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大学生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大学生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大学生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章程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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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 z职业技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二、性质:1. z职业技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是学院内爱好演讲与口才的同学自愿组成的全院性的学生团体组织:2. z职业技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与监督:3. z职业技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是唯一的代表本学院的演讲与口才团体.三、协会机构设置1.辅导教师2.设会长,副会长,办公室,财务,宣传.网络,活动,外联,组织等部门.四、各机构职责1.会长:统筹安排全局监督指导各部的工作计划及实践,主持召开重要会议,协助院团委开展活动等工作.2.副会长:协助会长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分管各校区工作.3.办公室:负责协会日常资料的管理以及协会活动,会议的记录.总结.4.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工作.5.宣传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6.外联部:负责安排协会与其他组织,兄弟协会的交流,沟通工作.7.组织部:负责组织每次活动的准备,开展情况.8.活动部:负责每次活动策划以及协会活动的开展.9.网络部:负责协会群的管理,协会网上资源的`管理五、协会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2.宣传贯彻校团委精神.及时听取反映会员的意见和需要,自觉维护学校和协会声誉;3.协会应及时开展各种活动,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六、人员考核制度与标准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较强的组织工作的能力.2.为人热情,诚恳,责任心强’3,有较高的集体荣誉感,待人友善.4.每年定期举行换届选举..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下届演讲与口才协会提议通过.z职业技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
口才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口才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口才协会的名称:口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口才协会的性质:协会是由热爱口才、致力于提高自身口才能力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口才协会的宗旨:激发会员对口才的热情,提高会员的口才能力,培养具有优秀口才的人才,为校内外提供口才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口才协会的主办单位:XX大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会员代表组成。
第六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
第七条协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负责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协会的日常活动,对外代表协会。
第八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面向全校招生,凡热爱口才、愿意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的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第十条会员入会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四)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口才培训和讲座;(五)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为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四条协会定期举办口才培训、讲座、辩论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会员的口才能力。
第十五条协会组织会员参加校内外口才比赛,选拔优秀会员代表学校参加更高级别的比赛。
第十六条协会积极开展与其他高校口才协会的交流与合作,举办联谊活动,促进校际间口才交流。
第十七条协会定期举办口才沙龙,为会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学校资助等。
大学社团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XX理工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第一章总章第一条:协会的名称:XX理工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第二条:协会的性质:在院团委领导下,在校大学生自主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思想言论性的大学生组织。
协会直属院团委,接受学院领导管理。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协会以“推广普通话,提高素质,展雄辩口才,亮青春风采”为宗旨,实现三个“为了”,既为了展现演讲与口才的重要性;为了增强我校学生演讲与口才的意识,为了发展我校学生演讲与口才的能力,使我校的演讲人才有一个施展口才的舞台,有一个培养演讲人才的基地。
积极开展活动,活跃校园气氛,丰富学生课余文化活动。
第四条:协会的口号:演绎文采讲坛纵横口若悬河才纵九州第二章协会组织机构第一条协会组织机构:会长、会长顾问、副会长、会长助理、技术顾问、秘书长、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演讲社、辩论社、口语社、主持社、艺术演出团。
第二条各部门职责:本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常务会议由会长、会长顾问、副会长会长助理和各部部长组成。
会长会长应宏观把握全局,以动态的目光为本协会谋发展;协调各部关系及活动时人员的总协调和配置,保持与院团委的紧密联系。
统一协调安排协会各项事务,定时召开常务会议和会员大会。
有重大事项时及时提交常务会商议。
会长顾问监督与指导会长日常工作,提出工作意见;监督干部及会员活动积极性;监督及参与评优工作、向会长推荐人才。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监督协会工作情况,处理日常事务。
演讲社、口语社、主持社、秘书长、策划部。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监督协会工作情况,处理日常事务。
分管辩论社、艺术演出团、外联部、宣传部。
会长助理辅助会长、副会长处理各项事务。
做好会长、副会长与部长之间的桥梁,将下级意见或建议及时传达给会长。
技术顾问负责协会在演讲、辩论、口语、主持方面的技术指导。
秘书长负责传达会长和副会长的安排、负责日常会议的安排和记录、负责协会成员档案管理等;对全体会干进行监督考勤制度。
策划部负责策划整个活动的流程并提交计划书;负责重大活动的场地安排、以及整个活动现场的后勤工作。
演讲与口才技能协会新版章程

演讲与口才技能协会新版章程演讲和口才技能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演讲和口才技能协会第二条协会介绍演讲和口才技能协会是由海南大学应用学院(儋州校区)在校学生自由组参与组建学生社团组织以培养会员演讲能力、一般话水平和语言表示技巧丰富课余生活增强综合素质等为目标秉承“服务、团结、开拓、发展”宗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辟第二课堂。
第三条申请原因应用科技学院还没有一个属于自己演讲社团组织海南大学(儋州校区)还没演讲社团组织缺乏一个锻炼同学们演讲能力和社交能力平台很多学生不适应大学生活这个竞技平台和以后步入社会猛烈竞争。
我们期望经过举行这类协会能够填补这个空白为学院和广大学生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为校区爱好演讲同学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第四条协会宗旨(一)扩大我院社团组织促进校区社团建设;(二)为校区全体同学服务丰富广大同学课余生活为校区演讲人才搭建一个施展才华大舞台以此提升同学们综合素质从而愈加好地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三)努力提升会员演讲、社交、求职等能力培养在演讲、辩论、朗诵、面试、即兴口才对抗等方面优异人才让人人学会演讲人人富有口才全方面提升会员综合素质促进我校素质教育全方面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最高决议和管理机构是主席团(能够考了叫理事会)其关键职责是:(一)制订、修改章程(二)审核、经过本协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汇报(三)筹备召开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和财务情况(五)决定会员加入和除名(六)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决定其它关键事项第六条主席团组员由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组成。
本协会管理机组组员必需含有以下条件:(一)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二)思想主动健康上进热爱学习热爱艺术(三)工作上主动主动工作成绩突出团结社员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第七条主席团组员均经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会长直接任命如有严重影响协会声誉行为组员违反工作制度和违法乱纪等破坏海南大学声誉、触犯法律组织组员将立即除名。
2023大学生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2023大学生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演讲与口才技能培养,并促进大学生口才交流与合作,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大学生演讲与口才爱好者,培养他们的口才和表达能力,提高他们的思维能力和领导才能,促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和学术交流。
第三条本协会的活动宗旨是:以培养大学生的演讲与口才技能为核心,以大学生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主要内容,以拓宽大学生的视野和思维能力为目标,以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学术和文化活动为手段。
第四条本协会建立了一个培养大学生演讲与口才技能的平台,欢迎广大大学生演讲与口才爱好者加入协会。
第五条本协会的名称为:“2023大学生演讲与口才协会”,简称“演协”。
第六条本协会的指导单位是所在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对协会的指导与监督。
第七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为所在学校团委或学生会认可的范围内。
第八条本协会遵守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协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分支机构。
第十条主席团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协会会长、副会长组成。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是协会的具体管理和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承担协会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会员资格:凡是对演讲与口才有兴趣、在校学生的个人,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协会批准后成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享有发表演讲、实践口才等机会,享有参与组织管理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义务:会员需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六条会员退出:会员有权随时提出退出协会,但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协会主席团提出申请,并经主席团批准。
第十七条协会奖罚:根据会员的表现和参与情况,协会可对会员进行表彰或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违反章程和协会规章制度的行为,可对会员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八条协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演讲比赛、口才训练、学术研讨、文化交流等。
演讲稿之演讲与口才社团章程

演讲与口才社团章程【篇一:梦翔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梦翔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全名“梦翔演讲与口才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语言类社团。
本社团为会员提供展现自己演讲才能的平台,培养会员综合能力的、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口号:梦有翅膀,逆风飞翔第四条社团精神:学而多友,则博学广闻;思而有道,可兼济天下。
第五条社团宗旨:召集有理想,有勇气,想获得一定口才和演讲能力的校内同学,提供给大家交流和演讲的平台,从思想培养到外在技巧进行针对培训。
第六条本协会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在校学生成员,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团委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二章活动范围第七条本协会活动范围(一)组织协会成员参与社团内部举办的演说比赛、辩论赛、朗诵比赛等语言类项目;(二)组织协会成员参加面向外校或全校举办的演讲比赛、辩论赛、朗诵比赛等语言类项目,组织部分社团成员进行校内的公众演说;(三)组织协会成员参加提高个人素质,包括思想精神、道德修养、口才提升、技能技巧、素质拓展等的培训和活动;(四)组织校内友好社团进行联谊类活动,以及参加其他友好社团或其他高校组织的组织的联谊类交流类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天津中医药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二)承认本协会章程;(三)自愿缴纳协会会费,并能积极参加协会内部活动。
(四)参加协会动机良好,符合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出入会申请;(二)经协会部长、副会长及会长审批合格;(三)填写相关资料及档案,缴纳全额会费;(四)自愿订制会服,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及由以协会名义举办的一切活动;(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协会的最终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三)参与本协会所有议程规定的大型活动;(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完成相应任务。
演讲口才协会章程(5篇)

演讲口才协会章程(5篇)第一篇:演讲口才协会章程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第一条为严明纪律,规范本社活动,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本社干部成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对学生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第一章干部管理第一条:各位干部接到上面的工作安排时,应在最短时间内把工作安排妥当,并向上面汇报工作情况第二条:各位干部接到通知时,如果因为有事不能按时参加活动的,应该提前把工作安排好,并从本部门安排一个人代表自己把工作做好,并向带领本部门的副会长汇报情况,由副会长与负责打考勤的同学联系做好登记(干部选取及干部辞职请参见《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第五章干部管理条例)(各部职责请参见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第四章组织)(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部长六名,副部长十二名)细则:1.会长1)根据学校、学院、社团实际,申请和安排社团较大型活动;2)定期或不定期联系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了解并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3)做协会季度工作报告和协会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并与例会上向会员宣读;4)向常务副会长明确各个时期的工作由常务副会长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安排;5)若会长在工作期间不负责任,则有协会2/3会员投票同意后可免去其会长职务,并开常务理事会确定下一届会长。
2.副会长1)在常务副会长带领下分别分管礼仪部、外联部,宣传部、策划部2)安排分管部门日常工作,积极支持各部门开展活动,提前两天向常务副会长和会长回报带领部门的工作情况,由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做好审批工作,并积极参加所带领部门开展的活动3)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干部会议,做出该期间相应工作总结和部门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向常务副会长提交会议总结和交流心得。
4)其若在工作期间不负责任,分管部门会员有2/3投票同意罢免其职务后可罢免其职务3.秘书长1)通知并监督会长做好季度工作报告和季度工作计划2)安排其下人员工作3)监督协会财务情况4)带领副秘书长做好本部门的工作,确保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5)其部门人员有2/3投票同意后可罢免其职务4.副秘书长1)协助秘书长工作2)分别管理协会账目和协会资金3)其负责人员有2/3投票同意后可罢免其职务4)积极带领本部门成员开展活动,并做好平日里的各项工作5.部长1)带领和指导各副会长进行工作2)开展部门活动,安排部门工作3)做好季度部门总结和下一季度部门计划4)定期召开部门干部干事会议,有需要可召开部门全体会议5)其若工作期间不负责任,部门人员有2/3投票同意后可罢免其职务6.副部长1)协助部长工作2)安排其他干事工作,开展其下人员活动3)定期了解其下人员工作情况,关心其下人员4)其工作期间不负责任,其部门人员有2/3投票同意后可罢免其职务第二章干事管理(各部干事人数视情况而定,单须由理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招聘)1)协助部门干部进行工作,连接旗下会员2)可自主开展小组活动3)及时向上级人员反映工作相关第三章会员管理(有关会员入会、会员权利、会员义务请参见《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第二章会员)遵照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第四章例会管理1.每月第一周内选取一日召开例会,会上由协会会长安排该月工作,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2.签到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开始,会议开始前签到的为正常签到,会议开始至5分钟,这一时段内签到的为非正常签到,视情况决定3.如无相关领导同意,会议开始5分钟后方才到者,视为迟到,15分钟后到者视为缺席4.如无其它原因,各部应到人员有4/5到场,由部门负责人对未到人员终究责任;有3/5到场,由对该部门负责的副会长对部门领导追究责任;有2/5到场,协会负责人对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追究责任。
演讲与口才社章程

演讲与口才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围绕演讲和口才表达进行,旨在提高社员的演讲及表达能力,培养社员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四条社团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演讲比赛、演讲讲座、口才训练以及相关学术研究等。
第五条社团的宗旨是:发扬演讲与口才文化,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提高他们的领导力和沟通能力,促进社会和个人的发展。
第六条社团的口号是:“锤炼口才,演绎精彩”。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社团设主席团,由社长、副社长、部长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社团全体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八条社长负责社团的总体工作协调,主持社团的会议和活动,并代表社团与学校和其他社团进行协调与合作。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内务,配合社长协调社团事务,当社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社长代理并履职。
第十条部长负责社团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演讲比赛、讲座和培训等活动,并监督和指导社员的学习和表达能力提高。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分为普通会员和核心会员。
普通会员参与社团的日常活动,核心会员除参与日常活动外,还负有一定的组织和指导职责。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可通过参加社团组织的入会培训并经主席团的评定后成为社团正式成员。
第十三条核心会员由主席团根据学术水平、参与度以及贡献度等因素进行评估,优先从普通会员中选拔。
第十四条社员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应积极参与社团的组织活动和学习训练,维护社团声誉。
第十五条社员在社团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社团的章程,以及遵守社团内部的纪律。
第三章组织活动第十六条社团每学期必须制定年度计划,包括各类演讲比赛、讲座、培训以及社员集体活动等。
第十七条社团应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组织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或成功人士进行讲座,并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
第十八条社团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会员大会,讲解社团工作事项,并举办一次集体活动进行互动与交流。
第十九条社团应每年选派代表参加学校和地区的演讲比赛,并做好组织和培训工作。
第四章纪律与奖惩第二十条社员在社团的集体活动中,应保持团结友爱和积极向上的风貌,不得扰乱活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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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协会名称:复旦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以下简称:“演协”)
演讲与口才协会是爱好中华语言及其表达艺术的复旦大学在校本科学生自发组织的独立的学术社团。
演协在学校规章及协会有关章程允许范围内自由活动。
本章程在协会具有最高效力,与本章程抵触的任何条例、规定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或任何个人或团体的行为都应宣布无效和被撤销,该宣布无效和撤销的效力溯及既往。
协会宗旨是:弘扬中华语言艺术,倡导校园学术文化;演天文地理成利口,讲海阔天空显英才。
协会一切权利属于会员,会员有权参与协会所有重大事务的决议。
第二章组织
演讲与口才协会下设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及审计与咨询委员会。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当届理事会筹办举行,执行换届选举及相关议题表决等功能。
会员大会由当届理事会负责筹办。
会员大会应邀请所有资深理事、当届理事会理事及新一届会员参加,保证其做出的决议的效力。
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日常运作机构
理事会理事由新一级会员自荐结合当届理事会提名、推荐,等额选举产生。
任期一年。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各一名。
由会员大会按理事长对协会全体会员负责,全面主持理事会工作并主管协会内外事务。
对外代表协会,对内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副理事长负责协会大型和常规活动的开展。
秘书长负责协会内部建设、资料维护及信息发布沟通等日常工作。
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有权任免各部门负责人及理事会理事。
在做出重大决议前,应该召开理事会议或其扩大会议,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
理事会议成员必须有至少5名有理事资格的理事参加。
理事会下设演讲组,朗诵组,主持组,辩论组及其他组织以确保活动的举办及进行。
理事会有权对会长及理事长提出不信任案,如经理事会议2/3以上多数通过,讼议人必须辞职。
会长:会长负责辅助理事长开展工作,并帮助进行理事会与学校、团委及咨询委员会的沟通工作。
会长由会员大会通过《演讲与口才协会会长选举办法》,从有过一年以上(含)协会理事资历的复旦大学在校学生中推举担任,任期一年。
会长必须代表协会出席相关的学校活动及会议
会长应积极通过组织资深理事等方式,为理事会工作提供建议,帮助理事会解决困难。
会长不得干涉理事会的正常工作。
会长在理事会会议中没有表决权。
咨询与审计委员会:咨询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是会员大会之下的独立机构,负责监督协会财务的合理运行,保证协会良性发展。
委员会有权要求理事会报告协会事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人事变动、活动计划、活动执行情况、协会财务情况;
咨询委员会有权接受理事会邀请出席理事会议,讨论协会事务,并根据客观事实对理事会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同时提供不具有约束力的咨询报告。
咨询委员会不得直接干涉理事会工作。
咨询委员会委员应对协会相关事务保密。
咨询委员会的工作及其委员的行为接受演协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演讲与口才协会为跨院系的全校性社团,任何系别、年级的会员一律平等。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的活动,在名额有限的活动中会员将得到优先考虑;
会员有权了解协会的工作情况,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会员有担任协会职务的权利;
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会员应履行一下义务:
会员应当努力完成协会交予的任务,为协会发展而努力;
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第四章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复旦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所有。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即刻生效。
本章程于1996年6月2日第8届理事会第6次会议通过。
本章程于2009年6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