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心城及新城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 17733.1 地名标牌城乡YZ/T 0129 邮政普遍服务YZ/T 0067 信筒DB11/T 190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DB11/T 493.1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DB11/T 650 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DB11/1116 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public facilities on sidewalks设置于城市道路路侧带范围内直接服务于行人的设施。
包括护围栏设施(含人行道护栏、公交站安全护栏、绿化设施带护栏等)、废物箱、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含街牌、步行者导向牌、公厕指引牌、地铁指引牌、人行地道和人行天桥指引牌等)、公交车站设施(含站牌和候车亭)、邮政设施(含邮筒和邮政报刊亭)、公用电话亭、自行车存车设施(含自行车存车架、自行车存车围栏和公共自行车设施)、座椅、活动式公共厕所。
3.2 路侧带curb side strip车行道外侧路缘石的内缘与道路红线之间的范围。
路侧带一般由绿化设施带、人行道、行道树设施带组成。
3.3 人行道sidewalks路侧带上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3.4 行道树设施带street trees facilities strip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条形地带。
3.5 绿化设施带planting and facilities strip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以绿化为主的条形地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50188 — 2007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town1 总则1.0.1为了科学地编制镇规划,加强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乡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镇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镇 town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
2.0.2镇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own镇人民政府行政的地域。
2.0.3镇区 seat of government of town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发展区。
2.0.4村庄 village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2.0.5县域城镇体系 county seat town and township system of county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系的城、镇(乡)群体。
2.0.6镇域镇村体系 town and village system of town镇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中有机联系的镇区和村庄群体。
2.0.7中心镇 key town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各分区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发挥中心作用的镇。
2.0.8一般镇 common town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中心镇以外的镇。
2.0.9中心村 key village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村。
basic-level village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外的村。
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3.1 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1、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2、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3、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4、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门楼牌编码规则

门(楼)牌编码规则为科学编制门(楼)牌号码,使之规范化、系列化、层次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门(楼)牌编码规则。
一、城镇门牌编号规则(一)确定门牌编码的起点1.无延伸的街(路)巷,门牌编号顺序依照街(路)巷走向确定:东西走向的,由东向西编号;南北走向的,由南向北编号;东北西南走向的,由东北向西南编号;东南西北走向的,由东南向西北编号。
2.由城镇内向郊外延伸的新建街(路)巷,由城镇内向郊外编号;主要街(路)巷两侧延伸的新建街(路)巷,以主要街(路)巷为起点编号。
3.只有一个出入口的街(路)巷,以入口处为起点编号;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交汇处的房屋,按主要街(路)巷名称编号。
4.环形街(路)巷,按照县(市、区)地名主管部门对环形街(路)巷命名方向编号。
5.分段命名的街(路)巷,以段的名称单独编号。
(二)实行单、双号分编单、双分编是最基本、最普遍、最常用的编码方式。
其方位选择通常采用我国古代阴阳相关命名地名的方法,即偏西、偏北为阴,编单号;偏东、偏南为阳,编双号。
如东西走向的街道,北侧编单号,南侧编双号。
南北走向的街道,西侧编单号,东侧编双号。
杜绝单双号混编、重号、无序跳号和使用其他街(路)巷门牌号的现象。
(三)预留空号对道路两侧有空地待建设的,应根据街道两侧的规划设计和街道的功能预留空号。
商业街一般按4-5米预留一个空号;以交通为主的街道应根据道路两侧机关、单位、商家的建设规划和分布情况预留空号。
未预留空号又增开新门的,在现有门牌号下按顺序编附号。
(四)流水号的编制流水号一般用于特殊地段或特殊情况下的门牌编码。
如城镇中沿江边、河边的道路,只有一侧有房屋建筑的,可用流水号编制门牌。
以附号编制的门牌,一般也使用流水号。
(五)附号的编制附号是某一门牌号码(主号)的延续和补充,是门牌编码中一种特殊的处理方式。
一般使用在:临街仅有少数住户的居民小院,院门口编主号,院内各家编附号;城区内某单位破墙开店,而门牌号码已用完,可依据该单位的门牌号(主号)编制附号;死胡同内仅有少量居民住户的,可在胡同口编主号,胡同内编附号。
地名的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

⑴1976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总局制定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该《拼写法》规定: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自然村镇名称不区分专名和通名;地名的头一个字母大写,地名分写为几段的,每段的头一个字母都大写等。
⑸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地名管理条例》,这是中国地名管理史上第一个关于地名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标志着我国地名工作开始真正迈向法制化的轨道。该《条例》明确指出,“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⑹1987年3月,国家语委、中地委、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国语字[1987]第9号)。《若干规定》再次强调,“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我国地名,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等。
⑺1996年1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发布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159¬-1996)。该《国家标准》规定,“汉语地名按照中国地名委员会文件(84)中地字第17号《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的规定拼写。”这一问题,首次被列入国家标准。
那么到了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为何中国地名在对外时必须采用汉语拼音拼写而不能使用英文字母呢?此事从何谈起呢?要搞清这一事情的原委,还需追根溯源到1978年。在当年8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国家测绘总局、中国地名委员会等四家单位在给国务院《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中可以清楚了解到,一是“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周恩来总理关于汉语拼音方案‘可以在对外文件、书报中音译中国人名、地名’的指示,……。”二是“1977年8月,我国派代表团参加了在雅典举行的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会上通过了我国提出的关于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的提案”。这一报告于当年9月28日得到了国务院批转(国发[1978]192号)。《批转》郑重指出,“改用汉语拼音字母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是消除我国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拼写方面长期存在混乱现象的重要举措,望各部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路牌指路牌标准城乡尺寸安装

宿迁市华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提供路牌国家标准(一)路名牌简介标示道路名称的地名标牌,由预埋件、立杆、连接件和牌面等组成。
主要标示道路名称、门牌号、方向指示等内容,门牌号为路名牌所在路段门牌起讫号。
(二)类型和尺寸1、路名牌版面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蓝底白字或绿底白字,下部为白底黑字;上方绿底或蓝底面积占牌面总高度2/3,下方白底面积占牌面总高度1/3。
2、(主干道)路名牌牌面宽度为1500mm、高度为450mm、厚度为43mm,总高度3000 mm。
标示本条道路相关内容的路名牌。
路名牌版上部尺寸为300mm,用于标示汉字路名、汉字方向指示;下部尺寸为150mm,用于标示相应的字母。
3、(次干道)路名牌牌面宽度为1200mm、高度为360mm、厚度为43mm,总高度2500 mm。
标示本条道路相关内容的路名牌。
路名牌版上部尺寸为240mm,用于标示汉字路名、汉字方向指示;下部尺寸为120mm,用于标示相应的字母。
(三)颜色和字体1、路名牌上部路名、方向汉字为蓝底或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为Arial 体。
2、路名牌下部路名、方向字母为白底黑字,字体为 Arial 体。
3、根据民政部相关规定:绿色为南北走向,蓝色为东西走向。
4、字体要求(注:字体高度单位:mm)(四)路名牌材料和性能1、路名牌牌面的材料应平整,平整度应不大于3mm/m。
2、牌面应具备足够的抗冲击性,10kg〃cm冲击强度下不破损。
3、路名牌连接件的材料应有一定的强度,必须能传递牌面不小于115kg每平方米的风载。
4、路名牌牌面为铝型材框架,外贴1.2mm镀锌板或铝板和国产反光膜(通明)质保5年。
(五)路名牌立杆的材料1、立杆颜色:银灰色;2、立杆尺寸:主干道单根直径89热度锌管,牌面底部距地2550mm;次干道单根直径76热度锌管,牌面底部距地2140mm;3、热镀锌厚度不小于55um。
语言规范标准与社会使用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 为规范的总和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是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组成 部分,或政策法规向应用领域的延伸;有的政策
法规同时也是规范标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 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 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GB17733.1-1999) (1999年4月1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 施)
—— 地名标志牌使用的汉字按照国家确定的规范汉字 ——汉字下面标注汉语拼音,汉语拼音的拼写方法按照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 的规定拼写 ——地名汉字下面不得用英文标注
●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中国地名的罗 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22 通用规范汉字表
2013 国务院
【说明】表中文改会指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全国人大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语委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委指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
计量局指国家标准计量局,质监局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委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语言的规范标准与社会使用举隅 之一、“ ”字规范吗?双口“吕”对吗?
毛泽东 Mao Tse-Tung 蔣介石 Chiang Kai-shek
北京 Peking 天津 Tientsin
某学术译作因不了解威妥玛拼音,出现错误: 夏济安(T.A.Hsia)——赫萨 夏晋麟(HsiaChinglin)——林海青
另部译作,将西方人拼写的孟子Mencius,译成了一个 古希腊式的名字:门修斯
1.前言:语言文字的规范与应用

某学术译作因不了解威妥玛拼音,出现错误:
台湾大学原外文系主任、知名文学家夏济安(T.A.Hsia)——赫萨 民国时期外交关系学者夏晋麟(HsiaChinglin)——林海青
另部译作,将西方人拼写的孟子Mencius,译成了 一个古希腊式的名字:门修斯
周有光 题《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语文规范化是语文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标准,本身合于准则,可供比较核对的事物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 而制定的指导原则和行动准则
●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 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是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 组成部分,是政策法规向应用领域的延伸
●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批转国
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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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
的通知
• 副食——付食 • 鳜鱼——桂鱼 • 豇豆——江豆 • 辣椒——辣茭 • 陷阱——陷井
之八、笔画多的就是传统用字? ——由简转繁不能凭想象逆推
“裏”和“里”
是繁简字关系吗?
5.2.5 “零”和“〇” 阿拉伯数字“0”有“零”和“〇”两种汉字书写形式。
一个数字用作计量时,其中“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零” 示例:“3052(个)”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三千零五十二”
(不写为“三千〇五十二”)
用作编号时,“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〇” 示例: “公元2012(年)”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二〇一二”
之十一、接近一甲,不到一甲——文化 的交流与语言的吸收
普通话水平测试朗读【作品19号】
关于人名、地名的拼写规范问题

关于人名、地名的拼写规范问题《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年来,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作为拼写我国人名、地名的国家和国际标准,为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文字中正确、方便地转写提供了便利,提高了我国人名、地名拼写的标准化程度,在对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年来我国人名、地名拼写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现象,主要表现在:(一)在国际体育比赛等对外交流活动中中国人名采用的是名在前、姓在后的拼写法,而且大小写、缩写等书写形式也比较混乱。
比如,“张大山”一名就有DASHANZHANG,D.S.ZHANG,DSZHANG,DSZhang等拼法。
(二)上海、深圳、杭州、郑州等城市全部或部分将街、路名称牌中的专名用汉语拼音拼写街、路、巷等通名及其附加成分东、西、南、北、中、内、外等改用英文译写,如:环城西路HuanchengRd.(W.);甚至一些专名也用英文译写,如:西藏中路C.TribetRoad,世纪大道CenturyStreet。
北京等相当一部分城市在道路交通指示牌中用英文译写街、路、巷、桥等通名。
翻译后的地名,如:西单北大街N.XIDANSt,天坛北路N.TempleofHeavenRd,西三环北路W.3rdRingRd.N.,白石新桥BAISHIXINBridge,采用的是英文命名方式,与中文名称大相径庭。
近期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公众选出的身边常出现的不规范使用汉语的现象中,“道路交通指示牌滥用英文”“街道标牌用英文不用汉语拼音”分列前二、三位。
上述现象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国际规范标准的要求。
197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规定:汉语姓名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杨/立,杨/卫民)。
1996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也作出明确规定并给出示例,如:LiHua(李华),WangJianguo(王建国)。
1977年8月,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了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