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党员服务站制度

建东社区
党员服务站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服务站的管理,确保每个来办事的群众都能感受到服务站工作人员热情、周到、及时、贴心的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是建立来访接待制度。
党员服务站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对每一位来访者热情接待,真诚服务,及时了解来访者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对无法解决的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告知来访者相应的联系方法和解决办法,帮助其通过正常渠道合理解决个人诉求。
二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度。
将第一个接待党员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确定为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切实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三是建立情况报告制度。
社区党组织每一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坚持定期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寻求上级党组织的帮助。
四是建立登记归档制度。
对外来流动党员,根据其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流入时间,及时建立流动党员档案。
同时,
将外来流动党员纳入党员服务站活动范围,组织其参加党内生活,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五是建立“五必访”制度。
党员服务站坚持以服务和方便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为宗旨,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五必访”服务活动,即党员生病住院必访,流动党员登记后必访,党员遇到特殊困难必访,热心支持社区建设的党员必访,党员去世后必访。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社区党员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构筑党员服务站与社区党员、居民服务桥梁。
党群服务点规章制度

党群服务点规章制度1. 前言党群服务点作为社区党建和群众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和规范党群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党群服务点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于党员干部和群众,切实提高党建和群众服务水平。
2. 党群服务点的职责党群服务点是党委工作部门组织社区党建和群众服务工作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党员参加各项党内活动,如党课、组织生活会等;2.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3.组织开展各类社区志愿活动、公益活动,增强党员和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4.及时收集、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和解决方案;5.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6.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自治工作,推动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3. 党群服务点的组织形式党群服务点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为依托的党群服务点;2.以党支部为依托的党群服务点;3.以志愿者团队为依托的党群服务点。
4. 党群服务点的管理4.1 党委的领导责任党委负责对党群服务点的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并及时评估和反馈工作情况。
4.2 党群服务点负责人的职责党群服务点负责人是党群服务点的重要骨干,其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党群服务点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方案;2.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和群众服务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3.组织开展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志愿者的服务素质;4.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5.负责党群服务点的资金管理和物资采购。
4.3 党群服务点的工作人员的职责党群服务点的工作人员是党建和群众服务的主要执行者,其职责包括:1.协助党群服务点负责人开展党内活动和群众服务工作;2.及时收集和整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和解决方案;3.参与志愿者培训,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素质;4.宣传党的各项政策和决策,增强社区居民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意识;5.积极开展社区自治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服务宗旨及原则党员服务中心是积极探索联系和服务党员工作的新途径,进一步整合党建工作资源,用集约化、现代化、社会化、信息化的方式,为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服务。
一、服务宗旨:通过热情、周到、及时、贴心的服务,努力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排忧解难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展示才能的舞台,凝聚党员的家园。
二、服务目标:抚州市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目标是:努力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党务公开的窗口,联系党员的纽带,服务党员的平台。
三、服务对象: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党组织。
四、服务原则:科学性原则: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科学管理的方法,做好对全市广大党员群众的指导、协调、教育、服务工作。
实际性原则: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灵活性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调整服务方法,不断充实服务内容。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2、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3、仪表大方,待人热情,态度诚恳,作风踏实,业务熟悉,办事认真,注重效率;4、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党员,要做好登记记录,主动应答,积极协调,帮助落实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做到有交待、有落实、有回音、不推诿,不扩散;5、严格按照党内资料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为基层提供党内资料参阅服务;6、加强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7、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承诺1、实行持证上岗制。
坚持文明用语,礼貌让人,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主动周到、排忧解难;2、实行首问接待制。
做到接待每位来访者都要有记录、有交待,不推诿、不扯皮,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责任人;3、实行服务责任制。
每件来电来访都落实责任人,做到解答问题清楚,解决问题及时,事事有着落。
党群服务中心制度

党群服务中心制度【篇一】党群服务中心制度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
2、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6、做好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二】党群服务中心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中纪委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特制定乾隆湖工业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严格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学习制度为确保乾隆湖工业园区党群服务中心能够带领广大党员深入持久、富有特色、卓有成效地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就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作出如下安排。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是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的窗口和平台,是党员之间相互帮助、交流、学习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促进党员教育和培养,增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四条党员服务中心实行党员自治、党员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各类服务,并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提升党员凝聚力和活跃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领导班子,由一名主任和若干名副主任组成,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助。
第七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组成,负责讨论重要事项、选举中央委员会和委员会,决定中心的工作方向。
第八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工作部门,包括党员服务部、组织部、教育部等,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和管理。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党员监督团队组成,负责监督中心的工作和人员。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完成目标的责任制。
第十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工作情况和问题,进行经验交流和思想对话。
第十三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定新的工作方向和计划。
第十四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和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一次党员大会,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对工作方向和目标进行调整。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周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吸引党员参与,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第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社区群众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群众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区群众工作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群众工作站是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社区群众工作站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高效务实”的原则,确保社区群众工作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区群众工作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站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副站长由社区居委会指定,工作人员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拔。
第五条社区群众工作站职责:(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二)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及时收集、整理、上报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管理、服务、文化活动等工作。
(四)协助社区居委会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和谐发展。
(六)完成社区居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社区群众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七条社区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第八条社区群众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效果、存在问题等。
第九条社区群众工作站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第十条社区群众工作站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社区群众工作站应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及时了解居民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社区群众工作站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三条社区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尊重居民,树立良好的形象。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范文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范文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服务党员、团员、职工和居民,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群服务中心是为党组织、基层群众、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综合性机构。
坚持“全天候、全方位、无差别、无障碍”的服务理念,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多元化需求的服务。
第三条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信守信,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信息和隐私,做到服务公正、公平,任何行为都要遵循服务对象的利益和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等职位。
第五条主任是党群服务中心的具体管理人员,主持本单位的全面工作。
副主任负责协调、指导本单位各项工作,辅佐主任工作。
同时,副主任有权代理主任处理本单位事务。
工作人员是党群服务中心的具体执行人员,根据分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党群服务中心秉承“服务至上”的理念,密切联系党委、政府,为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与信息支持。
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优质、高效的工作。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七条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党员、团员管理及组织服务;2.劳动就业、失业救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3.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认证、维权等法律服务;4.文化、体育、娱乐、旅游等文化体育休闲服务;5.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爱心回访等公益服务;6.其他与社区养老、家庭教育、婚姻家庭矛盾、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的服务。
第八条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工作。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九条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应当做到规范有效,基本流程如下:1.接待服务对象,做好档案资料的核实、输入等基础工作;2.指导服务对象填写相关表单,说明服务需求;3.核实并确认服务需求的合理性和处理标准;4.针对不同的服务需求,由专人专项处理或者高效的队伍进行集中统一处理;5.加强服务后续跟踪,做好服务效果评估和信息反馈工作。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硚口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管理,促进城市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是为本地区党员群众、单位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的非营利社会服务场所。
凡在本区辖区内,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的街道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均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街道各相关科室负责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与业务指导,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四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建设,应纳入区、街道城市建设规划。
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属于国有资产,只能用于社区服务事业,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场所功能第五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承担上级委托的各类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主要功能为:(1)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2)发布与党的建设、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3)根据职能办理入驻中心的各项服务,并在街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就业社保、社会救助、人口计生、社区管理、综合治理、社区服务、住房保障、党群服务、代办服务等服务;(4)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务活动。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七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决策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志愿者登记管理制度、设施管理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值班制度等。
将各项制度和规范向社会公布,并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日常管理工作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负责。
第八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各重大事项需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
凡涉及人员任用、调配、调职以及房屋租赁转让等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汇报,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应定期征求社区群众意见,对中心的运营与服务进行评议,并向上级部门和社区居民及社区单位通报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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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路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
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7、实行首问告知制。
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居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社区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查阅档案时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查阅日期及查阅人姓名。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考核奖惩制度16、考核奖惩制度按照《社区工作者目标管理考核制》执行。
七、监督管理制度17、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18、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1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的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1、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包括宣传政策法规,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公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2、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包括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
3、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包括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社区党组织书记职责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保证本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2、加强与驻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定期组织召开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本社区党建工作情况,探索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交流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活动;3、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抓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居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抓好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4、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重视和加强对社区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5、对社区在职党员分类登记,进行微机化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社区居委会主任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教育督促其它成员正常开展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2、带领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居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3、在乡镇(街道)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密切与辖区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共建理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4、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会事务;5、协调社区单位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6、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共建理事委员会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7、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整体素质。
社区纪检小组工作职责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情况,监督社区党员干部特别是“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2、协助本社区党组织和乡镇(街道)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配合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纪委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3、对党员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党员和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4、协助乡镇(街道)纪委接受党员的控告、申诉,以及对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并及时向上级纪检小组报告,保证党员的权利;5、协调参与对本社区居务、财务及资产、资源处理和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监督;6、协助和参与上级纪检小组对本社区党员信访举报的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收集本社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解决苗头性问题;7、承办所在社区党组织和乡镇(街道)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区民兵连工作职责1、民兵连在上级军事部门和本级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各项民兵活动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工作。
3、抓好一年一度的民兵整组和兵役工作。
4、加强民兵政治思想工作,搞好民兵政审工作,落实四课政治教育内容,增强民兵的国防意识和战备观念。
5、完成上级军事部门和地方党政机关下达的军事训练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6、搞好“民兵之家”建设,不断巩固民兵活动阵地。
7、大力开展争创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达标单位和争当“优秀民兵”活动。
8、充分发挥民兵队伍的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社区工会联合会工作职责1、组织职责。
指导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组建工会,建会率达到100%。
做好会员发展工作,职工入会率达到100%。
做好外出人员会籍接转工作。
2、调解职责。
企业工会出现难以调解的劳动争议时,社区工会代行调解职责,作到一般劳动争议就地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
3、保护责任。
搞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参与职工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积极参加“三同时”(新建、扩建、技术改造过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工作,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服务职能。
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工作,为遇到困难的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5、培训职责。
积极协调师资力量,帮助辖区内企业对职工(农民工)开展劳动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等培训。
6、宣传教育职责。
配合社区党组织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和管理。
社区妇代会工作职责1、向妇女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妇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努力促进社会进步和全面发展。
2、教育妇女用文明进步的马克思主义观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
大力倡导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3、协同有关部门发动组织待业女青年、闲散女劳动力,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尽可能办好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妇女后顾之忧。
4、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妇女保健知识,倡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提高优生、优育、优教工作水平。
勇于同虐待、残害妇女儿童等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社区共青团工作职责1、坚持以上级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武器,以活动为联结作为社区共青团的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