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产品安标申办过程
如何办理产品安标

国家MA标志、Ex系列标志认证、LA劳安标志认证办理详解虽然办理MA、防爆、LA证书在网上、网站上都有一些介绍,但是当逐条认真的办起来,还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办理过程,假如你有这方面需求,通过介绍可以帮助你更加方便、快捷、不走弯路的办理好证书。
首先介绍MA\防爆等办理流程。
第一步,当然是搞清楚在哪里办理了,这个办理的国家网站是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地址在北京,你去也可以,在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沟路5号煤科总院内。
第一步,在你的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由该产品的经营项目,如果没有就去当地工商大厅去增加项目吧,其次要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需要土地证明、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等等,这些都是安标资料必备的额基本条件。
然后在满足基本要求,再搜索出安标中心的网址,申请成为正式会员,待通过以后,你就拥有了一个用户名和一个密码,这个用户名就是你企业的会员号,十分重要,要记好。
登录你的会员号,按照提示,填表,开始申请你的产品安标。
一般来说,都是首次新品申请。
首先,是申请申办,网站有明确提示,然后打印下载一份有效期为五年的申办合同,改好你单位的章,邮寄到安标中心,你去北京送也行。
自己跑腿,一切都办的快一点,但是一般这个没必要,以后的跑腿事多着呢。
签订合同之后,第一道坎,技术。
按照网上程序,你需要编写设计说明书、主要图纸(总图、关键图比如电气原理图)、受控件明细表(分为BCD三个等级,B级的受控件是需要有安标证书的,比如矿灯使用的电缆线,这些一旦备案,是不允许随便更改的,要更改只能按程序再次申请,检验,比较麻烦),企业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定稿之后,还要转换为PDF格式,在上传,等待审核。
大概就是这些项目,这写都很重要,一环套一环的。
如果技术资料不过关,仅仅有一些有能力加工的产品,那么你只能想办法了。
你聘请个工程师也可以,找懂技术的熟人也可以,哪怕自己在网上编的都过了也可以。
说说难点,图纸你的首先找成型产品,用卡尺、铅笔画成基本蓝图,然后用CAD做成标准图,其次,如果东西复杂,设计到几十个上百个零件,或是多种型号,都要一张张画出来,当然总图、关键图是最主要要,需要先画。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矿用产品作为一类特殊的产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在产品上做出明显的安全标志,以保障消费者安全。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办程序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条件:只有在申请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才能获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1、必须具有矿用产品的生产资质;2、必须具有相关的产品检测报告和质量管理体系;3、必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4、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材料:1、企业专用章或公章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4、矿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5、产品规格书原件或复印件;6、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品标准;7、产品的包装、标签等物料及设计方案;8、申请人提供的其他必备材料。
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流程:1、申请企业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2、由基础建设领域主管部门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递交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发放机构;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发放机构受理后,开展初审,对企业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4、初审合格后,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发放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检测;5、专家通过现场考察和检测,对申请企业的各项条件进行评价,如评价符合标准,将会颁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批证书》。
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应用的规定: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应粘贴在产品上,具有明显的标志和标识;2、禁止非授权企业使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必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4、如发现企业存在虚假材料或标识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将取消该企业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资格。
总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办程序较为繁琐,但对于消费者安全性目的非常重大。
企业在申请过程中,一定要理清申请条件,准确提供申请材料,以免拖延申请时间和增加不必要的范围。
同时,企业在获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必须遵守相应的标识使用规定,定期复查并更新标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质量和成为合格矿用产品生产企业。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

目录
矿用安标申办程序 矿用安标申请细则 矿用安标技术审查、产品检验 矿用安标现场评审 矿用安标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 矿用安标监督管理及申、投诉处理 矿用安标网上申请
矿用安标申办程序
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必须取得安标方可在矿 山使用。
安全标志:包括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 安全标志标识:表明矿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 矿山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专用标识,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的图形和数字代码组成。 安全标志有效期: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中自终审合格之 日起5年
抽样产品
1、达到《产品检验类型及相关要求》。 2、抽样工作应严格执行《矿用产品安全标识抽送 样规范》。
2、随同检验产品,应附产品自检报告。
3、检验前,首先核对样品与审查备案技术文件一 致性。 4、检验过程中,不允许受检单位调整样品结构和 技术参数。
3、样品应标识产品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 生产单位、生产日期)
变更申请应提交的资料
持证人工商注册信 息、生产条件变更
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变更申请书》;2.变更 相关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产品技术文件变更
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 更申请书》;2.变更后的 相关技术文件。
3、产品申办说明,阐 明产品的结构、工作原 理、功能、组成配置 。
4、产品的技术文件,包 括产品依据标准、图纸、 使用说明书、主要零 (元)部件及重要原材 料明细表等 。
1、有营业执照并直接 生产所申请的产品。
2、有与生产矿用产品 相适应的注册资本、生 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 和技术能力。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 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 要求。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办指南

编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办指南二〇一四年七月目录1 变更程序2申请3初审与受理4 变更评估5技术审查6现场评审7产品检验8终审、换发安全标志证书1变更程序变更程序:指安全标志有效期内,持证人的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或产品技术文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安全标志时所执行的程序。
产品变更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流程图工商注册信息变更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流程图2申请安全标志有效期内,持证人产品技术文件发生变更的通过安标国家中心网站()企业会员区网上申办平台的产品变更平台申报;安全标志持证人的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金,生产单位的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以及生产条件发生变更的,通过安标国家中心网站()企业会员区网上申办平台的企业备案信息变更平台申报。
3初审与受理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变更评估(1)对持证人工商注册信息变更的,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对需安排现场评审进一步核实的,在现场评审确认变更符合安全标志有关管理规定后,换发安全标志证书。
(2)对产品技术文件发生变更的,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对变更内容的审查、评估,确定变更产品应进行的审核环节。
5技术审查对需进行技术审查的,按技术审查程序要求进行,技术审查内容原则上仅针对变更的部分。
6现场评审对需进行现场评审的,按现场评审程序要求进行。
7产品检验对需进行检验的,按检验程序要求进行,检验项目原则上仅涉及变更的部分。
8终审、换发安全标志证书安标国家中心在收到相关报告后,对变更产品进行终审,合格的进行技术文件重新备案或换发安全标志证书,换发证书时,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附件A:变更申请应提交的材料A1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变更需提交的材料A1.1持证人或生产单位名称变更①变更申请书(封面填写更名后的企业名称);②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所辖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加盖工商档案查询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使用);④承诺函(生产地址无变更时提交)。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网上申请指南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网上申请指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国家安全监管机构为保障矿工安全而推出的标志,被广泛应用于各个矿种和矿山。
由于标志的重要性,使用者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标志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为方便使用者申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推出网上申请指南,使流程更加简化和高效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网上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流程1.网站注册。
在申请之前,首先需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填写个人或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应证件。
2.填写申请表。
登录网站后,根据提示进入申请页面,选择申请用途(生产、检测或销售),填写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等基本信息。
3.上传资料。
申请人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资质证明、有关规定的检测报告、营业执照等。
另外,需提供近期照片和授权书,以确认申请人身份和权利。
4.审核与支付。
网站收到申请后,将进行资格审核和标志设计定制,并在5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标志示意图和费用清单。
申请人需根据费用清单支付相关费用,方可获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证书。
5.领取标志。
网站审核通过后,会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证书寄送到申请人的地址,申请人需查收后进行确认。
二、注意事项1.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申请表和上传的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申请人需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如名称、型号、规格等,以确保标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申请人需按要求上传所有必要证明文件,如产品资质证明、检测报告和相关认证证书等。
4.申请人需遵守网站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如保护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等,确保自身合法性和权利。
5.申请人需在网站指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支付程序,以免耽误申请进度和领取时间。
三、总结随着国家煤矿安全规定和标准的不断升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和管理被越来越重视。
通过网上申请,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流程更加便捷和高效,进一步保障了煤矿安全和矿工健康。
申请时需注意各个步骤和注意事项,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网上申请指南

编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网上申请指南二○一○年四月目录1 关于网上申请的几点说明2 网上产品申请3 网上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4 网上申请操作注意事项5 关于《网上申请操作指南》的介绍1 关于网上申请的几点说明1.1要求为方便申请单位申办安全标志,提高安全标志申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安标国家中心已开通网上远程申办平台,受理安全标志申请。
凡首次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安全标志产品的企业均需通过安标国家中心()提交申请。
(1)首次申请:对首次申办安全标志产品提出的申请。
(2)延续申请:对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安全标志的产品提出的申请。
(3)产品变更申请: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其有效期,产品结构或技术文件(指审查备案的标准、图纸、产品主要零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说明书等)发生变化提出的申请。
对于从未进行过安全标志申请的企业,应先进行会员注册,取得和密码后方可进行产品申请。
1.2会员注册1.2.1点击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进入安标国家中心,在首页左上角会员登陆界面点击【注册】进入。
如下图所示:1.2.2会员注册流程见下图1.2.3安标国家中心收到企业注册信息后,在5个工作日给出审核结论。
企业可用临时账号和密码直接进入网上申办平台查看审核结论,合格的可继续进行产品申请,不合格的进行整改。
1.2.4企业注册成功后,可利用临时账号和密码进行产品的首次申请,合格后,安标国家中心将配发正式和密码。
1.3 和密码的再次获取企业不慎遗忘或丢失了账号和密码,申办企业应出具情况说明的公函,寄至安标国家中心综合部,收到公函后,我中心将通知安标联系人。
(如果企业安标联系人有变更,请在公函中写明新联系人的、联系方式)2 网上产品申请2.1 进入安标国家中心,在首页左上角会员登陆界面输入企业的、密码和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进入企业会员区,如下图:2.2 点击导航栏中的网上申办平台,进入申办平台主界面,如下图:2.3根据产品申办类型,点击相应的窗口进行产品申请。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常见问题(安标办公室)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常见问题(安标办公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常见问题一、初审受理相关【问题1】:获证生产单位如何更换安全标志证书?答:请进入安标国家中心网站,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办指南》,可了解变更程序及相关要求。
【问题2】:我厂生产监测监控系统,需要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答:150万元(人民币)。
【问题3】:外壳为钢制壳体,内部为铜制管束组成的空气冷却器是否需要申办安全标志?答:外壳为钢制壳体,内部为铜制管束组成的空气冷却器无重要安全点,且无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明确列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暂不办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问题4】:煤层瓦斯压力测定仪是否需要申办安全标志?答:瓦斯压力测定仪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时,通常是从围岩巷道(石门或围岩钻场)向煤层打孔径为50~75mm的钻孔,孔中放测压管,将钻孔密封后,用压力表直接进行煤层瓦斯压力测定。
由于其构成简单(主要为压力表、测压管、连接设备、注浆泵、封孔材料等),组成设备为机械类产品,无过多安全点,且测试结果受施工工艺、测试地点的选取等的影响,目前未被明确纳入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暂无需办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但如果瓦斯压力测定仪采用电气设备,实现瓦斯压力的自动测定和记录,由于涉及防爆安全相关问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才能在煤矿使用。
【问题5】:哪类降尘装置不需要申办安全标志?答:由各种机械阀、喷头及水泵等机械产品组成的降尘装置,组成简单,无过多安全点,暂不需要申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问题6】:电缆修补片(或称工业创可贴)是否需要申办安全标志?答:电缆修补片是用以修复电缆及电缆护套破损的材料,因该类产品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其修补质量与现场施工及操作水平密切相关,电缆修复后的密封与绝缘性能无法检验验证,产品也未明确列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暂不办理安全标志。
二、技术审查相关【问题1】: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技术审查?答:申请单位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的规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经安标国家中心综合部正式受理后方可进行技术审查。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初审相关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安全标志申请。
第三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类型分为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
(一)首次申请。
申请人对其所生产的产品首次申办安全标志时提出的申请。
(二)变更申请。
安全标志在有效期内,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或产品技术文件等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安全标志提出的申请。
(三)延续申请。
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提出的申请。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营业执照并直接生产所申请的产品。
(二)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能力。
(三)具备所申办产品一个及以上主要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成品组装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的其他生产设备。
(四)具有满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的设备与条件。
(五)有满足要求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
(六)其他有关条件。
第五条申请安全标志的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应保证安全性能,经过必要的安全评估、论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四)有供审核和检验所需的样品。
第六条申请人申请产品安全标志时应做出以下承诺:(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相关规定,承担违法违规的相关责任。
(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担因侵权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提供的检验样品为申请人生产,承担由于提交虚假信息及产品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积极配合安全标志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检验相关工作, 自觉接受安全标志监督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分为: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程序(以下简称首次申办程序)、变更安全标志申办程序(以下简称变更程序)、延续安全标志申办程序(以下简称延续程序)。
一、首次申办程序产品首次申办安全标志时,执行本程序。
1.申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初审、受理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与申请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产品组织实施技术审查,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4.现场评审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能力、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5.终审、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安标国家中心对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和现场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合格的,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使用安全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不合格的终止申办。
6.监督检查安标国家中心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大对重点产品监督检查频次。
[附注]1.对于申请产品属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需进行工业性试验的新产品,其安全标志申办,可在产品安全性能技术审查和安全性能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发放附有产品生产编号的安全标志证书,准许该编号产品使用安全标志标识。
2.对申请产品与申请人所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产品属同一管理单元的,原则上只进行产品的差异性技术审查、检验或评审,证书有效期与所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有效期相同。
3.对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完成后才能进行性能参数检验的大型设备,其安全标志申办,可在技术审查、必要的检验室检验和现场评审合格的基础上,发放附有产品生产编号的安全标志证书,供现场安装使用。
待完成现场安装并经性能检验合格后,换发具有有效期的安全标志证书。
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程序流程图安标国家中心完成检验机构完成申请人完成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二、变更程序安全标志有效期内的产品,其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的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或技术文件等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安全标志时,执行本程序。
1.申请持证人应向安标国家中心提交变更产品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初审、受理安标国家中心对持证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对变更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申办方案,与持证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对需进行技术审查的,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与变更相关的差异性技术审查。
4.现场评审对需进行现场评审的,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5.产品检验对需进行检验的产品,安标国家中心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与变更相关的差异性检验。
6.终审、变更安全标志证书安标国家中心对技术审查、产品检验或现场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合格的,换发安全标志证书,证书有效期不变;不合格的终止申办。
[附注]产品取得安全标志后,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被修订、代替且修订内容涉及重要安全性能时,安标国家中心制定贯标方案并组织实施。
变更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流程图安标国家中心完成检验机构完成持证人完成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三、延续程序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其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且产品技术文件未发生变化的,执行本程序。
1.申请持证人应在其产品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前3~6个月,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延续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初审、受理安标国家中心对持证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与持证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安标国家中心对产品采用或主要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4.现场评审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延续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现场评审。
5.延续检验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对申请延续产品进行抽样,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大型设备因故不能按时完成抽样检验的,可先行延续安全标志,待在规定时间内具备抽样检验条件后,实施相关工作。
6.终审、延续安全标志证书安标国家中心对技术审查、现场评审和延续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合格的,换发安全标志证书,并予以公告;不合格的终止申办。
7.监督检查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监督检查。
[附注]根据产品的安全性能特点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可利用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延续安全标志的依据。
延续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流程图安标国家中心完成检验机构完成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持证人完成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初审相关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安全标志申请。
第三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类型分为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
(一)首次申请。
申请人对其所生产的产品首次申办安全标志时提出的申请。
(二)变更申请。
安全标志在有效期内,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或产品技术文件等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安全标志提出的申请。
(三)延续申请。
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提出的申请。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营业执照并直接生产所申请的产品。
(二)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能力。
(三)具备所申办产品一个及以上主要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成品组装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的其他生产设备。
(四)具有满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的设备与条件。
(五)有满足要求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
(六)其他有关条件。
第五条申请安全标志的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应保证安全性能,经过必要的安全评估、论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四)有供审核和检验所需的样品。
第六条申请人申请产品安全标志时应做出以下承诺:(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相关规定,承担违法违规的相关责任。
(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担因侵权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提供的检验样品为申请人生产,承担由于提交虚假信息及产品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积极配合安全标志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检验相关工作, 自觉接受安全标志监督检查。
(五)严格按照通过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产品的生产,正确加施产品安全标志标识,承担因不严格执行技术文件或擅自变更技术文件引发的相关责任。
(六)持续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因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缺陷引发事故带来的相关责任。
(七)承担安全标志申办及监督管理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申请产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未纳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产品。
(二)被最终裁定或判决属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被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已被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立案的产品。
(三)被暂停安全标志的产品。
(四)其他不予受理的产品。
第三章申请材料第八条首次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含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申请产品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非法人的还应提交所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申办说明,阐明产品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组成配置(防爆单元、安全制动单元、非金属材料、轻合金材料等)。
(四)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依据标准、图纸、使用说明书、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
(五)满足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要求的自评估报告。
(六)申请产品与已取得安全标志产品属同系列的,应提交差异性说明文件。
申请人非首次申办产品安全标志,且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再次申请产品安全标志时可不必提交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九条变更申请应根据变更内容提交下列材料:(一)持证人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变更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2.变更相关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产品技术文件变更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2.变更后的相关技术文件。
第十条延续申请应提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延续申请书》。
第十一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第十二条提交的产品技术文件基本要求:(一)产品标准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应有明确的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可直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可根据相关标准编制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1.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时,选用的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1)标准规定的产品使用条件适合矿山实际工况;(2)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包含该类产品的通用安全标准;(3)标准规定的产品性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关于设备安全使用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在满足强制性规定的条件下,属安全技术要求严酷的标准。
2.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需确定具体结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或某些参数超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申请人可制定产品技术条件,作为所执行标准的必要补充。
3.无可直接选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申请人需提交产品企业标准。
(二)产品图纸1.提交的产品图纸种类(1)矿用隔爆型电气产品应提交反映产品隔爆结构的全部图纸及电气原理图;本质安全型产品提交涉及本安性能的全部图纸、电气原理图、PCB板图;其他电气产品应提交产品总图、电气原理图、外壳结构图及保护装置图纸等。
(2)机械类及其他产品提交产品总图和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的图纸。
复杂产品还应提交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制动系统图等。
(3)系统或装置类产品提交构成框图及组成部件的相关图纸。
2.产品图纸的基本要求产品图纸应充分反映产品的组成、结构,符合GB/T 4457~4460《机械制图》等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1)产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应符合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2)正确表达各部分的构成,明细表中应列出产品主要零(元)部件的型号、材质;(3)防爆电气产品的隔爆结构、隔爆参数等应符合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规定;(4)标题栏中至少有设计、审核、批准人签字。
(三)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按照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的要求编写,并满足以下要求:1.标注产品依据标准;2.明确产品用途及适用环境;3.有详细的主要部件选配须知。
对安全关联零(元)部件应列出其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安全标志编号等内容,并注明不得随意变更产品配置;对安标配套件应列出配套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并注明必须选配安全标志有效期内且与整机匹配的部件;4.有必要的安全警示性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