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挖土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章土方工程---------------------------------------------5第一节排水与落水-------------------------------------------5第二节挖土(大型土方工程)---------------------------------7第三节基坑(槽)开挖与围护-----------------------------------8第四节回填土-----------------------------------------------14第一章总那么1、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工程,局部未列进本书一般施工工艺,施工时可按照有关专业规程或参考其他地区(企业)的有关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工艺准那么,经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后试行。
2、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新型施工机械及采纳新的检测、试验手段,必须通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制定可行的技术措施,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标准补充条文,报公司审批试行。
3、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深基坑支护、大体积砼、大跨度、转换层、预应力工程、大型钢结构制安、玻璃幕墙、冬期施工、外足手架工程及超高顶架搭设、有特不工艺要求的工程〔耐火隔热、保温、特种混凝土、防腐蚀〕、特不工序〔地下防水、焊接〕等特不部位、结构、工序的施工,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前方可施工。
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点公布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以及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认真执行公司有关施工治理。
5、??施工工艺标准??内容与国家、行业及地点的现行标准、标准有抵触或不符之处,应按国家、行业及地点现行标准、标准的有关执行。
6、施工应按施工时期的设计图纸进行,设计图纸须经会审前方可投进施工。
如发现设计图纸与国家、行业及省市现行设计、施工标准和操作规程有抵触之处,应由施工治理人员(工程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向设计单位、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反映解决,在未有明确意见前不得施工。
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

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及一般构筑物的基槽和管沟人工挖土施工。
二、施工准备(一)机具设备铁镐、铁锹、手推车、风镐、空压机、钢尺、坡度尺、小线、梯子、测量仪器、土方密度检查仪器等。
(二)作业条件1.土方开挖前应详细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
对位于基坑、管沟内的管线和相距较近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已按拆、改或加固方案处理完毕。
2.建筑物、构筑物或管沟的定位控制线、水准基点已测设完毕,并经预检合格,已放好开挖灰线。
3.基坑(槽)、管沟位于地下水位线以下时应提前降水,将水位降至开挖底面下500mm时方可进行土方施工。
4.在城市施工要做好交通疏导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应根据场地情况合理安排施工便道、土方存放点、运输方式和支护方案。
5.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应安装照明设施,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三)技术准备编制人工挖土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三、操作工艺(一)工艺流程(二)操作方法1.测放开槽线基坑、基槽尺寸应满足结构和施工要求。
当基底为渗水土质,槽底尺寸应根据排水要求和基础模板设计所需基坑大小而定。
一般基底应比基础的平面尺寸增宽0.5~1m。
当不设模板时,可按基础尺寸和施工操作工作面、最小回填工作宽度要求确定基底开挖尺寸。
不加支护的基坑、基槽应根据土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方法等确定边坡坡度。
当为无水基坑,且土层构造均匀时,边坡值可参照表1确定。
表1 深度在5m内的基坑、基槽(管沟)边坡的最陡坡度注:在软土沟槽坡顶不宜设置静载或动载;需要设置时,应对土的承载力和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
2.开挖、出土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土方开挖的分层深度不宜超过0.5m,多人分段开挖时,施工层面间应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
边坡应随挖随修整,不加支护放坡开挖的基坑,应每隔5m设坡度尺,随时检查开挖坡度是否正确。
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

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1.1适用范围人工挖孔灌注桩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中桩直径800㎜以上无地下水或地下水较少的粘土、粉质粘土、含水率低淤泥或淤泥质粘土及含少量砂、石粘土层,特别适于黄土层采用,深度一般20米左右。
对有流砂、地下水位较高、涌水量大的冲积地及近代沉积含水量高的淤泥或淤泥质土层不宜使用。
1。
2工艺流程放线定桩位及高程→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检查桩位(中心)轴线→架设垂直运输架→安装电动葫芦(卷扬机或木辘轳) →安装吊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 →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浇第二节护壁混凝土→检查桩位(中心)轴线→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开挖扩底部分→检查验收→吊放钢筋笼→放混凝土溜筒(导管)→浇筑桩身混凝土(随浇随振)→插桩顶钢筋→浇筑桩顶混凝土(随浇随振)1。
3施工工艺1、放线定桩位及高程在场地三通一平的基础上,依据建筑物测量控制网的资料和基础平面布置图,测定桩位轴线方格控制网和高程基准点。
确定好桩位中心,以中点为圆心,以桩身半径加护壁厚度为半径画出上部的圆周。
撒石灰线作为桩孔开挖尺寸线,桩位线定好之后,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办好预验手续后开挖.(撒石灰线做为桩孔开挖尺寸线)2、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开挖桩孔应从上到下逐层进行,先挖中间部分的土方,然后扩及周边,有效地控制开挖桩孔的截面尺寸。
每节的高度应根据土质好坏、操作条件而定,一般以0.9-1.2m为宜。
3、支护壁模板绑扎钢筋⑴为防止桩孔壁塌方,确保安全施工,成孔应设置护壁,其种类有长钢套管和现浇混凝土两种。
现浇钢筋混凝土护壁与土壁能紧密结合,稳定性和整体性能均佳,且受力均匀,可以优先选用。
当桩孔直径不大,深度较浅而土质又好,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也可以采用喷射混凝土护壁。
⑵护壁模板采用拆上节、支下节重复周转使用。
模板之间用卡具、扣件连接固定,也可以在每节模板的上下端各设一道圆弧形的、用槽钢或角钢做成的内钢圈作为内侧支撑,防止内模因受涨力而变形。
人工开挖基坑工艺流程

人工开挖基坑工艺流程今天咱来好好讲讲人工开挖基坑这档子事儿,特别是它的工艺流程,您听好啦。
在开挖基坑之前,得有个周全的准备工作,这就像出门旅行前得把行李备好一样重要。
得先弄清楚基坑的位置、大小、深度这些基本信息,然后根据这些,把施工需要的工具准备齐全,像铁锹、锄头、扁担、箩筐、手推车这些,一个都不能少。
还要给施工人员配备好安全帽、工作服、手套、安全鞋这些防护装备,毕竟安全第一嘛。
另外,得提前把施工现场的障碍物清理掉,地面该平整的平整好,还要设置好排水设施,防止开挖的时候积水。
准备工作做好了,接下来就可以开始测量放线了。
这一步就像是给基坑画个轮廓,得找专业的测量人员,用测量仪器精确地确定出基坑的开挖边界和深度标记。
比如说,在地面上打上木桩,拉上白线,标明基坑的范围和深度,这样施工人员开挖的时候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和标准。
测量放线完成后,就正式开始挖土啦。
施工人员按照画好的线,从基坑的一端开始,分层分段地逐步往下挖。
这分层开挖很有讲究,一般每层的厚度不要超过30 厘米,这样便于控制挖土的深度和保证土体的稳定性。
挖土的时候,要先挖中间部分,再向两边扩展,就像挖一个大坑,先把中间的土挖出来,再挖边上的。
而且,挖出的土要及时用手推车或者箩筐运走,不能堆在基坑边上,不然会增加基坑的侧压力,容易造成坍塌。
在挖土的过程中,还得时刻注意观察土体的情况。
如果发现土体有裂缝、松动或者有地下水渗出来的情况,就得马上停止开挖,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比如说,有裂缝的地方要用土回填压实,有地下水的要及时排水。
当挖到接近基坑底部设计标高的时候,就得小心谨慎了,不能再像之前那样猛挖。
这时候要预留20 - 30 厘米厚的土层,改用人工清底,把基坑底部的土平整好,达到设计要求的平整度和标高。
基坑挖好后,还得进行验槽。
这就像是给基坑做一个“体检”,要请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基坑的尺寸、标高、土质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

人工挖土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
2 施工准备2.1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作业条件: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
2.2.6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3.2 坡度的确定:3.2.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3.2.1.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1.5m;3.2.1.4坚硬的粘土一2.0m。
3.2.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1-13.3.1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3.2 开挖各种槽坑:3.3.2.1浅条形基础。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一、施工准备施工机具:1.反铲挖掘机.2.自卸汽车.作业条件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2.设置排水防洪设施,在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或永久性排水沟,或在场地周围地段修筑挡水堤坝,在较高处设置截水沟或排洪沟,阻止地面雨水流入施工区域内.3.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构筑物的定位控制桩,标准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查,并办完预检手续.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5.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的0.5m,然后再开挖.6.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应熟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2不宜在雨期施工.3尽量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程序.4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和排水系统,防止地面水涌入土体.5严禁在滑坡体上部弃土或堆放材料.7修建临时设施,修好现场供水、供电、供压缩空气当开挖砼时管线、并试水、试电、试气、搭设必须的临时工棚工具、材料库、维修棚、休息棚、茶炉棚等.8作好设备试运转,对现场挖土,运输车辆及各种辅助设备进行维修检查,试运转,并运往现场.9.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按相应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基低以下-1.0m后,方可开挖,降水工作应持续至回填完毕.2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砾石,必要时应铺设工具式路基箱板或梢排等.10.在胀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按相应规定外,沿应符合下列规定.1场地平整后,至基坑槽或管沟开挖宜间隔一段时间,以减少基土的胀缩变形.2开挖前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场地或冲刷边坡.二、操作工艺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为2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为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粘性土为4坚强的粘土为超出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应符合下规定不加支撑深度在5m内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陡度不加支撑注:1.静载指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静载或动载距挖方边缘的距离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以外,高度不超过.2.当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2.基坑槽、管沟的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3.开挖浅的条形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4.沟端开挖法,反铲停于沟端,后退挖土,往沟一侧弃土或装往汽车运走,挖掘宽度亦不受机械最大挖掘半径限制,同时可挖到最大深度,其最大一次挖掘宽度为反铲有效挖掘半径的2倍,或采用嵊沟端开挖法完成作业.1沟侧开挖法,反铲停于沟侧,沿沟边开挖,汽车停在机旁装土,或往沟侧卸土,本法铲臂回转角度小,能将土弃于距沟边较远的地方,但边坡不好控制,一般用于横挖土层和需将土方卸到离沟边较远的距离时使用.2沟角开挖法,反铲位于沟前端的边角上,随着沟槽的掘进,机身沿着沟边往后作形移动,臂杆回转角度平均在45度左右,适用了开挖土质较硬,宽度较小的沟槽.5.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的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在挖方上侧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侧,不得堆土过高.在挖方下侧弃土时,应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堆表面应低于相邻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之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6.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岩土内有倾向于挖方的软弱夹层或裂隙面时,应通知设计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岩土下滑.7.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抄出距槽底50cm干线,向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梭该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的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些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8.开挖浅管沟时,与浅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下返沟底尺寸,符合设计标高后,再从两端龙门板下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9.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每隔3m左右做一条,以此线为准可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留出宽80cm左右的倒土台.10.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面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11.开挖基坑槽的坑,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日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捣运.12.基坑槽或管沟需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安全施工.坑壁支撑有钢木支撑、钢木板桩、钢筋砼护坡桩和钢筋砼地下连续墙等.三、坑壁支撑施工要求1.坑壁支撑宜选用质地坚实,无枯节、透节、穿心裂折的松木或柱木,不宜使用杂木.2.支撑应随挖随撑,并严密顶紧牢固严禁挖好后一次支撑.3.挡土板或板桩与坑壁的填土要分层回填夯实,使之严密接触.4.埋深的拉锚需用挖沟方式埋设沟宽尽可能小,不许采取全部开挖回填方式.抗动土体固结状态,拉锚安装后要预拉紧,预应力不小于设计计算值的5-10%.每根拉锚松紧程度应一致.5.锚杆埋设,其锚固段应埋在稳定性较好的土层或岩层中,并用水泥砂浆灌注密实,锚固长度经计算或试验确定不得锚固在柱软土层中.6.施工中应及时加固或更换,加固办法可打紧受力较小部分的木楔或增加立柱及横撑等,如换支撑时应先加新撑后拆旧撑,如改支承在砼基础上,须待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后,方可将被替换的支撑拆除,如基坑附近建筑物有下沉、变形情况,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处理.7.对深基坑开挖,除观测邻近建筑物变形外,还应测试桩和支撑的内应力,当内应力达到设计值的90%时或支护变形大于10mm时要采取防范措施. 8.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拆除一层,经回填夯实后,再拆上层,拆除支撑时,应注意防止附近建筑物产生下沉和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土方开挖特殊问题的处理:在土方施工中,产生滑坡和塌方的原因主要有:1边坡坡度不够,倾角过大,土体因自重及雨水或地下水浸入,剪切应力增加,内聚力减弱,使土体失稳而滑动或塌方.2开堑挖方,不合理的切割坡脚,或坡脚被地表、地下水冲蚀;共或斜坡段下部被冲沟、排水沟所切,地表地下水浸入坡体,或开坡放炮将坡脚松动等原因,使斜坡坡度加大,破坏了土体岩体的内力平稳,使上部土体或岩体失去稳定而滑动或塌方.3土体或岩体本身层理发达,破碎严重,或内部夹有软弱层如软泥,受水浸后滑动或塌落.4土层下有倾斜岩层,或夹层倾斜度较大,或土层下的岩层虽近于水平,但距边坡过近,边坡倾度过大,在堆土或堆置材料荷载和地表地下水作用下,增加了土体的负担,降低了土与土、土体与岩面之间的抗剪强度而引起滑坡或塌方.5土工构筑物如路堤、土坝设置在尚未稳定的古老滑坡上,或易滑动的坡积土层上,填方增荷后,重心改变,在外力和地表地下水作用下,触发古老滑坡复活,再次产生滑坡.处理措施方法1排除地面水1做好泄洪系统,在滑坡的范围外设置多道环形截水沟,以拦截附近坡面的地表水.为防止水沟被淤塞和减少地表水下渗,应做好截水沟上方坡面的整平和压实工作.2在滑坡区域内,修设排水系统,疏导地表、地下水,阻止其大量滑坡段内冲刷地基.主排水沟宜与滑坡滑动方向一致,沟底设防渗层;支排水沟与滑坡方向成30.-45.斜交,防止冲刷坡脚.无条件修筑正式排水工程,做好现场临时排水泄洪设施或保留原有场地自然排水系统,并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加固.3处理好滑坡区域附近的生产及生活用水,防止浸入滑坡塌方地段.2排除地下水1如因地下水的活动有可能形成山坡浅层滑坡时,可采用支撑盲沟.盲沟应布置在平等于滑坡滑动方向有地下水露头处.2设置坡面拱形治水沟,各拱互相连接,使水路通畅.亦可随边坡高度分层砌筑拱圈.3滑坡体施工中的预防措施方法1加强地质勘察和调查研究,注意地质构造如岩土性质、岩层生成情况、岩层倾角,裂隙节理分布等及地表、地下水流向和分布.认真规划,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避免破坏土坡地表的排水、泄洪设施,消除滑坡、塌方因素,保持坡体稳定,预防滑坡、塌方发生.2保持边坡有足够的坡度,避免随意切割坡体尽量削成较平缓的坡度或做成台阶形,使中间有1-2个平台以增加稳定.土质不同时,视情况分削去,以减轻边坡负担.以坡脚处有弃土条件时,将土方填至坡脚,筑挡土堆或修筑台地.如整平时挖方时必须切割坡脚且不设挡土墙时,一般应按切割深度,将坡脚随原自然坡度由上向下削坡,逐渐挖至要求的坡脚深度.3尽量避免在坡脚处取土,在坡肩上设置弃地区,以免破坏原边坡的自然平稳造成滑坡.在斜坡地段挖方时,应遵守由上至下分层的开挖程序.位于斜坡层上的填土,应验算其稳定性,防止填土沿坡面滑动.在斜坡上填方时,应遵守由下往上分层填压的施工程序,避免集中弃土.一般还应在斜坡的坡脚处堆筑能抵抗滑坡体下滑的土堆体,并使堆填土的坡度不陡于原坡体的自然坡度,使之起反压作用,以阻挡坡体滑动增加边坡稳定.4对可能出现的浅层滑坡,如滑坡土方量不大时,最好将滑坡体全部挖除;如土方量较大不能全部挖除,且表层破碎含有滑坡夹层时,可对滑坡体采取深翻、推压,打乱滑坡夹层,表面压实等措施,减少滑坡因素.5发现滑坡裂缝,及时填平夯实;沟渠开裂漏水及时修复.9.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邻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并应及时作好基础.2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隔一段时间,再对称开挖,在密集群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移位.3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挖除.10.在膨胀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挖后,基土不得受烈日曝晒或雨水浸泡,必要时可预留.2采用砂地基时,应将砂浇水至饱和时再铺填夯实,不得采用向基坑或管沟内浇水使砂沉落的施工方法.11.雨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片逐段的分期完成,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2雨期施工中应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应随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3雨期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原有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和加固,必要时应增加排水措施,保证排水畅通,在施工场地周围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场地. 4雨期施工前,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畅通,道路路面应根据需要加铺炉渣砂砾或其它防滑材料,必要时应加高加固路基,道路两侧应修好排水沟,在低洼积水处应设置涵管以利泄水.5雨期开挖基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6雨期开挖基坑或管沟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12.冬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施工前应周密计划,做好准备,做到连续施工.2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3松碎冻土VS机具和方法,应根据土质、冻结深度、机具性能和施工条件等确定,当冻土层厚度较小时,可采用铲运机、推土机、或挖土机直接开挖.当浆土层厚度较大时,可采用松土机,破冻土犁,重锤冲击,或爆破法松碎. 4融化冻土应根据工程量大小,冻结深度和现场条件选用锯末或谷壳焖火烘烤法、蒸汽或热水循环针法和电热法等.融化时应按开挖顺序分段进行,每段大小应适用当天挖过的工程量.5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至地基与基础施工或埋设管道之间有间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它保温材料覆盖.6冬期开挖土方时,如可能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或其它地下设施产生冻结破坏时,应采取防冻措施.7在挖方上侧弃置冻土时,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缘的距离,应以常温条件下规定距离,再加上弃土堆的高度.8冬期施工时,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均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安全.因冻结可能遭受破坏的机械设备、炸药、油料和降低地下水位措施等,应采取保温或防冻措施.四、质量标准一保证项目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五、成品保护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测量和检查是否正确.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线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2.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注意的问题.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3.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时再挖除.4.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得排水.5.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6.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的缺陷.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七、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2.挖土方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3.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4.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坍方,造成翻机事故.5.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6.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坍方.八、施工注意事项1.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1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2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3根据滑坡迹象设置观测点, 观测滑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作好记录.2.土方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好,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地.3.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的变化.4.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核对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基坑土方(人工)开挖及回填技术交底

基坑土方(人工)开挖及回填技术交底亲爱的朋友,上文已完,为感谢你的阅读,特加送另一篇范文,如果下文你不需要,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演练方案1 应急演练目的、意义和目标1.1应急演练目的①评估我矿水灾事故的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我矿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②评估我矿在发生水灾事故时的应急能力,识别处理水灾事故的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中的组织协调问题;③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水灾事故应急预案及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④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2应急演练意义:为了进一步增强煤矿应对水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提高米田煤矿的应急救援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米田煤矿特组织本次应急救援演练。
1.3应急演练目标1.3.1 报警当发生水灾事故时,由现场施工单位当班第一责任者采用电话报警的方式进行报警。
1.3.2接警处警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后,调度室调度员立即向当天矿值班长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水灾应急演练指挥部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根据指挥部意见,启动水灾应急救援预案。
1.3.3 应急指挥①基层单位:一旦发生矿井水灾事故,现场施工单位立即成立水灾事故现场处置小组,掘进队当班第一责任者为小组长。
②矿级应急指挥: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矿成立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演练小组,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1.3.4 应急行动①基层单位应急行动现场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
模拟底板涌水的疏、排;②矿级应急行动矿调度室通知相关泵房,由开泵人员立即开动工作、备用水泵开始排水;同时检查检修水泵的完好状况,保证检修水泵能够随时投入运转。
2 应急演练原则①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③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施工工艺标准

施工工艺标准标题:施工工艺标准指南一、引言施工工艺标准是指导施工活动进行的重要依据,它涵盖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安装、装饰装修等。
制定和严格执行施工工艺标准,旨在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绿色、环保、高效的工程建设目标。
二、主体内容1. 土方工程工艺标准:土方开挖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分层、分段进行,严格控制边坡坡度和开挖深度,确保基坑稳定。
在开挖过程中,需及时做好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造成塌方。
同时,回填土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分层压实,以确保地基承载力。
2. 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从原材料的选择到配合比设计,再到搅拌、浇筑、振捣、养护等环节,均应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
混凝土浇筑时要连续、均匀,避免出现冷缝;振捣要密实,无漏振、过振现象;养护期要充足,确保混凝土强度及耐久性达到设计要求。
3. 钢结构安装工艺标准:钢结构构件的制作、运输、堆放、安装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预埋件位置准确,焊接质量合格,连接节点牢固可靠。
吊装作业应选择适宜的吊具和吊装方法,确保施工安全。
4. 装饰装修施工工艺标准:装修材料应绿色环保,满足防火、防水、防腐等性能要求。
施工过程中,墙面抹灰、地面铺装、吊顶安装等工序需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注重细节处理,确保观感效果和使用功能。
三、结语施工工艺标准的执行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各参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到有标可依、有章可循,强化施工过程管理,提升施工技术水平。
同时,随着工程技术的发展和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施工工艺标准也应与时俱进,持续优化完善,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请各施工单位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通过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打造优质、安全、可靠的建筑产品,为社会贡献高质量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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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工开挖基坑(槽)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及一般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人工挖土施工。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025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JGJ120 建筑基坑支护规程1.3 术语和定义1.3.1 人工挖土采取人力利用铲、锹、镐等工具对基坑(槽)及管沟土方进行挖除。
1.3.2 地基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1.3.3 基础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组成部分。
1.3.4 建筑基坑为进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1.3.5 基坑(槽)侧壁构成建筑基坑围体某一侧面。
1.4 施工准备1.4.1 技术准备1.4.1.1 熟悉图纸,了解地质勘探报告中的工程地质概况,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环保、文明施工交底。
1.4.1.2 根据给定的永久性坐标、水准点,按建筑物总平面和建筑红线要求,引测到现场。
在建筑物周围设置测量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做好轴线控制的测量和校核。
1.4.2 物资准备1.4.2.1 定位用的木桩、龙门板,小线或20号铅丝等。
1.4.2.2 基坑(槽)作简单支护时,支护用材料。
1.4.2.3 雨期施工应准备护坡用材料(如塑料布、钢丝网、水泥等)。
1.4.2.4 冬期施工应准备基底保温覆盖材料。
1.4.3 施工设施准备1.4.3.1 施工机械翻斗车、运土车辆、水泵等。
1.4.3.2 主要工具用具尖、平头铁锹、铁镐、撬棍、、手推车等。
1.4.3.3监测装置全站仪、水准仪、钢尺、坡度尺、轻型触探仪等。
1.4.4 作业条件准备1.4.4.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或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1.4.4.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应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验收手续。
1.4.4.3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1.4.4.4 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1.4.4.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在开挖前一周将水位降低至基底标高500mm以下。
1.5 施工工艺1.5.1 施工工艺流程: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流程见图1-1。
图1—1 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流程1.5.2 操作要求1.5.2.1 测量放线a)基坑、基槽尺寸应满足结构和施工要求。
一般基底尺寸应比基础模板设计尺寸增宽0.5~1m。
当基底为渗水土质,槽底尺寸应根据排水要求和基础模板设计所需基坑大小而定。
当不设模板时,可按基础尺寸和施工操作工作面、最小回填工作宽度要求确定基底开挖尺寸。
b)当土质为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良好,且无地下水时,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可不放坡,采取直立开挖不加支护,但挖方深度应按表1-1的规定。
c)超过表1-1规定的深度,开挖深度在5m以内时,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进行放坡,以保证不坍方。
其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可按表1-2采用。
1.5.2.2 坡顶截水沟和临时排水系统、地下水位高时人工降水a)基槽开挖应在基坑(槽)四侧或两侧围以土堤或截水沟。
安装接通临时排水管道。
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
b)地下水位高时采用人工降水,将水位降低至坑、槽底以下500mm,以利挖方进行。
1.5.2.3 土方开挖a)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不得超挖”的原则。
b)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沿灰线里边切出基槽的轮廓线。
c)开挖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0mm为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
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d)开挖浅管沟与浅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基槽侧壁不切直修平。
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0㎜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e)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m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
深管沟挖土时,应在基坑侧壁中间留出宽度800mm左右的倒土台。
f)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g)基坑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
1.5.2.4 明沟降、排水a)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当基坑开挖深度不很大,基坑涌水量不大时,可采取明沟、集水井方法排水。
即在基坑(槽)四周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使基坑渗出的地下水通过排水明沟汇集于集水井内,然后用水泵将其排出基坑外。
b)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
1.5.2.5 修整边坡a)边坡应随挖随修整,每3m左右修一次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
b)在开挖坑、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基坑侧壁的稳定。
当土质良好时,抛于坑、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1.0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
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1.5.2.6 清底在挖至坑槽底设计标高500m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0mm水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0mm处每隔2~3m,在基槽侧壁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
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0m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
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基槽侧壁,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1.5.2.7验收a)基坑挖完后应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鉴定验槽,核对地质资料,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要求是否相符合,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扰动现象。
b)一般用表面检查验槽法,必要时采用钎探检查(钎探方法见附录A)、或洛阳铲探检查,经检查合格,填写基坑槽验收、隐蔽工程记录,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经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返修,并重新验收。
1.5.3 季节性施工要求1.5.3.1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层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撑情况,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1.5.3.2 冬期施工时,应采用有效的保温措施防止基底土冻结。
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1.5.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
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
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1.6 质量控制1.6.1 主控项目开挖标高、长度、宽度、边坡的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1—3的规定。
1.6.2 一般项目土方开挖的表面平整度、基底土性应符合表1—3的规定。
1.6.3 其他质量控制要求1.6.3.1 根据规划红线或建筑物方格网,按设计总平面图复核建筑物质定位桩。
可采用经纬仪及标准卷尺进行检查校对,按设计基础平面图对基坑、槽的灰线进行轴线和几何尺寸的复核,并检查方向是否符合图纸的朝向。
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离建筑物的距离一般应大于两倍的挖土深度;水准点标高可引测在已建成的沉降已稳定的建筑物上,或在建筑物稍远的地方设置水准点并妥加保护。
挖土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复测,制桩位置和水准点标高。
1.6.3.2 挖土必须做好地表水和坑内排水、地面截水和地面降水,地下水位应保持低于开挖面500mm以下。
1.6.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如个别地方发生超挖,应首先将松动部分清除,然后妥善处理:超挖深度小于100mm时采用原状土回填并夯实;超挖深度再大时其处理方案应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批准。
1.7 产品防护1.7.1 挖至基底后应立即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不得长时间暴露(否则槽底要预留适当厚度的保护土层)。
1.7.2 挖土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定位桩、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
并定期检查复核其正确性。
1.7.3 土方开挖较深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
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1.7.4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1.8 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控制措施1.8.1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1.8.1.1 现场施工时对扬尘应有控制措施。
施工道路应设专人洒水,堆土应覆盖,并应遵守当地防粉尘的有关规定。
1.8.1.2 运土车辆应有人清扫,工地出口应设冲洗池,防止车辆带泥土污染道路,运土车辆应覆盖,防止遗撒。
1.8.2 危险源控制措施1.8.2.1 坑、槽边应有临边防护措施。
应设防护栏进行封闭。
危险处,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在靠近建筑物、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及行人过路处开挖槽、沟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1.8.2.2 坑(槽)沟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不得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1.8.2.3 施工时应有基坑(槽)壁坍塌控制措施:1.8.2.3.1严格按照土质和深度情况进行放坡,放坡系数按施工方案执行。
1.8.2.3.2 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基坑侧壁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应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1.8.2.3.3 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
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