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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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粮食局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

南平市粮食局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

南平市粮食局2009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温家宝总理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及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09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主动融入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以坚持“四求先行”、“四个重在”为主线,通过推行绩效管理及考评,促进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为推进闽北粮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又好又快跃升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评内容对接市直部门绩效管理综合性考评体系,并结合我局实际,我局绩效管理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业务工作实绩、机关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业绩突出奖励四大项考核指标,以及46个考核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南平市粮食局2009年度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其中:业务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有19个考核子项目;机关能力建设考核指标有12个考核子项目;机关作风建设考核指标有10个考核子项目;业绩突出奖励考核指标有5个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及其子项目逐项分解至有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三、考评办法绩效管理考评实行科室自查自评、岗位述职、民主测评与局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并根据上级考核、公众评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1、科室自查自评。

年终各科室在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南平市粮食局2009年度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分解的考核指标及其子项目,结合本科室的职能,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以书面形式将自查结果报送局绩效办。

2、岗位述职。

年终除局领导以外的每位工作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及自评,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9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9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9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30•【字号】十政办发[2009]62号•【施行日期】200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9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十政办发〔2009〕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监察局《关于2009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关于2009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市监察局)2009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暨能力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加大执法和效能监察力度,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为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中央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具体政策,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纪律保障。

各级监察机关要选定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相关部门审批效率低下、监管服务不到位,违反投资、产业政策和土地、环保、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以及以权谋私行为,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正规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正规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正规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正规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为加强粮油仓储企业的仓储管理,治理仓储管理中的不规范管理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国家粮食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

根据国家和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粮油仓储管理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当前粮油仓储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库存粮食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是:粮食入仓前未按规定对仓房进行清扫消毒;不同性质、不同品种、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混存;入仓粮食的水分、杂质超标;库存粮食有霉变结块情况;粮情监测及记录不规范;粮食损耗处置不及时;粮堆形状不规整;露天存放的粮堆缺乏测温通风系统等。

(二)设施设备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是:储备粮仓间未实现机械通风、环流熏蒸、计算机粮情测控;仓房密闭隔热措施不到位,缺少防虫、防鼠、防雀措施;门窗破损未及时维修、关闭不严;爬梯、配电箱未及时做防锈处理;通风口密闭措施不到位;墙体抹面、落水管脱落未维修;围墙坍塌未维修;库区内散养家禽,仓边种菜,杂草丛生,垃圾乱扔,卫生差;排水设施不完善;设备器材乱堆乱放,设备使用后未及时养护,设备档案不完整,测温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是:熏蒸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环流熏蒸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在未进行有效密闭的情况下实施露天熏蒸作业;药品库管理未执行双人双锁制度,无药品包装回收记录,药品库没有警告标志;超仓房设计容量装粮,包打围的围包码放不规范,已经出现围包变形面临坍塌的危险;库区火源管理不严格,库区内有吸烟痕迹,个别企业消防设施不齐全或已经失效等。

(四)账务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是:未执行统计制度,台账填写不规范,统计资料不完整,统计数据有未报、漏报、错报的情况;原始凭证存在随意涂改、缺项、漏项等情况;库存粮油货位卡片制作及使用不规范,内容与实际不符;保管账统计账填写不规范,存在以表代账的情况;有出库不核销、入库不记账或未分批次记账情况等。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3.02•【字号】黔府办发[2001]19号•【施行日期】2001.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1〕19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

为了真正摸清粮食库存情况,为国家调控粮食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保证国家库存粮食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做好粮食清仓查库的各项工作。

各地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要坚持行政领导层层负责制。

各地(州、市)、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于3月15日前将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按照全国和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计划、财政、农业、统计、审计、监察、质监、粮食等部门及农发行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搞好协调配合,确立清仓查库全省一盘棋的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齐心协力做好清仓查库工作。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此次清仓查库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国有粮食部门所有粮库、粮管所(站)、转运站、外租仓现存粮油(含中央储备粮油、各级地方储备粮油和商品周转粮油等)的入库时间、数量、品种、质量情况;陈化粮、超期储存粮油的数量;各级粮油财务补贴到位、现库存占用贷款情况;以及中央储备粮和我省各级储备粮油承储设施现状、库点分布、粮食购销企业人员情况。

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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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方案范文为进一步提高分公司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着眼长远的战略措施,不断提高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管理方案范文,欢迎参阅。

公司管理方案范文1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粮油仓储企业的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第,确保储粮安全。

根据市粮食局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管理,提升职工素质,改善库容站貌,实行科学储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创建和谐企业。

2、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逐步使全县粮食仓储企业达到本方案要求。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原则1、实施范围。

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的范围,为全县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粮油仓储企业。

2、工作原则。

本次规范化管理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粮食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各类粮油仓储企业负责本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工作步骤1、准备动员阶段(从2009年8月2日-9月20日)一是搞好宣传发动。

将省、市和县粮食局有关规范化管理活动精神传达到各企业,县局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对规范化管理活动进行再部署。

二是通过宣传动员,使全县粮油仓储企业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重大意义,了解工作安排和部署情况,并积极参与到建设规范化活动中。

三是县局将选择一个管理比较好的企业做为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推动规范管理活动的开展。

2、全面建设阶段(从2009年9月21日-2010年2月10日)主要任务是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3、验收和整改提高阶段(从2010年2月25日-2009年3月20日)。

县局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本方案的要求,对各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和验收。

并于2010年2月28日前向市粮食局上报规范化管理活动工作总结。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11.27•【文号】国发〔2015〕68号•【施行日期】2015.11.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国务院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国务院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经过前一阶段清理,国务院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489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其中107件因涉密等按规定另行通知)。

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地区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382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5年11月27日附件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382件)1.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五”期间年森林釆伐限额审核意见报告的通知(国发〔2001〕2号)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3.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6号)4.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7号)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6.国务院关于印发《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12号)7.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1〕13号)8.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16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18号)10.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23号)11.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26号)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7号)1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14.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号)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17.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18.国务院批转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发〔2003〕6号)19.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20.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9号)21.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22.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23.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3〕13号)24.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国发〔2003〕16号)25.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26.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27.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04〕5号)28.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4〕13号)29.国务院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1号)3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31.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4号)32.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3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34.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决定(国发〔2005〕14号)35.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3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37.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4号)38.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39.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40.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41.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4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4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44.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21号)45.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发〔2006〕29号)4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47.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35号)48.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49.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50.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51.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7〕14号)52.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53.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7〕16号)5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55.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56.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57.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58.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的通知(国发〔2008〕6号)59.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7号)60.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61.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2号)62.国务院批转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当前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发〔2008〕16号)63.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64.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6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66.国务院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08〕31号)67.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68.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69.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70.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26号)7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7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7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7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75.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14号)76.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77.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16号)78.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79.国务院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34号)80.国务院关于印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38号)81.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8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15号)83.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84.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2〕12号)8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1号)8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质量技监局关于棉花打假专项行动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3号)8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1〕4号)8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01〕5号)8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7号)9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10号)9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务院2001年立法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国务院2001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1〕11号)9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公路建设资金审计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12号)9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3号)9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9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01〕20号)9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9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22号)9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23号)9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27号)10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28号)10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32号)10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10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向企业传达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36号)10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9号)10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40号)10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1号)10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42号)10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棉花质量和市场管理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43号)10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4号)1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46号)1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边销茶产销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9号)1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57号)1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59号)1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60号)1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涉农价格收费及农民负担情况调查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62号)1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1〕63号)1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1〕65号)1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67号)1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68号)1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从2001年10月1曰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70号)1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71号)12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1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75号)12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6号)12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一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1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国家计委全国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十五”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1〕78号)12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12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80号)12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13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3号)13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4号)13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5号)1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86号)1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13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9号)13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0号)13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2号)13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13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01〕94号)14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从严控制平板玻璃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5号)14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97号)14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8号)1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99号)14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2号)14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号)14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划转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号)14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号)14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14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200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0号)15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1号)15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3号)15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5号)15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15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15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3号)15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25号)15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7号)15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15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7号)16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16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02〕39号)16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撤乡设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40号)16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43号)16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2〕44号)16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6号)16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16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供销社与棉花企业分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1号)16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16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17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辽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8号)17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2〕59号)17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60号)17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61号)17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机械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5号)17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66号)17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17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号)17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7号)17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3〕14号)18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21号)18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2号)18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7号)18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18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9号)18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1号)18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3〕33号)18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通知(国办发〔2003〕35号)18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39号)18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19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19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0号)19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3〕52号)19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19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19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19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总体战略专家顾问组的通知(国办发〔2003〕68号)19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7号)19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19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85号)20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举办城市周年庆典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3〕91号)20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2号)20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20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20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20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2号)20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4〕4号)20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20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通知(国办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1•【字号】渝府发[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14〕1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施行满5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市政府决定,将《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关于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9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凡没有列入废止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其中有效期届满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附件2),自2014年1月1日重新起算。

附件:1.废止的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21日附件1废止的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关于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6〕109号)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的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适应性调控政策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渝府发〔2008〕61号)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渝府发〔2009〕4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渝府发〔2009〕32号)6.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通知的通知(渝府发〔2009〕35号)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渝府发〔2009〕41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51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告(渝府发〔2009〕54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9〕56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64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9〕70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通知的意见(渝府发〔2009〕77号)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家九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79号)1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9〕82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的通告(渝府发〔2009〕96号)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9〕107号)1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市场信息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17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14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主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渝府发〔2010〕35号)2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87号)2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振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2〕25号)2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2008〕51号)2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渝府〔2009〕36号)2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实施方案(2009―2010年)的通知(渝府〔2009〕143号)2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01〕28号)2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统筹区外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4〕245号)2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统筹区外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办发〔2005〕130号)2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91号)3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107号)3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171号)3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7〕122号)3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电镀行业准入条件的通知(渝办发〔2007〕149号)3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生态和扶贫移民的工作意见(渝办发〔2008〕65号)3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完善农村劳务开发管理机构设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8〕250号)3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266号)3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领域清欠预警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359号)3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的通知(渝办发〔2008〕372号)3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号)4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8号)4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园区发展的通知(渝办发〔2009〕37号)4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汽车生产企业自产新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9〕44号)4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47号)4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重庆市产品标准奖的通知(渝办发〔2009〕49号)4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50号)4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59号)4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66号)4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渝办发〔2009〕79号)4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92号)5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三部局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97号)5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103号)5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十大经贸活动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106号)5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107号)5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116号)5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重庆TD―SCDMA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9〕117号)5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9〕126号)5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房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28号)5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143号)5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渝办发〔2009〕147号)6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148号)6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57号)6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17号)6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19号)6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21号)6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23号)6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25号)6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27号)6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30号)6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34号)7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273号)7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274号)7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消防装备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09〕300号)7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际知名研发机构重庆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316号)7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各区县(自治县)主体功能定位和开发强度以及鼓励产业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329号)7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343号)7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市视频系统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办发〔2009〕354号)7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360号)7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364号)7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近期四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通报(渝办发〔2009〕373号)8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0〕135号)8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314号)8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10〕384号)8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1〕115号)8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重庆朝天门菜园坝区域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办〔2009〕18号)8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2009〕19号)8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9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2009〕28号)8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2009〕34号)8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纲的通知(渝办〔2009〕35号)8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甲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渝办〔2009〕36号)9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主城区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2009〕40号)9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编制重点工作的通知(渝办〔2009〕42号)9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峡移民培训就业一体化主题年活动的通知(渝办〔2009〕50号)9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2009〕52号)9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重庆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2009〕65号)9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主城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的通知(渝办〔2009〕66号)9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主城区居住区综合整治房屋修缮类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办〔2009〕67号)9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渝办〔2009〕70号)9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广电局关于重庆“三线建设”文物及展品征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2009〕83号)9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三峡建委关于开展反工程腐败进一步推进三峡廉政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2009〕87号)附件2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05〕109号)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6〕17号)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意见(渝府发〔2007〕20号)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8〕16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08〕17号)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渝府发〔2008〕74号)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渝府发〔2008〕92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9〕9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31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36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和水环境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9〕38号)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42号)1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发〔2009〕44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9〕45号)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中长期电力保障方案(2009―2020年)的通知(渝府发〔2009〕50号)1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筹措远郊区县襄渝二线等6个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的通知(渝府发〔2009〕52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烟草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渝府发〔2009〕57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2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62号)2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64号)2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66号)2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渝府发〔2009〕67号)2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9〕68号)2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69号)2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三峡水库重庆库区消落区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9〕73号)2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09〕74号)2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9〕76号)3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78号)3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渝府发〔2009〕80号)3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的决定(渝府发〔2009〕81号)3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3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意见(渝府发〔2009〕93号)3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9〕95号)3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9〕98号)3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09〕101号)3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09〕103号)3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04号)4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09〕105号)4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108号)4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外国专家“三峡友谊奖”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发〔2009〕109号)4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9〕110号)44.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受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111号)4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渝府发〔2009〕114号)46.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解决国有企业部分困难“双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115号)4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16号)4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民航运输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2008〕140号)4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府〔2009〕2号)5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政策的通知(渝府〔2009〕188号)5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意见(渝办发〔2007〕338号)5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8〕64号)5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单位产品超限额使用能源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8〕160号)5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号)5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9〕5号)5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9号)5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全市政务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市长公开电子信箱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5号)5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试行招投标分配的意见(渝办发〔2009〕17号)5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26号)6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通知(渝办发〔2009〕32号)6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46号)6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对外贸易及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的通知(渝办发〔2009〕54号)6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办发〔2009〕60号)6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9〕61号)6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71号)6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9〕72号)6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76号)6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81号)6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85号)7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9〕87号)7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89号)7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91号)7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93号)7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9〕109号)7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114号)7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118号)7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125号)7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办发〔2009〕127号)7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29号)8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的通知(渝办发〔2009〕130号)8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主城区第五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搬迁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32号)8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庆市人民大礼堂和重庆人民广场管理的通告(渝办发〔2009〕152号)8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境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53号)8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禁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155号)8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09〕156号)8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9〕206号)8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旧房改造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15号)8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费的通知(渝办发〔2009〕216号)8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218号)9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22号)9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24号)。

粮食库存检查自查报告范文[2022年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粮食库存检查自查报告范文[2022年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粮食库存检查自查报告范文[2022年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范文]一、检查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

重点检查2022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

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

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

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以2022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石家庄市202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人员培训。

督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

(二)企业自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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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225号)精神和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粮发〔2009〕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9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全市境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一)库存粮食数量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分支机构)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

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

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

全市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查时点和方式(一)清查时点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清查方式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企业自查,设区市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家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

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省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全市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普查采取辖区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

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

从县(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区)的普查工作。

自查、普查、复查和抽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

三、清仓查库进度安排(一)准备阶段1.成立机构。

省政府成立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2009年3月20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上一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

省领导小组制定全省实施方案,在2009年2月底前下发到各设区市,同时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各设区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在2009年3月20日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检查人员抽调和编组安排。

各设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按规定做好编组工作。

原则上以县(市、区)为被查单位派出一个普查组,组长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普查组可分若干个小组同时进行普查,每个小组要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4.动员和培训。

2009年3月10日至12日,全市清仓查库受培训人员统一参加省局培训。

培训内容以部际联席会办公室编写的培训教材为主。

2009年3月下旬,各级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⒌其它准备。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设区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在3月底前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4月5日前,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设区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比较重的地方,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

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4月20日前,由设区市级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

普查范围应严格与3月末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

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

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5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开展。

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

4月25日前各设区市应将普查总结报告和普查结果汇总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市综合交叉普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查阶段4月中旬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复查工作方案。

4月底前,对省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

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对上述三种性质粮食的抽样比例要大致均衡并考虑地区布局。

复查样品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送外省检验,5月25日前取回所有样品的检验报告。

(五)抽查阶段5月10日开始,国家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

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抽查样品实行集中统一检验。

各地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

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5月中旬,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和汇总检查结果报省政府。

5月30日前,省政府向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

省级总结报告包括设区市普查工作汇总情况和省级复查工作情况。

6月15日前,省、市、县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四、清仓查库工作要求(一)严格落实责任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

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

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

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

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

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各地还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各县(区)、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

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

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吃请。

(六)加强保密工作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

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为防止数据汇总和传输过程发生泄密事件,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配备专用电脑和相关设施,专人负责,专门用于清仓查库工作,不得上互联网。

相关人员名单逐级上报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清查工作期间未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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