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转股

净资产转股
净资产转股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一直觉得净资产折股比例不是个技术问题,只要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找个整数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很多人会问到这个问题,怎样去跟人家解释呢,后来仔细想想或许还有一些并不能称之为思路的思路。

一、净资产折股的基本原则

1、折股之后股份数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基础折算。不能采取评估值,不然不能连续计算业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2、折股比例在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之后可以低于1:1的比例,而在此之前就是股本等于净资产,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将净资产不足一元的部分计入了资本公积,结果股份公司的股本往往就是犬牙交错什么样子的都有。

3、最低折股比例国有资产有65%下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至于非国有资本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还会参照65%的比例,实务中一般不会低于70%。现在知道的案例中,浙江万马是1.62:1的比例折股的,换算为百分比为61%(2.4亿净资产折股1.5亿)。

4、注意折股股份数不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即主板不低于3000万股,创业板不低于2000万股。

二、小股本的一些好处

很多企业都存在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数亿元的净资产,比如3亿,但是我的股本不想要那么大,比如就要一亿可以吗?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不过股本小确实还是有一些好处,当然这些好处并非是指导折股比例的原则,只是开阔下思路吧。

1、股本小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每股收益。这对于公司形象是一个很好的提升,毕竟很多时候投资者只关注你的每股收益而不关注股本大小;当然,会里有时候也会质疑你把股本做小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比如有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就有过这样的想法,想折的股份尽量低一些,、结果当地外资管理部门觉得有问题,后来还是1:1折股了。但是个人觉得,只要折合注册资本不大于净资产,不存在虚增注册资本的问题,在法律上应该不存在障碍,但的确是粉饰了每股收益率呢。另外,一定要注意一点,公司募集资金额仅与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和市盈率有关而与股本大笑无关,这是最基本的数学问题,千万不要犯低级错误。

2、股本小以后可以少提盈余公积。公司法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如果你的股本小那么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也会少的。比如股本一个亿和两个亿,盈余公积的差额还是很大的,当然提取盈余公积金对于公司并没有什么坏处,公司也不会为了规避这个而故意做小股本。

3、股本小还可以少缴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净资产折股时资本公积是不需缴税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需要缴税的,因而如果股本很小那么股本与原注册资本以及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就会小,那么缴纳的所得税就会相应减少。举例,如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

资本公积1000万、盈余公积2000万、未分配利润3000万,总资产7000万。如果折股为7000万股,那么缴税金额为(7000-1000-1000)*20%;如果折股为5000万股呢,则是(5000-1000-1000)*20%。【经一凡的指点,觉得这个讨论是有问题的,如果部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公积可以不用交税,那么下次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是否要交税呢。如果不交,岂不是也是漏税了?】

4、为上市之后股份分配预留空间。上市公司每年都面临股本分红的压力,而分红的方式不外乎现金分红和送股两种。现金分红会减少企业的资金积累,而且现金分红一般较少,投资者(股东)一般也不会过分关注现金分红;采取送股的方式可以公司的利润以股权的形式留在公司,公司将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扩大再生产;而且采取高比例送股的公司,往往会给投资者留下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良好印象,其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往往更优秀。高送配方案在牛市里往往能走出填权行情,高送配的股票摊低了股票的价格,加大了散户的参与积极性,加大股票的流动性,而且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最好的分红方案就是送股。另外,如果以后公司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想增资扩股,那么股本小也会比较方便。

5、股本小公司更有主动权。多出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进入资产负债表,公司可以在上市后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更为合适的时机进行增股,享有更充分的主动权。

三、净资产折股直接弥补出资不实是否合理

举例: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00万,但是股东实际只缴纳了500万。2010年整体变更时,经审计净资产为2000万,全部折为股本2000万股。请问,能不能认为整体变更后,净资产折股已经弥补了历史上的出资不足情形?

普遍的观点是不能因此弥补了历史上出资不足的瑕疵,原因主要在于:1、净资产2000万,折股2000万,并没有以低的折扣比例弥补;2、出资不实必须予以处理,需要补缴差额出资,一般用现金方式补足,在报告期前。3、因为账面净资产反映的是历史成本,历史上的出资行为一定要规范,做实资本。

同意这样的观点,可以这样分析:公司净资产无非就是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你其他科目都是没有问题的,而注册资本一项始终是少了500万,所以要先不足再折股,必然这五百万亏空会永远都会存在。

还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公司在净资产转增股本时为了赶上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的末班车而转增过猛,最后改制基准日经审计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那么往后顺延改制基本日等公司盈利弥补这个窟窿之后再整体变更是否可行,当时给出的方案是可以尝试。原因很简单,这与上个案例最大的不同就是这种情况公司是用收益将亏空补齐了。

四、净资产折股与公司法169条

根据《公司法》96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而我们一般操作是“净资产折合多少股,剩余多少计入资本公积”;但根据《公司法》169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

分之二十五”。

首先要明确,这个问题是现实存在的,并且这也的确是个问题,一般会在江浙工商局会被问到,因为他们上市活动活跃人家工作人员也热爱学习。其他地方的工商局不问并不代表就对这个问题很明白,或许很多情况是根本就不知道,至于这个问题该怎样理解的,个人认为证监会独创的整体变更方式与公司法169条是冲突的,不过大家都这么做了,公司法也就没人理会了,不能怪人家工商局烦,而是现实的悲哀。

当然,变更还要根据会里的要求去做而工商局又问你这个问题怎么办,大家想出了一个解释的理由:整体变更和公积金转增资本是两回事。整体变更是新的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必不适用公司法中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公积金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公积金转增只适用于同一制度下的公司(例如有限或者股份),并不适用于公司制度转换。另外一种解释是:你看我们本来就没有一比一折股,股本以外的那部分就是盈余公积的25%,当然这纯粹就是忽悠工商局。

五、净资产折股的合理性探讨

1、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公司是中国的特色,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满足业绩连续计算的规定更是中国的特色,而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是否真的合理呢?如果净资产存在水分,是否整体变更之后的股份公司就会存在出资不实的风险呢?

2、比如,经审计净资产中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甚至可能是短时间内飙升,那么这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充足情况就会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有着很大的关系;再比如存货,如果在整体变更之后存货价格急剧下降,甚至连公司实现的盈利都不能弥补这个窟窿的话,是不是需要计提跌价准备来减资呢?

3、我们实行法定资本制,对于注册资本充足性问题一直看的很严,但是对于整体变更时的处理总觉得不够严谨。虽然现在一般会打折折股并且拟上市公司的超强盈利能力会掩盖这些问题,但是从问题研究的角度来看,还是值得考量。

附:公积金的小贴士

1、资本公积金:是指公司由投入资本本身所引起的各种增值,这种增值一般不是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等。

2、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指公司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转增注册资本(或股本)、分派现金股利。依据公积金的提取是否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将盈余公积金分为两种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就是《公司法》中所指的法定公积金。(前者为会计术语,后者为法律用语)

3、公司法对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的规定有所区别:(1)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有亏损的,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补亏。(2)法定公积金可

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资本公积不得弥补亏损。

4、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均可转增资本,但有所区别:(1)法定公积金转资本受到《公司法》严格约束。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任意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不受《公司法》的约束,只要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便可进行。(2)资本公积金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分为可转增项目和不可转增项目。可转增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等;另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注册资本的资本公积金,包括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股权投资准备等,在未实现企业现金流入前,不得用于转增注册资本,否则会造成资本虚增。

2017年妖股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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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工程设计与项甲级》两项资质。而行业内,同时拥有两项资质的企业仅27家,资质具备一定稀缺性。 四川双马 妖术:逆势疯涨为哪般?一切皆因股权转让! 8月,四川双马原控股股东拉法基及关联股东以亿元转让所持有的四川双马%股权。知名产业经营和投资人林栋梁控制的实体企业作为收购人,国际知名机构IDG资本作为收购方一致行动人,北京和谐恒源以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消息发布后,这匹“人造黑马”开始苏醒,股价从元一路飙涨至11月3日最高价42元,阶段涨幅高达5倍! 四川双马的凌厉走势,在A股刮起了一阵“股权转让”妖风。诸如顾地科技,大连电瓷,银鸽投资,英力特等均因“股转”概念收获翻倍涨幅。 三江购物 妖术:阿里入股三江购物新零售概念风口起飞! “不再公布GmV数字!不再提到电子商务这个标签!”这是马云在6月召开的阿里巴巴投资者会议中发表的原话。不等市场完全消化马董事长的洗脑名言,5个月后的云栖大会中,马云又抛出“新零售”一词,再次坚定了阿里巴巴的转型决心与方向。 三江购物,光荣成为阿里巴巴拥抱线下,提出“电商+

董秘须知净资产折股计算方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税等疑难问题分析

董秘须知:净资产折股计算方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税等 疑难问题分析 一、股改净资产折股的过程 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一般包括: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即以改制基准日的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至股份公司的股本和 资本公积。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未分配利润400万元,那么公司的净资产为1000万元。此时折股存在三种方案: 1.折股100万元,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那么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可以视为是分配后重新投入公司,部分地区此时会要求自然人股东需要就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公积部分缴税;部分地区会要求在将来该部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候再缴税。 2.折股200万元,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时,超过原实收资本的100万元股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多的100万元实收资本均来自于原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一种是多的100万元实收资本是从原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按比例统一折股(2:3:4)而来。此时,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缴税情况与第1种情况一致。

3.折股1000万元,0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时自然人股东需要就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缴税。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1.缴税原因 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分出的利润)。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际上是两个行为的合并:(1)公司分配现金利润或者股利给股东(自然人在这个环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股东将获得的现金利润或股利再投资于公司。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质上应为以分配的现金再出资。 2.不适用《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 根据《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务总局就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答记者问的内容,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

高送转股中的“除权日效应”研究(一)

高送转股中的“除权日效应”研究(一) 【摘要】在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高送转”一直是资本市场上经久不衰的话题。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对深圳主板上市的公司进行了研究,以高送转股的除权日前后30个交易日为窗口,研究发现提前买入高送转的股票确实可以获得超额收益。同时对数据分成了四个阶段,研究了这种“除权日效应”是否一直存在,而且经历了怎样的变化。研究发现,除权日效应经历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呈现了不同的特征。 【关键词】高送转股;除权日;事件研究 一、引言 中国的资本市场从无到有,走过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每年上市公司的年报公布的密集期,许多高送转的股票浮出水面。高送转股指上市公司每股送股(或者转股)达到0.5股以上的股票。对高送转股的炒作,常有的说法是“利好之后就是利空”,甚至有的股票在除权日之后,股价出现了大幅的下跌。从会计理论角度来说,股票股利并不会改变投资者所占公司的股份比例。从这个角度提出疑问,本文希望通过对除权日前后的股价变动来揭示市场上对高送转股的炒作行为,是否真的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率;这种现象是否从资本市场成立之初就存在;如果可以获得超额收益率,那么操作策略是什么? 国外关于股票股利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从BallandBrown(1968)开始,他们认为股票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与公司的盈余符号(正或者负)呈现正相关关系,同时也证明了超额收益率的存在。Beaver(1968)得出的结果是:在公告期后两周内,存在着超额收益。Fama 等(1969)运用了事件研究法得出的结论认为:股票股利会提高股票的收益率,从而在市场中能够获得超额收益。国内绝大部分的研究者也都认同这个观点。吴世农等(1997)认为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盈余信息在交易中获得超常收益。俞乔和程滢(2001)得出的结论认为,股票股利是最受市场欢迎的,也同样证明了股票股利导致的股价波动确实可以带来超额收益。陆正华(2010)研究证明了在创业板中的高送转公司也可以获得超额收益。 由此可见,股票股利导致股价波动是可以带来超额收益率的,但是对于具体的股票股利中高送转的文献相对较少,而以除权日为研究事件的则更加少;同时从中国证券市场成立之初到现在,是否一直存在着超额收益的问题没有进行探讨。本文从这两点出发,希望能够对高送转的现象有一个更深的理解,从而可以指导于实际的投资活动当中。 二、研究方法和过程 本文将沿用事件研究法来研究股价变动与股票股利的关系。采用高送转股票的除权作为研究事件,以除权日前后三十天作为事件的研究窗口来分析除权对于股价变动的影响。 (一)研究方法 事件研究法需要对股票的正常收益率进行估计,那么目前对于正常收益率的估计方法有均值调整法和市场模型法。相比较而言,市场模型法是从CAPM模型中推导而来的,更加体现了市场收益率和个股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正是由于这点,就更能精确的估计出市场相对于市场的超额收益率。所以本文决定采用市场模型法来估计股票的正常收益率,从而得出超额收益率。 首先以高送转的上市公司的除权日(t=0)的前后三十天为样本时间,估计出各个上市公司的正常收益率,即:。 在实际的操作中,可以用同期实际的个股的收益率和证券市场的收益率来得出和的估计值,从而可以估计出个股的正常收益率的估计值; 是根据CAPM模型: 推导得来的。表示个股的正常收益率;是个股相对于市场的风险系数;表示市场的收益率;表示无风险利率。那么也可以直接用CAPM模型来计算得到个股的正常收益率,于是就可以得到个股的超额收益率。

企业股份改制及净资产整体折股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d18570285.html, 企业股份改制及净资产整体折股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作者:张治琴张华峰 来源:《财会学习》2016年第06期 摘要: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性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自然人股东如何处理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直接适用性规定,所以,在实际业务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认定和处理方式。本篇通过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税收政策的分析,从不同角度对公司整体变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多角度地剖析。 关键词:股份改制;净资产折股;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拟挂牌新三板或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通常会以某时点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性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时候,作为自然人的股东是否应当缴纳个税呢?以下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一、资本公积折股与个人所得税 公司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对等,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是企业整体资产中所有者所享有的经济利益,其经济利益的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因为要按原账面净值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进行折股,所以,净资产里的实收资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最终都要折股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数额,这样就涉及到对原股东所持有股份增加而衍生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资本公积金包括接受捐赠财产、资本折算差额、资本溢价收入、财产重估增值等,是从企业非经营收益中增加资本净值的一些积累资金,资本公积金主要用于转增资本金,因为其来源于非利润因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的数额,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第二条的规定中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资本公积金范围作了界定,即股份制企业在溢价发行股票时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其转增股本中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其他与此不符合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却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规定:对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需要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从法规的字面解释来看,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1.以溢价发行股票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除溢价发行股票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注册资本的,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律应当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净资产折股(股份制改造)

股份制改造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作为折股基础的基准日净资产金额应当经过审计。此类审计属于专项审计,其审计报告及后附的报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法人行为,因此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母公司这一法律主体的个别报表(而不是合并报表)所示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折股。相应地,净资产专项审计的对象仅包括变更基准日的个别报表,不包含合并财务报表。 (2)鉴于该审计的目的是确定可供折股的净资产金额,因此审计报告后通常仅需附资产负债表及其相关附注,无需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同时,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仅需列报基准日时点数,无需列报前期比较数据及增减变动情况(实务中需注意:不同的主管政府部门对这一点可能要求不同,因此应注意提请公司与所有相关政府部门确认,例如涉及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能需遵循主管国资委对企业改制审计的规定;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由于《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了“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的条件,所以可能需包含最近三年的利润表;等等)。 (3)因为审计的对象是专项用途的资产负债表,而不是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故审计报告应当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而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的参考格式如下: 审计报告 [原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原有限责任公司名称](“贵公司”)按照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变更基准日]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以下统称“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资产负债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资产负债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资产负债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资产负债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

高送转与股权登记日

高送转 百科名片 “高送转”一般是指大比例送红股或大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如每10股送6股,或每1 0股转增8股,或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高送转”的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结构调整,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并没有任何实质性影响。“高送转”后,公司股本总数虽然扩大了,但公司的股东权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而且,在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由于股本扩大,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送红股将摊薄每股收益。 股票术语。 高送转(配)是指送股或者转增股票比例较大,一般10送或转5以上的才算高送转。比如每10股送6股,或每10股转增8股等。送转的比例一般不会超过10送转10. 高送转作为一种炒作的题材,相对多见于股市处于牛市阶段时,因为此时更容易受到股民追捧,而在熊市阶段由于股民相对不热衷这种题材,高送转的情况就相对较少。 公布高送转之前,主力(庄家)一般都会提前知道(这种信息不对称有时不可避免),因此股价往往会出现预热。不过高送转的股票还是有一定的炒作价值,但只是炒作价值,并没有根本意义上的投资价值,只是具有投机的价值。 在公司“高送转”方案的实施日,公司股价将作除权处理,也就是说,尽管“高送转”方案使得投资者手中的股票数量增加了,但股价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投资者持股比例不变,持有股票的总价值也未发生变化。“高送转”的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结构调整,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并没有任何实质性影响。而且,在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由于股本扩大,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送红股将摊薄每股收益。 高送转只是迎合市场概念的一种炒作,实际上送股也好转增也罢都无根本意义,只有炒作意义。因为持有的股数多了,但价格也相应下来了,所谓背着抱着一般沉,股票总市值并无变化,主要是看有没有主力拉高股价,这样股民才有获利的机会。高送转受追捧主要是一种心理因素,譬如说在牛市中某股10元一股,年报时10股送10股,而股价拦腰一半成了5元,视觉上价格较低容易吸引新股民跟风,就好像大白菜一块一公斤你嫌贵,而五毛一斤你就觉得便宜了的一样的无意义心理。填权后庄家获利丰厚,真实的复权价格已到天上,但跟风的并不感觉价格高。老股民虽然对这种游戏规则心知肚明,但既然大家认为大家都有这种心理,就形成了默认的击鼓传花式的博傻游戏。所以,在西方成熟市场,股民们并不太认可高送配,他们只认现金分红的持续能力,这才是根本。好在每种游戏规则都有其底线,不能轻易触碰,送转股票也是有基本要求的,要求公司基本面(股价,业绩,公积金等等)有基本条件,不是公司可以无限制送转的。 当然,股票拆分本身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例如,由于股价低,也就使得资金门槛相对降低,方便小资金的出入,提高流动性。譬如说,美国很多股票的股价每股成千上万美金,试想如果中国某支股票一万元一股,有几个股民会参与?既限制了小资金的自由,

企业上市净资产整体折股的两种方案【会计实务文库首发】

2018年年度会计实操优秀获奖文档首发! 企业上市净资产整体折股的两种方案【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2018年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 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活跃,企业纷纷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带来巨大现金流。笔者发现,在上市过程中涉及整体折股、公开发行、定向增发、转增股本等各种资本操作,涉及很多税收难点。 根据《股票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国内上市要求发行人是股份公司,因此拟上市企业在准备上市前会将组织形式由有限公司改变为股份公司,股改需要确定改制基准日、公司整体折股方案等。根据《公司法》,上市要求公司折股股数不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即主板、中小板不低于5000万股,创业板不低于3000万股。在满足必要条件基础上,折股通常有两种方案,一是可以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整体转增股本,将不足1元部分计入股本溢价;二是保持实收资本不变,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整体转增资本公积。 第一种方案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由于整体折股事项不涉及股票溢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股东并没有取得现金流,给纳税带来较大困难,于是国家近几年陆续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怎样判断高送转股票

首先我们谈一下,在知道了哪些行业可能产生高送转以后,该如何判断哪些具体个股可能产生高送转。 1、注意会计法规的合理性:比如,熟悉会计知识的朋友会知道,公司送股或者转增股必须要通过未分配利润或者资本公积金来进行,而会计法规规定公司必须提取一定的公积金及公益金(20%左右),因此,要进行送转股,当期净资产肯定要在1.20元以上,要10送转10 的话,净资产至少2.20元,这些都是会计理论基础,实际上公司不会不顾一切的分完转完,因此,每股净资产、公积金越高,高送转的可能性越大。另外,还要注意证券法规限制:比如关于股本变动间隔时期的规定,对于中期大比例送转的公司,年末从理论上说进行大比例送转的可能不大; 2、本身股本小的公司,容易产生高送配;这点在中小板上体现的最明显; 3、有强烈扩张需要的公司:比如华发股份,去年我曾经分析过这个公司,如果根据管理层的发展思路,成为一个全国性的房产公司的话,他的股本至少还要经历3次10送10 的扩张,目前看,第一个已经开始; 4、现金流量珍贵,处于高速投入期的公司:由于近期国家在一些行业上采取了紧缩措施,而某些公司正好处于一个急需资金的阶段,有大量的项目要上马,这样的公司可能采用高送转来维持投资者的支持; 5、某些特殊的目的:例如最近某地产公司在推出10送转10 的分配方案同时也推出了增发融资计划,或许是希望投资者不要都用脚投票吧。 我个人一般还是坚持首先以业绩和成长来衡量个股,特别是高送转股票,我认为还是应该从价值角度来判断高送转的作用,所谓填权,其基础还是公司业绩的高增长,如果单纯的投机炒作,可能短期比较热闹,最后只会贴权。因此,近期我比较看好的高成长基础上有高送转预期的个股是:002064 和002161,供大家参考。 如何判断和操作有"高送转"潜力的个股 来自: 知秋(做减法) 2010-10-07 20:24:54 如何判断和操作有"高送转"潜力的个股 如何判断那些个股会有"高送转"的潜质,或者说什么样的个股"高送转"才会推出"高送转"的分配方案呢? 资深的市场人士叶涛表示,推出中报、年报"高送转"方案的上市公司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资本公积金比较高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较高是公司实施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基础。一般来说,每股公积金大于1.5元的公司就具有一定股本扩张潜力。

净资产转股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一直觉得净资产折股比例不是个技术问题,只要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找个整数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很多人会问到这个问题,怎样去跟人家解释呢,后来仔细想想或许还有一些并不能称之为思路的思路。 一、净资产折股的基本原则 1、折股之后股份数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基础折算。不能采取评估值,不然不能连续计算业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2、折股比例在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之后可以低于1:1的比例,而在此之前就是股本等于净资产,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将净资产不足一元的部分计入了资本公积,结果股份公司的股本往往就是犬牙交错什么样子的都有。 3、最低折股比例国有资产有65%下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至于非国有资本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还会参照65%的比例,实务中一般不会低于70%。现在知道的案例中,浙江万马是1.62:1的比例折股的,换算为百分比为61%(2.4亿净资产折股1.5亿)。 4、注意折股股份数不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即主板不低于3000万股,创业板不低于2000万股。 二、小股本的一些好处 很多企业都存在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数亿元的净资产,比如3亿,但是我的股本不想要那么大,比如就要一亿可以吗?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不过股本小确实还是有一些好处,当然这些好处并非是指导折股比例的原则,只是开阔下思路吧。 1、股本小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每股收益。这对于公司形象是一个很好的提升,毕竟很多时候投资者只关注你的每股收益而不关注股本大小;当然,会里有时候也会质疑你把股本做小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比如有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就有过这样的想法,想折的股份尽量低一些,、结果当地外资管理部门觉得有问题,后来还是1:1折股了。但是个人觉得,只要折合注册资本不大于净资产,不存在虚增注册资本的问题,在法律上应该不存在障碍,但的确是粉饰了每股收益率呢。另外,一定要注意一点,公司募集资金额仅与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和市盈率有关而与股本大笑无关,这是最基本的数学问题,千万不要犯低级错误。 2、股本小以后可以少提盈余公积。公司法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如果你的股本小那么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也会少的。比如股本一个亿和两个亿,盈余公积的差额还是很大的,当然提取盈余公积金对于公司并没有什么坏处,公司也不会为了规避这个而故意做小股本。 3、股本小还可以少缴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净资产折股时资本公积是不需缴税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需要缴税的,因而如果股本很小那么股本与原注册资本以及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就会小,那么缴纳的所得税就会相应减少。举例,如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

净资产折股的几个问题

净资产折股的几个问题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小兵一直觉得净资产折股比例不是个技术问题,只要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找个整数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很多人会问到这个问题,怎样去跟人家解释呢,后来仔细想想或许还有一些并不能称之为思路的思路。 一、净资产折股的基本原则 1、折股之后股份数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基础折算。不能采取评估值,不然不能连续计算业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2、折股比例在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之后可以低于1:1的比例,而在此之前就是股本等于净资产,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将净资产不足一元的部分计入了资本公积,结果股份公司的股本往往就是犬牙交错什么样子的都有。 3、最低折股比例国有资产有65%下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至于非国有资本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还会参照65%的比例,实务中一般不会低于70%。现在小兵知道的案例中,浙江万马是1.62:1的比例折股的,换算为百分比为61%(2.4亿净资产折股1.5亿)。 4、注意折股股份数不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即主板不低于3000万股,创业板不低于2000万股。 二、小股本的一些好处 很多企业都存在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数亿元的净资产,比如3亿,但是我的股本不想要那么大,比如就要一亿可以吗?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不过股本小确实还是有一些好处,当然这些好处并非是指导折股比例的原则,只是开阔下思路吧。 1、股本小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每股收益。这对于公司形象是一个很好的提升,毕竟很多时候投资者只关注你的每股收益而不关注股本大

小;当然,会里有时候也会质疑你把股本做小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比如有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就有过这样的想法,想折的股份尽量低一些,、结果当地外资管理部门觉得有问题,后来还是1:1折股了。但是个人觉得,只要折合注册资本不大于净资产,不存在虚增注册资本的问题,在法律上应该不存在障碍,但的确是粉饰了每股收益率呢。另外,一定要注意一点,公司募集资金额仅与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和市盈率有关而与股本大笑无关,这是最基本的数学问题,千万不要犯低级错误。 2、股本小以后可以少提盈余公积。公司法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如果你的股本小那么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也会少的。比如股本一个亿和两个亿,盈余公积的差额还是很大的,当然提取盈余公积金对于公司并没有什么坏处,公司也不会为了规避这个而故意做小股本。 3、股本小还可以少缴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净资产折股时资本公积是不需缴税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需要缴税的,因而如果股本很小那么股本与原注册资本以及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就会小,那么缴纳的所得税就会相应减少。举例,如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资本公积1000万、盈余公积2000万、未分配利润3000万,总资产7000万。如果折股为7000万股,那么缴税金额为(7000-1000-1000)*20%;如果折股为5000万股呢,则是(5000-1000-1000)*20%。 4、为上市之后股份分配预留空间。上市公司每年都面临股本分红的压力,而分红的方式不外乎现金分红和送股两种。现金分红会减少企业的资金积累,而且现金分红一般较少,投资者(股东)一般也不会过分关注现金分红;采取送股的方式可以公司的利润以股权的形式留在公司,公司将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扩大再生产;而且采取高比例送股的公司,往往会给投资者留下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良好印象,其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往往更优秀。高送配方案在牛市里往往能走出填权行情,高送配的股票摊低了股票的价格,加大了散户的参与积极性,加大股票的流动性,而且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最好的分红方案就是送股。另外,如果以后公司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想增资扩股,那么股本小也会比较方便。 5、股本小公司更有主动权。多出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进入资产负债表,公司可以在上市后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更为合

高送转现象分析

摘要高送转作为近年来股票市场的热点话题,受到许多投资者的热捧,从原来作为公司持续经营的内在需求与回报投资者的一种方式,逐渐变成了许多上市公司炒作的一种手段。本文通过对高送转相关概念的解释以及其原因的分析,旨在为广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提供参考,并为监管部门完善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高送转投资炒作监管 一、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民的总体生活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证券投资成为大多数人日常投资理财的一部分,而在不断变化的证券市场中反映着各种经济现象。近年来,高送转成为股票投资市场热议的话题。然而,其背后既有公司管理者对公司的发展前景的看好,也存在着为了公司大股东的个人利益而做出的迎合市场的炒作手段。 二、高送转的相关概念 高送转是高送转股票的简称,是指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的比例较大。股票市场上具有高送转可能性的股票,称为“高送转概念股”即高送股或者高转股。高送转概念为股票市场上的一个概念板块,这个板块包含了股票市场上所有具有高送转可能性的股票。其实高送转对于一个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其股东权益总额并没有本质上的影响,高送转方案的实施,使得投资者手中的股票数量增加。但由于公司在此方案实施日对股价做了除权处理,所以投资者手中的股票总价值并没有发生变化。 三、上市公司进行高送转的原因 根据证券时报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2015年年报分配预案“10股送转10股(及以上)”的公司多达340家,其中“10股送转20股(及以上)”的“土豪”式分配预案就有51份,有两家公司甚至提出了“10股送转30股”的预案。由于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所处行业背景、管理者的对公司的管理理念不同,故提出高送转预案并且予以实施的原因也不尽相同。 (一)公司对扩大股本的需求 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而言,由于资本公积较高,实施高送转是其扩大股本,将企业规模做大的较好的选择。公司实施高送转方案,除权后股价按照一定比例降低,而在日后的填权过程中,便能够实现公司规模的扩大。 (二)公司对再融资的需求 对于需要再融资的企业来说,高送转不仅可以提高股价,同时可以摊薄再融资的价格。公司在限售股的解禁时期,为了回报增发机构并帮助他们撤离,从而为再融资做准备。 (三)提高股票流动性 公司经营状况与市场前景良好,使股价不断上升,但当股价上升到一定程度时,对于一些普通的小规模投资人来说,更偏爱低价股,公司在高送转实施日后,股价降低,就会比之前的股价更容易上涨,同样的价钱获得更多的股票数量,可以提高股票的流动性。 四、高送转背后的玄机 上市公司高送转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公司大股东以及高层管理人员的潜在意图。大股东的减持便是其主要目的之一。尤其是在公司股票解禁时期,大股东为了减持套现以实现其自身利益而进行的炒作在近年来屡见不鲜。海润光伏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2015年初,海润光伏的一系列举动在证券市场备受关注。首先,海润光伏于1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前三大股东提出了高送转预案,即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当日,海润光伏的股票以10.31元的价格涨停收盘。自1月5日起公司股价从6.89元不断上涨,许多投资者冲着高送转概念,对公司前景有着良好的预期,进行了大量的投资。然而,海润光伏却在1月30日发布了2014年预亏8亿的公告(而实际上亏损了9.48亿元),公司的股价不断下跌,并在2月2日发布了停牌公告。与此同时有数据显

股改:净资产折股实务中关注的几个问题

净资产折股实务中关注的几个问题 净资产折股问题,原本觉得是一个很简单的技术问题,后来看了一些文章和案例后,发现其实处理起来还是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例:公司是2015年4月30为股改基准日,6月29拿到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正式变更为股份公司。是不是要把原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这个具体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这笔 分录是应该在5月做还是7月做呢?谢谢 答: 6月29日做账 借: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贷:股本 资本公积 一、基本常识 1、《公司法》第9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2、折股的基础:折股之后股份数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基础折算,而不是以合并报表的净资产为基础。同时折股的净资产不能采取评估值,不然不能连续计算业绩。 3、2006年在新公司法颁布后,折股比例可以低于1:1,而之前都是按照股本等于净资产,然后将净资产不足1元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折股结果就五花八门。 4、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折股比例有个65%的最低限制,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非国有资本没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但是一般会参照70%这个比

例。浙江万马是1.62:1的比例折股的,换算为百分比为61%(2.4亿净资产折股1.5亿)。 5、折股股份数,中小板要求发行前不低于3000万股,创业板要求发行前一年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上市后的股本不低于3000万股。 6、净资产折股能否直接弥补历史上的出资不实的瑕疵? 举例: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00万,但是股东实际只缴纳了500万。2010年整体变更时,经审计净资产为2000万,全部折为股本2000万股。请问,能不能认为整体变更后,净资产折股已经弥补了历史上的出资不足情形? 普遍的观点是不能因此弥补了历史上出资不足的瑕疵,原因主要在于:1、净资产2000万,折股2000万,并没有以低的折扣比例弥补;2、出资不实必须予以处理,需要补缴差额出资,一般用现金方式补足,在报告期前。3、因为账面净资产反映的是历史成本,历史上的出资行为一定要规范,做实资本。 二、净资产折股涉及的税收问题 这个问题可能是很多企业面对的一道槛,因为改制的净资产折股金额通常均较大,按照目前税法,未分配利润或者盈余公积折股,视同股利分配,企业需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从已披露的信息来看,除方圆轴承一家明确表达这样的信息: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扣除代扣代缴的税款后余额作为可折股净资产,其余各家均是直接以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可折股净资产。 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个人股东的部份

整体变更的折股处理问题

整体变更的折股处理问题 [ 2008-6-4 19:08:00 | By: 花农] 分享到: 推荐今天有人问我一个问题,比较有代表性,也蛮有趣,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问题是: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基准日与公司实际成立日之间的利润归属问题以及相应的帐务处理问题。 个人意见如下: 如果老股东对此有特别约定的,比如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单位,均作为特别股利,要派发给老股东,那么该期间的损益应该作为股利进行分配。也正如中国中铁以及中国铁建的年度报告所进行的处理相同。 中铁的案例还是有点特殊,因为他是完全新设一个股份公司来承接相应的资产、新公司单独建帐,而且已经明确了该期间损益的归属,因此比较容易理解这个安排。但通常的民营企业对这块损益一般披露为由新老股东共享。我个人认为这个新老股东共享,并不是一个会计上特别专业的词语。

目前常见的会计处理中,这一块内容体现在股份公司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当中。 举例如下:A公司2007年6月30日净资产为9,500万元(其中5,000万实收资本,1000万资本公积,2000万盈余公积,1500万未分配利润)折为股本9000万。 在2007年8月15日,股份公司实际成立了,常见的处理就是这样了,将截止6月30日的实收资本和盈余公积以及1000万的未分配利润余额转入股本,其他500万计入资本公积了。 对2007年6月30日-8月15日的损益,计入了新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当中,如此则实现了新老股东共享。 对此,我则不是特别认同,但我也不反对这些规定,因为目前在会计上并没有明确这些内容的处理。 我的另外一个意见是: 由于新公司在法律上成立于2007年8月15日,在该日,新公司收到老股东投入的截止该日净资产,除折为股本的部分,全部计

什么是股票的送转派配

什么是股票的送、转、派、配 什么是股票的送、转、派、配? 例如:10送0.5转1派0.2 就是每十股送半股,再转增一股,合计是送转了1.5股,最后是每10股派发现金0.2元,每股0.02元。但实际得到还不足这些,因为这是含税的。 这种活动叫利润分配,是股票作为有价证券收益性的表现。一般是以十股为单位。 送----送股是指上市公司将利润(或资本金转增)以红股的方式分配给投资者使投资者所持股份增加而获得投资收益。 派----分红是指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股利(就是派现),这种分配方式需交纳所得税,在进行分配时,目前送股和红利所得已可自动进入股东帐户。 转----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于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配---- 配股是指公司按一定比例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属于发行新股再筹资的手段,股东要按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缴纳配股款,完全不同于公司对股东的分红。 附上老股民的分红派现经: 炒股5年了一直有些概念搞不请,比如分红派现、送转股、股权登记日、除权等等,最近以上无知差点导致我在000825、600282两只股票上玩一个倒栽葱,他们的送配不可谓不好,尤其600282每10转增5派3元很吸引人,满以为股已经跌到低点,在股权登记日逢低小堵一把没想到第二天除权送的股和钱没到位但是我的市值已经被除的稀里哗啦,幸好抓住了短暂的上冲在3.58元以亏0.03出掉了股本,随后股价被打到了3.44元,周一派股到位在3.47元出掉,整个操作亏近200元,教训使我认真的补了炒股基本常识课,依据掌握的基本知识翻看上市股票老底猝然猛醒,原来以为上市公司年终分红绝对是个便宜事吃不到太遗憾,实际上上市公司的分红派现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掺了砒霜的馅饼,理由如下: 1、分红派现并不能提高你的市值,除权后只是增加持股数量减低持股单价原来的市值不变。

如何抓住翻十倍的股票

如何围住翻十倍的股票 一个炒股合作,利用集体智慧,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围股”法,并人人从散户“围”成了百万级大户。炒股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四项基本原则为:绝不追高;绝不跌;坚持自己的投资理念,不为外界的诱惑和利空利多因素所动;坚持做中线,因为中国的每一次大行情都恰好是一个中线周期。一个中心就是以选股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就是买点和卖点。 采用既难又易的“四围法”:其一是“围外法”。通过研究,发现国内所有的概念都是克隆华尔街、欧洲、香港股市,在看清了纳市生物科技股疯涨后,从国外围向国内,在低位吃进了天坛生物等,就采用了此法。其二是“围优法”,从上千只股票中,根据业绩、现金流量、行业前景、公积金等,缩小了包围圈。其三是“围劣法”,从围住的所有绩差股中筛出基本面恶化或重组无门的股票,选出已经重组或有可能重组的“金壳股”。其四是“围冷法”。笃信在资金空前宽松的今天,庄家收集筹码肯定要捡便宜货,越是该涨不涨的股票越有戏,新庄进场,首选冷门股,先下手为强,就抢在了庄家前面。 [二月股市策略];节后将步步高升,精选股票并重仓潜伏、持股待涨为主! 二月以精选股票后重仓持股待涨为主,重点关注:高送转板块(年报行情);化工板块(节后春耕);农业中种子板块(因干旱,种子可能要重播两三回);最值得注意是“与水有关”的板块——但水利股现在高位,等回调后再进入更妥;运输水的管材或器材板块;还有就是十二五规划节能环保中的公用事业——污水处理板块如000753漳州发展7.21、600635大众公用6.62等,中长线将或有不菲收益! 如何轻松抄得潜力大牛股 选择有潜力的股票,首先看流通盘。流通盘千万别太大,一般在5000万股左右比较好,如果是在2000万股左右那就更好了。小盘股有着大盘股难以比拟的巨大优势,主力只要动用极小的资金即可达到控盘的目的,总投资不大,一个超级大户或几个大户联合就可达到调控股价的目的,因此小盘股极易被主力相中。在资本运作中,对小盘股的重组难度不大,极易成功。 二是看业绩。业绩不要太好,只要过得去就可以,略微出现亏损将更易被人看中。业绩太好已无想象空间,且多有中线资金长期驻守,筹码大部分被长线买家拿走,主力想在二级市场中进行收集相当困难;而业绩平平或略有亏损就注定了是重组的命,不重组就没有出路,反而给市场以巨大的想象空间。因此也就出现了中国股市特有的现象———不亏不涨,小亏小涨,大亏大涨。 三是看技术面。看股价是在高位还是在低位,炒高了最好别碰,倘若是从山顶上直线下坠,在低位长期横盘后不再创新低,而成交量却一直非常小,则要注意该股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大牛股。再看成交量,价量配合方面应该是涨时有量、跌时无量,刚从底部启动时成交量特大,在中位调整一段时间后再次启动时成交量应只是略有放大,不能太大,太大了就有出货嫌疑。

净资产折股的几个实务问题

净资产折股的几个实务问题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个人一直觉得净资产折股比例不是个技术问题,只要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找个整数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很多人会问到这个问题,怎样去跟人家解释呢,后来仔细想想或许还有一些并不能称之为思路的思路。 一、净资产折股的基本原则 1、折股之后股份数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基础折算。不能采取评估值,不然不能连续计算业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2、折股比例在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之后可以低于1:1的比例,而在此之前就是股本等于净资产,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将净资产不足一元的部分计入了资本公积,结果股份公司的股本往往就是犬牙交错什么样子的都有。 3、最低折股比例国有资产有65%下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至于非国有 资本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还会参照65%的比例,实务中一般不会低于70%。现在个人知道的案例中,浙江万马是1.62:1的比例折股的,换算为百分比为61%(2.4亿净资产折股1.5亿)。 4、注意折股股份数不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即主板不低于3000万股,创业板不低于2000 万股。 二、小股本的一些好处 很多企业都存在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数亿元的净资产,比如3亿,但是我的股本不想要那么大,比如就要一亿可以吗?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不过股本小确实还是有一些好处,当然这些好处并非是指导折股比例的原则,只是开阔下思路吧。 1、股本小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每股收益。这对于公司形象是一个很好的提升,毕竟很多时候投资者只关注你的每股收益而不关注股本大小;当然,会里有时候也会质疑你把股本做小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比如有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就有过这样的想法,想折的股份尽量低一些,结果当地外资管理部门觉得有问题,后来还是1:1折股了。但是个人觉得,只要折合注册资本不大于净资产,不存在虚增注册资本的问题,在法律上应该不存在障碍,但的确是粉饰了每股收益率呢。另外,一定要注意一点,公司募集资金额仅与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和市盈率有关而与股本大小无关,这是最基本的数学问题,千万不要犯低级错误。

中国上市公司送转股行为动因的实证研究

2009年第5期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N o.52009(总第195期) JOURNA L OF XI AME N UNI VERSITY (Arts &S ocial Sciences ) G eneral Serial N o.195 中国上市公司送转股行为动因的实证研究 Ξ 薛祖云,刘万丽 (厦门大学会计系,福建厦门361005) 摘 要:股利分配是公司财务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证监会近年来监管的重点。中国现行的经济状况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有着不同的发展轨迹和制度背景,目前在该领域的研究并不能完美地解释股票股利政策的公司行为。基于中国特定的制度背景,以我国2009年4月30前公布的分配预案中有送转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股本扩张动因对送转股的影响。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股本规模对送转股数有显著影响。 关键词:股利分配;送转股;股本规模;股本扩张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09)05-0114-08 作为公司重要的财务政策,股利政策研究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自Miller 和M odigliani (1961)(M&M )提出股利无关论以来,对于股利政策的争论不断。之后,许多学者们放松M M 假设,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样本,得出了不同的经验证据并形成了多种理论观点,如信号传递理论、代理成本理论、追随者效应理论等。至目前为止,关于股利政策的研究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我国针对股利政策的公司行为的研究更是众说纷纭。中国证监会在2008年10月提出了约束性分红的要求,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即本应由公司来做的财务决策,却成了监管机构的管制手段。我们认为,国外形成的理论有其前提和实践基础,在股利政策公司行为这一领域的研究中,应该更多考虑中国国情和市场环境,如投资者不够成熟,上市公司壳资源稀缺,企业筹资可选择的方式少,且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取得上市资格后,有强烈的股本扩张动机等,这些不能用国外已有的理论来解释。 在公司的三大财务政策———融资、投资和股利分配中,股利分配与广大投资者利益直接相关,投资者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反应也是其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股东权利的最直接方式。在1999年以前,不分红的公司占多数,分配的方式大多数以股票股利为主,现金股利支付率较低。2000年以来,分红的公司大比例上升,股利支付率出现两种极端,即“小猫钓鱼式”的现金分红和高比例送转 ? 411?Ξ 收稿日期:2009-05-28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信息化环境下企业内部控制研究” (06JA630060);2007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0000-X 071R9) 作者简介:薛祖云,男,福建福安人,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刘万丽,女,河南南阳人,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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