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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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适用范围】在淘宝网以下类目所发布的纺织品:(一)服装类:男装、女装/女士精品、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不包括乳贴,插片/胸垫)(二)服饰配件类: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包括但不限于围巾、丝巾、帽子、手套、披肩、布面料、毛线、手帕、领带、领结等)(三)母婴服饰类:童装/亲子装、孕妇装、孕妇裤/托腹裤、产妇帽/孕妇袜子/孕妇鞋(不包括孕妇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内裤/产检裤、防辐射服(四)家居类:床上用品(不包括蚊帐/床幔、“凉席/竹席/虅席/草席/牛皮席”、婴童蚊帐、婴童凉席、床品配件、电热毯)、居家布艺(五)运动户外类:运动服/休闲服装、户外服装【适用标准】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注:部分标识内容会涉及到相关产品标准【相关术语定义】(一)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

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二)耐久性标签: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三)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使用的纺织品。

【内容要求解析】【标注规范解析】(一)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内容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内容宜采用除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标注。

(二)特殊工艺的产品上耐久性标签的安放,可根据需要设置位置。

如果采用耐久性标签对产品的使用有影响,例如布匹、绒线、袜子、手套等产品可以不采用耐久标签。

(三)纤维成分含量大于服装面积15%的部位都应该标注。

产品上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注纤维成分(四)维护方法应该按照: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

例如:(五)使用说明上的文字应该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范。

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条文释义【条文】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释义】本条是简要提示该标准的主题内容,告诉使用者该标准规定了编制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使用说明包括的具体项目,标注使用说明的具体要求。

【条文】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的使用说明。

【释义】1、本条规定了标准适用范围,目的在于限定该标准的使用范围。

2、只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产品,无论是国内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合资、集体、乡镇、个体企业等)生产的且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还是国外企业生产的,进入我国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口产品),其使用说明都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3、出口产品应根据出口国的要求或合同进行标注,不受本标准的约束。

4、出口转内销产品属于国内销售的产品,应按本标准进行。

5、对双方有合同协议的、且不是最终销售的产品,可根据合同进行标注。

6、纺织品和纺织服装产品,是指所有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经纺织加工工艺或再加工而制成的产品,如各种纱线、布料、针织内衣、袜子、羊毛衫、绒线、缝纫线、服装、床上用品、家用纺织品、围巾、领带、针织帽、地毯等等。

7、由纺织品制作但明确为玩具的产品,如长毛绒狗熊,应按玩具标签的要求标注。

【条文】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释义】1.标准不仅本身要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同时还要注重标准间的协调性。

因纺织品和服装的使用说明标准中需要有规范的服装号型,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纤维含量的标识,而这些内容已有现成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故采用引用标准的办法来代替具体内容。

2.引用标准的有关条文构成了GB5296.4的内容,即这些引用标准的有关条文也应作为本标准的内容对待。

3.从目前来看,这些标准还没有修订,引用的版本是现行有效的。

家用纺织品保暖性能测试与评价-最新国标

家用纺织品保暖性能测试与评价-最新国标

家用纺织品保暖性能测试与评价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纺织品保暖性能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覆盖类平面状家用纺织品(如:被、被芯、毯、绗缝制品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529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ISO15831服装生理舒适性基于暖体假人的热阻测定方法(Clothing-Physiological effects-Measurement of thermal insulation by means of a thermal manikin)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热阻thermal resistanceRct试样两面的温差与垂直通过试样的单位面积热流量之比。

注1:该热流量可能包括传导、对流、辐射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

注2:热阻以平方米开尔文每瓦(m2·K/W)为单位。

[来源:GB/T11048-2018,2.1,有修改]3.2固有热阻intrinsic thermal resistance由试样材料本身的传热性能决定的热阻(3.1)。

3.3综合热阻comprehensive thermal resistance人体使用覆盖类平面状家用纺织品时,包含枕头、床垫在内的综合隔热性能。

3.4暖体假人thermal manikin用于测量在稳态条件下通过被类试样的热传递,模拟人体体型和产热的人体模型。

[来源:GB/T38426-2019,3.5,有修改]3.5最低舒适使用温度minimum comfortable use temperature舒适使用温度的下限值。

3.6被(芯)quilt有两层织物与中间填充物以适当的方式缝制成,用于保暖的床上用品。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小型组件
明确指出:对直接接触皮肤和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中重
备注中说明 量不超过整件制品 1%的小型 组件不考核
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表2 新老标准的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对照
项目
GB 18401-2010
A类
B类
C类
GB 18401-2003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20
pH 值
3~4 4 4
75 4.0~7.5
3
3
3 3 — 无 禁用
300 4.0~9.0
3 3
3 3 —
由表2可知,新老标准的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差异主要是新标准中 B 类产品的 pH 值范围。据资料显示,近几年来,全国各地依据国家标准 GB18401-2003对国内生产和销售 的纺织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检验结果表明纺织产品 pH 值不合格率偏高,尤其是中低档产 品不合格率竟达40%以上。而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我国出口纺织产品质量检 验情况来看,pH 值也是造成产品不合格主要检验项目之一,严重影响了我国纺织产品的出 口信誉。所以,在结合我国纺织业目前实际的技术水平、国际的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现状,按 照标准制定与技术发展同步的要求,在不影响使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将 B 类产品的 pH 值由4.0~7.5调整为4.0~8.5。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老标准)的实施为我国纺 织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对于有效保护我国纺织消费者的 健康,规范市场以及提高我国纺织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将于2011 年8月1日实施的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标准)相 比于老标准,无论是指标要求还是测试方法,都有一些新的变化。条款规定更清楚,可操作 性更强,对纺织品企业在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标准 将更有效的保护我国消费者健康,引导纺织品生产销售企业注重产品质量,有助于提升我国 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新的标准,本文将新 老标准作对比,详细介绍新增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并对重要考核指标进行解读。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适用范围】在淘宝网以下类目所发布的纺织品:(一)服装类:男装、女装/女士精品、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不包括乳贴,插片/胸垫)(二)服饰配件类: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包括但不限于围巾、丝巾、帽子、手套、披肩、布面料、毛线、手帕、领带、领结等)(三)母婴服饰类:童装/亲子装、孕妇装、孕妇裤/托腹裤、产妇帽/孕妇袜子/孕妇鞋(不包括孕妇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内裤/产检裤、防辐射服(四)家居类:床上用品(不包括蚊帐/床幔、“凉席/竹席/虅席/草席/牛皮席”、婴童蚊帐、婴童凉席、床品配件、电热毯)、居家布艺(五)运动户外类:运动服/休闲服装、户外服装【适用标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注:部分标识内容会涉及到相关产品标准【相关术语定义】(一)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

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二)耐久性标签: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三)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使用的纺织品。

【内容要求解析】【标注规范解析】(一)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内容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内容宜采用除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标注。

(二)特殊工艺的产品上耐久性标签的安放,可根据需要设置位置。

如果采用耐久性标签对产品的使用有影响,例如布匹、绒线、袜子、手套等产品可以不采用耐久标签。

(三)纤维成分含量大于服装面积15%的部位都应该标注。

产品上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注纤维成分(四)维护方法应该按照: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

例如:(五)使用说明上的文字应该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范。

GB18401-2003

GB18401-2003
32 .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g e l ts citn e r se p i ao n a a y f i f e c
为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 基本的要求 。
33 .
婴幼儿用品 pout f bb s rdcs ai o r e 年龄在 2 个月 以内的婴幼儿使用 的纺织产 品。 4
34 .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p dc w h ccn ctsi r u s de ott k o t i i t a o t r n
在穿着或使用时 , 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 产品
3 .5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p dc wt ude c tt k r u s ot c o a tsn o t i h i t c o r n i
G / 77 3 纺织品 水萃取液 p BT 5 H值的测定(BT 7 02IO -0; 9, D G / 7 3 0, 15 11 4 ) 5 -2 S 0 E 9 MO
GB T 9 . 521 纺织 品 禁 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 1 7 GB T 8 86 纺织品 / 1 8
5 技 术要求
5 1 纺织 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 要求见表 I ,
表 1
项 月
A 类

2 0 4 0 . 75 .
} {

B 类
7 5
40 75 . - .
3 3 3
c类
30 0 40 90 .- . 3 3 3 3
甲醛含量 /mgk ) ( /g p H值“ 耐 水( 色 、 变 沾色) 耐酸汗浪 乏 色、 色) 变 沾 色 牢度n级 / 李 耐 碱汗演 ( 色 沾 色) 变 耐千摩擦
附 录 B
( 资料性附录) 纺织产品分类示例

纺织品质量标准

纺织品质量标准

纺织品质量标准众所周知,我国涉及纺织品、服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纺织通用技术法规,如《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第二类为纺织品服装产品类技术法规,如GB72014-1989防静电工作服、GB1103-1999棉花细绒棉、GB17591-1998阻燃机织物。

为此,本文重点讲述一下纺织测试仪器检测纺织品的有关国标的科学分析。

一、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包括纱线、织物、服装、家用纺织品等绝大多数的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约定执行。

该标准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

与CB18401-2001相比,其技术要求的内容和考核指标都有所增加,并补充了标准实施的要求。

本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为我国纺织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对于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规范市场以及提高我国纺织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本标准于1998年8月24日发布,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准明确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标注要求和表述方法。

商品使用说明即商品标志中必须明确标注以下内容:商品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

该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的使用说明。

三、GB9994-200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我国于1988年公布了GB9994-198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于1992年调整为国家标准,2001年又进一步确定为强制性标准。

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GB5296.4-2012

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GB5296.4-2012

吊牌部分
• 产品名称:女上衣 • 执行标准:FZ/T81007-2003XX • 企业地址:XXXXXX
耐久性标签部分
• 号型:160/84A • 面料:60%棉、40%涤纶 • 洗涤标识:
THANK YOU
石磊
附录A中还列举出典型的不适用于GB 5296.4-2012的产品,如: 1)一次性使用的制品;2)座椅、沙发、床垫等软垫家具用填充物和 包布;3)鞋、鞋垫;4)工艺品等小件装饰物;5)伞;6)箱包;7) 包装布和包装绳带;8)裤子吊带和吊袜带;9)尿布;10)玩具; 11)宠物用品;12)清洁布;13)墙布、屏风等;14)旗帜;15) 人造花;16)装饰画、装饰挂布等。
亚麻
羊毛
尼龙
玻璃纤维
纺织品国家标准浅析
学习强制性标准的意义
符合强制性标准
必 备 条 件 之 一
产品
市场
目前我国已发布的有关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 ·GB 1103-1999 棉花 细绒棉 ·GB 1797-2001 ·GB 8695-1998 生丝 阻燃防护服
·GB 9994-1998
·GB 17591-1998 ·GB 18383-2001 ·GB 18401-2010
目的意义:GB 5296.4-1998从2000年开始实
GB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特点
范围
根据GB 5296.4-2012附录A中规定,含有纺织 纤维的以下制品不属于GB 5296.4-2012的范围: 1)纺织产品仅作为产品的部分或附件; 2)没有必要标明纤维含量或维护方法的产品; 3)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纺织相关产品; 4)不属于消费品范围的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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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麻
羊毛
尼龙
玻璃纤维
纺织品国家标准浅析
学习强制性标准的意义
符合强制性标准





产品

市场
目前我国已发布的有关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 ·GB 1103-1999 棉花 细绒棉 ·GB 1797-2001 生丝 ·GB 8695-1998 阻燃防护服 ·GB 9994-199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 17591-1998 阻燃机织物 ·GB 18383-2001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新版纺织品标准知识解析
GB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性质:国家强制性标准
实施时间:2014年5月1日
目的意义:GB 5296.4-1998从2000年开始实
施至今,已有13年,为了让国内纺织和服装产品的 使用说明与国际接轨,也为了更加完善此标准, GB 5296.4-1998被再次修订。给消费者的购买、
使 GB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范围
根据GB 5296.4-2012附录A中规定,含有纺织 纤维的以下制品不属于GB 5296.4-2012的范围: 1)纺织产品仅作为产品的部分或附件; 2)没有必要标明纤维含量或维护方法的产品; 3)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纺织相关产品; 4)不属于消费品范围的纺织品。
附录A中还列举出典型的不适用于GB 5296.4-2012的产品,如: 1)一次性使用的制品;2)座椅、沙发、床垫等软垫家具用填充物和 包布;3)鞋、鞋垫;4)工艺品等小件装饰物;5)伞;6)箱包;7) 包装布和包装绳带;8)裤子吊带和吊袜带;9)尿布;10)玩具; 11)宠物用品;12)清洁布;13)墙布、屏风等;14)旗帜;15) 人造花;16)装饰画、装饰挂布等。
纺织品 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
——GB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石磊
纺织品概述 纺织品国家标准概况 新版纺织品标准知识解析
纺织品概述
·纺织品
纺织纤维经过加工织造而成的产品 称之为纺织品。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生产 纺织品的国家之一。
·纺织纤维
分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两种。
吊牌部分
耐久性标签部分
• 产品名称:女上衣 • 执行标准:FZ/T81007-2003 • 安全技术类别:符合GB18401-2010
B类 • 企业名称:XXXXXX • 企业地址:XXXXXX
• 号型:160/84A • 面料:60%棉、40%涤纶 • 洗涤标识:
THANK YOU
石磊
此类产品可不采用耐久性标签:
1.耐久性标签对产品的使用有影响 2.团体定制且为非个人维护的产品
05
判别 缺陷
A.缺少使用说明中强制性标注的7项内容中的任意 一项,每缺一项作为1个严重缺陷;
B.应有而没有耐久性标签的; C.耐久性标签上缺少“号型或规格”、“纤维成 分及含量”或“维护方法,’; D.同件产品上不同形式使用说明的同一项目标注 内容不一致。
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04
耐久 标签
GB 5296.4-2012的6.2.1条规定,使用说明的7项 必备内容中的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 护方法这三项内容必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的内容 宜采用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其6.2.4条还提出当产 品被包装、陈列或卷折,消费者不易发现产品耐久性 标签上的信息时,还应采取其他形式标注该信息,如 在吊牌上信息该标注。
对于8)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企业可以根据需 要选择性标注。
安全 类别
03
GB 5296.4-2012规定,产品的安全类别应根据 GB 18401来标注。根据现行GB 18401-2010的要求, 产品应按件标注一种安全类别:A类,B类或C类。如 是婴幼儿产品(36个月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还必 须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标注 02 要求
GB 5296.4-2012取消了原GB 5296.4-1998标 准中对产品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期限 的标注要求。因此,在GB 5296.4-2012标准实施后, 纺织与服装产品的使用说明中必须包含的内容仅剩7 项:
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2)产品名称;3)产 品号型或规格;4)纤维成分及含量;5)维护方法; 6)执行的产品标准;7)安全类别。
GB18401-2010
类型
婴幼儿纺织产品(A)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B)
定义
年龄在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穿着 或使用的纺织产品。(一般指身高 在1M以下)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 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C) 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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