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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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024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024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为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我国财政财务状况,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全面摸清我国财政财务状况,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促进财政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范围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长期待摊费用等。

三、工作内容(一)资产清查的组织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资产清查的方法和程序1. 准备阶段:制定资产清查方案,组织培训,准备清查所需表格、账册等。

2. 清查阶段:按照资产类别和清查范围,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填写清查表格,编制清查报告。

3. 审核阶段: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 汇总阶段:对各单位的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全国资产清查汇总报告。

5. 整改阶段: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管理。

(三)资产清查的时间安排1. 准备阶段(2024年1月至2月)2. 清查阶段(2024年3月至4月)3. 审核阶段(2024年5月至6月)4. 汇总阶段(2024年7月至8月)5. 整改阶段(2024年9月至10月)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执行清查程序,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四)及时整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管理。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一、背景行政事业单位是指使用国家资产开展公益性、社会服务性、行政管理性活动的机构,是托管国家财产的单位。

为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家资产安全,增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管理能力,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

二、目的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让每个部门都能够做到规范运作。

2.归纳总结资产状况,为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和资产管理提供依据。

3.防止资产损失、滞留,维护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安全。

三、要求1.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应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配合完成。

资产清查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待摊费用等。

2.资产清查工作应重点关注固定资产、交通工具、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家具家电等易于盗窃、遗失的资产和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存在差错的资产承诺和潜在责任等。

3.资产清查程序明确,应按照设备规格、品牌、型号、编号、数量、使用年限等方面逐一清查。

资产清查应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个环节都覆盖到,包括仓储、保管、采购、使用、调拨、报废、处置等各个环节。

4.清查工作应采用科学技术手段,应用计算机、条码、GPS和相关设备进行资产清查,精准落实清查工作要求。

5.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应提供有下列相关清单和信息:(1)固定资产清单(2)公务用车清单(3)手机、电脑清单(4)贵重物品清单(5)应收账款清单6.应集中核对并修正清单中错误和遗漏的数据,核对过后再确定并公开。

7.清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需要进行修整和整改。

四、清查期限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合理的时间安排。

在正式开始清查工作之前,那么需要确定清查时间表,确保任务计划进度顺利达成。

清查工作时间需要根据清查量、难易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但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也不宜过长。

五、清查成果处理1.形成全库清单、清册。

固定资产清查方案范文(通用6篇)

固定资产清查方案范文(通用6篇)

固定资产清查方案范文(通用6篇)固定资产清查方案篇1 按照财政部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司法部机关本级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逐步实现以下目标:(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财务、资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摸清家底,真实、全面地反映资产和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四)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一)单位范围:20xx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

不包括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的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部机关本级(含监狱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局)、司法部燕城监狱、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学院、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司法部机关服务中心、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司法部人才交流中心、司法部信息中心等15个单位。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1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1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篇一: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

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一)被审计单位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1】为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逐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摸清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掌握全县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固定资产数量、构成、使用及财务情况,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1、全面摸清“家底”。

通过资产清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存量资产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2、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3、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三)基本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县财政、审计、国资部门组织县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中心管理本辖区的国有资产,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学校、卫生等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一)清查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和东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东平现代国际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的固定资产。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资产清查是企业年度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为了保
护企业资产安全、防范财产损失的重要手段。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规
范各部门对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的管理及清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的资产状况,为企业资产管理、财务决策提
供实际参考价值。

二、工作要求
1.清查范围:本次清查全面覆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厂房设备、车辆、各类办公设备用品、
应收/应付账款、商誉等。

2.清查方式:窝点首先将依靠企业自身人员和第三方专业团队
进行资产清查,对于资产处置承接方从中选任,由资产处置承接方
按照统一标准制定审核标准并进行审查。

3.清查流程:本次资产清查将分为资产清查、数据比对、履历
归档三个流程。

四、清查流程及时间节点
1.资产清查(3天)
◆清查固定资产:核对资产清单,确认资产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购置时间、购置金额等重要信息是否正确,发现遗漏或疑点
及时进行标记;。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1. 引言单位资产清查是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保障单位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单位资产清查流程,确保清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2. 清查目标与范围2.1 清查目标本次资产清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单位在指定时间范围内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资产的类型、数量、使用状态等信息。

2.2 清查范围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车辆等; -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3. 清查流程3.1 准备工作1.成立清查小组,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和权限;2.制定资产清查计划,明确清查的时间、地点、清查方式等;3.组织培训,确保清查小组成员熟悉清查流程和使用清查工具。

3.2 清查操作1.核实资产登记台账:根据单位的资产登记台账,比对实物资产,核实资产的类型、数量、规格等信息;2.登记资产清查结果:根据清查情况记录资产清查结果,包括资产的现状、使用情况、价值评估等信息;3.解决异常情况:如果发现资产的数量与登记台账不符或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原因并进行处理;4.形成报告:根据清查结果,形成清查报告,包括资产清查的总结、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3.3 清查审核1.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清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对于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整改进展情况。

4. 问题整改4.1 发现问题根据清查报告,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丢失或损坏;- 资产登记信息与实物不符; - 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等。

4.2 整改措施针对不同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

5. 相关责任5.1 清查小组成员责任•准备清查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设备;•按照清查计划进行清查操作;•记录清查结果并及时汇报。

5.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审核清查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整改进展情况。

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方案

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方案

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的基本组成单位,其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资产清查是行政单位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通过对行政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可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防止资产流失、浪费等问题的发生,提高行政单位的资产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方案旨在制定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的程序和方法,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资产清查的内容行政单位资产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清查和流动资产清查两部分。

固定资产清查的内容包括:1. 固定资产台账核对:对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与实际存在的资产进行比对,确保资产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产使用状况核实: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进行核实,包括资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员、使用时间等,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3. 资产存放位置核实:对固定资产的存放位置进行核实,确保资产的安全存放。

流动资产清查的内容包括:1. 资产领用登记核对:对行政单位的流动资产领用登记记录进行核对,确保登记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产使用状况核实:对流动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进行核实,包括资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员、使用时间等,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3. 资产存放位置核实:对流动资产的存放位置进行核实,确保资产的安全存放。

三、资产清查的程序1. 组织准备阶段(1)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确定资产清查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配。

(2)编制资产清查计划,明确清查时间、地点和人员任务分工。

(3)制定资产清查的工作指引和技术规范,确保资产清查的统一标准和方法。

2. 开展资产清查阶段(1)固定资产清查:① 根据计划,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清查,核对资产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② 核实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存放位置,记录资产的实际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记录并及时处理。

③ 制定固定资产的清查报告,包括资产清查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2)流动资产清查:① 根据计划,组织人员对流动资产进行逐项清查,核对资产领用登记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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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单位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摸清我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建设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平台,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拟于2015年上半年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学校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国有资产状况,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在此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学校及所属各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和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其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各种表格的拟订、清查工作的前期准备、中期组织和后期的资料整理汇总,组织资产清查业务培训,负责清查工作的协调联络、资产核查和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

(二)学校所属各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

各部门在4月3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络人名单报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验收入账的固定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四.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
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等。

本次资产清查主要是固定资产清查,包括公有房屋、仪器设备、家具等。

(一)公有房屋:以2013年学校公有用房清查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核实房屋使用部门、使用方向、使用现状、使用人等信息
是否真实、准确。

(二)仪器设备:通过以账对物,以物对账,清查仪器设备是否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资产,要查明原因,纠正错误。

(三)家具:本次重点清查各部门家具的种类和数量。

五.资产清查实施步骤和方法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从2015年3月25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部门自查和学校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23日-4月3日)。

1.拟订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清查登记表格等;
2.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3.各系各部门召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资产清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2015年4月6日-5月8日)
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公有房屋、仪器设备和家具等资产进行认真清查、核实。

具体工作内容和方法是:
1.仪器设备清查:各部门对照本部门《仪器设备清单明细表》,按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的方式逐件核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实行“每物必对”,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对账实相符的资产填写《账实相符资产明细表》,对有账无物(盘亏)的资产,要查明去向,并填写《盘亏资产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资产填写《盘盈资产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
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

2.房屋:对照本部门《房屋使用情况明细表》,逐屋核对表上所载各项信息(如:门牌号、楼栋名称、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方向、使用现状等)是否真实、准确,实行“每屋必查”,对表载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直接在表上进行修正。

3.家具:对照本部门《家具明细表》,按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的方式逐件核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实行“每物必对”,对账实相符的家具填写《账实相符资产明细表》,对有账无物(盘亏)的家具,要查明去向,并填写《盘亏资产明细表》,对标签已脱落或没有标签的家具,按照家具名称和数量分类填写《家具清查登记表》。

自查结束后,各部门要撰写清查结果报告。

内容包括本部门各类资产汇总数、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以及对学校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等,并于5月6日前报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阶段(2015年5月11日-6月5日)
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人员会同各部门分管资产的负责人、资产管理员,依据自查材料和表格,对各部门占有使用的房屋、仪器设备和家具进行核查。

核查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机关职能部门采取普查方式进行核查,教学教辅部门按抽查方式进行核查。

如核查过程中发现有5件资产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核查,该部门需重新自查再报。

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四)整改阶段(2015年6月8日-7月10日)
整改阶段的工作包括:资产的确认、遗留问题的处理、资产管理台帐重建及建档、资产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与调试、新贴条码标签、总结评比等。

1.资产的确认:各部门在资产核查工作完成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相关表格,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留存,作为部门资产的原始依据。

2.遗留问题的处理:
①对盘亏资产的处理。

各部门必须列出盘亏资产的清单,提供盘亏资产的原使用人、保管人或其它证明人(三人以上)书面确认资产盘亏原因证明材料、本部门对盘亏资产处置的意见(会议纪要或主要负责人批示)等材料,并加盖部门公章。

对人为过错原因造成资产盘亏的,还应提交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的决定及结果;对失窃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资产损失,应提供公安、保卫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②对盘盈资产的处理。

各部门必须列出盘盈资产清单,提供盘盈资产情况说明材料、盘盈资产价值确定依据(发票、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等,以便进行价值认定。

资产清查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盘亏、盘盈资产明细表,报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意见,并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学校资产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按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应的资产作调整。

3.资产管理台帐重建及建档。

遗留问题处理后,资产管理处
重新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台帐,并协助、配合全校各部门建立国有资产分户管理台帐。

同时,各部门要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4.资产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与调试。

此项工作将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5.新贴条码标签。

各部门从资产管理处领回统一打印的新条码标签,经仔细核对有关设备信息(名称、型号、出厂号、仪器设备编号等)后将其正确粘贴到对应的仪器设备上,并将原有标签保留。

6.总结评比。

待全部工作完成后,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对本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六、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工作的组织落实。

这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

要求各部门要从全校的大局出发,从促进提高各部门管理水平出发,切实加强工作组织和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兼职资产管理员、办公室主任和实验室负责人都动员起来,必要时抽调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工作,做到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范围不重不漏,结果真实可靠。

(二)团结协作,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

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组织难度大,需要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总指挥,学校所属各部门要相应建立起工作队伍与学校资产
清查办公室工作对接,便于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各部门的资产清查各阶段工作一定要按照学校统一的政策、统一的方法和统一的工作步骤实施。

(三)加强纪律,务求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

各系(院)和部门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管理网络系统,认真组织好信息的核实和填报工作,真实反映情况并如实反映问题,做到不遮掩、不虚报、不瞒报。

各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要肩负起内部的审核和复核责任,严把工作质量关,严明纪律。

对出现帐务不清或帐实不符的情况,要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加以正确处理,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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