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7.17.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7.17.2适用范围: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以“安徽伯瑞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管理,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说建筑工程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7.1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7.17.4重大危险源的辨识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视具体情况可采用以下五种方法:a)询问与交流;b)查阅有关记录;c)现场观察;d)系统安全分析;e)直观经验法;2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1)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①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②有中毒窒息危险;③有高空坠落危险;④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⑤有飞溅物打击危险;⑥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⑦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⑧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⑨有触电伤害危险;⑩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7.17.5重点告知内容:1危险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告知从业人员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容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施工主体结构超过8米,在建筑物的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烟道井、通风井、水电井等高处坠落;或者基坑开挖超过2米,造成人员从边坡坠落至基坑中;或者坠落至地下室、孔桩洞口、窨井、沟渠等洞口中,或者安装、拆卸、加节顶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从高处坠落;或者搭设外脚手架时从高处坠落,造成人员生命伤害的危险源。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3篇)

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对风险的超前管控,使全体员工能在生产中了解到风险存在的重要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安全风险警示告知管理。
3.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风险,明确风险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其后果,并对风险进行分级、分类、检测、预警、控制,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____公司应组织员工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风险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辨识范围覆盖企业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单并逐一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5.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分级分类,风险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6.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
发生事故、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
7.风险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在对风险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7.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7.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7.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7.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7.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8.应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并确保风险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风险监测设备灵敏、可靠;风险监测信息传递通畅;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9.应采取措施对风险产生的危害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针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存在量大面广的危险源现状,根据建筑业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重预防、抓源头、控过程、求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把预防的关口前移至施工现场,这对改进当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许多管理缺陷、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提高施工现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条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第三条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安全风险2、危险源通报3、安全制度和规程4、紧急反应程序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 (一)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有中毒窒息危险; 3.有高空坠落危险; 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 8.有倾覆、危险; 9.有触电伤害危险; 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编号:SY-AQ-01290(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Hazard publicity and notification system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一,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三,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四,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安全风险2,危险源通报3,安全制度和规程4,紧急反应程序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五,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2),有中毒窒息的危险;3),有高空坠落危险;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9),有触电伤害危险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存在量大面广的危险源现状,根据建筑业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重预防、抓源头、控过程、求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把预防的关口前移至施工现场,这对改进当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许多管理缺陷、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提高施工现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第一条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条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第三条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安全风险2、危险源通报3、安全制度和规程4、应急反应程序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一)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1。
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2.有中毒窒息危险;3。
有高空坠落危险;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7。
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9。
有触电伤害危险;10。
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一、背景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告知和监管制度是现代安全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重大危险源的存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对于保障社会安全、预防事故、减少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当局和社会大众提供参考。
二、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1.公示的对象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首要目的是让公众知晓附近的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辐射范围等信息,以便公众能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制度的对象应当包括所有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包括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储罐区等。
2.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对措施等。
公示应当以直观、易懂的方式进行,如制作公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3.公示的方式公示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报刊媒体发布公告、设置警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
4.公示的周期公示并非一劳永逸,而应当是一个动态过程。
规定了公示的周期十分重要,一般可以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和变化情况来制定。
三、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1.告知的主体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知情权,使其能够对周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有所了解。
制度的主体包括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2.告知的内容重大危险源告知的内容应当充分、客观、真实,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可能产生的危害、应对措施、逃生路线等。
3.告知的方式告知的方式应当注重便捷和全面,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告知书、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张贴告知公告等。
4.告知的频次告知的频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当做到定期告知、临时告知和重大变化告知等。
四、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1.监管的主体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自身和相关从业人员。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前言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并对企业的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作出了规定。
本文将从危险源的定义、企业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详细介绍。
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是指生产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燃气、法定危险作业等情况下可能引发伤害或事故的对象或环境,一般包括以下几类:•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氧化性、放射性等特性危险化学品;•高空、高压、高温、低温等作业环境危险;•危险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设施;•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危险的装置、管道等设备。
企业要对危险源进行归类、编码、危险性评估、监测、检验、检测、报告等工作,并制定管理细则、应急预案等。
同时,还应建立危险源清单,以此来规划相关管理工作的路线和方向。
企业危险源公示危险源公示是指企业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方面,向职工、相关人员和社会公开企业内部存在的危险源、危险情况、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信息,以达到预警、预防的目的。
在公示危险源时,企业需将危险源的分布图、清单、管理规定等信息用明确且易懂的方式展示,以避免产生歧义、疏漏等问题。
企业还需要保持危险源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随时更新和补充相关信息。
企业危险源告知制度为确保危险源公示的有效性,相关部门还规定了企业危险源告知制度。
企业应向职工、来访人员、承包商等提供涉及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信息和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的服务,告知职工可能遇到的危险、操作规程、事故处理等情况,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对于新进入企业工作的员工,企业还应针对其岗位特性,向其提供系统的生产环境、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等知识,并组织技能培训和考核。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相关流程,实现有效的信息传递和知识共享,推行员工安全意识的日常化、制度化,以避免忽视安全、不重视安全等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危险源的公示、告知制度是国家对企业安全管理要求的重要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同时,国家还推行了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企业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前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趋于严格。
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逐渐成为企业合法经营的必要制度之一。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的可能对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和财产等产生的危险事故信息,通过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和告知的制度。
简而言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要求企业事先确认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向社会公众公告告知相关信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适用范围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危险品相关公司。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意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公示危险源存在的信息,公众可以了解企业周边存在的危险源,以便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因为危险源所导致的各种危害事故的发生。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实施起来,对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劳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公示制度的实施,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危险源问题,合法经营并得到公众认可和支持。
增强政府的监管作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公众和政府面前曝光。
政府通过对企业信息的公示和监管,可以及时发现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公众的监督也使得政府的监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内容危险源公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危险源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源名称•危险源地址•危险源类型•危险品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及预防措施•公示期限和公示方式等信息公示方式企业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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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存在量大面广的危险源现状,根据建筑业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重预防、抓源头、控过程、求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把预防的关口前移至施工现场,这对改进当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许多管理缺陷、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提高施工现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第一条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条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第三条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
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安全风险
2、危险源通报
3、安全制度和规程
4、应急反应程序
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
(一)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有中毒窒息危险;
3.有高空坠落危险;
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
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
9.有触电伤害危险;
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第五条重点告知内容:
1、危险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告知措施:
(1)安装、拆卸龙门吊架、吊机等起重设备和高脚手架、模板等设施时,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并在施工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2)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拴好安全网。
(4)高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5)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6)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
(7)大雨和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和挖孔桩人员严禁穿硬底鞋。
2、危险源:触电
告知措施:
(1)施工所用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凡有裸露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的危险区,都要设围栏、护网、箱、闸等屏护设栏设施。
(2)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供电部门的规定。
(3)严禁将电线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管、扒钉等金属件上。
(4)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手柄绝缘良好,凡不符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5)变、配电室严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建筑结构应符
合防火、水、漏、盗、防小动物串入及通风良好的要求;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
(6)施工现场生产和生活用电要统一规范、布局合理,并保持接地装置可靠,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
(7)电焊机必须接地,电焊机用毕必须切断电源。
(8)接地线应用不小于25mm的多股软铜线,装接与拆除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设监护人。
(9)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人员联系。
3、危险源:起重伤害
告知措施:
(1)吊车工、指挥人员要了解起重机械性能。
(2)起吊时必须专人指挥。
(3)起重工持证上岗。
(4)具体起重控制措施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危险源:机械伤害
告知措施:
(1)操作手要了解机械设备性能。
(2)操作手要掌握机械操作规程。
(3)具体控制措施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5、危险源:爆炸
告知措施:
(1)氧气瓶乙炔瓶固定放置,间隔不小于5m。
(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第六条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在施工现场或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要进行公示或警示,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造成事故的后果、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等,使在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全体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基本常识,做到相互监督,自觉遵章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