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023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023单位财务管理制度2023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为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财务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职能为: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各项财审法律、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管理。
3、编制财务预算,加强核算管理,准确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4、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工作,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单位资产的核查工作。
二、财务工作的原则与要求1、采取借贷记账法,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
2、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财务人员应按月及时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相关部门。
5、财务人员应逐月复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表相互符合,并且字迹清楚、账面整洁、日清月结。
6、财务工作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帐钱分离,出纳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科负责人监交。
三、现金管理制度1、严格按现金支出范围使用现金。
本单位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用于日常零星开支。
出纳人员及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可领用5000至10000元的备用金。
2、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经科室负责人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
四、费用支出制度1、办公经费的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注明使用用途,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财务科方可办理付款。
2、财务科对发票、凭证、票据手续不完备、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填写、粘贴的报销单据有权拒绝受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2023版)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1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日清月结,按期报账.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2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公共机关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财务资源的规
范性制度,其制定的目的是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及效益
最大化。
二、预算管理
1.机关应根据预算法规定,依法制定年度预算,制定合理的财政收
支计划。
2.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加强预算控制,做到合理支出,切实维护
财政资金安全。
三、资金管理
1.机关财务部门应对财务资金进行专门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合
理使用。
2.资金的收支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要做到明明
白白,公开透明。
四、会计核算
1.机关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
2.保证会计核算过程的规范性,做到合规合法,不得随意篡改账目。
五、财产管理
1.机关应对自己的财产加强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及有效使用。
2.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及损坏。
六、审计监督
1.机关应当定期对财务情况进行自查与定期纳入审计监督。
2.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及规范性。
总结: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维护国家财政收支秩序,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的重要举措。
各级机关应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做到规范、透明、高效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愿每个机关单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得到合理利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3年最新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2023年最新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_1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2023年有关于财务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3年有关于财务管理制度(通用5篇)2023年有关于财务管理制度(通用5篇)1一、敬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
三、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
四、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
职工出差回来三天内应向财务报帐。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款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证。
要及时清收欠款。
六、正确计算销售收入和经营业务收入,认真审查收入凭证,正确计算和分配利润。
七、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应交税金。
八、按照会计管理档案的办法、规定和要求当年会计档案年终后,由会计档案管理员审查核对,整理立卷,制定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2023年有关于财务管理制度(通用5篇)21、财务管理采取综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节约激励制相结合的机制。
财务室对全年经费安排要作好综合预算,预算方案报部务会研究决定。
2、以州财政对本部的预算总额对项目经费、包干经费和公共经费进行综合预算,经费开支优先保工作运转,年度节余和超支都结转下年。
和财政共管的专项经费由相关科室报审后实施。
3、各科室包干经费以职能与职数为依据计算,主要用于办公、出差、会议、调研、接待、培训、用车等开支。
经费使用要优先保证调研、会议支范围。
财政预算外争取或联系赞助支持的项目经费,必须经会计核算中心进部里账户,为厉行节约,部里预留20%,其余经费由科室凭工作实际开支发票报帐。
涉及科室收费的,须由部财务人员开具收款收据。
争取财政预算外资金必须先经分管财务副部长同意后才能盖章。
凡年初财政已预安排预算经费的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部务会研究审定列入项目开支范围。
4、严守财务纪律。
机关财经管理制度

机关财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财经管理行为,促进财务资产安全、规范、高效、透明、公正、廉洁使用,维护机关财务资源的安全和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财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保障机关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推动机关财务资源实现科学、合理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对机关的财产权益。
2.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廉洁、高效。
三、机关财经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机关财经管理的组织机构机关的财经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建立财务管理机构,设立财务管理岗位。
2.机关财经管理的职责(1)实施国家财会标准,组织编制机关的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年终结算等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相关事项;(2)加强收支管理,健全收支平衡机制,认真做好收支末查,落实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政策;(3)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机关的预算编制、执行、运行管理,做好内控效果评价;(4)建立机关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产管理,确保机关资产的保值增值;(5)强化财经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机关预算管理1.年度预算编制机关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年度预算编制应根据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论证,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2.年度预算执行机关应根据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开支,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对于不可抗因素导致的超预算支出,应制定合理的处理措施,做到合理使用资金,及时调整预算。
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机关应根据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收支情况、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效益低下的部门进行整改,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
五、机关资金管理1.财务资金管理机关的财务资金管理应遵循“生命周期”原则,即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全过程的财务管理。
2.资金使用管理机关应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制度,明确各部门的使用权限和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02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202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数量已经达到了数百万,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也日趋重要。
因此,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我国将于2023年实施新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本文就202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简要解读,希望能够为广大读者了解新办法提供帮助。
二、新办法的主要内容202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财务管理原则、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
1.财务管理原则第一,财务管理原则要以“经济、合理、合法、诚信、公开”为基本原则。
所有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管理时要遵循这五个基本原则,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和公正。
第二,要实行国家、地方两级管理的原则。
在财务管理中要以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为准,并遵守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要求。
第三,要注重风险防范与控制。
在财务管理中,要尽可能降低各种风险的出现,保持事业单位的财务稳定。
2.财务管理制度第一,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要设立决策、执行、监督等各项职责,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第二,实现财务数据共享。
各级事业单位之间要实现财务数据的共享,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三,加强财务监督。
各级事业单位要建立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出入账结、财务决策等行为。
3.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第一,财务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公正的精神。
所有财务管理人员都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且要保持公正、诚信的态度。
第二,拓宽培训渠道,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水平。
各级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适应新的监管要求。
第三,规范财务管理人员的行为。
财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自律,遵守职业操守。
三、新办法对事业单位的影响一方面,新办法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社会公众形成一定的信任和信心,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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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一)机关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经费开支要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
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小的,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分管同志承办。
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大的,需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所有开支,均实行先审批后承办,未经批准不予报销。
(二)办公用品的使用。
一切办公用品,均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管理,各委室需要时到办公室领取。
非易耗公用物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各委室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三)会议经费开支。
办公室编报预算,报有关领导审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招待费开支。
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安排。
本市来人联系工作,一般不安排食宿。
上级或外地来人,严格按市委、市府制定的接待标准执行。
外地有关单位参观来访,一般只招待一餐,其他食宿等费用自理。
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向常委会主要领导汇报。
(五)所有经费的开支实行每周签字制度。
承办人要及时向办公室负责同志说明开支来由,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
原则上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周的发票不予报销。
(六)坚持日清月结。
办公室财会人员要认真负责,所有票据要有经办人签字,有关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报销。
每月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以便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服务质量。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研究中心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研究中心预算管理应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每年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项目预算、资产采购计划和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事项,测算编制收入支出预算,并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批。
第四条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初审,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研究中心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其他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服务工作需要、质优价优的原则编报。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研究中心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发展规划,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各类项目的支出应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预算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
第六条坚持经费使用计划审批原则。
提出的用款计划,应符合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用款计划应对拟用款项目一次性提出经费使用计划,非特殊情况,不应分次报批。
第七条计划使用经费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万元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用款在3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经研究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出纳人员处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借款行为应当符合现金管理规定。
借款人员一般应当在相关工作办结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
借款人员调离研究中心,须结清所有借款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借款人员应当为研究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实习人员及上挂、跟班学习、抽调人员不得为借款经办人。
财务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借款,对久拖不结的借款要及时催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研究中心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借款,须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条坚持报销前审批原则。
报销费用原则上要求一个项目一次报销。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票据________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
第十一条报销费用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万元的,除常规性的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日常项目外,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支出在3万元(含)以上,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所有报销票据应先经财务会计审核签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财务人员应当切实加强对报销凭证的财务审核,确保凭证完整、合法,内容符合要求、数据准确。
第十二条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报销,须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实行公务卡(工资卡)制度。
执行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对已纳入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工资卡)结算;公务卡(工资卡)不能结算的项目,经批准可采用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对使用现金结算的临时开支和服务等项目支出,原则上不能超过1000元。
出差人员在外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销后,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存入出差人员的公务卡(工资卡)里,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第十五条研究中心对外支付的.各项社保经费、劳务费、购置费、印刷费、暂(预)付款等,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方式结算。
第十六条研究中心加强对本部门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项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私设“小金库”,不设账外账。
对超过库存限额10000元以上的现金应及时存银行。
银行存款和现金由出纳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十七条研究中心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条以下经费支出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一)差旅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务差旅审批规定》等规定办理。
(二)会议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贵州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三)公务接待费按照《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
(四)因公出国(境)经费按照国家《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五)培训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费用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专项(项目)经费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研究中心的物资购置、印刷费用和购买服务项目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符合采购目的和质量要求,价格大致符合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研究中心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二十三条研究中心应加强对各类物品的内部管理,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领用存账薄,实行“一领一签”,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
保管人员要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对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
对确实不能使用和恢复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纳入经费使用计划重新购置,所需经费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研究中心的固定资产不得私用或交由与中心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研究中心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七条研究中心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类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
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条研究中心由财务会计负责对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
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管理,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九条实行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研究中心的支票、银行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严禁财务会计人员、出纳人员一人兼任和支票、银行印鉴一人管理。
第三十条研究中心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
新旧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由研究中心负责人监交,必要时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可派员会同监交。
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研究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三十二条研究中心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
研究中心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会计主管部门对研究中心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3一、管理原则机关财务管理实行“两统两分”的原则,即统一管理、分类记账、分级把关、统一审批。
凡财政拨付的经费、专项资金以及各项预算内外资金一律纳入机关账户,由机关财务统一管理。
并按照不同的资金________,进行分类记账,区别资金性质用途分别支出,按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分级把关,最后由局领导统一签批。
二、审批程序机关的正常经费开支,按下列程序审批: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财务人员票据审核,主任把关,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
属专项开支的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把关后,再按上述程序逐级审批;属于购置大额固定资产开支或非正常开支,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借款规定因公外出借款,1000元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1000元以上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