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分析的一点探讨

日照分析的一点探讨
日照分析的一点探讨

关于日照分析问题的一点探讨

2010年12月17日

一、日照分析及有关概念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相关规范

四、其它有关要求

五、日照分析报告

六、正在拟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日照参数标准》

七、常见的建筑日照计算报告内容

八、计算实例

九、问题与建议

一、日照分析及有关概念

1、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日照分析相关软件,建立完整的地球与太阳数学模型,从几何和光学的角度利用计算机进行大量的数学计算,解决物体的阴影和影响的关系,以此准确地分析出任意地点、任意时间的任意建筑物的细部状况,对建筑群体间相互影响进行分析,以求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建筑物的位臵,为居住区创造出更加舒适的环境。简单地讲,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2、日照的作用:日照就是物体表面被阳光直接照射的现象。建筑日照就是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地段、建筑围护结构表面和房间内部的现象。阳光照射能引起动植物的各种光生物学反应,能促进生物机体的新陈代谢。阳光中紫外线能预防和治疗感冒、佝偻病、支气管炎等疾病。阳光中含有大量的红外线,冬季照射室内,所产生的辐射热能提高室温,有良好的取暖和干燥作用。日照对建筑物的造型艺术也有一定的影响,适当的阴影能增强建筑物的立体感。因此,必须争取适当的建筑日照。

经过大量的研究发现,日照在生活居住建筑中表现出以下三大作用:杀菌、提高室内温度、刺激大脑头皮,以达到让人愉悦。

3、日照标准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52一2005),其2.0.13 :日照标准(insolation standards)指“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的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间”。

(2)按照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5.0.16,日照标准指:“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4、我国日照研究历史

我国有重视日照环境的历史传统,早在周代就创造了“土圭之法”,就是将玉制的一尺五寸的短棒立起来,然后丈量它在不同方位影子的长度,用以定朝向选址定城。所谓“以土圭(gui)之法测土深,正日影以求地中。”又说地中是“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历代相沿,我国在城市规划和房屋建设中十分重视朝向和日照。例如《营造算例》中规定,“每柱高一丈,得沿出平三尺,如柱高一丈一丈以外,得沿出平三尺三寸。”

这样出沿的比例恰好吻合冬季与夏季太阳高度角的变化使朝南房屋东暖夏凉.

我国六十年代初针对基本建设中的浪费现象,提出了一系列节约用地的方法。在建设中采用插建、压缩间距等方法。卫生界研究日照的杀菌效果,确定住宅日照的卫生标准,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的研究表明:冬季一层玻璃的南向居室每天需阳光照射2小时以上。二层玻璃窗则必须4小时以上才能达到必要的杀菌效果。其他朝向的杀菌时间应大于南向。建筑界研究日照标准与用地的关系,确定日照标准必须考虑节约用地。以大寒日取代冬至日,可以基本上满足住宅冬季的日照要求,同时可以大大缩小间距,提高居住密度。六十年代的日照研究大多是行列式。总的来说日照与提高密度的矛盾不十分突出,论争有而不激烈。

七十年代以来,城市用地紧张,城市向空中发展。压缩住宅间距提高住宅层数。提高密度与保持一定的冬至日日照发生了冲突,此时提出了三种日照标准,分别是冬至日阳光照射到底层窗下沿、窗中和窗上。但是为了提高密度,七十年代始终未突破压缩间距,降低日照标准。

进入八十年代日照问题有了进一步的研究。主要有:不同朝向居室的日照量与日照标准的关系、高层住宅节地效果的研究以及以人体所需的红斑剂量为卫生标准,计算日照标准。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2、《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行政许可法》第36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5、《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第六条:“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市容、环境卫生和毗邻建筑的采光、通风。镇个人建造住宅,必须经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发给建设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6、《建设部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强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设[1997]321号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第七条:“住宅设计应重视室内外环境,满足住宅对采光、日照、隔声以及热工、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居住的舒适度”。

三、相关规范

1、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4.1.2: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h标准。

2、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5.0.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临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0-93 2002年版)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2 旧区改建的住宅日照标准可以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3、《住宅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96-99 2003年版)

5 室内环境5.1 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

5.1.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

5.1.2 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352一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5.1 建筑布局

5.1.1 民用建筑应根据城市规划条件和任务要求,按照建筑与环境关系的原则,对建筑布局、道路、竖向、绿化及工程管线等进行综合性的场地设计。

5.1.2 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2 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用房天然采光(本通则第7章7.1节采光)的要求,并应防止视线干扰;

3 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符合本节第5.1.3条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并应执行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的建筑间距规定;

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有关规定;

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

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5、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2005

第4.1.3条规定: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

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第十八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7、2003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建设部《关于发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的通知》(建质[2003]4号),对住宅日照提出要求标准与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基本一致。

8、《承德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审定办法》(市政府第十二届22次常务会)

四、其它有关要求

1、河北省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通知》(冀建规[1994]234号)

1.35米);

“五、全省均采用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至16点。建筑日照时数应符合《规范》表5.0.2-1的规定。”

“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重建、改建的旧城区,在基础设施容量允许的条件下,可酌性放宽日照间距,即可比新建区降低一个档次,但不得小于大寒日1小时日照时间。”

2、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解释<关于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通知>有关问题的函》

“参考表所提供的日照间距系数仅供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参考,具体日照间距系数必须根据建筑物布臵方式、建筑高度、首层窗台距外地面的高度等实际情况和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具体确定”。

“严格意义上讲,不仅高层建筑之间、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之间不能完全套用这一日照间距参考系数,即便多层建筑之间也不宜直接套用这一日照间距参考系数”。

“三、2002年3月11日,建设部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做出修订。鉴于冀建规[1994]234号文涉及该规范的住宅间距要求、住宅日照标准等内容均属修订范畴,随着规范的修订,作为执行《规范》的地方文件自行废止”。

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采光纠纷案件的几点意见(试行)>的通知》(冀高法[1993]3号)

“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临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以受影响建筑物的居住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偿一百元至二百元;被遮挡建筑物列入拆迁范围的,酌情补偿;补偿后列入拆迁范围的,不再返还补偿费。”

4、河北省建设厅《于推广“SUN日照分析软件”的通知》(冀建规〔2003〕559号)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的大量涌现,因住宅日照间距问题而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住宅间距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新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有了更为严格的强制性规定。住宅日照间距的控制,涉及非常复杂的技术问题,原有的手工计算模式已不能适应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的工作需要,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对住宅日照间距进行分析与辅助决策已成为当前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的必然趋势。”

5、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住宅设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3〕318号)

“一、住宅建筑宜朝南向布臵,偏向不宜大于正南向45°。满窗日照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5.0.2.1条规定。二、起居室(厅)必须能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从本通知发布之日(二○○三年七月一日)起,凡河北省区域内新开工住宅工程,均须遵照执行。

6、《城乡规划法》

第十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五、日照分析报告

(一)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1.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1.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1.3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2.1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2.2 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3 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3.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1.需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SUN日照分析软件

2.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2.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形窗户按????。

2.2 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2.3 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同时进行分析。

2.4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外墙高度计算?????。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3.1 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3.2 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

3.3 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4.计算的误差要求

4.1 分析结果存在????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三)日照分析报告内容要求

1.日照分析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章)

2.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

2.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2.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2.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

2.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3.日照分析结果:

3.1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3.2需做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

3.3对日照分析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屋的分析条件进行说明,包括:建筑物使用性质、每层建筑屋高度、檐口高度、分析高度、日照分析高度等进行文字说明。

3.4对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和窗户分析图进行文字说明。

4. 附图:

4.1规划用地及周边现状地形(或在批规划)图(1:500)

4.2总平面规划图(1:500或1:1000)

4.3日照分析范围图(1:500或1:1000);

4.4申报建筑建设前日照分析范围内现状建筑、已批规划建筑、在批规划建筑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1:500或1:1000);

4.5申报建筑建设后日照分析范围内现状建筑、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在批规划建筑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1:500或1:1000);

4.6申报建筑建设前日照分析范围内现状建筑、已批规划建筑、在批规划建筑窗户日照分析图(1:500或1:1000);

4.7申报建筑建设后日照分析范围内现状建筑、已批规划建筑、在批规划建筑窗户日照分析图(1:500或1:1000);

4.8窗户日照分析表。

4.9现状建筑、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标准层平面图、正立面图、背立面图、侧立面图、剖面图、屋顶平面图

六、正在拟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日照参数标准》

问题与建议:缺乏统一标准;概念矛盾、模糊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 照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

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 法定代表人:丁长峰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62702700 二、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 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联系电话:62481588 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 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三)基地外受遮挡的建筑:

(四)参与叠加分析的基地外的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主、客体位置关系,主体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等如附图所示。 四、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日照分析图

今天给大家罗列下日照分析图,主要有单点日照分析图、区域日照分析图、沿线日照分析图、等时线日照分析图、立面区域日照分析图、窗户日照多点、端点、满窗分析图、窗日照对比分析图、三维场地日照分析图、三维沿线分析图、日照圆锥面分析图、平面阴影分析图、空间阴影分析图等等!请看下面。 1、日照平面区域分析图(多点分析) 区域分析:分析一个或多个平面区域内的各点的日照,分析的平面区域可以是矩形区域、任意绘制多边形区域和已有闭合区域,并将计算结果数值直观的显示在各点上。 日照区域多点分析(红色的轮廓线是建筑、密密麻麻标注的是多点的日照时 数) 2、单点日照分析图 自动计算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区域任意一点的日照时间,并在图上标注出单点位置及编号,还可生成单点分析结果统计报表。当鼠标移到分析点上时,自动显示该点的日照情况。

3、沿线日照分析图 根据日照标准的规定对建筑轮廓线上的采样点进行日照时间计算,并标注各采样点的日照时间。分析线可以选择已有建筑轮廓线,也可以绘制分析线,绘制分析线时可以通过参照点或参照线进行精确定位。如果分析线在建筑物内部,日照分析时在建筑物内部的那部分分析线,软件不进行日照分析。分析完成后,各个分析点的日照时间自动在图中标注出来。 建筑轮廓线上的采样点进行日照时间计算

4、平面等时线日照分析图 在建筑群区域范围内平面上绘制出日照时间相等的连线。 5、建筑物表面日照分析(建筑墙立面日照分析图)

建筑物表面、墙面区域日照分析图 建筑物墙立面区域日照分析6、建筑窗户多点日照分析图

7、方案调整-日照圆锥面分析图 日照圆锥面分析功能:太阳光线对指定分析点全天运行的圆锥轨迹,能集中反映出该点的日照情况,快速判定遮挡源,便于日照方案调整;在日照圆锥面上,品红色线区域为遮挡区域,黄色线区域为阳光通道区域,可直观的观察日照和遮挡的时刻和时间段;

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来源:杭规发[2006]423号作者: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局日期:06-11-17 各有关单位: 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杭州市规划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 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5、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非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式公寓等)不作日照要求。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第六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高层建筑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日照分析的一点探讨

关于日照分析问题的一点探讨 2010年12月17日 一、日照分析及有关概念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相关规范 四、其它有关要求 五、日照分析报告 六、正在拟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日照参数标准》 七、常见的建筑日照计算报告内容 八、计算实例 九、问题与建议 一、日照分析及有关概念 1、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日照分析相关软件,建立完整的地球与太阳数学模型,从几何和光学的角度利用计算机进行大量的数学计算,解决物体的阴影和影响的关系,以此准确地分析出任意地点、任意时间的任意建筑物的细部状况,对建筑群体间相互影响进行分析,以求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建筑物的位臵,为居住区创造出更加舒适的环境。简单地讲,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2、日照的作用:日照就是物体表面被阳光直接照射的现象。建筑日照就是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地段、建筑围护结构表面和房间内部的现象。阳光照射能引起动植物的各种光生物学反应,能促进生物机体的新陈代谢。阳光中紫外线能预防和治疗感冒、佝偻病、支气管炎等疾病。阳光中含有大量的红外线,冬季照射室内,所产生的辐射热能提高室温,有良好的取暖和干燥作用。日照对建筑物的造型艺术也有一定的影响,适当的阴影能增强建筑物的立体感。因此,必须争取适当的建筑日照。 经过大量的研究发现,日照在生活居住建筑中表现出以下三大作用:杀菌、提高室内温度、刺激大脑头皮,以达到让人愉悦。 3、日照标准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52一2005),其2.0.13 :日照标准(insolation standards)指“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的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间”。 (2)按照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5.0.16,日照标准指:“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4、我国日照研究历史

日照分析成果要求 及 审查要点

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 一、《淮南市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报送材料: ㈠符合标准格式的日照分析报告(样例详件附件一); ㈡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承诺书(样例详件附件二); ㈢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样例详件附件三); ㈣日照分析软件的建设部评估鉴定报告(样例详件附件四); ㈤现状建筑的测量成果图(如若涉及现状建筑)(样例详件附件五)。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对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的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造成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淮南市日照分析报告》审查要点: 具体项目经办人应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要点如下: ㈠审查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的设计资质证明; ㈡审查是否建设部推荐的正版日照分析软件(如众智、天正等); ㈢审查承诺书(要求盖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公章); ㈣审查日照分析涉及的现状建筑数据是否有合法来源(现状建筑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

㈤《日照分析报告》审查内容: ⒈拟建项目周边条件考虑的是否合理和全面; ⒉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对日照有要求的建筑是否都进行了日照分析; ⒊拟建项目报建的高度、定位及户型是否与《日照分析报告》一致; ⒋是否计算出被遮挡建筑日照时间,并列出日照时间表。

附件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日照分析咨询报告 (样例) 设计单位:(单位公章及资质章) 年月日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用地范围: ……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日照分析资料 拟建建设项目相关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 周边相关现状、在建、已批待建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其中,现状建筑物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现状测绘数据需附图)。 三、标准依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及《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日照标准及日照分析的相关规定。 四、日照分析的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应包括所有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及参与叠加分析的建筑。 表1 各栋建筑物顶部高程Hy、建筑高度H计算表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

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二、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 三、法定代表人:丁长峰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62702700 四、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五、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 六、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联系电话:62481588 七、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八、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 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三)基地外受遮挡的建筑:

(四)参与叠加分析的基地外的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主、客体位置关系,主体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等如附图所示。 九、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十、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1、基地内及周边的电子地形图; 2、基地外已有建筑(ZH01、ZH09)的平、立、剖面及总平面图。 以下资料由本单位(受托方)提供: 1、基地内拟建建筑(1#-11#)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2、基地外规划拟建建筑(12#-46#)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十一、本日照分析采用天正日照(V6.5版本)分析软件。 十二、补充说明:

日照分析图解

一、概述 长期以来,因为日照采光而引起矛盾甚至导致法律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大多是由于在设计或审查阶段日照分析得不够科学准确的原因。日照分析涉及到时间、地域、建筑造型等多种复杂因素,要将这些相互影响的因素综合起来进行人工精确计算分析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实践中各地只好根据地方简易算法来估算,如果再加上一些人为因素,很容易发生与实际情况偏差甚至严重不符的现象。 SUN日照分析软件是在大量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与多家规划管理与规划设计单位的密切合作,经过反复推敲与艰苦研发,开发的一套系统软件。它全面解决了全国各地任何时段的日照分析问题,计算科学准确,使用简单方便,是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强有力的日照分析工具。 二、功能框图

三、主要功能 1、遮挡分析:分析各栋建筑之间的遮挡与被遮挡情况。选定被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对其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遮挡建筑;选定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其对其它建筑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被遮挡建筑。

2、阴影分析:建筑群任意时间段在任一高度上的连续阴影图、阴影轮廓范围线以及相邻建筑间的阴影差集图。可直观的观察建筑阴影轮廓的影响范围或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3、主客体范围:根据设置的计算规则,确定合理的分析范围。

4、单点分析:建筑群体内任意一点在任意时间和高度的日照时间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自动统计生成单点日照分析报表。 5、窗户分析:建筑物窗户满窗日照(可设置为左右端或中心点)的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生成统计报表。 6、窗洞分析:在窗户窗面上进行等距离布点,分析各点的日照情况,统计出满足标准的点在窗面中所占的比例。 7、太阳能板分析:在建筑群体中对太阳能板各端点进行日照分析,并绘制和导出分析表格。

济宁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济宁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活居住类建筑是指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中、小学教学楼等。 第三条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至少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测绘资质或甲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其中一项资质; (二)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三)具有2名以上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具备日照分析条件和要求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办理登记备案的日照分析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第六条日照分析应由建设申请人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一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 受委托的设计单位如不具有日照分析资格和能力,建设申请人也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七条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确定后,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60米范围内确定其它遮挡建筑。 第八条下列情况下,被遮挡建筑可不纳入日照分析对象:(一)违法建筑以及临时建筑; (二)将建筑使用性质违法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 (三)低层简易住宅; 第九条申报建筑位于东西走向[包括东(西)偏南60度以内(含60度)]城市主干道(包括控制宽度40米及40米以上的河道)南侧的,道路或河道北侧建筑的日照遮挡情况考虑到相邻申报建筑的第一排。 申报建筑位于南北走向[包括南(北)偏东30度以内(不含

日照分析在居住区规划和建筑设计中的问题探讨

日照分析在居住区规划和建筑设计中的问题探讨 发表时间:2017-02-24T09:24:47.380Z 来源:《北方建筑》2016年12月第34期作者:李伟华 [导读] 日照对人体的作用:当阳光照射到人类皮肤上,可使人的体内生成维生素A。而儿童如果缺乏维生素A,就很容易患上佝偻病。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000 摘要:房地产市场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城市用地愈发的紧张,在进行城市居住区域规划以及建筑设计的过程中,设计人员也更倾向于设计高层以及超高层的建筑,建筑规模也不断的向着密集化的方向发展,但是日照资源与土地开发之间的矛盾确实日渐严重。在城市居民区当中,日照条件对于住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就分析了在建筑设计以及居住区的规划当中,日照分析的问题及应用。 关键词:日照分析;居住区规划;建筑设计 前言:城市规划是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的技术手段,在合理地、有效地创造出良好的居住与活动环境,以生态、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延续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使命,展望城市发展的未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不断的加快,近年来高层以及超高层的建筑以及居住小区不断的涌现,但是由于建筑物太高,遮挡了阳光,因此因为日照缩退间距而引起的阳光维权行动也层出不穷,有一部分是投诉到了城市规划的主管部门,一部分上信访部门进行投诉,一部分的居民甚至向法院提出诉讼。当前,在部分的城市,日照分析这一内容已经成为了制约建筑和居住区设计规划方案的主要因素之一。针对这一情况,在进行城市建筑设计以及居民区的规划的过程中要对日照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考虑,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在保证规划各项指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获得日照。下面就以沈阳为例,与大家共同探讨日照分析在居住区规划和建筑设计中的影响。 1 住宅规划设计与居住建筑日照对人体的作用 日照对人体的作用:当阳光照射到人类皮肤上,可使人的体内生成维生素A。而儿童如果缺乏维生素A,就很容易患上佝偻病。老人若是缺乏阳光的照射就非很容易出现骨质酥松的问题。由于阳光能够将室内很多有害细菌杀死,净化室内的空气,因此充分的阳光能够降低传染病的发生率以及传播率,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呼吸道的疾病。正因为如此,人们在选择住房的时候,更多的是注重住宅是否拥有充足的阳光照射。随着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的城市建筑无论是从商业或者是节约资源的角度,设计师都更加的倾向于设计高层以及超高层的建筑,都致力于在建筑住宅规划设计以及室内的日照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做出最佳的设计方案,当前城市建筑设计师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怎样才能够通过建筑以及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来达到优化建筑日照。居住建筑日照条件,无疑是人们首先衡量居住环境舒适的重要标准之一。在进行建筑居住区规划的过程中,规划人员要重视现代建筑中怎样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室内住宅日照这一问题。 2 建筑日照设计时的不利因素 房地产开发商追求最大的利润空间因素投资者在考法楼盘之前,常常因为经济利益当面的问题将考虑的重点放在了怎样才能够在有限的土地上建造尽可能多的建筑物或者是怎样才能够使投资的回报最大化,从而将建筑居住区对日照的需求忽略掉,忽视了日照对于用户的居住舒适度以及人体对日照的需要,势必会造成建筑日照与经济利益的矛盾。 3 日照分析的应用阶段 目前,日照分析在城市规划中主要运用于三个方面。 3.1 针对于旧城市的改造来说,其日照的分析研究主要基于建筑间距以及周围建筑日照的基础上,对开发土地的建筑高度以及容积率进行计算和确定。 3.2 在随建筑进行设计时,设计人员要想确定建筑的体量模型以及建筑的块体就要通过日照分析来实现。 3.3 通过日照分析在确定建筑间距的相关参数时确定间距系数。 3.4 在进行居住区规划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日照分析来对居住区修建性的审核进行详细的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4 日照分析报告在居住区规划和建筑设计中的问题探讨 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日照分析开始应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手段,这成为了目前日照分析的主要趋势。这说明无论是在进行新城区的开发还是对旧城区进行改造,人们关注的重点已经转移到了住宅区的日照上,这说明人类对于自身的居住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日照也成为衡量住宅居住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4.1 提供科学的数据 主管部门在审批居住区规划的时候,其审批的主要依据就是居住区的日照分析。通过对开发地带进行日照预评估来对建筑的密度以及开发地区的容积率进行合理的控制,保证在政府出让地块之前将项目对周边居住区的影响降到最低。 案例:某居住小区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是不大于4.0 的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毫无疑问,满足这样的规划设计要点,规划方案应是33 层或以上的高层住宅。由于该项目北侧为住宅,无论怎样进行规划和设计都会对周围的小区造成影响,降低了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质量,就算是按照规定进行日照挡光补偿也不能够使周围居民满意。日照成为此项目的难点,被挡光的居民或是向信访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投诉,或是通过媒体上曝光,为自身“阳光权”展开拉锯战,形成群众、政府、规划局和房地产开发商等多方的博弈局面,因此,政府在出让土地前应作一个日照分析预评估,给出一个“日照满足”的合理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4.2 日照分析是规划设计的重要依据 在日照分析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通过反复的分析,不断论证,得出一个合理的“日照满足”的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在规划部门确定了地块的规划要点之后,建设单位就要按照要点来进行规划设计,并且要邀请专家、设计院以及规划局来对拟建居住区的日照影响进行分析和论证,最终选择最佳设计方案,从而保证其满足相关的要求,并且要将选定的方案作为主管部门审核方案的重要依据。 案例:某居住小区项目受地块的限制,由于日照问题未能解决,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群众,政府,规划局和房地产开发商等多方经历2年多的漫长协商。经过反复分析和论证,政府同意降低容积率,把容积率调整为3.3。经过多方的沟通以及系统调整,日照挡光赔偿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几个档次来补偿周围居民,并且给有损光户给予采暖补贴,以此来提高周围居民的满意度,使规划和设计方案得到了相关部门以及规划局的认可。 4.3 相关部门的职责 4.3.1 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建筑和居住区设计规划的过程中,主管部门要将日照分析作为直观科学的报告数据,对设计规划方案进行

日照分析报告书

日照分析报告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X X项目 日照分析报告书 (样本) 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XX设计院 XX年X月X日 一、计算分析主要规范及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 2)《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3)苏州市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5年版)》的通知;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日照分析软件、方法及各项参数

三、单位基本情况 四、项目基本情况 五、日照分析结论

附图一项目日照分析总平面图(含周边范围)(1:1000) 附图二项目基地范围内建筑户型图(住宅)(1:500) 附图三基地周边建筑现状累计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前)(1:500)

附图四基地周边建筑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后)(1:500)附表一:基地内建筑(住宅)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 1#建筑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 2#建筑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 附表二:日照分析说明表 附表三:周边受影响建筑现状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前)(非必须)

附表四:周边受影响建筑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后)(非必须) 附件一:XX日照分析软件鉴定证书 (模版) 附件二、图纸要求 1.CAD图单位为米,不得为毫米,坐标系统为苏州市地方独立坐标系统,绝对高程基于1985国家高程基准。表示的内容有:幢号,红线(不需要标注坐 标),建筑退让线(不需要标注坐标),建筑绝对高度(计算到实心女儿墙 处,不含镂空女儿墙的高度),相邻建筑物间的距离(结构外墙线距离), 建筑外墙角定位坐标,建筑与红线的间距,出入口,道路(不需要标注坐 标),配电房等。

东莞日照分析报告模板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章)(章)

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证书编号: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委托方),就拟建建筑对其基地北侧遮挡范围内确定的客体(详附图一)的日照影响,委托我公司进行分析。 建设地点: 用地范围: 建设基地周边电子地形图(详见附图 拟建建筑方案总平面图(详见附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 (三)基地遮挡范围内的客体建筑基本情况: (四)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基本情况 注: 上表中是指建筑最高部位(含水箱、电梯井或构架)的高度(具体进行日照分析讣算时建筑高度以日照分析图上所标示的诸屋面标高为准)。 拟建建筑的阴影范主、客体建筑位置关系,建筑标髙以及客体建筑窗位如附图所 7J\Q

四.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东莞市建设项U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有关条款: 第三条适用范ffl和对象、日照标准 涉及居住特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行建筑间距审査时,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以保证建筑间距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居住建筑日照的要求。居住特征建筑具体是指下列对象: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2,医院的病房; 3.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4.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5.公寓、宿舍; 6.养老院、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 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满足下列日照标准: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为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三房以下至 少一个居住空间,三房或三房以上至少两个居住空间应达到日照标准要求。 2.敬老院、老人公寓、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 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 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 参照住宅建筑。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由委托方提供:1. 2.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情况,除上述主、客体建筑外,按规划管理部门要求的主客体分析范围内 目前尚无其他在建或己经批准方案待建的建筑。我公司在上述资料基础上进行日照分析计算。若由 于委托方提供资料不实或方案变化而导致分析差错,我方将不承担责任。 六、本日照分析报告采用经城乡建设部鉴定的“绿建日照分析软件Sun2012"进行分析计算。 七、日照分析说明

淮安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规定

淮安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以下简称《省规定》)和《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淮安市规划区范围内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有关部门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在规定的范围内,就拟建的高层建筑(包括共同构成影响的建筑,下同)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包括拟建、在建、已建及规划建筑)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第四条本规定称有日照要求的建(构)筑物是指住宅建筑、老年人居住建筑、学生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分析范围 被遮挡建筑的分析范围: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1.41倍,最大不超过140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最外侧向外各1倍的拟建高层建筑面宽距离。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叠加(见图示一)。 遮挡建、构筑物的分析范围:以被遮挡建筑的北墙或被遮挡场地的北边界为基准向南140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最外侧向外各1倍的拟建高层建筑面宽距离。(见图示二)。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累计叠加。 违法建设的影响不在分析范围内。 位于或部分位于上述分析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已经审定、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正在建设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的建设内容),应整体纳入计算。遮挡构筑物仅计算上述范围之内的部分。 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场地可不作日照分析。 第六条日照标准 一、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分两时段累计,最小连续时间30分钟。每套至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当1套居住建筑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两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原有住宅建筑已满足日照标准的居住空间数不得减少。 在《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旧区内,可满足大寒日不低于连续1小时的日照标准,但与周边原有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按前款控制。 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住宅建筑项目,已经过规划审批,按原批准的标准执行。 二、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主朝向的寝室,应能满足与住宅建筑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三、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上述有效时间,分两时段累计,最小连续时间1小时。 四、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一、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1.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1.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1.3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2.1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2.2 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3 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3.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1.需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SUN日照分析软件 2.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2.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形窗户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户计算。 2.2 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2.3 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同时进行分析。 2.4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外墙高度计算。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3.1 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3.2 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无需纳入计算。

日照分析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步骤汇总

二、基本问题 1、什么是高度角?如何计算高度角? 高度角是指直射阳光与水平面夹角。 计算公式为: ( 式中h为高度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 关于有效太阳高度角:是由地方相关部门设定的,青岛为15°(<15°的阳光太弱,可以忽略不计),众智日照分析软件中可以在参数-系统设置里把最小入射角改为15°,而界面的有效太阳高度角不点开。 2、什么是方位角?如何计算方位角? 方位角指的是直射阳光与水平投影和正南方位的夹角,正南为0o,午前为负值。 方位角的计算公式为: ( 式中A为方位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 3、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区别? 北京时:东经120o时的平太阳时,中国的标准时。 真太阳时: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12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时,1真太阳日分为24时真太阳时。 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换算公式; 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差-(120o-当地经度)/15o

在我们软件中的:时间差=时差-(120o-当地经度)/15o 所以得到: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间差 注:青岛的标准--用北京太阳时,而且把开始北京时调成8:00,结束北京时调成16:00. 4、影长是如何计算的? L= H ? ctgh 其中H—竿高,L—影长,h—太阳高度角 5、节气与日照分析计算的关系 根据国家日照分析相关规范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的条文,各地区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来决定日照标准日和有效日照时间带等。日照标准日通常指的是大寒日或冬至日,因为冬季里这一天的赤纬角度最大,对日照来讲是日照最不利的一天。 6、退让比如何进行计算呢? 退让比的计算公式:1:Ctg(高度角h) 7、运行软件前如何修改软件的启动设置? 新版日照软件可以运行在AutoCAD2000/2002/2004/2005/CAD2006及相应的其他系 列产品(AutoMap、Civil 3D)等平台上。 运行前,可在[开始]-[程序]中查找日照软件的安装目录,点取“日照软件启 动设置”功能。程序自动检索已安装的AutoDesk系列产品,列出在对话框中。选 中“始终启动选中的应用程序”,每次启动都依赖该版本号,否则只在下一次启动

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潍规发〔2007〕13号 关于印发《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规划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潍坊市建筑日照阴影分析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潍坊市日照阴影分析管理技术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保障居民的日照采光权,鼓励建设高层建筑,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日照阴影分析(以下简称为日照分析)是指,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进行的分析。 第三条使用范围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规划和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时,必须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基础分析参数

(注:计算标准日为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如当年是闰年则顺延一年。) 第五条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二)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技术单位; (三)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 第六条日照分析的对象及日照标准 (一)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客厅); (二)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三)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四)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五)位于东西向干道北侧的连片旧区改造开发用地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间距可执行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但用地范围以外被遮挡的住宅建筑仍执行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 (六)单身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七)旧城改造区(东到潍县路、西到长松路、北到玄武街、南到宝通街)现状多层或高层住宅两侧建设高层建筑时,应与现状多高层住宅之间满足13米距离要求,侧向遮挡相邻单元应达到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若达不到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则侧向与被遮挡建筑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6米的间距要求,且相邻单元必须达到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 统一规划的居住区不考虑高层对多层住宅的侧向遮挡;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西安曲江新区日照审核管理规定(试行) 一、日照分析对象 1、居住类:居住用地内的住宅、老人公寓、集体宿舍、大、中、小院校的学生宿舍。 2、文教卫生类: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教学用房),幼儿园及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和休(疗)养建筑。 二、日照分析对象应满足的日照标准 1、住宅和集体宿舍等应满足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日照标准。(大寒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8:00-16:00) 2: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中、小学的教学楼,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等特殊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日照标准(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冬至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9:00-15:00) 3、在原有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受其遮挡的分析对象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4、拟建地块北侧地块为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用地时,如该地块为多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2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如该地块为高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5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拟建地块北侧为道路时,应保证道路红线或绿线北侧建筑最小退让距离处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具体退让距离参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执行) 5、每套住宅以该户型主要朝向为主朝向,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指除厨房、餐厅、储藏室、卫生间以外的房间) 6、日照的有效时间指累计日照时间,以大寒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2个连续时间段;以冬至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3个连续时间段。 7、日照分析应采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8.2或8.2以上版本。 三、日照分析参数标准 1、地理位置:西安市,经度,108°55′;纬度,34°15′ 2、阳历日期:与当年的阴历日期对应 3、阴历日期: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 4、有效日照时间: 大寒日:8:00-16:00(太阳时),冬至日:9:00-15:00(太阳时)5、总图采用平面区域分析方法,采样间隔为3米×3米;各建筑采用沿线分析方法对其住宅首层进行分析,采样间隔2米×2米;沿线分析不能通过时,应加入户型进行窗户分析,以满窗通过为准(对于窗宽大于2.4米的窗户按照2.4米计算)。 6、采样时间间隔为5分钟,局部放大分析时,可采用1分钟采样时间间隔。 7、分析计算方法:时间统计采用累计日照时间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日照分析图解

一、概述 长期以来,因为日照采光而引起矛盾甚至导致法律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大多是由于在设计或审查阶段日照分析得不够科学准确的原因。日照分析涉及到时间、地域、建筑造型等多种复杂因素,要将这些相互影响的因素综合起来进行人工精确计算分析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实践中各地只好根据地方简易算法来估算,如果再加上一些人为因素,很容易发生与实际情况偏差甚至严重不符的现象。 ?SUN日照分析软件是在大量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与多家规划管理与规划设计单位的密切合作,经过反复推敲与艰苦研发,开发的一套系统软件。它全面解决了全国各地任何时段的日照分析问题,计算科学准确,使用简单方便,是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强有力的日照分析工具。 二、功能框图

三、主要功能 1、遮挡分析:分析各栋建筑之间的遮挡与被遮挡情况。选定被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对其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遮挡建筑;选定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其对其它建筑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被遮挡建筑。

2、阴影分析:建筑群任意时间段在任一高度上的连续阴影图、阴影轮廓范围线以及相邻建筑间的阴影差集图。可直观的观察建筑阴影轮廓的影响范围或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3、主客体范围:根据设置的计算规则,确定合理的分析范围。

4、单点分析:建筑群体内任意一点在任意时间和高度的日照时间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自动统计生成单点日照分析报表。 5、窗户分析:建筑物窗户满窗日照(可设置为左右端或中心点)的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生成统计报表。 6、窗洞分析:在窗户窗面上进行等距离布点,分析各点的日照情况,统计出满足标准的点在窗面中所占的比例。 7、太阳能板分析:在建筑群体中对太阳能板各端点进行日照分析,并绘制和导出分析表格。

无锡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

无锡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规范(2002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 年版)》(以下简称《省规》)、《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日照分析是指相关专业技术部门利用计算机采用分析软件, 在特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拟建高层建筑群内部的日照情况或高层建筑(群)对北侧 (含东北侧、西北侧)保留地块或已规划地块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并编制《日照分 析报告》。日照分析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方案、核发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时的依据之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除符合日照要求以外,还应符合《省规》的其他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或多、高层建筑群及其周边受影 响建筑,其中的建筑是指《省规》第3.1条规定的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 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多层住宅建筑不作 日照分析要求,其建筑间距根据《省规》要求控制。 第四条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导致场地标高、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日照分析应采用建设部或江苏省建设厅评估或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 第六条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受阳面的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满足《规范》,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第七条日照分析参数为: (一)地理位置:无锡市区,东经120°18′,北纬31°35′。 (二)有效日照时间带指大寒日北京时间8时至16时,冬至日北京时间9 时至15时。 (三)时间统计采用累计日照时间方法进行分析,但小于30分钟的时间段 不得累计。 (四)采样时间间隔可为1-5分钟。总平面分析时,可采用5分钟采样时间间隔;局部放大分析时,可采用1分钟采样时间间隔。 (五)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