4.4缺水率法 1. 计算公式:

(4.4.4) 式中 Dw —缺水率〔%〕; W —计算期内可供灌溉的总水量〔m3〕;见附录B第4.4节说明 Wr —同期灌溉总需水量〔m3〕,见附录B 第4.4节说明。 2. 计算期按1个月为单元。 3. 缺水率法主要用于水田插秧前受旱情况的评估。其旱情等级划分按表4.4.4。 表4.4.4 缺水率旱情等级划分表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缺水率(%) -5>Dw≥ -20 -20>Dw≥ -35 -35>Dw≥ -50 Dw <-50

4.4.5断水天数法 . . 断水天数法适用于水稻生长期干旱缺水的评估。 旱情等级划分见表4.4.5 表4.4.5 断水天数旱情等级划分表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断水天数 (天) 南方

春秋季 7~10 11~15 16~25 >25

夏季 5~7 8~12 13~20 >20 北方 5~9 10~14 15~22 >22

4.5 区域综合旱情评估及旱情等级划分 4.5.1区域综合旱情是指县级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受旱情况,其旱情等级评估采用受旱面积比率法。 1.计算公式:

(4.5.1) 式中 I —受旱面积比率〔%〕; A受旱—受旱作物的(含缺墒、缺水)面积〔hm2〕; A受旱=雨养农业受旱面积+灌溉农业受旱面积; A耕地—耕地面积〔hm2〕。 2. 旱情等级划分按表4.5.1。 表4.5.1 区域综合旱情等级划分表

干 旱 等 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受旱面积比率I

(%)

全 国 530 省 级 550 市(地)级 1070 县(市)级 2080

5 牧业旱情评估 5.1牧业旱情评估 5.1.1 牧业旱情评估采用降水量距平法。 5.1.2降水量距平法按公式4.4.2计算。 5.1.3计算期确定:夏季(6~8月)应为1个月;春秋季(3~5月、9~11月)应为2个月。 5.1.4牧业干旱等级划分按表5.1.4。 表5.1.4 牧业干旱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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