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管理制度 (2)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内容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内容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内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端正党风和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是一项包括党课教育制度、接转组织关系制度、党费交纳制度等方面在内的综合性制度。
各支部必须从细处入手,从教育入手,从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好本制度。
二、党员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党员教育在内容的确定上,要注意思想性、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和独立性。
即首先要突出思想教育,要把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
要有计划地实施对党员的教育,并且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地确定党员教育的内容。
(二)党员教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宗旨、纪律和党性、党风、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共产主义教育,文化、科学和专业知识的教育等。
(三)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是:①理论联系实际;②正面教育为主;③教育者先受教育;④分类分层次的教育。
(四)党课是党员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
要结合党在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确立党课专题,并每季度进行一次。
(五)党员教育,还要采取个别教育,党内对话等方式和运用科学化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
三、党员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上学、调出本单位需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的纪律之一。
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逾期不转者,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管理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组织关系。
外出时间在二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则出具党员证明信。
在接到外单位转入的组织关系后,应在当月内转到党员所属党支部。
2-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制度:一、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党员流动前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
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而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编入街道下属的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管理。
4.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凡是具备建支条件的,街道应及时指导其建立党的组织。
5.对集体外出的党员,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党组织领导。
6.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党组织要及时接纳他们,为其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或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流动党员。
7.负有流动党员管理责任的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量大的党组织,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8.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要通过信函、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了解党员在外地的情况,向其通报党支部的有关决议和重大事项,寄发学习材料。
9.流动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要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于已经出国(出境)定居或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的党员,应停止其党籍,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到区委组织部。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一)、发展新党员制度。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实施党员发展群众民主推荐、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公示、支部大会票决、发展党员责任追究等制度。
加强入党积极份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二)、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日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由党支部根据实际确定活动日期。
活动日主要开展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上级会议精神、学业务专业知识,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日活动。
(三)、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支部委员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24学时。
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16学时,推行中心学习组周末学习日制度,由书记全面负责,组织宣传委员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考勤记载。
(四)、党员工作汇报制度。
党员每季度应向党支部做一次汇报。
汇报方式可以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外出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意见。
(五)、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外出不到一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的党组织生活;外出一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的党组织生活。
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应督促做好思想汇报,制定支委专人没季度联系一次。
(六)、党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或居住地时,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所去的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
(七)、党费收缴制度。
党员必须按时按标准自觉缴纳党费。
预备党员从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按便准缴纳党费。
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要有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至少每季度应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党费。
半年公开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员管理工作制度(定)

党员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规范组织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党内约束和监督,引导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树立良好形象。
一、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按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召开党员思想交流汇报会,建立“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落到实处。
二、建立党员行为公示制度。
以支部为单位,定期公示每个党员的政治身份、组织行为、工作行为、日常行为和交纳党费等其它有关情况,加强对党员的党内外监督。
三、实施在职党员双重管理。
针对农场、非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和社区的不同特点,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
对在职党员实施“双重”管理,发挥在职党员在农场建设和农场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离退休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相关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五、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流动党员等特殊党员群体的管理工作。
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以“五个一”(即一套学习材料、一次思想汇报、一个活动场所、一次学习参观、一本工作手册)为载体,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及其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消除党组织建设的空白点,扩大党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站。
同时,要制订流动党员学习制度、反馈制度、评优制度,切实做到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切实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慰问工作,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六、党员动态管理半年报制度。
一是把党员动态管理半年报制度列入党员管理系统,实行半年一报,便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二是把党员动态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各基层党组织也要相应建立党员动态管理半年报台帐,为上级党员动态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四是制定《党员动态管理半年报表》,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填写,并及时上报。
党支部11种管理制度(三篇)

党支部11种管理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认真学习____主义、____思想,学____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决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2、坚决执行党____决定,服从____分配,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帮助群众提高觉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4、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按时参加学习和____会,按归缴交党费。
发展党员制度1、申请入党人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____,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
2、按照党章要求严格____申请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生活作用、社会关系,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3、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行培养教育、考察,考察其一年以上,方可呈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吸收、4、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介绍人把申请人的情况在支部大会上汇报清楚,完成讨论表决。
5、按照党章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党费收缴制度1、专人负责收缴党费。
2、按有关规定交纳党费,任何人不得随便增多或减少。
3、党员交缴党费必须按月交清,在党费册上登记清楚。
4、收到党费及时上交上级____,任何个人不得拿用或借用,否则党纪处分。
5、外出党员的党费可以寄回,也可由亲属代交,但不能超过三个月,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党支委任期目标责任制1、党支委应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____决定,____和带领党员农民群众发挥农村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3、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村民思想政治工作,用____思想占领农村阵地。
4、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____和作风建设,教育管理好党员。
5、对本单位工作中的党员和干部进行考核和监督。
6、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员活动日制度1、在认真执行____制度的基础上,每月____日为本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晚上时间亦可)。
党员没有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有事要向党支部请假。
最新党员目标管理制度(6篇)

最新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
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目标承诺和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创先争优等。
二、每个党员要结合目标承诺,制定具体目标,承诺工作目标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评议;2、民主评议,征求机关非党群众、管理相对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
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党组。
最新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二)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积极参加学习科技培训,掌握1—2门实用技术。
3、凡有活动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____户村民,力所能及的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4、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生活,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外出____个月以上的要办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要转移组织关系。
5、长期在外的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年底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6、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
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最新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三)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
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主要有: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完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合格党员标准管理制度

合格党员标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管理,提升党员素质,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组织内的党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党员是党的基本组织成员,应当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决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模范遵守党的纪律。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入党申请及考察第五条入党申请条件:(一)坚信共产主义信念,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入党申请资格的群众。
(二)遵守党的纪律,无严重违纪行为。
(三)有一定的政治表现和组织能力。
(四)年满18周岁。
第六条入党申请程序:(一)填写入党申请书,提交所在支部。
(二)支部书记组织党小组讨论,对申请人进行考察。
(三)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七条入党预备期:(一)入党申请人经过支部的初步考察,进入入党预备期,时间为一年。
(二)入党预备期内,支部书记应定期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运动能力。
(三)入党预备期结束,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转为正式党员。
第八条试用期:(一)新党员转正后,应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
(二)试用期内,新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听从党组织的管理,提高政治认识水平。
(三)试用期结束,经支部讨论通过,正式成为党员。
第三章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党员的权利:(一)有权了解党的政策和决议,有权参与党的组织生活和重大决策。
(二)有权参加党组织和党派进行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向党组织反映问题和建议,保障党员权益。
(四)有权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保障。
第十条党员的义务:(一)服从党组织的组织和领导,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
(二)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三)维护党的形象,加强党性修养。
(四)发扬党员先锋作用,为党和人民服务。
第十一条党员的监督:(一)党员应接受党组织的监督,自觉接受评议,主动接受批评和教育。
2-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制度:一、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党员流动前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
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而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编入街道下属的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管理。
4.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凡是具备建支条件的,街道应及时指导其建立党的组织。
5.对集体外出的党员,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党组织领导。
6.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党组织要及时接纳他们,为其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或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流动党员。
7.负有流动党员管理责任的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量大的党组织,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8.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要通过信函、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了解党员在外地的情况,向其通报党支部的有关决议和重大事项,寄发学习材料。
9.流动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要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于已经出国(出境)定居或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的党员,应停止其党籍,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到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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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党员管理制度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
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1、定期汇报。
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
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
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
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
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
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
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
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
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
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
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
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
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
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
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
预备党员也有党籍。
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