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机关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机关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四)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于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发展。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五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支出预算应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第八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
第九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核算准确、完整。
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评估、处置等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改进。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等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国家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确保机关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的管理范围乡党政机关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如计生服务所)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
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
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
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
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
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
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蜡烛等),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两人以上)统一购买。
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个人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
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
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
①机关来客招待。
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乡长)同意后再送食堂。
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
②招待餐标准。
每人每餐____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____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
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财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机关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经费收支、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勤俭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四)权责明确: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确保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按照年度预算执行,确保收支平衡。
第五条收入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应收尽收。
(二)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第六条支出管理:(一)严格执行预算,按照预算项目和标准安排支出。
(二)加强支出审批,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三)严禁违规支出、虚列支出。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七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使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产。
(二)安全完整: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效益优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一)严格按照国家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处置等手续。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三)定期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第九条流动资产管理:(一)加强库存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收支规定。
(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对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的管理,降低坏账风险。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扣发奖金等处理。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4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机关财务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坚持阳光运作原则,确保财务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六条机关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非税收入等,机关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使用和报告收入。
第七条机关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机关应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行支出管理。
第八条机关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使用期限。
第九条机关应加强现金管理,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的收付存储、保管、使用和清算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机关应做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应加强财政支出信息公开,确保财政支出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机关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机关应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机关应建立财务审计制度,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查明财务管理情况。
第五章外部监督第十七条机关财务管理应接受上级机关、审计机关和社会监督的监督。
第十八条机关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财务法规和财务纪律,接受法律法规、纪律和制度的约束。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未尽事宜,机关财务管理可以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确保机关财务活动的合法、准确、及时、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效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4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用于管理财务活动的一套制度和规定,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财务监督和审计等内容。
本文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一)财务部门设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职责: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实际情况,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指导和监督执行;2. 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3. 安排资金和收入的管理和使用;4. 组织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5. 组织开展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一)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当经过科学测算和科学平衡,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财务收支平衡。
(二)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和监督。
包括资金收入、支付、核销、结算等环节的规定和流程。
(三)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四)财务监督和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一)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工作,及时修订和更新制度,确保制度与时俱进。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和人员应当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办理财务事务,不得擅自改变和违反制度规定。
机关单位内部财务制度

机关单位内部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机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和政策进行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财务人员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违规行为。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对外公开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管理岗位,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3. 监督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控制支出;4. 负责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往来款项结算和现金管理;5. 负责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6.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7.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法规宣传和员工培训。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情况,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年度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支预算总额应当平衡。
第十五条支出预算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情况,按照经济合理、节约用钱、科学规划的原则制定,合理安排支出项目和预算金额。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篇一)一、总则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出差派遣制度第二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县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第三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一般人员出差由办公室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副局长、总审计师等班子成员出差由局长审批。
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
如有培训通知文件或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
第四条报销出差结束后,按照《**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出差人员根据事先留存的出差审批单或文件和发票等,找财务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人员核对实际出差时间,进行财务稽核,并粘贴出差审批单或文件等到差旅费报销单上,报相关股室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进行报销。
三、报销业务管理第五条票据的粘贴(1)粘贴票据时要按票据类别分类粘贴,同类票据尽量粘贴在一起。
(2)原始票据粘贴必须考虑到方便审核与装订后凭证的翻阅,粘贴时要对齐票据粘贴单的上下边,做到整齐、平整、错落有致。
粘贴后所有票据号码、日期及税务章等必须保留齐全、清晰可辩。
第六条发票的审核(1)报销人员在获取发票时,应检查单位名称、日期、项目等发票要素是否填写清楚完整,签章是否清淅,必要时应核实发票的真伪。
(2)严禁发票上有涂改的情况,否则按废票处理,不予报销;发票客户名称栏填写与本单位名称不符的发票不予报销;未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3)发票上开具为货物一批、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的,须附有销货方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公章的正式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经手人制度凡我局报销业务实行经手人终身负责制,外单位人员不得直接从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所有原始票据须由经手人签字,经手人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6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
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
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
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四条收入管理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
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水利(水务)事业健康发展。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一、资金管理职责划分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局机关、局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务登记入账;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基建计划、投资决策;参与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协议),检查分析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省市直拨各项事业费、工程费等;对局系统内其他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预算管理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局财务室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予以配合。
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即严格遵照执行,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
对超预算的开支,财务室有权拒付。
三、有关收入规定局机关科室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收入,以弥补单位公务经费缺口、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事业单位职工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局财务室依据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作量或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交有关科室、单位执收,款项缴入财政部门。
财务室根据业务需要按月向财政上报用款计划,申拨上述资金。
(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作为单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执法的罚没收入,局财务室依据水政科作出罚款决定的处罚决定书由水政科应督促当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
按有关规定实行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将当场处罚罚款在三日内缴付指定代理银行,同时到财务室科核销当场处罚专用收据。
上述各项收入,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结合预算内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使用,报局长审批。
四、有关费用报销规定(一)办公费用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用、文印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办公设备维护费、物业管理维修费等支出。
1、办公用品费用。
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物品或成批办公用品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拟定采购计划报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报销费用时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文印费。
机关工作中的文印业务应由承办科室自行处理或交局文印室处理,不得到外面打印(复印)文字材料。
特殊情况需要到外面打印(复印)文字材料的,须报经局领导同意。
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3、报刊杂志订阅费用。
局办公室负责拟定局机关报刊杂志订阅年度计划,报局长同意后方可按计划办理订阅事宜。
费用报销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4、图书资料购置费用。
购置政治理论、宣传教育、行政管理、党务工作、年鉴志书、文学作品等图书资料,由局办公室报局领导同意后统一购置,专业书籍由相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报局领导同意后购置。
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5、办公设备维护费报销。
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修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费用报销由办公室办理并应附相关清单或合同 (协议),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6、物业管理维修费报销。
物业管理中的日常零星维护和修缮由局办公室视情安排。
费用报销由办公室办理并应注明维修内容(附清单或合同),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二)会务费及招待费报销1、会务费。
召开会议由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长确定,会议费用由办公室编制预算,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承办科室应于会后7日内会同财务室办理结算。
报账时,必须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报到册及住宿、就餐清单,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招待费。
局机关对外接待用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上级机关领导,兄弟省、市水利系统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或办理公务,需要用餐的,原则上由局领导陪同,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市水务系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需要用餐的,原则上由局领导出面接待,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县区一般工作人员来我局办理公务,需要用餐的,由各业务科室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承办;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用餐,须从严控制,确需用餐的,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用餐。
费用报销由经济科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审批。
(三)差旅费报销1、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仅限于住宿费、车船费、飞机票、订票费、出差补助费、停车费、路桥费、燃油费等,其它费用不在此列。
差旅费报销须经局分管领导同意,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差旅费报销实行“一事一报”和“月结月清”制度。
差旅费报销按次填报。
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批出差的,均须在差旅费报销单据上签字。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因公外出,特殊情况需乘车的,由办公室派车(或乘出租车)。
乘出租车报销时须注明乘车事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在本市城区范围以外出差,特殊情况需用车,经局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派车或租车,租车报销时由办公室统一结算,乘车人签名,并注明乘车事由及时间,附经局领导批准的用车申请单,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4、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城区范围内因公外出视同出勤,不享受出差补贴。
超出本城区范围的出差,按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享受出差补贴。
出差无单据报销,其出差补贴可于当月一次性填单报销,报销时须注明出差时间、事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四)汽车费用报销1、汽车维修费用报销。
单次维修费1000元以内,由局办公室安排,单次维修费超过1000元的须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
依据规定汽车维修一律实行定点维修,由局办公室与确定的维修厂家签订维修合同。
定点维修车辆的维修费用,未超出经费指标的,据实核报;超出经费指标的维修项目,报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本车驾驶员共同与修理厂洽谈维修价格。
费用报销时附维修清单,本车驾驶员、办公室主任签字,财务室审核,报局长批准报销。
2、车辆保险费报销。
车辆保险,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财务室审核,报局长批准报销。
(五)固定资产费用报销1、固定资产包括一般设备单价在 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物质形态的资产。
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所列的,都必须计价列入固定资产。
2、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订货、采购、验收和登记以及日常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局财务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报销、入帐,协助办公室定期进行帐、物的清查核对工作。
3、固定资产购置须报局领导批准,固定资产购置后,实行实物验收和专人保管使用制度。
局办公室应安排人员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型号、质量、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完善登记备案手续。
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后,财务室审核,报局长批准报销。
(六)其它。
1、考勤奖。
事业单位职工考勤奖按出勤天数发放,每天10元。
考勤奖由办公室提供出勤单,下月初公布上月出勤汇总单,由财务室统一制表、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发放。
2、通讯费。
事业单位由承办科室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3、福利费。
事业单位职工按有关规定和在岗时间发放。
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同等享受。
福利费由财务室统一制表、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发放。
4、其它费用。
按照局制定的有关制度或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由相关科室或与财务室共同办理,经办人员完善报销手续,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五、有关报销手续的规定(一)局机关所有支出的申报一律由经办人员按支出内容分类填报报销单,并由证明人(验证人或分管领导)在汇总报销单上的相应位置签名; 多张小额同类原始发票可汇总填入。
报销单中“核定”及“人民币(大写)”金额由经办人员填写或负责办理;“单据张数”按实有原始发票张数填写,原始发票上反映其附件单据数;“金额”应与原始发票汇总金额相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
报销单的原始发票及其附件,经办人均应签名;百元以上原始发票局领导审批时应签名。
(二)财务审核。
按照有关报销规定,对所申报的原始发票及报销单的内容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其报销金额。
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或指定的审核人员)提出支出意见后,报局长(或其授权人)在己审核的报销单(或原始发票)上进行审批。
(三)属核算中心集中支付的报销单,在完成审批程序后,职工报销由报账员通过公务卡支付,经核算中心审核通过后,最后办理统一结算;外单位(或个人)报销由报帐员办理支付手续,经核算中心审核通过后,由核算中心办理结算;不属核算中心集中支付的报销单,在完成审批程序后,由有关财务人员制作记帐凭证并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局有关规定办理。
六、有关借款事宜的相关规定(一)严格控制借款。
职工借款仅限于因公长途出差、采购、维修等公务事项。
(二)职工因公借款应坚持“一事一借”、“前清后借”原则,并办理借款手续。
由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其中1000元以上的借款,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
(三)因公发生的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财务室并报局长审批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财务室不得付款。
(四)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财务室必须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附汇款回单),作为原始凭证。
(五)因公借款应按照“一事一结”原则,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所借款额或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到财务室办理还款手续;还款时限为当年内。
(六)财务室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理,对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未归还的借款,财务室应及时督促办结,并严格坚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七、财务档案的管理1、财务档案是本局经济活动的记录,各种报表、凭证、账簿、有关资料,年度内由财务室负责整理、装订,隔年度移交局档案室统一保管,按财政部规定的保管期限做好档案的整编、归档和销毁工作。
2、档案保存必须年度、月份连续,不能短缺。
财务档案非经办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等。
八、会计人员的管理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