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记录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记录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设计变更记录,确保设计过程中的任何变更都得到适当的记录和审批,以保证设计的可追溯性、稳定性和质量。
2. 定义设计变更记录:指设计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需求、设计方案、技术规范、原型等的变更。
3. 设计变更记录流程3.1 变更提出任何设计变更都需要由相关人员在变更提出阶段提出,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变更提出人需明确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范围和预计的时间计划。
3.2 变更评审设计变更提出后,相关人员将组成变更评审小组,对变更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负责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影响范围,并提出评审结果。
3.3 变更批准评审结果由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批准该变更。
批准后,将变更纳入正式变更记录。
3.4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相关人员将根据变更计划和指导文件进行具体变更实施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和记录变更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障碍或挑战。
3.5 变更验证变更实施后,需要对变更进行验证,确保变更已经按照设计要求和计划进行并取得了预期的结果。
验证结果应被记录并与设计变更记录一同归档。
4. 设计变更记录的要求4.1 严谨性设计变更记录应准确、全面地记录每次变更的具体内容、原因、影响范围和结果,并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查和确认。
4.2 可追溯性设计变更记录应包括变更的时间、申请人、批准人以及变更的实施情况和结果,便于追溯设计变更的来源和过程。
4.3 文件化设计变更记录应以文件形式进行保存,并进行版本控制,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4 审批流程设计变更记录应经过相应的审批流程,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4.5 归档管理设计变更记录应有专门的归档管理,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5. 变更记录的保密和权限控制设计变更记录包含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和权限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看和修改相关记录。
6. 变更记录的维护和更新设计变更记录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最全)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一、设计变更分级
设计变更分甲级和乙级两类。
甲级设计变更由主管领导审批,乙级设计变更由部门领导审批。
二、甲级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包含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属于甲级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与报建图不一致。
2.设计变更导致销售面积发生变化。
3.设计变更与销售资料不一致。
4.设计变更严重延误工程的工期。
三、审批权限
除甲级以外的变更均属乙级变更,由部门领导审批。
四、甲级设计变更的报审流程
由设计部起草设计变更报审表,组织相关部门会签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五、甲级设计变更的报审会签要求
1.变更内容与报建图不一致的,需销售部会签。
2.变更内容导致销售面积发生变化的,需销售部会签。
3.变更内容与销售资料不一致的,需销售部会签。
4.变更严重延误工程的工期,需工程部会签。
六、乙级设计变更的流程
由设计管理部直接出设计变更,注明变更原因,报部门领导审批。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甲级变更审批后原件必须24小时内由档案室归档,复印件发会签部门。
2.审批通过后,按施工图出图程序出设计变更并按规定下发各部门。
3.甲级设计变更应下发会签部门一份。
4.设计变更需经各专业会签确认,方可下发。
5.施工过程中,工程部对设计提出更改的,需经设计部出具相关方案,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设计管理制度是企业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企业中进行设计管理制度的变更,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工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设计管理制度的变更内容和方法。
一、背景和目的设计管理制度的变更必须要有明确的背景和目的,这是变更成功的关键。
企业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内外部环境的变动以及自身的发展需求等因素来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设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设计管理制度的变更目的通常是为了提高设计效率、优化设计流程、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实现设计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等。
二、变更内容设计管理制度的变更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流程改进:通过对设计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缩短设计周期,降低设计成本,提高效率和质量。
可以通过引入新的设计软件、工具和方法,简化审批流程,增加设计迭代和反馈机制等来实现。
2. 信息共享:加强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提高协同工作效率。
可以建立设计知识库,定期组织设计分享会议,促进设计团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3. 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计划、资源配置和风险控制能力。
可以采用项目管理软件,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明确项目目标和责任,加强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控。
4. 人员培养:加强设计人员的培训和绩效管理,提高设计团队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可以组织相关技能培训班和工作坊,定期评估设计人员的绩效,激励和奖励优秀设计人员。
5. 质量管理: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设计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可以引入设计评审和设计复核机制,加强设计质量的把控和监督,确保设计符合标准和要求。
三、变更方法设计管理制度的变更需要有合理的变更方法和步骤,以确保变更的顺利进行。
1. 详细规划:制定变更计划和详细规划,明确变更的目标、内容、时间表和责任人。
确保变更过程的透明和可控。
2. 沟通和协调:与设计团队、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范本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设计管理工作,提高设计质量,保障设计进度与效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相关法规、政策、规划以及设计管理的一般原则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计相关人员和项目。
第三条设计管理的基本原则1. 人员素质:设计管理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要求设计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规范性:设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内部的各项制度规定。
3. 效率性:设计管理要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降低项目的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4. 客户导向:设计管理过程中应始终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
第四条设计管理的组织机构设计管理工作由公司的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包括设计经理、项目经理等相关岗位。
公司的设计管理部门向公司管理层负责并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计管理的流程第五条设计规划阶段管理1.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项目的设计规划,包括项目目标、设计任务、设计进度、人员配置等的确定。
2.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了解项目需求,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
3.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设计人员,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
4.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第六条设计实施阶段管理1.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确保设计结果的满足要求。
2.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和供应商进行沟通,确保设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源的供给和配合。
3.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控制,及时处理和解决设计变更问题。
4.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设计管理的措施第七条设计质量管理1.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质量进行把关,要求设计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工作。
2.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质量的评估和审核。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变更、局部施工方案调整等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设计变更分为两种,一种为甲方在发起的方案变更,一种为我司发起的变更。
甲方发起的变更,我司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给予甲方专业的建议及回复。
我司发起的变更,需要我司提出合理充分的变更理由、变更后的图纸、变更后的优点、变更部位面积、以及变更部位的价格。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详细说明第三条参与投标的项目,拿到施工图纸时,工程部、预算部必须第一时间对图纸上的施工部位、要求、技术处理方式进行研究。
明确内容:图纸上的施工要求、部位处理方案,是否存在引起质量隐患的因素,或者存在技术问题。
第四条如果存在以上状况,以设计变更洽商的形式,与甲方确认清楚。
情况严重、部位较多的,请业务部联系甲方,尽量以技术交流会的方式进行商讨。
第五条准备进场的项目,拿到施工图时,工程部、预算部必须第一时间根据图纸情况,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明确以下几点:1、是否存在图纸与现场不符的情况,若有,必须以联系函的方式确认清楚;2、图纸是否有表达不清楚的地方,若有,必须以联系函的方式确认清楚;3、若图纸与现场都非常清楚明了,且完全符合,但如果根据甲方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会产生技术问题或存在质量隐患,必须以设计变更洽商的形式,与甲方确认清楚。
第六条若现场和图纸需确认的内容均已清楚,请甲方提供确认后的精准施工图纸,或是将所有变更签字确认,附在原来的施工图上,作为确认的施工标准。
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我司的施工员或者技术人员必须对现场的施工状况进行严格把控。
若有发现施工图纸上存在遗漏,或者部位、方案交代不清的,必须以联系函的方式确认清楚;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原本的施工方案存在技术问题或是质量隐患的,必须以设计变更洽商的形式,与甲方确认清楚。
第九条凡是需要以设计变更洽商形式处理的,在发现问题的当天,预算部、技术部相关人员必须对现场情况进行确认和研究,确定我司建议的施工方案,并由预算部对涉及到变更的部位进行方量确认和图纸绘制。
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设计变更与洽商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
二、设计变更与洽商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对原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错误、遗漏、不合理或因施工条件变化、建设单位要求等原因而对原设计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洽商是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就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方面提出的协商和讨论,并形成的书面记录。
三、设计变更与洽商的提出1、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要求,并附上相关的支持文件。
2、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
3、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填写《施工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的理由、技术可行性和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影响,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同意。
四、设计变更与洽商的审批流程1、一般设计变更与洽商提出单位将设计变更或洽商申请提交给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对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变更或洽商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
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对监理单位初审通过的设计变更或洽商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对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影响。
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发给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或洽商记录。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文件或洽商记录执行。
2、重大设计变更与洽商对于涉及到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等重大变更的,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论证通过后,按照一般设计变更与洽商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五、设计变更与洽商的文件管理1、设计变更与洽商文件应包括变更或洽商的申请表、通知单、论证报告、审批意见等。
2、所有设计变更与洽商文件应编号管理,建立台账,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设计变更与洽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规定。
六、设计变更与洽商的实施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变更与洽商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促进工程设计变更及时、合理、有序地开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设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包括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和协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认,遵循诚实信用、协商互利、务实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变更提出、变更审核、变更定价、变更签订、变更实施、变更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协调、科学决策、风险控制和问题解决的原则,确保工程设计变更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第二章变更提出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并将提出的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太过于宽泛。
第七条设计单位收到工程设计变更提出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影响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的可行性。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并说明变更对工程的影响,预计的施工工期和造价变化。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审阅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单位反馈意见,双方应当就变更内容进行深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确定工程设计变更内容后应当签署变更协议,明确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方案和责任承担,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章变更审核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根据工程范围、变更关键性、变更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审核分类,确定审核程序和审核人员。
第十二条具体变更内容属于必经性审核的应当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十三条变更内容涉及安全、环保、质量等重要方面的应当由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加强对工程施工图的管理,合理控制设计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保证完成项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施工工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
第3条设计变更的分类设计变更分为现场变更和技术变更两类。
1、凡由施工工艺、工序所引起的变更称为现场变更。
2、凡涉及效果、功能等重大设计修改的变更称为技术变更。
第2章设计变更的原则与条件第4条设计变更的执行原则1、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尊重施工图设计,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2、未经立项同意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办理。
3、任何设计变更申报及批复均需经书面或网络形式上报且确认无误,无书面或网络形式确认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
4、设计变更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特殊情况下经批准也可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5、各种设计变更应从成本费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方面进行论证。
第5条设计变更范围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行设计变更。
1、图纸本身有错。
2、项目定位发生改变。
3、由于环保、地质等方面的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必须变更设计方案。
4、当施工图设计与现场情况不符时,为符合现场情况而进行变更设计。
5、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工期紧张,为加快工程进度而采取相关措施。
6、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质量的前提下,设计变更可降低造价或节省土地。
7、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质量的前提下,能解决特殊的技术困难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8、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功效,增进技术进步。
第3章设计变更程序第6条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1、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图进行自我完善和补充的目的,在不改变原始功能和不提高原造价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提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项目经理部审核确认后下发。
2、设计单位虽出于对施工图进行自我完善和补充的目的,不改变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应事先书面征求公司意见,并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项目经理部确认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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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工程变更的分类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
因此,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1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
1.2如果按照变更的起因划分,变更的种类有很多,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包括发包人对工程有了新的要求、发包人修改项目计划。
发包人削减预算、发包人对项目进度有了新的要求等);由于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修改;工程环境变化;由于产生了新的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法律、法规或者政府对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要求等等。
1.3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类。
1.3.1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
因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3.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变更的情况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的设计变更,具体操作如下:2.1业主单位决策性的改变,如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工程范围和内容发生变更等。
此类变更,由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设计变更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如果设计单位认为可以进行变更,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绘制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监理机构安排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2.2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情况不符,绘制有错误,图纸与说明不一致等;此类变更,设计单位应征得业主及监理的同意后,认为有必要进行变更,设计单位绘制变更图纸或进行变更说明,业主委托监理机构安排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2.3承包单位由于施工的需要而提出的变更,由于材料、设备的供应问题而产生的变更,以及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起的设计变更等。
此类变更,承包单位应上报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征得业主同意,由业主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由监理机构安排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3工程变更的程序3.1设计变更的程序从合同的角度看,不论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必须首先有一方提出,因此可以分为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和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两种情况。
3.1.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
因为发包人是工程的出资人、所有人和管理者,对将来工程的运行承担主要的责任,只有赋予发包人这样的权利才能减少更大的损失。
但是,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必须经过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3.1.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
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未经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或换用,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设计变更事项。
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以下变更: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3.2其他变更的程序从合同角度看,除设计变更外,其他能够导致合同内容变更的都属于其他变更。
如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变化(当然是强制性标准以上的变化)、双方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
这些变更的程序,首先应当由一方提出,与对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变更。
3.3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3.3.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3.3.2项目监理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确定工程变量项目的工程量;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
3.3.4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3.3.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3.3.6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4工程变更的处理方法4.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
如果变更不可避免,不论是停止施工等待变更指令,还是继续施工,无疑都会增加损失。
4.2工程变更后,应当尽快落实变更。
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
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
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4.3对工程变更的影响应当作进一步分析。
工程变更的影响往往是多方面的,影响持续的时间也往往较长,对此应当有充分的分析。
4.4重视设计时图纸质量。
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和漏项,会直接影响建设单位工程量清单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而会影响施工的工程量的错误。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设计单位资质进行详细的审查,对工程各种指标进行详细的规定,重视设计图纸的质量。
设计图纸的准确可使概算所得的工程量和费用准确,从而可以在最初的阶段,把一些因设计错误导致的工程变更有效的防止。
4.5签订合同时应该对有可能引起变更的条款格外注意。
4.6采用专业人员控制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变更。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如非进行工程变更,则必须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内。
现场技术人员要熟悉施工合同,对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不能擅自签证。
签证时要对签证的时间,地点,工程量和是否符合合同进行核实,采用现场确认的原则,并附上施工图。
派专人对签证资料进行管理,统一编号,防止遗失。
4.7注意建筑材料的采购。
材料费约占工程总造价50%~70%。
所以在确定施工方案前就要把建筑材料都确定下来,不要轻易的更换,否则一旦造成工程变更会使成本大大增加。
充分了解当地建筑材料的供应量、特性,以及当地人的生活状况、生活水平,政策要求,并分析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从而选择美观,实用,价格相对于当地人的生活水平适中的建筑材料。
在开工后,尽量不要更换材料,减少此类工程变更。
4.8充分重视设计龙头的作用,没有施工图纸,后续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因此,督促设计单位按既定的时间交出相应高质量的施工图,比什么都关键,建议对设计单位履约情况制订考评和奖罚制度。
4.9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图纸问题,建议在项目开工之时,设计单位就应委派有经验的结构工程师负责跟进现场与设计图纸之间的矛盾,及时解决现场的设计问题。
或此项工作由建设单位直接负责,成立一个现场设计工作组,代理处理设计图纸上问题,费用由设计单位负责。
其他施工阶段也按此原则处理。
4.10设计单位应进行电气、给排水、空调、弱电、消防等管道的综合布置设计,避免不同专业管道设计在空间上的发生矛盾,使各承包单位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施工,保证工程进度。
5工程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措施5.1工程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
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其他变更也应当参照这一程序进行。
5.2工程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5.2.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5.2.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5.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5.3在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中已有的、能够适用或者能够参照适用的,其原因在于在合同中已经订立的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是较为公平合理的,因此应当尽量适用。
5.4由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工程师如果能够确认,则按照这一价格执行。
如果工程师不确认,则应当提出新的价格,由双方协商,按照协商一致的价格执行。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由工程造价部门调解,如果双方或者一方无法接受,则应当按照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解决。
6设计变更的控制方法6.1严格实施设计变更制度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签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
项目监理组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2严格设计变更程序6.2.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
6.2.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下列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6.2.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6.2.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6.2.5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6.3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6.3.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取得建设单位授权;6.3.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