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员工作室规章制度
工作室规章制度

工作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室的管理,保障工作室成员的权益,提高
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作室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室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三条工作室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工作室的活动,不得擅自缺席
或迟到早退。
第四条工作室成员应当尊重他人,不得在工作室内进行任何形
式的歧视、侮辱或伤害行为。
第五条工作室成员应当爱护工作室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或破
坏工作室的设施设备。
第六条工作室成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进行无关
工作的私人活动。
第七条工作室成员应当保守工作室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外
部机构或个人。
第八条工作室成员应当积极配合工作室的领导和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工作室成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第十条工作室成员应当定期参加工作室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一条工作室成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被开除出工作室。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工作室规章制度

工作室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室成员的权益,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工作时间。
1. 工作室成员应按照约定的工作时间出席工作室活动,迟到早退需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2. 工作室成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室。
二、工作纪律。
1. 工作室成员应遵守工作室的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有违纪行为。
2. 工作室成员应保持工作室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保持工作室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任务。
1. 工作室成员应按照分配的工作任务认真执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 工作室成员应积极配合团队合作,共同完成工作室的各项工作。
四、保密制度。
1. 工作室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室的机密信息。
2. 工作室成员应妥善保管工作室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带出或丢失。
五、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室成员,将给予奖励或者表彰。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室成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六、其他规定。
1. 工作室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工作室成员应保护工作室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工作室的财物。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凡是加入工作室的成员,均需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社区活动室管理制度范本(3篇)

社区活动室管理制度范本一、使用范围1、必须在活动室召开的会议。
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____、党课等;工会负责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等;团支部活动。
2、可以利用活动室召开的会议。
所行政例会、学科团队建设研讨会、学术研讨会等;上级单位组织的综合检查、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
二、使用管理1、组织委员为活动室日常负责人,负责维护、使用协调工作,负责活动室展示板、考核板内容更新,并建立相应管理使用台账。
2、会议组织者为临时负责人,使用时须登记,使用后及时清理、恢复原貌,并归还活动室钥匙。
3、活动室原则上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社区活动室管理制度范本(2)1. 管理目标社区活动室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活动室的使用,确保社区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序、高质量的活动空间,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2. 使用范围社区活动室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活动室,包括娱乐室、健身房、图书室等各类公共设施。
3. 使用权居民享有社区活动室的使用权,但必须遵守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申请、预约等操作。
4. 使用申请居民使用社区活动室需提前向社区物业管理部门提交使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活动目的等。
5. 预约时间社区活动室的预约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至晚上10点,每次预约时长不超过3小时。
6. 使用费用社区活动室的使用费用由社区物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通常按小时计费。
居民在使用前需缴纳相应的使用费用。
7. 使用权限社区活动室仅限社区居民使用,需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材料方可进入活动室。
8. 遵守纪律居民在使用社区活动室期间,必须遵守社区管理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损坏设施等行为,以确保活动室的安全和整洁。
9. 安全措施社区活动室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如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不得进行危险性较高的活动等。
10. 设备保护居民在使用社区活动室时要爱护设备、器具和家具,遵守使用说明书,不得私自拆卸、移动或损坏。
党员工作站工作制度

党员工作站工作制度(一)公告公示制度。
督促所在公寓的学生党员在本公寓党员工作站公示栏张贴个人照片,标注姓名、房间号、床位号和担任所在院(系)的党内、行政职务、个人承诺,方便群众咨询有关事项;在有党员宿舍的房间门上悬挂“党员宿舍”标识,自觉接受“党员工作站”、公寓管理员和普通民众的监督;发展对象在吸收其加入党组织前、预备党员在转正前,必须在其所在公寓进行公示,听取“党员工作站”和普通民众的意见,一旦有群众举报反映其在公寓存在严重违纪行为,所在院(系)党总支在一年内不能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预备党员至少要延长预备期6个月,继续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考验。
(二)党性教育制度。
利用公寓宣传栏,宣传普及党的基本知识,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及时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以及学校的指示精神,定期更新内容,组织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员的形象意识、先锋意识;发挥各院(系)学生的专业和学科优势,重点围绕党史故事演讲、党史人物介绍、话说身边党员等内容,在公寓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活动,努力创新党性教育制度,不断加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了解和感情。
(三)联系同学制度。
按照“一名党员带好一个宿舍,一名年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一名同学”的基本工作要求,动员所在公寓所有党员围绕创建“党员示范宿舍”的工作目标,努力带好本寝室同学;入党积极分子至少联系一名在专业学习、日常生活、内务卫生、遵章守纪、人际交往、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或问题的同学,帮扶结对,努力实现共同进步;各院(系)站务委员要收集本院(系)党员在帮扶结对中所做的工作,每月主动向本院(系)党建指导教师汇报一次联系同学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报告,为院(系)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依据。
(四)检查监督制度。
由站务委员会统一协调组织,通过动员教育,以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值班日的形式,每周指派公寓党员(新生公寓党员数量不多时,可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协助公寓管理人员挂牌进行1-2次夜间查房,直接参与公寓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公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模范遵守公寓规章制度情况,不断提高本公寓管理的水平;建立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档案,每学期向院(系)反馈一次考察档案的内容,作为所在院(系)学生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的重要依据;收集公寓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作为主管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工作室规章制度

工作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工作室的管理规定,服从工作室的领导安排,共同维护工作室的正常秩序。
第二条,保持工作室的整洁和安全,严禁在工作室内吸烟、酗酒和打闹,禁止擅自移动或损坏工作室内的设备和物品。
第三条,工作室内禁止进行违法、违规和有悖道德的行为,严禁传播不良信息和淫秽色情内容。
第四条,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与工作室的活动和任务,保持团结合作,互相帮助,共同促进工作室的发展。
第五条,工作室成员要遵守工作室的会议纪律,按时参加工作室的例会和活动,认真听取领导的安排和指导。
第六条,工作室成员要保护工作室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发表损害工作室利益的言论和行为。
第七条,违反工作室规章制度的成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
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工作室成员资格。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凡是加入工作室的成员,均应遵守并执行上述规定。
对于规章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工作室
领导小组负责,并及时通知工作室全体成员。
工作室规章制度

工作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室成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作室是指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共同组成,以实现共同目标为目的的组织。
第三条工作室成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且有义务监督他人的遵守情况。
第四条工作室成员应本着团结、互助、进取的原则,共同为工作室的发展做出努力。
第五条工作室成员应保护工作室的声誉,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工作室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二章入会与退出。
第六条任何对工作室有兴趣的人都可以申请加入工作室。
第七条加入工作室需要经过工作室成员的讨论和表决,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八条工作室成员有权利自愿退出工作室,但需提前通知工作室负责人,并交代工作交接事宜。
第三章工作室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工作室成员有权利参与工作室的决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工作室成员有权利享受工作室提供的资源和培训机会。
第十一条工作室成员有义务按时完成分配的任务,并保证任务质量。
第十二条工作室成员有义务与其他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工作室的发展。
第四章工作室的管理。
第十三条工作室设立负责人,由工作室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工作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室的日常事务,代表工作室与外界沟通。
第十五条工作室负责人有权利对工作室成员进行管理和评估,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进行警告、处罚或开除。
第十六条工作室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工作室会议,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五章工作室的福利和奖励。
第十七条工作室成员有权利享受工作室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培训、学习资源等。
第十八条工作室成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可以获得工作室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九条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工作室所有,但成员个人享有署名权。
第六章违纪与处罚。
第二十条工作室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开除等。
1.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规定;2. 损害工作室利益和形象的行为;3. 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任务质量不合格的行为;4. 擅自泄露工作室的机密信息;5. 对其他成员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的行为。
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参考)

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参考)一、制定党代表年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做好党代表履职的服务、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党代表工作室定期开放,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开放时间半天。
每次接待安排要提前3-5天进行告示。
三、党代表工作室实行党代表轮流驻室接待党员群众。
工作室负责制定具体的接待日程安排,每位党代表驻室接待党员群众每年不少于1次。
四、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党代表通过集中走访、专题走访、应约走访等形式,不定期走访慰问党员群众。
组织党代表走访党员群众每年不少于2次。
五、围绕党内的中心工作,确定主题,或受同级党委委托,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党的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党代表进行专题调研视察。
组织党代表调研视察每年不少于1次。
六、定期讨论分析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商议形成代表提案或提议。
七、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向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分送有关部门,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并定期向党代表和党员群众反馈。
八、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辅导、代表论坛、经验交流等方式组织党代表进行学习研讨活动。
九、做好工作室的接待记录、文件资料归档管理等工作。
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工作流程(参考)一、登记:联络员记录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接待: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
党代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办理的,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或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可以提出办理意见,交党代表工作室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交办:(村级、社区党代表工作室)由联络员呈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转办。
(市、县区、乡镇、街道党代表工作室)由联络员呈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转办。
四、回复:根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规定,有关单位及时做好回复工作。
五、反馈:联络员向参加接待的党代表、党员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六、归档:联络员将办理情况整理归档。
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工作职责(参考)一、负责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和党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是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的窗口和平台,是党员之间相互帮助、交流、学习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促进党员教育和培养,增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四条党员服务中心实行党员自治、党员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各类服务,并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提升党员凝聚力和活跃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领导班子,由一名主任和若干名副主任组成,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助。
第七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组成,负责讨论重要事项、选举中央委员会和委员会,决定中心的工作方向。
第八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工作部门,包括党员服务部、组织部、教育部等,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和管理。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党员监督团队组成,负责监督中心的工作和人员。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完成目标的责任制。
第十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工作情况和问题,进行经验交流和思想对话。
第十三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定新的工作方向和计划。
第十四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和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一次党员大会,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对工作方向和目标进行调整。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周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吸引党员参与,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第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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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员工作室规章制度
社区党员工作室是为社区党员服务社区而搭建的平台,是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的延伸和补充。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作室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工作宗旨:巩固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立足服务居民群众,构建和谐社区,不断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切实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条遵循原则:社区党员工作室在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坚持务求实效、自愿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于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于为社区党员和群众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监督,密切社区党总支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三条每日值班制度:
1、每周一至周五分别由胜利四路党支部、胜利三路党支部、体育场路党支部的党员中心户和党员骨干轮流值班。
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值班人员每天安排社区党员义务巡逻队员的巡逻。
3、接受社区居民的来电、来访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做好记录,对能及时解决的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社区党总支。
4、值班人员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
5、值班人员应监督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对社区工作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向社区党总支和街道党工委反映。
第四条每周工作汇报制度:
1、每周五,社区党总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3个支部书记和全体社区工作者参加。
2、各个支部就一周值班情况向党总支汇报,并将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情况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向党总支汇报。
3、所有社区工作者应向党总支汇报一周工作。
4、社区党总支应就各支部一周值班情况予以总结并就支部汇报的待解决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条处理情况反馈制度:
1、工作室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后,应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进
展情况。
2、对已经办结的来电来访,应要求来电来访群众在登记表上签处理情况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