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安全监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监理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机构第八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建设、改建、扩建、停产、歇业等重大活动前,向市或者区(县)安全监管局申请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投资、运营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改建、扩建、运营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监理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档案,并定期向市安全监管局汇报监理档案的情况。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安全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证照和检查记录等。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出整改意见。
2024年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2篇)

2024年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管,保障公众的安全与利益,制定并实施____年重大危险源监理法规后,2024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监理部门的责任1. 设立重大危险源监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2. 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理部门的人员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提升3.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理部门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公正性二、重大危险源的划分与评估1. 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划分标准,明确不同级别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和特点2. 统一制定重大危险源评估的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3.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的监督和审核,防止评估过程中出现不当操作和干预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检查1. 制定监督与检查的计划和流程,确保对重大危险源的全面监督和检查2. 加强监督与检查的力度,增加抽查频次,防止监督工作的过度松懈3. 加强对监督和检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良好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四、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1. 制定严格的违规行为处罚机制,并公布于众2.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3. 完善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机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结论: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将对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管、保障公众的安全与利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并切实执行这些细则,以提升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水平,为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做出积极贡献。
2024年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2)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内容:(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等工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4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实施,保障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工程项目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化工、冶金、建筑、交通等领域。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应遵循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高效性、可操作性等。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在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时,应成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或组织,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有相关领域实践经验,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三)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四)有与所监理项目相匹配的设备和工具;(五)有良好的工作记录和信誉。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有相关领域实践经验,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四)具备独立行事、客观公正、敬业奉献的职业操守;(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第七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施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二)对施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三)对施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四)对施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五)对施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六)对施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七)对施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后的调查与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在进行工程建设、生产过程或特定作业时,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实施细则:1. 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a. 监督工程建设、生产过程或特定作业中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b. 安排专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和监测,并提出改进意见。
c. 检查并评估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提出修改建议。
d.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2.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a.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确定工程建设、生产过程或特定作业中的重大危险源。
b.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程度。
c.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编制和审查。
3. 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a.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设施进行审核和评估。
b. 监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操作规程、风险分析和应急预案的执行等方面。
c. 检查和评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d.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要求,并监督其整改情况。
e. 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f. 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提高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4. 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a.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b.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保证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c.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与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意见。
d.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并协助整改工作。
e.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档案和业绩评价体系,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f. 安全监理机构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保持与时俱进。
项目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实施细则(3篇)

项目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是项目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1. 管理目标:确保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
2. 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包括备案申请、备案审批和备案落实。
3. 备案申请:项目经理在项目启动前,应提出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包括危险源的描述、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控制措施等。
4. 备案审批:备案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危险源的评估、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5. 备案落实:备案审批通过后,项目经理应按照备案内容进行落实。
包括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6.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7. 事故报告:项目发生事故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8. 信息共享:相关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备案信息共享平台,将备案信息及时上传,供其他项目参考和借鉴。
9. 法律责任:项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按备案要求进行管理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项目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项目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实施细则(2)1 目的和意义1.1为加强郑州分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救援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1.2重大危险源备案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体现,对提升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抓好事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和职能部门。
3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____]____号《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____)4 目标和任务4.1 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使重大危险源管理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增强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防止和减少一般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1. 监理项目确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需要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矿井、建筑施工工地等。
2. 监理计划编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限等。
3. 监理人员选拔:根据监理项目的特点和要求,选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监理人员,并委托其履行监理职责。
4. 监理现场勘察:监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或运营过程中,进行现场勘察,了解设备、设施、操作流程等情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
5. 监理文件审核:监理人员对项目相关的安全文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6. 监理报告编制:监理人员根据现场勘察和文件审核结果,编制监理报告,包括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描述、整改建议等内容。
7. 监理结果反馈:监理报告经过审核后,将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相关方,包括施工单位、运营单位、监管部门等,并督促其按照整改建议进行相应的改进和措施落实。
8. 监理跟踪检查:监理人员根据监理计划和报告的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
9. 监理总结和评估:监理项目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监理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以上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2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确保相关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具备重大危险源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监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组成1. 项目管理1.1 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1.2 制定并实施监理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1.3 协助业主管理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资源,确保监理过程中的物资、设备等供应;1.4 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理。
2. 安全评估2.1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危险源的属性、规模、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等;2.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重点和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要求;2.3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追踪,及时更新监理方案。
3. 工作流程3.1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设计单位等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重大危险源相关问题;3.2 监理机构应在工作开始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监理的时间安排、监理内容、所需人员等;3.3 监理机构应按照计划进行监理工作,并及时记录和报告相关情况;3.4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整改情况;3.5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汇总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展。
4. 风险管控4.1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4.2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3 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和测试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以确保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4.4 监理机构应建立和维护相关的数据和记录,以备案查。
5. 事故应急处理5.1 监理机构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5.2 监理机构应对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进行指导,并协助相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5.3 监理机构应积极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改进工作,提高预案的应变能力。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危险源评估结果,制定相应 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隔离、警示 、监控、通风等。
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如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维护和更新。
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要求
应急预案编制
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 案,明确应急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处置、医疗救护、安
全防护等方面的措施。
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机制相结合,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罚。
CHAPTER 04
安全防护措施与应急预案
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及执行
01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 确定其性质、规模、危害ຫໍສະໝຸດ 度及 可能影响的范围。02
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03
安全防护措施执行
各级人员职责明确与落实
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明确企业领导、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 操作人员等各级人员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中的职责,形成责任清单。
责任书签订与考核
各级人员应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和考核 标准,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和奖惩。
职责履行监督
加强对各级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职责得到有效 落实。
监督检查与考核机制
监督检查机制建立
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内 容、频次和要求。
专项检查与季节性检查
针对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季节性变化,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 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考核评价机制建立
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级人员的职责履行情 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持续改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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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连续墙的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基础工程、临边工程、消防管理、钢筋作业、砼作业、装饰装修、油料存放、回访维修、施工用电作业、塔吊安装、拆除及作业、电气焊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照明安装维护、打桩作业、管道安装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对工地周边设施和居民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工程开工前,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辩识,按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备案(见附件一)。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1、项目部经理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2、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针对所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每一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控制措施、目标、管理方案、实施部门、检查部门、检查时间。
例如重大危险源:大型设备的拆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控制目标:确保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控制措施: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执行管理程序或制度、培训与教育、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等。
管理方案:a、有资质专业公司安装、拆除、加节;
b、编制安装、拆除、加节、移位等专项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批;
c、装、拆前须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d、装、拆过程指派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
e、装、拆人员须持有效证上岗,并须体检合格;
f、装、拆期间须设置警戒区;
g、按要求设置卸料平台、防护门、通讯装置等;h、搭设完毕后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
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4、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5、项目部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6、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7、项目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
为。
8、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应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9、项目部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10、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11、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
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建立动态台帐,并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信息库。
12、项目经理部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3、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由检查人员下发检查通知单,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盯控整改。
三、重大危险源的论证审查
(一)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桩基和围护结构工程
4、高空作业的工程
5、脚手架搭设及拆除的工程
6、模板支架工程
(二)专家论证审查工作应由项目部组织进行。
(三)进行论证审查的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专家组人员应从长沙市建设局公布的专家库中分类聘请。
(四)项目部应在论证审查会5天前将安全专项方案送达至专家手中。
(五)论证会应邀请建设、设计、监理、监督等单位人员参加。
(六)专家组论证、审查后,填写《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七)施工企业应将《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报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一)项目部应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建立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台帐,对列入监控范围的重大危险源,应重点跟踪监控。
(二)重大危险源跟踪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重大危险源的公示情况;
2、需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按规定论证审查;
3、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的监控情况;
4、每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的整改、治理情况。
(三)由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在重大危
险源的跟踪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项目部应立即整改。
(四)项目部应将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情况通过公示牌的形势向施工人员公示,并结合督查的实际情况定期向施工人员通报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跟踪检查、整改措施和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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