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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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4、电脑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1份并加盖公章。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单位简称:单位名称被社会认同的且约定俗成的简称(不多于八个汉字) ,为必录项。

3.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同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为必录项。

4.单位电话:指单位的联系电话,为必录项。

5.单位经营(办公)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经营与办公地址不同的以办公地址为主,为必录项。

6.邮政编码:指单位经营(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7.工商登记执照信息(1)执照种类(代码项):按工商执照的类别选择填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营业执照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9其它(2)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工商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的内容填写,若单位类别为“企业”时,工商注册地址为必录项。

8.批准成立信息:不属于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必录项。

应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填写,其包括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

9.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相关信息与单位缴费业务与支付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如实填写,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姓名和缴费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为必录项。

10.单位类型(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

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10 企业80社会保险代理处(单位不能填)20事业(单位不能填) 81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21全额事业82职业介绍服务中心22差额事业83人才交流中心23自收自支事业89其他社会保险代理处30机关90其它(单位不能填)40社会团体91乡镇企业50民办非企业单位92城镇集体60城镇个体工商户9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70再就业服务中心94基金会11.单位类别(代码项):是指按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填报说明一、使用说明社会保险登记表用于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建立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库时填报。

此表一式两份,经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核准后,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二、指标解释➢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由区县自行编码)。

➢单位名称: 指单位全称(同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街道编码:填写单位地址所在街道编码。

➢单位简称:最多八个汉字。

➢单位办公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指单位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执照种类(代码项)按工商执照的类别选择填写。

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0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06-企业营业执照07-临时营业执照09-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0-特种行业执照90-其他批准证件类别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工商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的内容填写。

➢批准成立信息包括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填写。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号码:如实填写。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如实填写。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移动电话:如实填写。

➢单位缴费业务与支付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必录指标):如实填写。

➢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其他缴费户、社会保险支出户的开户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专户按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回执填写):包括开户全称、开户银行与行号(代码项)、帐号,由缴费单位如实填写。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全称。

➢所属行政区县名称(代码项):填写单位经营地或办公地所属行政区县名称,按照类别选择填写。

工人改干部

工人改干部

三、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窗口手工填报 (一)变更项目 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缴费人员类别(包括本市城镇职工、外埠城镇职工、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埠农村劳动力)、视同缴费年限、外埠女职工身份由工人变为干部、延长聘用人员退休日期变更、异地安置人员变更信息、缴费工资变更(包括录入错误、错过集中采集按上年值110%生成的)。 (二)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携带公章和本文第四项相关材料到所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四、需要提交经办机构审核的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2.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 版软件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一式2份,无需再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3.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 版软件导出的存有参保人员个人变更信息的后缀名为“GRBGXX.dat”电子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 (二)其他材料 1.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缴费人员类别、户口性质,需提供: ⑴参保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⑵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1份; ⑶户籍管理机构曾为其办理过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出具变更部门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变更的,需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等审批职工视同缴费年限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时间变更的,需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件或该人员任职通知(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4.外埠职工身份由工人变更为干部的,需提交干部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和近两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养老保险“临时账户”人员提供《在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有关事项告知书》。

京社保发[2011]55号

京社保发[2011]55号

京社保发〔2011〕55号关于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现就有关业务操作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招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在为其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的外国人,由境内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用人单位在办理外国人参保登记前,应先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V4.3.7及以上版本)采集软件补丁(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录入外国人的护照号码为其派生社会保障号码。

企业版软件的下载地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北京市社会保险服务平台/csibiz/。

三、用人单位使用企业版软件录入信息后生成报盘文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三)。

上述两表中有关项的录入说明分别见附件二及附件四。

四、用人单位于每月5日至25日到所在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外国人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经(代)办机构核对原件,复印件存档备查):(一)本人护照;(二)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三)外国人居留证件;(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章);(五)《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盖章);(六)本人照片(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冲洗照片,两张);(七)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国人及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参保登记只需提供上述(一)、(四)、(五)、(六)项材料。

北京单位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北京单位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提示:请务必于网上申报成功当月的25日之前到社保中心提交材料审核,否则增员不成功。

注意事项:1.业务办理岗位和时间: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每月5日至25日(工作日)。

2.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时间:新参保增员为每月5日至22日,早6:00至晚10:00;转入增员为每月5日至25日,早6:00至晚10:00。

3.办理完新参保业务后,请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大厅加盖钢印,并领取《社会保障卡与医保存折领取告知》。

4.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1.照片要求: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JPG 格式、宽358像素×高441像素、9KB <大小<20KB ; 2.月均工资收入:以职工进入本单位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3.个人缴费原因:新参统(或其他新参统)。

4.医疗与四险均未参保的人员,才可在网上申报新参保增员; 5.外籍、港澳台人员不能在网上申报新参保增员;6.不能网上申报或特殊情况网上申报增员不成功的,需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办理,并携带表格所列材料到社保中心提交审核。

单位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业务办理完毕新参保人员增加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增员成功后,在【业务报表查询】模块点击【个人信息登记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1份;点击【人员增加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2份请在网上申报成功的当月根据参保人员情况携带表格所列材料到社保中心提交审核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点击【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录入职工信息,并上传职工电子照片后,点击【提交】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在【查询管理】模块点击【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查询该职工医疗及四险是否导入成功。

关于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55号

关于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55号

京社保发〔2011〕55号关于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现就有关业务操作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招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在为其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的外国人,由境内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用人单位在办理外国人参保登记前,应先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V4.3.7及以上版本)采集软件补丁(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录入外国人的护照号码为其派生社会保障号码。

企业版软件的下载地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北京市社会保险服务平台/csibiz/。

三、用人单位使用企业版软件录入信息后生成报盘文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三)。

上述两表中有关项的录入说明分别见附件二及附件四。

四、用人单位于每月5日至25日到所在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外国人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经(代)办机构核对原件,复印件存档备查):(一)本人护照;(二)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三)外国人居留证件;(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章);(五)《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盖章);(六)本人照片(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冲洗照片,两张);(七)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国人及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参保登记只需提供上述(一)、(四)、(五)、(六)项材料。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1. 概述本文档旨在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提供一个详细的填表说明,以便正确并完整地填写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是用于统计和管理参与社会保险的人员信息的重要文件,正确填写对于参保人员以及社会保险部门都具有重要意义。

2. 填表要求在填写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时,请务必遵守以下要求:2.1 填写时间填写表格时,请填写具体的年、月、日。

例如,填写 2022 年 1 月 1 日的情况,请填写为“2022-01-01”。

2.2 填写格式使用Markdown文本格式编写填写说明,可以使用标题、列表、链接、粗体等格式来使得填写说明更加清晰易懂。

2.3 填写内容确保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确保填写文件的真实性,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3. 填写说明3.1 个人信息在表格中个人信息部分,包括以下内容:•姓名:填写您的真实姓名;•性别:填写您的性别,男性填写“男”,女性填写“女”;•出生年月日:填写您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填写您的身份证号码,确保准确性;•联系电话:填写您的联系电话,确保能联系到您;•现居住地址:填写您的现居住地址。

3.2 参保信息在表格中参保信息部分,包括以下内容:•参保类型:填写您参加的社会保险类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参保日期:填写您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日期;•参保单位:填写您所在的单位或单位的名称;•参保地点:填写您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社保账号:填写您的社会保险账号,确保准确性。

3.3 附件在表格的附件部分,您可以上传一些与社会保险相关的文件,比如社会保险卡扫描件、工作证明等。

请确保上传的文件真实有效,并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文件名称。

4. 填表示例以下是一个填写示例,供参考:## 个人信息- 姓名:李明-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90-01-01- 身份证号码:110101************- 联系电话:138****5678- 现居住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X号楼XXX室## 参保信息- 参保类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参保日期:2021-01-01- 参保单位:XX公司- 参保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人社局- 社保账号:1234567890## 附件请在此上传相关文档,如社会保险卡扫描件、工作证明等。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〇一四年三月1前言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明。

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社保政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

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社会系统的不断升级,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不断变化,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充实。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2014年3月版,2014年3月第一次印刷)温馨提示目录1.登记科经办业务内容 (5)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6)3.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7)4.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8)5.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9)6.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办事指南 (12)7.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13)8.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14)9.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15)10.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办事指南 (16)11.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流程图 (18)1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19)1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流程图 (20)1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21)1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流程图 (23)16.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办事指南 (24)17.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流程图 (25)18.社保退休减员办事指南 (26)19.社保退休减员流程图 (28)20.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办事指南 (29)21.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流程图 (31)22.用人单位还缴社会保险欠费办事指南 (32)323.用人单位还缴社会保险欠费流程图 (33)24.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跨区转入、转出办事指南 (33)25.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跨区转入、转出流程图 (35)26.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办事指南 (36)27.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流程图 (37)28.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办事指南 (38)29.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图 (39)30.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变更办事指南 (40)31.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变更流程图 (41)32.社保卡信息同步办事指南 (42)33.社保卡信息同步流程图 (43)3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办事指南 (44)3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流程图 (45)36.用人单位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办事指南 (46)37.当前网上申报可以操作的业务 (47)3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48)3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图 (49)40.学校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50)41.学校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流程图 (51)1.社会保险登记业务主要内容序号业务内容备注1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新参保开户)2 购买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续费3 网上申报开户(激活数字证书)4 单位登记信息变更5 单位社会保险整体跨区转移6 建筑施工单位工伤趸缴7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8 社保登记证补办9 参保单位月报补缴(还欠)10 职介人才存档人员持档减员打印社会保险转移单1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一老一小)12 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新参保)13 单位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变更14 单位参保人员增加15 单位参保人员减少16 医疗在职转退休17 社保卡同步18 参保人员社保卡信息采集(社保卡制卡信息)19 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信息采集20 社会保险险种批量登记21 社保缴费基数核定5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第一步:用人单位网上登记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网站主界面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选择“初次登录”,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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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一)
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姓 名 *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号码)
婚姻状况 出生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编码 有效截止日期
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名称 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账号
特殊标识 用工形式
工种 农转非类别
批准征地日期 农转工补缴单位名称
申报报销单位社保号 申报报销单位名称
社会保险补助开始时间 社会保险补助截止时间
手工报销街道
工种补充资料:
特殊工种 工作起始时间 所在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本人目前确属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现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的要求本人已如实填写了上述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
性负责。
*参保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注: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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