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规说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总体规划(2015-2030)
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_文本_2009-5

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文本与图集珠海市规划局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二OO九年五月委托单位:珠海市规划局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单位: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主持:吴仁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总工副教授)报告编制:吴仁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韦献革(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讲师/博士)李耀初(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林海健(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硕士)曾建军(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硕士)技术顾问:汪晋三(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报告审核:陈新庚(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珠海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课题珠海市领导小组组长:毛东信副组长:熊豪品潘明成员:陈金华贾建红吴纯德吴锡汉梁玉昭王淳麦驱海曲波陈长才卢晓波陈永章邵英贤廖中和王泽俊詹林刘荣茂叶建勋刘重阳《珠海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课题珠海市参加工作人员珠海市环境保护局梁玉昭张勇黄汉鹏苏锦顺侯小凤李慧毕冬静湛福祥关群顺洪国荣钟浩文目录1. 总则 (1)1.1修编背景 (1)1.2主要修编依据 (2)1.3修编指导思想 (4)1.4修编范围 (4)1.5修编原则 (5)2. 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6)2.1自然环境概况 (6)2.2社会经济概况 (8)2.3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概况 (10)3. 地表水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规划 (12)3.1珠海市河流水系及湖库概况 (12)3.2珠海市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9)3.3珠海市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20)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26)4.1河流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 (26)4.2水库水质现状 (27)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现状及存在问题 (30)5.1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现状 (30)5.2珠海市周边地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概况 (30)5.3现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存在的问题 (33)6.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 (35)6.1水库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 (35)6.2河流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 (35)附件 (40)一、附表 (40)二、附图 (46)1. 总则1.1 修编背景环境功能区划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制定环境规划、实施环境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建设协调发展重要的基础。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得批复(国函[2003]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您省《关于上报审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得请示》(粤府函〔2001〕17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编后得《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珠海就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得风景旅游城市。
珠海市得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相协调得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得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得全部行政区域7653平方公里得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与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
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得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要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金湾区、斗门区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区——次中心——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得组团型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合理得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得人口与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1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得综合交通体系。
要统筹规划与建设给排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得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与水得重复利用率。
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体检评估

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体检评估□ 何正国,周 方,胡 海[摘 要]本文结合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对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的内容及方法进行探讨,构建基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约80个参数的指标体系,借助大数据及传统数据,使用指标完成率的方法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规划对策和建议。
国土空间规划的体检和评估可以帮助规划者了解城市的体征和运行状况,对于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空间规划;大城市病;指标体系;体检评估;广州[文章编号]1006-0022(2020)22-0060-05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引文格式]何正国,周方,胡海.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体检评估[J].规划师,2020(22):60-64.Examination and Evaluation of National Land and Space Plan Implementation, Guangzhou/He Guozheng,Zhou Fang, Hu Hai[Abstract]Based on the practice of national land and space planning reform in Guangzhou, the paper studies the content andmethod of land and space planning examin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establishes an index system with 80 parameters incorporatedwith “innovation, coordination, green, open, sharing” concepts, and proposes planning strategies with completion rates approach.The examination and evaluation may provide planners information of urban conditions and operation, and it is significant to therational compilation of national land and space planning.[Key words] Spatial plan, Large city disease, Index system, Evaluation, Guangzhou0引言2017年9月和11月,广州市分别成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编制的“双试点”城市。
(完整版)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第1章总则 (3)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4)第3章城市性质 (6)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7)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8)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9)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11)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5)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7)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21)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23)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5)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28)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30)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32)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3)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9)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41)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43)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1)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53)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54)第23章附则 (56)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56)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58)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60)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63)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65)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68)第1章总则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一)前言《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原《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于2004年7月正式开始编制;于2010年12月,《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技术成果和行政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
2015年底,省住建厅下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修改完善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函》(粤建规函〔2015〕2619号),要求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起止年限由原来的2008-2020年调整为2011-2030年,并充分落实“十三五”国家和广东省对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
为更好落实国家和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的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及考虑茂名属地化发展的诉求,进一步提高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作用,强化科学性和严肃性,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多次征求两区三平台、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并经市规委会原则同意,同时通过市常委会和市常务会审议,经吸收多方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最终成果。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1、规划范围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本次《总规》包括市域城乡协调发展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如下:(1)市域:茂名市所辖的茂南区、电白区(原茂港区、电白县)和高州、信宜、化州三个县级市,总共辖87个镇和22个街道,辖区总面积1145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为茂名市的茂南区、电白区(原茂港区、电白县)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为2748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共计10个街道,13个镇,包括茂南区的河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红旗街道办、新华街道办、露天矿街道办、官渡街道办、站前街道办、城南街道办、公馆镇、新坡镇、高山镇、镇盛镇、袂花镇,电白区的高地街道、南海街道、羊角镇、坡心镇、七迳镇、沙院镇、水东镇(含原陈村镇)、旦场镇、电城镇以及博贺镇,总面积约为960平方公里。
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

广州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15年10月1日实施)

附件5广州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一、商业用地宗地地价修正体系1、容积率(楼层)修正(1)容积率修正(适用于待开发项目)表1—1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后得到的是对应容积率下的平均楼面地价。
表1—2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后得到的是对应容积率下的平均楼面地价;(3)当商业容积率小于1时,基准地价为商业分摊用地地面地价。
(2)楼层修正(仅适用于已建成项目)表1—3 商业用地楼层修正系数表地段办公用地的基准地价;(2)已建成项目或已有详细规划指标且能得知楼层数的待开发项目宜采用楼层修正。
2、临街深度修正系数(仅适用于商业路线价区段)表1—4 商业用地路线价深度修正系数表(标准深度为15米)表1—5 商业用地路线价深度修正系数表(标准深度为10米)表1—6 商业用地路线价深度修正系数表(标准深度为8米)3、宽深比修正系数(仅适用于商业路线价区段)表1—7 商业用地路线价宽深比修正系数表取实际宽度、深度取实际深度;深度超过标准深度的,计算宽深比时,宽度取实际宽度,深度取标准深度。
4、街角地修正表1—8 街角地修正系数表5、商业集聚度修正系数进行商业集聚度修正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属于没有设定路线价的路段;(2)属商业比较集聚的区域,如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其修正时针对商业用地网格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商业集聚度修正幅度为+10%。
6、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1—9 商业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还原利率r=9.08%)二、居住用地宗地地价修正体系1、容积率修正系数表1—10 原广州市十区居住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表1—11 增城及从化居住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筑的别墅用地,而“低密度住宅”指的是用于开发低密度花园洋房的低密度住宅用地;(2)容积率为建设项目综合容积率,即含裙楼商业公建配套等的综合容积率;(3)待开发项目评估宜采用容积率修正;(4)容积率小于1时(别墅除外),宗地单位面积地价=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其他修正,住宅用地总价=宗地单位面积地价×住宅土地面积;(5)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时,宗地单位楼面地价=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其他修正,住宅用地总价=单位楼面地价×住宅建筑面积。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图集潮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3)第一节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 (3)第二节城市性质和职能 (6)第三节城市规模 (6)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7)第一节区域协调 (7)第二节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 (8)第三节城镇化和城乡统筹 (11)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 (17)第五节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23)第六节市域市政基础设施 (26)第七节城乡综合防灾减灾 (29)第四章中心城区规划 (33)第一节空间布局 (33)第二节居住用地 (35)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9)第四节工业和仓储用地 (43)第五节绿地系统和水系 (44)第六节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 (49)第七节城市交通 (52)第八节市政基础设施 (59)第九节综合防灾减灾 (69)第十节环境保护 (74)第十一节城市特色和景观风貌 (78)第十二节旧城更新 (80)第十三节地下空间 (82)第五章规划实施 (84)第一节规划实施政策和措施 (84)第二节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85)第六章附则 (87)附表2-1 城市发展分目标指标体系表 (88)附表3-1 市域空间管制要素表 (89)附表3-2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92)附表3-3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 (93)附表3-4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94)附表3-5 镇(街道)、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 (95)附表3-6 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览表 (1)附表3-7 市域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名录 (2)附表3-8 市域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3)附表3-9 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 (5)附表3-10 市域传统村落与古村落名录 (7)附表3-11 市域自来水厂建设规划表 (8)附表3-12 市域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表 (9)附表4-1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1)附表4-2 中心城区居住分区表 (12)附表4-3 中心城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12)附表4-4 中心城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13)附表4-5 中心城区快速路一览表 (17)附表4-6 中心城区骨架性主干路一览表 (17)第一章总则第1.1条编制目的为指导潮州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规,编制《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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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项目概述 (3)一、城市概况 (3)二、规划编制背景 (4)三、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4)四、规划依据与原则 (5)五、规划技术路线 (5)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 (5)一、区域关系概况 (5)二、在区域中的定位 (6)三、区域空间协调 (6)四、区域生态环境协调 (7)五、区域基础设施协调 (7)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 (7)一、区域发展背景 (7)二、内部发展条件 (8)三、小结 (9)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10)一、海珠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特征 (10)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四、产业发展策略 (10)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 (14)一、发展定位与城市性质 (14)二、城市职能 (15)三、城市规模 (18)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 (20)一、城市空间演变过程分析 (20)二、城市空间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21)三、空间扩展模式选择 (23)四、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分析 (24)五、城市空间结构 (24)六、土地利用规划 (26)八、远景布局构想 (29)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 (30)一、交通规划发展战略 (30)二、对外交通规划 (30)三、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31)四、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35)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6)一、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36)二、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36)三、公共服务规划策略 (37)四、公共服务设施级别体系 (37)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37)五、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8)六、规划管理措施 (43)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 (44)一、住房现状特征 (44)二、住房建设的原则 (44)三、住房需求 (44)四、居住片区空间布局规划 (44)六、住房政策 (45)七、宜居发展策略 (45)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 (46)一、城市绿化状况 (46)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46)三、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47)四、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8)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 (52)一、旧城更新 (52)二、“城中村”改造 (52)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54)一、分区发展指引 (54)二、近期建设规划 (58)三、规划实施配套保障策略 (60)分工第一章-项目概述张彦莎李诗桢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刘慧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刘慧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李诗桢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王哲夫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朱楠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第一章项目概述一、城市概况(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北部毗邻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西接荔湾区,南部临近番禺区,位于广州市区的中心地带。
海珠区处于广州都会区组团的中部地带,是是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主要承载地,承担多样的城市职能。
海珠区现状土地总面积为9216 公顷。
2、地形地貌海珠区属于冲积平原,地势较为平坦。
3、气象、气候属南亚热带气候区,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湿润,无霜期长达360天。
受季风影响大。
夏季主要为南风,冬季为北风。
4、水文、水系内部水网系统发达,万亩果园区的生态绿地与水系紧密结合,主干水系水质良好,枝干水系随等级降低。
规划中将海珠区的河涌系统在空间上分为五个水域,分别为:海珠涌水域、北濠涌-石溪涌水域、石榴岗水域、共和围水域、琶洲岛水域。
其中海珠涌水域的水动力系统相对独立,其他四个水域相互连通,形成一个大水域系统。
在海珠涌水域中,以海珠涌为主干河涌;在大水域系统中,主要以石榴岗河-海珠湖、北濠涌、黄埔涌为主要河涌。
(二)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1、历史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广州市政府于1950年7月,将原海珠区城区部分的3个区(蒙圣、洪德、海幢)合并,成立河南区人民政府。
以后30年间,其称谓多次变动,1980年7月称海珠区人民政府至今。
2、行政区划海珠区辖18个行政街道:赤岗、新港、滨江、素社、海幢、凤阳、龙凤、沙园、瑞宝、江海、南华西、南石头、江南中、昌岗、南洲、琶洲、官洲、华洲。
面积102平方千米,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132.16万。
(三)社会经济1、面积及人口海珠起土地面积为90.4平方公里。
根据五普六普人口数,2000年海珠区流动人口为544810人,2010年为795758人,年平均增长率达4.60%。
海珠区2013年户籍总人口988115万人,常住人口157.58万人,2、主要经济指标经济总量增速高,发展势头良好, 01年仅59亿元,13年增长至1143亿元,增长近20倍。
2013年,在广州中心城区中做比较,海珠区GDP占广州GDP的7.4%,在区排名中仅排名第六位。
在整个都会区的排名处在了倒数第二的位置,仅仅高于荔湾区,这说明海珠区的发展总体来讲是比较落后的,尽管地理位置在中心区,但是经济位置却在边缘地带。
海珠区人均GDP也增长迅速,06年仅27000元,13年增长至72000元。
并且一直保持增长态势,08年后增速上升。
但是同广州市人均GDP水平相比,2013年海珠区只达到了广州市人均GDP的56.8%,与全市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3、产业发展第一、二产业比重不断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已超过85%。
2013年海珠区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166.93亿元,占全区GDP的14.61%。
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973.26亿元,占全区GDP的85.17%。
海珠区重点发展现现代服务业,包括会展经济、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商贸服务、休闲旅游六大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新兴服务业。
集聚会展、创意等产业的企业总部,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总部之都核心区。
(四)用地及设施建设现状1、用地概况(1)用地现状以广州大道南为界,西部片区用地以居住用地为主,教育科研用地以及商业服务用地与居住用地相间分布,用地比较破碎且较为混杂;而东部片区主要以农林用地为主,且大面积成片分布,与其他用地有较为明显的界限,居住用地以主要为城中村用地,呈散点状分布于片区内。
(2)用地条件在土地用途分区基础上,对广州市域划分出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并针对不同分区主导要求,实行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
海珠区大部分处于可建设区内。
2、交通设施概况对外交通系统:海珠区对外交通包括一条城际轨道、一个客运枢纽、一个港口。
海珠区快速路网健全,能快速与其他地区联系。
海珠区外围的水运系统较为成熟,但内部河涌码头较少,还需要加强规划,水上巴士缓解了桥梁运输的压力,能力有限,与其他交通方式契合度差,转乘难度大。
海珠区内部道路路主要由主干道和次干道形成,主干道基本形成了“三横六纵”的网络,“三横”由北到南依次为昌岗路与新港路、新滘路、南洲路;“六纵”有西到东依次为工业大道、江南大道、瑞康路、广州大道、江海大道、科韵路。
次干道的建成情况不佳,尚未形成系统网络。
航空:白云机场,地处白云区,海珠区主要通过内环路接机场高速,华南快速路接机场高速,环城高速接机场高速。
海珠区离机场33公里。
佛山机场,地处佛山市南海区,海珠区通过外环路连接广佛高速,直线距离25公里。
铁路(三个核心站点):广州火车站,位于天河区,可直接通过内环路到达,直线距离7公里。
广州南站,位于番禺区,内环路和环城高速都可与东新高速相接直达广州南站,离海珠区约11公里。
广州东站,位于天河区,华南高速转广园快速路直接到达广州东站,直线距离5公里。
3、公共服务设施概况(1)行政办公设施海珠区A1类行政办公设施总占地面积为476954.7725㎡,占城区建设用地面积的0.749%,布局密度较低。
据统计,海珠区内区级以上行政办公设施共有26处,其中市级以上共有3处,市级共有8处,区级共有15处。
(2)商业服务设施海珠区主要形成了四个商业中心,分别是位于一个沿宝岗大道和江南西路布置的生活性服务中心、三个分别是沿广州环城高速布置、中大布匹市场、琶洲会展形成的商贸性服务中心。
海珠区的西部商业主要集中在江南西路、江南大道北、昌岗路一带,且多是商住混合的商业街;中部主要为大型商业设施中心,如中大布匹市场、国际轻纺城等皆坐落于此;东部则主要是琶洲国际会展中心所吸引带动而成的商业发展。
(3)文化娱乐设施海珠区A2类文化设施共有36处,总面积为182988㎡,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28%,完全不符合海珠区二级大城市的定位,人均规划用地为0.11㎡,人均资源配置严重不足,同时空间分布比较散乱。
(4)体育设施海珠区A41类体育设施共有21处,总面积为295931㎡,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29%,远远低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中的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海珠区体育设施在空间上呈现出东西部较多,中部较少的格局。
与人口分布图进行对比,可以得知体育设施覆盖率较低,人口密集的街道如凤阳街道等地均没有设置体育设施。
(5)医疗卫生设施海珠区A5类医疗设施共有64处,总面积为429526㎡,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675%,远远低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中的医疗设施规划用地指标,设施配备极为匮乏。
海珠区医疗设施分布十分不均,在空间上呈现出西多东少的格局,且医疗设施主要集中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但配置数量及规模不足。
(6)教育科研设施海珠区目前拥有14所高等院校、22所职业技术学院。
多数院校分布于新港路沿线,其中职业技术学院整体分布集中于东北部老城区,在老城区中的分布较为均质。
新港西路以中大为主的片区为高等院校集中分布地段。
经调查,多数院校使用情况良好,但存在部分院校用地紧张,已有多个院校计划扩建或迁建。
海珠区A3类教育设施总占地面积为5259026㎡,按157万人口算人均达到3.3㎡,满足规划用地指标。
(7)民政福利设施海珠区A6类社会福利设施共有10处,总面积为70233㎡,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111%,整体配置数量较少,文化设施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配置较少,难以满足居民需求。
二、规划编制背景海珠区是广州市的中心城区之一,其规划发展与广州的发展密不可分。
目前各种政策背景都对广州市的发展提出了生产、生活和生态方面的要求与建议。
1.生产方面:国家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型服务业,营造有利于服务业的环境;广东的十二五规划则进一步提出要优化升级,建设全球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推进现代服务业大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级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就包括广州海珠区的国际生物岛的生物工程。
进一步落实到广州市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则提出了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促进产业转型。
加快发展会展经济、总部经济等高端产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强化服务经济主体地位和现代服务业主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