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
消防控制室建筑设计要求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1、门朝向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2、设防火阀
消防控制室的送风管和回风管安装的时候,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线路布置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以及管路穿过。
4、周围布置
消防控制室的周围不可以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或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功能
1、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停,并显示其工作状态。
这包括各种进入消防联动控制盘上的控制装置,其中最主要的是消火栓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气体固定灭火等系统的启、停控制和显示装置。
2、除自动控制外,应能手动直接控制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停。
这是自动消防系统的基本要求。
按照自动消防系统设计要求,对消防水泵等固定灭火设备和防烟排烟风机必须设置人工手动控制装置,由工作人员直接控制水泵和风机的启、停;为保证启、停安全可靠,其控制线路应单独敷设,不宜与报警模块挂在同一回路上。
3、可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的部位。
4、应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可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

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第一章设置要求及原则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8.1.7)二、封闭段长度超过1000m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1.7条和第8.1.8条的规定。
(12.4.5)三、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3.2.1)四、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2.4)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第二章独立建造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8.1.7)第三章附设建造一、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8.1.7)二、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
(第二十三条)三、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2.7)四、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
(5.1.9)五、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8.1.7)六、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8.1.7)七、当消防控制室与其他控制室合用时,消防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的区域,且相互间不会产生干扰;(8.3.4-3)第四章其他要求一、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消防控制室建设标准

消防控制室建设标准一、建筑布局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内部,且易于观察、便于管理和安全防范的区域。
2.消防控制室应独立设置,与建筑其他部位隔开,且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以防止火灾时相互影响。
3.消防控制室的门窗应采用耐火、防烟、防盗等材料,以确保其安全性。
二、设备配置1.消防控制室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备。
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必要的辅助设备和工具,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3.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配置,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三、消防安全制度1.消防控制室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工作程序。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各项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3.消防控制室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四、人员培训1.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了解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日常维护1.消防控制室应定期对各种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于需要专业维修的设备,消防控制室应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六、应急预案1.消防控制室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方法。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消防控制室是指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一个专门负责消防安全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的场所。
为了保障消防控制室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工作效率,需要遵守一定的设置规范。
以下是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范:一、选址规范1. 消防控制室应选择离消防设施和重要区域较近的位置,便于监控和指挥调度。
2. 避免控制室设置在易受损的区域,如地下室、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等。
3. 控制室应远离噪声源和振动源,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舒适。
二、结构布局规范1. 控制室的进出口应设置防火门,并保证畅通。
2. 控制室内应设置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备等,便于及时处置火灾。
3. 控制室内应设置空调设备,保证室温和湿度适宜。
4. 控制室应具备监控屏幕、指挥调度台、告警器等设备,以及备用电源供应装置,确保在断电等紧急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三、电气设备规范1. 控制室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防火、防爆等特殊要求的设备。
2. 控制室内的电缆线路应采用防火、低烟无卤等耐火电缆。
3. 电气设备的电源应采用双电源供应,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四、通风、排烟设备规范1. 控制室应安装通风设备,保证室内空气清新、充足,防止因缺氧而影响操作人员的工作。
2. 控制室应设置排烟装置,防止火灾时烟雾积聚,影响人员逃生和救援工作。
五、消防设备规范1. 控制室应设有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备突发火灾时的应急处置。
2. 控制室应安装烟感探测器、报警装置等消防监控设备,及时发现火灾,做出相应处置。
六、人员数量和布局规范1. 控制室内的人员数量应根据需要合理配置,不过多也不过少。
2. 控制室的布局应合理,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场所宽敞,设备和仪器设备摆放有序,方便操作和应急处置。
七、操作人员培训规范1. 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掌握消防监控和指挥调度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技能。
2. 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演练和考核,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是指专门负责监控和控制消防系统设备的管理中心,其设置和规范是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根据国内相关法规,以下是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1.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建筑物地下室或上层建筑,具备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防止水浸、盗窃和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消防控制室面积要符合工作人员数量的需要,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设有更衣室、洗手间、卫生间等附属设施。
3.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货车直达通道,方便消防设备进出,保证设备运作的连续性。
4.为方便设备操作、管理和监测,消防控制室应配备相应数目的计算机、监控屏幕、调度信号装置、通讯设备等必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二、消防控制室人员规范1.消防控制室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值班和驻守。
2.消防控制室专职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技能和操作流程,并经过熟练考核后再行上岗。
3.消防控制室应按照每班不少于两人的原则进行值班,保证信息的实时传输和及时响应。
三、消防控制室装备规范1.消防控制室装备的设备必须与建筑物内安装的消防设备相匹配,能够实现远程监测、控制和预警。
2.消防控制室内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必须是经过正规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维护保养及时,并经过安全测试和备用设备更替。
3.为做好消防控制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在设备故障或停电等紧急情况下,需要备有应急发电等备份供电设备,并进行定时检查和维护。
四、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1.消防控制室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避免在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出现。
2.消防控制室应加强日常巡视和记录,及时排查问题并督促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健全信息实时上传和分享机制,保证消防设备和人员之间的信息互通。
消防控制室是保障消防设备正常运行,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人员规范、装备规范和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可以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是指专门负责接收火警报警,指挥灭火和救援工作的场所,为了确保消防控制室的正常运作和高效管理,相关规范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就是消防控制室常见的规范要求。
1.建筑物设计要求:消防控制室应按照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建设,并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消防设备。
控制室空间要充足,设备要布置合理,且设有稳定的电源供应系统。
2.点位布置规范:消防控制室内的电子警报器、监控系统、通信设施等应根据建筑布局和特点合理设定,并且要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实际需求。
3.应急预案和救援流程:消防控制室应具备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流程,并通过定期的演练和培训来确保操作人员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和救援器械。
4.操作人员素质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消防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熟悉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
同时,操作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责任感,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冷静应对。
5.信息保密和安全规定:消防控制室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要严格保密,并采取措施防止非法入侵和信息泄露。
同时,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和设施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7.设备设施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和设施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控制室要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防烟面罩等必要的灭火和救援工具,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测和更换。
8.文明服务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对其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控制室要保持整洁有序,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9.组织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要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互通信息的机制,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
综上所述,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是为了确保控制室的正常运作和高效管理,以及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应对和救援。
只有在严格执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消防控制室才能发挥作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

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消防控制室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建筑消防安全的关键部位。
规范化管理消防控制室,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消防控制室的规范化管理标准。
一、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1. 位置选择: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的部位,且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 标志牌:消防控制室门口正上方应设置统一规格的具有蓄电功能的“消防控制室”灯光标志牌。
3. 防火分隔:消防控制室应采用防火墙和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
4. 内部装修:消防控制室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且不得使用普通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
5. 电源供应: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可靠的电源供应,确保在主电源断电的情况下,消防设备仍能正常运行。
6. 通信设施: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与消防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施相连接的通信设施。
二、消防控制室的设备管理1. 设备配置:消防控制室应配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广播控制器、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备。
2. 设备安装:消防设备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安装牢固、接线正确、功能正常。
3. 设备维护:消防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检查、测试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设备更新:根据消防技术的发展和建筑物的实际需要,适时更新消防设备,提高消防控制室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管理1. 值班人员配备:消防控制室应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每班值班人员保持在2人以上,且应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2. 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包括值班时间、值班职责、交接班程序等。
3. 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4. 应急处理:值班人员应熟悉消防控制室的各项操作,具备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

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第一章设置要求及原则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二、封闭段长度超过1000m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和第条的规定。
()三、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四、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第二章独立建造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第三章附设建造一、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二、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
(第二十三条)三、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和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四、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
()五、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六、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七、当消防控制室与其他控制室合用时,消防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的区域,且相互间不会产生干扰;()第四章其他要求一、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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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
第一章设置要求及原则
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
二、封闭段长度超过1000m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和第条的规定。
()
三、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
四、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第二章独立建造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第三章附设建造
一、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二、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
(第二十三条)
三、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和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四、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
()
五、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六、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七、当消防控制室与其他控制室合用时,消防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的区域,且相互间不会产生干扰;()
第四章其他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
二、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
三、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四、避难间(层)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六、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疏散通道,水平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
七、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辅助疏散电梯及其前室、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避难层(间)的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独立的供配电回路。
(第二十七条)
八、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
九、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A 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
注:本条所述的本规范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十、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3)
十一、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4)
十二、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
十三、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6)
十四、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7)
十五、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十六、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的有关规定。
(.9)
十七、消防控制室的信息记录、信息传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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