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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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3篇)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3篇)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对风险的超前管控,使全体员工能在生产中了解到风险存在的重要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安全风险警示告知管理。

3.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风险,明确风险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其后果,并对风险进行分级、分类、检测、预警、控制,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____公司应组织员工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风险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辨识范围覆盖企业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单并逐一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5.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分级分类,风险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6.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

发生事故、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

7.风险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在对风险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7.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7.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7.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7.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7.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8.应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并确保风险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风险监测设备灵敏、可靠;风险监测信息传递通畅;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9.应采取措施对风险产生的危害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煤矿企业、石油石化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因其性质、数量、存储、运输、处理等特点可能造成人身、财产及环境严重危害的物质或设备。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职责、任务、措施和要求,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高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和调查。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和检查。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台账,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分类、位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人,保障事故时及时迅速处置。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和检测,确保设备和物质运行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关键设备、物质使用情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危险意识。

第17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模版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模版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背景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用于发出重大安全风险公告和警示,提醒和引导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外来访客和相关合作伙伴。

一旦发现任何可能引发重大安全风险的情况,都应及时发布公告和警示。

三、公告和警示发布的情形和要求1. 泄露或遗失重要机密资料:如遇到公司机密文件、产品设计方案等机密信息泄露或遗失的情况,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详细描述泄露或遗失的信息和可能造成的风险,同时呼吁所有相关人员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进一步波及。

2. 恶意攻击或破坏信息系统:一旦发现公司信息系统遭受到未经授权的入侵、网络攻击或破坏,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包括被攻击系统的基本情况、可能引发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同时提醒员工注意电脑安全、密码保护等事项。

3. 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如发生火灾、爆炸、地震、泄漏等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与员工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必要的逃生和救援指南。

4. 严重人身伤害事故:如果发生严重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受伤人员的状况和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同时提醒员工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

5. 心理健康问题:如发现员工或相关人员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可能对自身或他人带来潜在风险时,应立即发布公告和警示。

公告内容应包括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以及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求助渠道。

四、公告和警示的发布渠道和方式1. 内部公告栏:公告制度须事先规定公告发布的内部栏目,公告内容应明确、简明扼要,配以明显的警示符号或标识。

2. 公司官方网站:企业须及时在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相应公告和警示,要求员工在查看公告时予以重视。

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理制度一、为加强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监督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本制度所称重大风险,是指经过辨识评价确定的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达到一级的风险或对桥梁隧道、高边坡等进行风险评估达到Ⅳ级的风险。

三、根据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种类:(一)危险物品的生产场所、库区、贮罐区、贮罐;(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三) 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

四、公司负责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工程部(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并保证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五、存有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工程部(分公司)、项目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安全运行:(一)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动态监测计划,定期更新监测数据或状态,每月不少于1次,并单独建档。

安排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经常巡检、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工作;(二)每月至少一次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纪录;(三)每年至少一次或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检测检验,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安全管理档案;(四)必须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进行安全监控。

创造条件逐步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进行电子实时监控,并将监控信息与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信息网络系统联网;(五)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相关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应急处置措施;(六)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正确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七)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八)将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存在量大面广的危险源现状,根据建筑业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重预防、抓源头、控过程、求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把预防的关口前移至施工现场,这对改进当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许多管理缺陷、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提高施工现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第一条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条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第三条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安全风险2、危险源通报3、安全制度和规程4、应急反应程序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一)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1。

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2.有中毒窒息危险;3。

有高空坠落危险;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7。

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9。

有触电伤害危险;10。

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一、背景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告知和监管制度是现代安全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重大危险源的存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对于保障社会安全、预防事故、减少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当局和社会大众提供参考。

二、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1.公示的对象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首要目的是让公众知晓附近的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辐射范围等信息,以便公众能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制度的对象应当包括所有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包括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储罐区等。

2.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对措施等。

公示应当以直观、易懂的方式进行,如制作公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3.公示的方式公示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报刊媒体发布公告、设置警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

4.公示的周期公示并非一劳永逸,而应当是一个动态过程。

规定了公示的周期十分重要,一般可以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和变化情况来制定。

三、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1.告知的主体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知情权,使其能够对周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有所了解。

制度的主体包括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2.告知的内容重大危险源告知的内容应当充分、客观、真实,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可能产生的危害、应对措施、逃生路线等。

3.告知的方式告知的方式应当注重便捷和全面,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告知书、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张贴告知公告等。

4.告知的频次告知的频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当做到定期告知、临时告知和重大变化告知等。

四、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1.监管的主体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自身和相关从业人员。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前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趋于严格。

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逐渐成为企业合法经营的必要制度之一。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的可能对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和财产等产生的危险事故信息,通过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和告知的制度。

简而言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要求企业事先确认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向社会公众公告告知相关信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适用范围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危险品相关公司。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意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公示危险源存在的信息,公众可以了解企业周边存在的危险源,以便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因为危险源所导致的各种危害事故的发生。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实施起来,对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劳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公示制度的实施,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危险源问题,合法经营并得到公众认可和支持。

增强政府的监管作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公众和政府面前曝光。

政府通过对企业信息的公示和监管,可以及时发现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公众的监督也使得政府的监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内容危险源公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危险源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源名称•危险源地址•危险源类型•危险品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及预防措施•公示期限和公示方式等信息公示方式企业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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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
一,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三,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四,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 安全风险
2,危险源通报
3,安全制度和规程
4 ,紧急反应程序
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五,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有中毒窒息的危险;
3),有高空坠落危险;
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 ),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
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
9),有触电伤害危险
10 ),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
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凡是有
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
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
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六,重点内容告知
危险源:高处坠物,物体打击
告知措施:
1,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栓好安全网。

3,高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
掷工具和材料。

4,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5,开挖深度超过2m 时,其边缘上面做也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示标识。

危险源:预防触电
告知措施:
1、新开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要分开。

2、支线架设要架空,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花线。

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
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4 、按规范要求,现场值班电工,每班不少于 2 人,特
别是夜间值班。

5、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施工现场不准使用无箱家用电器的塑料插座,三角型塑料插座,必须使用末级配电箱。

7、地下室和潮湿的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8、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不准用塑料包扎,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

9、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10 、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要加屏障遮护,用围栏或防护网进行防护,防止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

危险源:预防机械伤害
告知措施:
1、现场上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

2、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各类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
生漏电
3、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4、现场使用的圆锯应相应固定。

有连续二个断齿和裂纹长度
超过2公分的不能使用,短于50CM 的木料要用推棍,锯片上方要安装安全挡板。

5 、木工平刨口要有安全装置。

木板厚度小于 3 公分,严禁使用平刨。

平刨和圆锯不准使用倒顺开关。

6、使用套丝机、立式钻床、木工平刨作业等,严禁戴手套。

7、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

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8、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到作业。

9、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

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10 、打夯机要二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11 、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

严禁用砂轮切割22# 钢筋扎丝。

12 、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 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
15CM 以上。

13 、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坚持十不吊。

14 、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拌倒,发生事故。

危险源:预防坍塌
告知措施:
1 、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 米以下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2、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

3、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4、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5、挖孔施工应按照"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办法" 执行。

6、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7、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
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8 、距临时围墙2 米内不能搭建宿舍、仓库等设施。

9、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10 、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11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12 、除建筑物一般不能采用推倒办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
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b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c)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13 、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

危险源:爆炸
告知措施:
1 、氧气瓶乙炔瓶固定放置,间隔不小于5m
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3、具体安全措施见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七,严格执行危险源告知制度,在施工现场或危险源作业场所要进行公示或警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造成事故的后果、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等,使在危险源场所的全体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危
险源的基本常识,做到相互监督,自觉遵章守纪。

澜沧天注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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