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社区在职党员实行“双向管理”的实施意见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导读:本文是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希望能帮助到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深化“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共建和谐文明社区,经县委同意,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通过社区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开放型区域性社区大党建格局。
2、原则要求:凡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社区居住的在职党员,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我县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一)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党员参与、支持社区建设。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积极宣传,做好在职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
教育在职党员进入社区后,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教育党员在社区中要同在工作单位一样,公开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
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新伊宁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项互动、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在职党员亮出身份,展示风采,加强社区党支部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共同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建和谐伊宁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根据《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和党建工作的需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纳入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的原则,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之间、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之间的联系,形成单位主管、社区协管、双向互动的机制,提升我乡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达到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目的。
三、职责任务(一)本机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1、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
每季度到社区进行走访一次,全面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2、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
主动向社区开放本单位会议室、阅览室等设施,积极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3、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利用节假日参加社区服务活动。
结合在职党员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积极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设岗履责等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知识讲座等方面的社区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俳优解难,努力成为社区学习的表率、创业的表率、服务的表率、平安创建的表率;4、严格管理,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
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为每个在职党员建立进社区活动档案,并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党内先进时,要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
--街道“双面清单、双向积分”,党员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试行)

**街道“双面清单、双向积分”,党员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试行)**街道“双面清单、双向积分”党员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各社区(村):根据区委开发[2015]1号文件精神及区委“书记项目”的实施要求,**街道工委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为目标,在各社区(村)探索推行“双面清单、双向积分”党员管理模式,将基层党员管理考核量化公开,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通过制定党员作风“负面清单”和奉献“正面清单”,形成一套对党员日常管理的赋分量化管理模式,引导全街党员亮身份、比党性、树形象、讲奉献,不断提升街道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1、明确对象、分类管理。
在党员积分制实施过程中,街道将社区的党员划分为四类进行分层管理:第一类是在职党员;第二类是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退休党员;第三类是流动党员;第四类是长期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和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龄党员。
2、找准症结、列出清单。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新时期党员权利义务,分类制定政治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正面清单”,结合包含党性淡薄、生活陋习、渎职失职、服务欠缺等为主要内容的“负面清单”,明示了“不该做、不能做、不准做”的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和纪律底线,既为社区党员的行为树立了“标杆”,也划定了“雷区”。
3、细化标准、科学赋分。
按照百分制考核的原则,对“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科学赋分,根据“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划分的八项内容街道统一赋分,清单中八块内容中的各小条,由各社区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赋分。
第一、第二类党员,正面分达到80分以上,负面分在10分以下的是优秀,正面分60-80,负面分20以内的为合格,其余的是不合格。
而对于第三、第四类党员,正面分有所降低,只要达到60分以上视为优秀,,40-60分则视为合格,40分以下则视为不合格。
4、严格程序、公正公开。
街道指导社区党组织年初发卡,日常登记、半年核准、积分公示、年终奖惩。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深化“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共建和谐文明社区,经县委同意,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通过社区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开放型区域性社区大党建格局。
2、原则要求:凡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社区居住的在职党员,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我县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一)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党员参与、支持社区建设。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积极宣传,做好在职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
教育在职党员进入社区后,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教育党员在社区中要同在工作单位一样,公开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
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3、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
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积极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关于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

关于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实行“双重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在职党员管理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决定在全县在职党员中实行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是指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共同对其进行管理。
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社区党组织主要对党员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情况,特别是树立良好形象、共建和谐社区、共筑美好家园等情况进行管理和反馈,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营造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与广大在职党员主动参与的生动局面。
二、参与范围凡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党员,全部到社区报到,实行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
鼓励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参加。
社区选择一般要求为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
三、职责任务(一)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1.做好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工作。
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接洽工作,建立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掌握社区在职党员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社区在职党员人才库。
2.做好在职党员认岗履岗工作。
结合在职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根据社区实际需要,设立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等服务岗位,由在职党员认领岗位,并向社区公开承诺,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履行岗位职责。
经常开展各类活动,制定服务计划,丰富活动载体,吸引党员参与。
3.做好在职党员管理考评工作。
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展示党员服务业绩,探索开展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社区服务之星、最美在职党员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给予表彰。
每年年底组织开展社区在职党员民主评议,如实填写《利辛县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单》,实事求是地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的现实表现。
【最新公文】关于全面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意见

关于全面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意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为进一步深化“万名党员社区共建”活动,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在职党员,实行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是指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在接受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日常教育管理的同时,还应自觉接受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管理与监督,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和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协助单位党组织履行对住社区党员的管理职责,确保党员时刻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
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创新党员管理模式,把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纳入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范围,进一步增强社区党员参与社区共建的内在动力,促进社区资源的有效整合,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
同时,通过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共建,使他们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和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基本制度1、报到并认领岗位制度。
凡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都要凭单位出具的“报到证”,及时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并结合自己的职业特点和专业特长认领1-2个社区工作岗位。
各地各单位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确保每个党员,包括新入党、新调入和新搬迁的党员都能到社区报到。
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和管理工作,以“在职党员登记卡”为依据,全面掌握本社区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服务意愿,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在职党员台帐和人才资源库,并安排相应工作岗位,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舞台。
2、沟通反馈制度。
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
社区党组织要全面了解掌握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包括是否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工作,热心公益活动,服务社区建设;是否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依法办事,文明做人;是否自觉履行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各种资费,爱护公共财物等。
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

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篇一: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在职党员政策理论水平高、文化知识广和专业技能强的优势,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提升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我社区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360双重管理办法》为标准,以服务群众为重点,通过在职党员亮出身份,展示风采,加强社区党支部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目标要求根据社区工作的需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整合社区服务资源,转变机关党员工作作风,提升党员服务水平,加强党员的监督管理并进一步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利用在居住社区8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六大作用”,即政策宣传作用、学习指导作用、民生服务作用、治安调解作用、民情收集作用、党建指导作用,达到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目的,进一步增强社区党建工作力量,充实党员队伍建设的内容,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方法步骤通过与居住在本社区内的在职党员和其所在单位的联系,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登记工作。
组织社区所有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了解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六大作用。
(一)政策宣传作用党员干部要深入社区,向居民广泛宣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方针,特别是我市各类惠民政策等。
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长以及服务所在片区实行分组分片进行。
在宣传过程中,可以通过讲党课、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报、组织开展宣传演出等多种方式,让居民群众真正了解党的方针、政策。
实行党员双重管理实施方案

实行党员双重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
党员是党的中坚力量,是党在各个领域的先锋队员。
党员双重管理是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党员要接受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要接受所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实行党员双重管理,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方案。
1. 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党员的行为准则,确保党员在组织管理下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党组织,不脱离组织的纪律。
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员奖惩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要给予严肃处理。
2.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要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觉悟和责任意识。
通过组织开展党课、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员的政治信念和党性修养。
同时,要加强对党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党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 强化党员监督管理。
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定期对党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定,对于表现突出的党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作风不正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整顿。
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员违纪违规处理机制,对于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要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4. 推动党员参与基层治理。
要推动党员积极参与所在单位的基层治理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充分发挥党员的组织优势,带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要加强对党员的政治引导,引导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法制觉悟。
5. 强化党员队伍建设。
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党员的培养选拔力度,选拔和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优秀党员干部。
同时,要加强对党员的关爱关怀,解决党员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三、总结。
实行党员双重管理实施方案,是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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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在职党员“双向管理”的意见(建议稿)
为了切实加强社区在职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为党徽增光、促东区和谐”主题活动要求,从今年开始对全区社区在职党员实行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双向管理,现就开展双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区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在职党员“双向管理”,是整合社区组织资源、提高社区建设水平、全面建设和谐社区的需要;是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填补八小时以外党员管理的“空白点”的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
开展在职党员双向管理,能够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强化党员自律意识,拓展党员活动空间,进一步激发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正确把握开展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东区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条块结合、双向
互动,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社区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社区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总体目标:通过在职党员党员双向管理,将全区在职党员全部纳入社区党组织活动范围,实现八小时以内由单位党组织进行教育管理,八小时以外纳入社区党员教育管理。
在职党员的党性进一步增强,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在职党员教育管理新机制初步建立,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社区的党建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三、认真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夯实基础
在职党员,即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在岗职工中的党员。
实行在职党员“双向管理”的前提是社区能够掌握在职党员的情况,因此做好在职党员报到工作是推动“双向管理”的关键环节。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指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并加强督促检查,使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
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的目的、范围、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将《攀枝花市东区在职党员进社区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好,发给每位在职党员,督促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
(二)报到联系。
在职党员持《攀枝花市东区在职党员进社区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并将社区党组织已签字盖章的《介绍信回执联》及时交回所在单位党组织。
社区党组织要按照《攀枝花市东区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内容,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基本台帐。
(三)检查汇总。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掌握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对个别党员未报到的,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迅速报到。
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在职党员双向管理运行机制
以服务居民为立足点,通过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社区在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渗透到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
(一)完善在职党员干部登记制度。
各社区党组织要全面普查登记在职党员,健全在职党员档案,做到对在职党员基本情况、所在单位、担任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个人特长、服务意愿准确掌握,为下一步引导在职党员参加社
区建设活动做好准备。
(二)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制度。
以社区为单位,研究制定在职党员社区活动计划及安排。
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登记册,及时记录党员干部参加社区活动的情况和表现,注重实际效果。
社区在职党员干部每月与社区党组织至少联系一次,每季度至少参与一次社区活动,每年为至少社区做一件实事。
在职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开展知识讲座、认领在职党员服务岗、扶危济困、结对帮扶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八小时”外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定期向党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
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在职党员工作单位党组织的沟通联系,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单位反馈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听取所在单位对社区及其他方面的建议意见。
社区党组织要及时收集整理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参加活动及平时生活情况,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社区在职党员干部,重点反馈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活动、廉政建设、作用发挥等情况。
(四)在职党员“双公示”制度。
一是党员发展“双公示”。
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党支部针对行业、单位、居住地的不同,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在其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公示中增加公
示对象在社区的现实表现、社区党组织电话等内容,在公示情况登记表中增加“社区党组织意见”栏,通过“双公示”广泛听取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和社区党组织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把工作表现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分子发展为党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二是表彰党员“双公示”。
即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在受到区级以上表彰时,同时在其工作单位和居住地进行公示,介绍即将表彰的类别、表彰依据的主要事迹等,广泛听取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和社区党组织的意见,把党员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纳入考察内容,促进在职党员先进性在八小时外得到发挥,使在职党员的先进性、示范性在社区得到具体体现。
五、明确工作职责,务求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在职党员“双向管理”是全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客观要求。
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加强管理,努力为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应有作用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主动配合,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社区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工作,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接待工作,建立在职党员基本台账,落实专人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向在职党员单
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同时,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通过创新活动载体,设立在职党员服务岗,与社区内在职党员较多的单位开展结对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作用,不断加强社区建设,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及时与社区党组织取得联系,督促单位党员按时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配合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员加强管理,不断强化其社区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把社区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反馈意见,作为开展民主评议、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职务晋升、评优树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表现突出的党员以适当的方式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区委将把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对于组织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三)在职党员应按时持《攀枝花市东区在职党员进社区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社区报到,亮明身份,自觉接受双重管理,服从社区党组织领导。
积极深入社区,主动与社区、居民群众联系,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监督,发挥好“六带”作用,即社区在职党员要在社区中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带头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当好社区建设的参谋员;带头响应各类创建活动,当好创建战斗员;带头协调好邻里关系,当好邻里关系调解员;带头维护社区
治安,当好维护社区安定的治安员;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当好文明新风的示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